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伤寒医诀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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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伤寒医诀串解-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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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必急下以运少阴之枢而使转之。少阴三急下证。宜于浅注而熟玩之。又有二急温症。第四十三节 
云。少阴病脉沉迟者。急温之。宜四逆汤。言少阴为性命之根。起首脉沉。预知已伏四逆吐利烦燥之机。 
即易履霜坚冰至之义。盖于人所易忽者。独知所重而急治之也。第四十四节云。少阴病。饮食入口则 
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阴寒拒格不纳露出枢象)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 
当吐之。(借胸中实可吐证叙出急温症。)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此少阴阴 
气上 寒饮。不同于胸实。盖人所摇移者。得所独断而急治之也。究而言之。少阴重在救阳。而真阴亦不可伤。 
第四十五节云。少阴病下利。脉微(阳虚)涩(阴虚)。呕而汗出。(阳虚则阴寒上逆而为呕。阴虚则阴不内守而汗出) 
必数更衣。反少者。(七字是一节之眼目。阳虚则气下坠。阴虚则动努矣)当温其上灸之。 
言当灸百会一穴。以温其上。不可偏温其下。以灼真阴。言外见对待之阴阳。分而为两。互根之阴阳。合 
而为一也。少阴篇文本空灵幻变。不可方物。老子其犹龙矣乎。 

卷六
厥阴篇
属性:(厥阴为风木之脏。从热化者多。从寒化者少。以木中有火故也。) 
何谓厥阴症。伤寒论云。厥阴之为病。消渴。火盛。气上撞心。气逆即火逆也。心中疼热。火邪入心。饥火能消 
物也。而不欲食。木克土也。食则吐蛔。虫为风化。一闻食臭。则上入于膈而吐出。下之利不止。误下伤胃气 
是也。厥阴为两阴交尽。宜无热症。然厥阴主肝。而胆藏于内。则厥阴热症。皆少阳之火内发也。要知少阳 
厥阴。同一相火。相火郁于内。是厥阴病。相火出于表。为少阳病。少阳咽干。即厥阴消渴之机。胸胁苦满。即 
气上冲心之兆。心烦。即疼痛之初。不饮食。是饥不欲食之根。喜呕。即吐蛔之渐。故少阳不解。转属厥阴为 
病危。厥阴病衰。转属少阳为欲愈。 
乌梅丸为厥阴证之总方。吐蛔久利者。尤宜。 
病初起手足厥冷。脉微欲绝。宜当归四逆汤。有久寒。加生姜、吴萸。酒水各半煎。以相火寄于肝。经虽寒而 
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手足愈冷。肝胆愈热。故云厥深热亦深也。姜附不可妄投。 
脉结者。脉缓时一止曰结。活人云。阴盛则结。代者。一脏气败。其脉动而中止。不能自还。而他脏代之。心动 
悸。心气不宁。炙甘草汤主之。按他经亦有此症。是阳气大虚。虚极生寒。非姜附肉桂不为功。若用此药。是 
速其死也。惟厥阴症。肝中之相火。本少阳之生气。而少阳实出坎中之真阴。即经所谓阳为之正。阴为之 
主是也。 
按前言表证而手足厥逆。此言里证而脉结代。虽为厥阴寒化。终不用姜附大热之品。以厥阴之脏。相 
火游行于其间故也。 
脉微欲绝。不可下。若脉滑而厥。是内热郁闭。所谓厥应下是也。下之是下其热。非下其实。泄利下重者。四 
逆散。欲饮水数升者。白虎汤。皆所以下无形之邪也。若以承气下之。则不止矣。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下利欲饮水者。热也。白头翁汤主之。 
以上治热化之法也。 
厥者必发热。热与厥相应。热深厥亦深。热微厥亦微。此四症是厥阴伤寒之定局。先热后厥。厥热往来。厥 
多热少。热多厥少。此四症是厥阴伤寒之变局。皆因其人阳气多少而然。 
乘脾乘肺。二症宜辨。 
曰。伤寒腹满。经云。诸腹胀大。皆属于热。此由肝火也。谵语。经云。肝气盛则多言。寸口脉浮而紧。紧即弦脉。 
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肺主皮毛。因无头痛项强。非属太阳病。为肺虚。渴欲饮水。无白虎证之欲饮。亦为 
肺虚。腹满。无承气证。因肺虚不能通调水道。此肝乘肺也。肺金虚不能制木。肝寡于畏。侮所不胜也。名曰横。 
刺期门。肝有亢火。随其实而泻之。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此亦肝乘脾也。先与小建中汤平肝以补脾。不瘥者。中气虚而不振。 
邪尚流连。与小柴胡汤主之。令木邪直走少阳。使有出路。所谓阴出之阳则愈也。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此亦肝乘肺也。虽 
不发热恶寒。亦木实金虚。水气不利所致。上节腹满。是水在中焦。故刺期门以泄其实。此水在上焦。故用 
茯苓甘草汤以发其汗。此方是化水为汗。发散内邪之剂。即厥阴治厥之剂也。 
内经云。厥阴之上。风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又曰。厥阴不从标本。而从中 
见也。又曰。厥阴为阖。又热病论曰。伤寒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厥阴木 
气逆。火气盛。故烦满。循阴器。故囊缩。 
盖厥阴以风木为本。以阴寒为标。中见少阳。厥阴为阴极。故不从标本。而从中见也。本论以厥阴自得 
之病为提纲。故先曰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等证。然必合之外 
证。有厥热往来之气化。或呕或利。方为真厥阴。其余或厥。或利。或呕。内无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等症。皆 
似厥阴而非厥阴也。其云消渴者。消为风消。渴为木火上熏也。其云气上撞心者。木气上凌心包也。其 
云心中疼热者。是其气甚即为火。火甚即生热。阴血受灼。不足荣养筋脉。故筋脉不舒而疼。胃液受灼 
故饥。其云不欲食者。是木气横逆也。其云食则吐蛔者。蛔感风木之气而生。闻食臭则出。湿热腐成。居 
于胃底。无食则动。胃寒则出。胃热亦出。下之利不止者。阴寒在下也。 
二章一节云。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阴经受邪。脉当沉细。今反浮者。以风为阳邪。元气 
复而邪将散。故脉见微浮。不浮则邪深入不外散。故为未愈。二节言欲愈之时。盖少阳旺于寅卯。解于 
此时者。中见少阳之化。三节厥阴阴之极。渴欲饮水。水为天一所生之水。以水济火。阴阳气和而病自 
愈。提纲后止此三节提出厥阴病。其余则曰伤寒。曰厥。曰下利。而不明言厥阴病。以厥阴从中见。而不 
从标本也。 
三章一节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总起下文诸节厥逆之意。亦以承上文下之利不止。夫 
四逆厥者。咸藉生阳之来复。故不可下。非特阳气大虚。寒邪直入。即热深者亦闲有之。热盛于内。内守 
之真阴被烁几亡。不堪再下以竭之。故申其戒曰。气血两虚之家。即不厥逆。亦不可下也。二节言阴阳 
寒热互换之理。厥阴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必自止。厥不再作。利亦不再下。若见厥。则复利。三节言寒 
热胜复之理。而归重于胃气也。凡厥利。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中气除去。求救于食。当以索饼试之。 
若胃气能胜谷气而相安。则不暴然发热。恐暴热来骤而去速也。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 
热与厥无太过不及。故期旦日夜半愈。若再发热三日。兼之脉数。此中见太过。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总之厥利转为发热。乃属愈期。仲师不是要其有热。要其发热而厥利止。厥利止而热亦随罢。方为顺 
候。若热气有余。则伤血分。而化为如痈之脓。非发痈也。数脉为热气有余。迟脉为寒气不足。伤寒六七 
日。阴尽出阳。可望其阳复。与黄芩汤复除其热。热除内外皆寒。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中气 
已除。必死。此节因脉数而推及脉迟。反复以明其义。五节言热化太过。火热下行。则便脓血。火热上升。 
则咽痛而为喉痹。随其经气之上下而为病也。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阴液泄于外。 
而火热炎于上。必咽中痛。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发热无汗而利不止。则阳热陷下。必便脓 
血。火热下行。故其喉不痹。第六节遥承诸四逆厥者不可下。恐泥其说也。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 
者。必发热也。是先厥后发热也。前热者后必厥。是先热后厥。厥之日期深者。则发热亦深。厥之日期微 
者。则发热亦微。厥应下之。前不可下。指承气等方。此应下。热证轻有四逆散。重有白虎汤。寒症有乌梅 
丸是也。沈尧封云。厥阴乃正邪分争。一大往来寒热。厥深热深。厥微热微。言寒热轻重。论其常理。其有 
不然。亦以决病之进退矣。厥阴为三阴之尽。病及此。必阴阳错杂。厥阴肝木。于卦为震。一阳居二阴之 
下。是其本象。病则阳泛于上。阴伏于下。而下寒上热之证作矣。其病藏寒。蛔上入膈。是下寒之证据也。 
消渴心中疼热。是上热之症据也。况厥者逆也。下气逆。即是孤阳上泛。其病多升少降。凡吐蛔气上撞 
心。皆是过升之病。治宜下降其逆上之阳。取内经高者抑之之义。其下之法。非必硝黄攻克实热方为 
下剂。即乌梅丸一方已具。方中无论黄连乌梅黄柏。苦酸咸为下降药。即附子直达命门。亦莫非下降 
药也。下之而阳伏于下。则阴阳之气顺。而厥可愈。倘误认为外寒所束。而反发其汗。以心中疼热之阳。 
尽升于上。而口伤烂赤矣。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七节言厥热相应。阴阳平。当自愈。八节云。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观以凡字冠首。不独言三阴之厥。并该寒热二 
厥在内矣。盖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阴阳之气相贯。如环无端。若寒厥则阳不与阴相顺接。热 
厥则阴不与阳相顺接也。或曰。阴不与阳相顺接。当四肢烦热。何反逆冷也。不知阳邪热邪深入。阳气 
壅遏于里。不能外达于四肢。亦为厥。岂非阴与阳不相顺接之谓乎。九节以惟阴无阳之脏厥。托出阴 
阳不和之脏寒为蛔厥。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夫少阴水火不 
交。则为烦躁。若真阳欲脱。则但躁不烦。与厥阴之但烦不躁者不同。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 
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 
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吐蛔言其常。不吐蛔而呕烦。风木之动。亦可以吐蛔例也。金匮云。腹中痛。其脉 
当沉而弦。今反洪大。故有蛔虫。蛔虫之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盖 
腹痛脉多伏。阳气内闭。或弦。则邪气入中也。今反洪大。是蛔动而气厥也。吐涎。吐出清水。心痛。痛如咬啮。时时 
上下也。蛔饱而静。其痛立止。蛔饥求食。其痛复发也。十节十一节。言厥阴必藉少阳 
少阴之枢转。枢转不出逆于阴络而为便血。枢转不出逆于膀胱关元而为冷结。厥阴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 
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下利色白。此热除。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少阴枢转不出。故厥而呕。少阳枢 
转不出。胸胁烦满者。阴阳并逆。不得外出。内伤阴络。其后必便血。热邪内陷为便 
血。寒邪内陷则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胸在上而主阳。腹在下而主阴。各从其类。故少腹满。以厥阴之脉。 
过阴器抵少腹。按之则痛。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十二十三节。言阴阳胜负。可以日数之多寡验之。厥少热多。阳气太 
过。 
阴血受伤。其后必便血。以厥阴主包络而主血。寒多热少。阴气盛而阳气退。其病为进。人之伤于寒。则 
为热病。热虽甚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 
可太过与不及也。仲师以热多为病愈。厥多为病进者。是论病机之进退。以厥为热邪向内。热为热邪 
向外。非内来客热。向外为退。向内为进也。故热多为病邪向愈之机。不是病邪便愈之候。所以纵有便 
脓血之患。而热迫荣阴。与热深厥逆者。仍有轻重也。 
厥阴有不治之死证。不可不知。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虚阳在上。不得下交于阴。故烦。真阴在下。 
不能上交于阳。故躁。此阴阳水火不交。宜灸厥阴以启阴中之生阳。而交会其水火。若厥不还。则阳气 
不复。阴气乖离。故死。厥不还者死。则知发热为厥阴之生机。然发热亦有三种死证。伤寒发热当利止。 
而反下利。身虽热而手足反见厥逆。孤阳外出。独阴不能为之守。更加躁不得卧。阴盛格阳。主死。伤寒 
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即无躁不得卧。亦主死。金匮云。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 
利下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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