《z之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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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之悲剧-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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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舒适地坐在他脚边的草地上,开始专心讲述我的论点。
    “佛西特参议员的右手臂上,出现了两个奇怪的伤痕:一个是靠近手腕上侧的
刀伤,另一个——根据验尸官布尔医师的说法,肯定不是刀伤——在前一个伤痕大
约再高四英寸的地方,此外,布尔医师还说,这两个伤痕是在尸体被发现之前没多
久,几乎同时形成的,既然这桩暴力命案正巧也是在不久之前发生的。因此我想,
可以合理的假设,这两个伤痕是在行凶时留下的。”
    “不错,”老绅士低语,“是的,很合理,继续说下去。”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让我很困惑,两个不同凶器造成的伤痕,怎么可能是同时
产生的?仔细想想,你会发现相当不寻常。雷恩先生,我是个多疑的女孩,我认为
这一点必须先解决。”
    他笑意更深了,“佩辛斯,在你方圆一万里之内,我绝对不敢犯任何罪。亲爱
的,你的判断力真是敏锐!那么,你有什么结论?”
    “这个嘛,刀伤很容易解释,根据尸体在书桌后面椅子上这个位置,很轻易就
可以想象当时行凶的过程,凶手一定是站在被害者前面,或许略略偏向一侧,他拿
起桌上的裁纸刀刺向被害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参议员一定会出自本能地举起右
臂挡开,于是刀子擦过他的手腕,留下那个锋利的伤口。根据事实,我只能推断是
这样。”
    “跟照片一样清晰,亲爱的,妙啊。然后呢?另一个伤口怎么说呢?”
    “我正要说呢。另一个伤痕不是刀伤,或至少不会是造成参议员手腕上那个锋
利伤口同样的一把刀子。而且这第二个伤痕,是在参议员手腕被割到的同时,留在
右臂上的,而且特别注意,它比刀伤要高四英寸,”我深吸一口气,“因此,这是
某种非刀片物品的锋利边缘所划过的伤口,而且这个东西在凶手的手上,距离那把
刀子有四英寸。”
    “好极了。”
    “也就是说,考虑到第二个伤口,我们现在可以想想,在凶手的手臂上一定有
什么边缘锋利的东西。那是什么东西会出现在凶手的手臂,而且距离他持刀的手有
四英寸远?”
    老绅士较快地点点头,“佩辛斯你的结论是什么?”
    “女人的手镯,”我得意洋洋地大声宣布,“当参议员的手腕被刀子割到的同
时,划破他裸露手臂的——还记得吧,他遇害时,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一定
是宝石或金银丝之类的东西!”
    父亲嘴里低声叽咕着,而雷恩先生则一脸微笑:“我得再强调一次:太聪明了,
亲爱的,不过还是有瑕疵。你认为杀害参议员的是女人?不尽然。在女人手上戴手
镯的同样位置,男人也有类似的佩带物品……”
    我目瞪口呆,难道我搞砸了吗?狂乱的思绪在我脑海翻腾,然后叫起来:“啊,
你是说男人袖口的链扣?当然!我想过,不过我总直觉地认为,女人的手镯好像更
合理。”
    他摇摇头,“危险啊,佩辛斯。别再犯这种错了,要严守逻辑的可能性……所
以现在我们已经推测出,凶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他微微一笑,“或许
这只是一个没有完全理解的例子。教皇曾说,所有的意见不合,都是出自于人们无
法了解和谐的真义。谁晓得呢?不过佩辛斯,请继续,我被你挑起兴趣了。”
    “现在,雷恩先生,无论行凶并造成那两个伤口的凶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
可以确定:凶手是用‘左’手持刀攻击参议员的。”
    “亲爱的,你怎么知道?”
    “道理很简单。刀伤出现在参议员的右手腕,袖扣造成的擦伤则是在更高四英
寸的手臂:也就是说,擦伤是在刀伤的‘左’边。到目前为止清楚吧?现在,如果
凶手是用右手持刀,袖扣造成的擦伤就应该出现在刀伤的右边,这一点做个简单的
测试就可以证明了。也就是说,凶手若是右手持刀,擦伤就会在偏向右边;左手持
刀,擦伤就会偏向左边。这表示什么呢?由于擦伤出现在刀伤的左边,因此我的结
论是,凶手是用左手行凶的,除非他倒立,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巡官,”老绅士彬彬有礼地说,“你应该以自己的女儿为荣。太不可思议了。”
他喃喃道,对着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这样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
一颗无价宝石。请继续。”
    “雷恩先生,到目前为止,你都同意吗?”
    “在你那套坚定紧密的逻辑面前,我甘拜下风,”他低笑,“到目前为止相当
完美。不过小心,亲爱的,你忘了导出非常重要的一点。”
    “我没有,”我反驳道,“晤,亲爱的!我是说,我是故意略过不提,因为我
还没说到那一点……根据马格纳斯典狱长的叙述,十二年以前,阿伦·得奥在阿冈
昆监狱服刑时是个右撇子,你指的就是这个吗?”
    “没错,我很想知道,你对这一点做何解释?”
    “这个嘛,他进入阿冈昆监狱两年后,发生了一桩意外,右手因而瘫痪。从此
他就学着单独使用左手,也就是说,十年来,他一直是个左撇子。”
    父亲坐直身子:“就是这里,”他激动地说,“雷恩先生,这就是令我最困惑
的地方。”
    “我明白你在烦恼什么,”老绅士说,“说下去,佩辛斯。”
    “对我来说,”我朗声道,“一切很清楚了,我坚持——虽然我承认除了一点
常识和观察之外,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足以证明我的观点——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
(是这两个字吗)同样适用于脚和手。”
    “拜托,”父亲呻吟道,“你说的那是什么鬼字眼哪?”
    “爸!我的意思是,天生惯用右手的人,也会惯用右脚;同样地,惯用左手的
人就会惯用左脚。我知道我是惯用右手,而且我会用右脚做大部分的事情;同时我
也观察过很多人,结果是一样的。现在,雷恩先生,我这个假设合理吗?”
    “佩辛斯,这方面我不是权威。不过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医学理论会支持你的
观点。接下来呢?”
    “好,如果你同意这一点,接下来我的看法是,如果右撇子的右手丧失功能,
使得他必须学习使用左手,就像阿伦·得奥十年前一样,那么潜意识里,即使他的
双脚健全,他也会开始用左脚做绝大部分的工作。这就是父亲一直很怀疑的一点,
不过相当合理,不是吗?”
    他锁紧眉头:“恐怕你的逻辑运用在生理学上头未必行得通,佩辛斯。”我的
心往下沉,如果这一点被推翻,我整个推理的架构就会随之崩溃。“不过,”他又
说“从你前面所说的故事里,另一个事实大有帮助,那就是,阿伦·得奥在右手瘫
痪的同时,他的右眼也失明了。”
    “这件事有什么帮助呢?”父亲困惑地问。
    “影响大得很,巡官。几年前我刚好有机会请教过一位这方面的权威人士,你
还记得布伦克一案中,右撇子和左撇子的问题有多么重要吧?”
    父亲点点头:“那位权威人士告诉我,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的理论,在医学专
业领域中,县被广泛接受的是视觉理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视觉理论主张,
在幼年时期,所有随意的运动都仰赖视觉。他还告诉我,像视觉、手、脚、说、写
相关的神经冲动,都源自于脑中同样一块区域——我忘了准确的名称了。
    “视觉由两个眼睛构成,但每个眼睛本身自成一个单位,但每个眼睛的映像所
造成的意识,是完全分离、区隔的。其中一只眼睛就像枪的准星一样,具有‘瞄准’
的作用,至于用哪个眼睛瞄准,就看你是右撇子或左撇子。如果作为准星的那只眼
睛失明,瞄准的机能就会转到到另外一只眼睛。”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慢吞吞地说,“换言之,右撇子会用右眼瞄准;而
如果他的右眼失明只剩下左眼,瞄准的机能就会转移过去,而且会影响他的生理活
动,使他变成一个左撇子?”
    “大致上没错。当然,据我所知,习惯的因素也要考虑在内。不过得奥使用左
眼已经有十年了,左手也是一样。如此一来,我相当确定,基于习惯和神经的影响,
他也已经变成惯用左脚了。”
    “吁!”我说,“我真是太走运了!从错误的事实导出正确的答案……如果过
去十年阿伦·得奥果真是惯用左脚和左手的话,根据的杀案现场的证据,就出现了
一个重大的矛盾。”
    “你刚刚说过了,”雷恩先生鼓励地说,“凶手一定是左撇子,这和得奥相当
吻合。那么你所谓的重大矛盾到底是什么。”
    我颤抖着手点燃香烟,“我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得出这一点。之前在叙述案情的
时候,我曾经提到壁炉的灰炉中有一个脚印——右脚的脚印。从其他的证据推测而
知,有人烧了些东西,然后用脚踩熄余焰,这就解释了那个右脚脚印的由来。而踩
熄余焰——这一点谁敢否认的话我就扯光他的头发——踩熄余焰纯粹是一种不自觉
的行为。”
    “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你要踩什么,你会用惯用的那只脚去踩。噢,我承认,有时候因为站的
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惯用右脚,也可能会用左脚去踩,不过这不适用于
壁炉前踩熄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们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发现
了一个左脚印子,正好就在前面所说壁炉那堆灰烬的正前方。这就表示烧纸的人所
站的位置可以自由运用两脚,不会有任何不方便,那么他是用哪只脚踩余焰?右脚!
所以他是惯用右脚的人,依此类推,一定也是惯用右手了!”
    父亲困惑地闷哼了一两声,老绅士叹口气问道:“这一切又导出什么矛盾的结
果呢?”
    “导出这个:凶手用左手持刀,但踩熄余焰的却是个右撇子。也就是说,可能
有两个人涉案,行凶杀害参议员的是左撇子,而右撇子则烧掉那张纸并用脚踩熄。”
    “这么一来,其中又有什么不对呢,亲爱的?”老绅士柔声道,“如你所说,
有两人涉案,那又怎么样?”
    我瞪着他,“你不是认真的吧?”
    他咧开嘴笑了,“认真什么?”
    “当然,你在开玩笑!让我说下去,这个结论对阿伦·得奥有什么影响?我想,
无论得奥和这桩命案有什么关系,他绝对不是烧纸共踩熄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我
们刚刚推论出来的结果,他应该会用左脚去踩,而现场发现的证据却是右脚印。”
    “好极了。现在,那张纸是什么时候烧的?桌上的那叠便笺是刚拆封的,只用
掉了两张。佛西特参议员致命伤口所喷出来的血溅得书桌上到处都是,在吸墨纸上
有一个直角形状的血迹,那个直角形状是一叠放在吸墨纸上面的便笺所留下的。可
是,当我们发现时,现场那叠便笺最上头的纸却是干净的——上头没有血迹。这怎
么可能呢?如果参议员遇害时,那张纸在最上头,就一定会沾到血迹,因为下头的
吸墨纸都沾到血了。由此可以推断,参议员伤口的血大量喷出时,那张纸一定不是
放在最上头。换句话说,有另一张沾满了血的纸,原先是在最上头的,后来被撕掉,
留下的是我们所看到的那张洁白的纸。”
    “没错。”
    “那两张用掉的便笺,之前我们已经说明了其中一张的下落:放在寄给芬妮·
凯瑟的信封里,而且一定是佛西特遇害前自己写好的。那么唯一不见的那张便笺—
—就是在壁炉里烧毁的那张,父亲已经亲自证明过,是从桌上那在便笺撕下来的—
—一定被撕掉了,而沾了血迹的便笺也不见了。”
    “但如果这张不见的便笺上头沾了血迹,那么一定是在‘谋杀之后’才被撕掉
的,因为便笺最上头那张应该有血迹才对。而且,这张便笺在谋杀之后还被烧掉了,
然后余焰也被踩熄了。谁烧的,凶手和烧纸的是同一个人吗?如果凶手就是烧纸并
踩熄余焰的人,那么我已经证明,得奥不可能是烧纸并踩熄余焰的人,于是他也就
不是凶手!”
    “等一下!”老绅士轻轻喊着,“佩辛斯,不要推演得太快。你假设凶手和踩
熄余焰的是同一个人,可是你能证明吗?你应该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
    “噢,老天!”父亲叹了口气,愁眉不展地瞪着自己的脚。
    “证明,当然没问题!像你所说的,假设凶手和踩熄余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
根据布尔医师所说,命案是在十点二十分发生的。而卡迈克尔从九点四十五分到十
点三十分为止,都一直在房子外头监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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