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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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侠记-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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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风沂正要说话,猛听得“嗖、嗖”两声,两枚飞箭钉在车顶上。马车突然飞驰起来,尘埃滚滚,两旁树林飞速倒退,紧接着车厢一阵乱晃,“扑”地一声,不知哪儿飞来一道钝器击碎了马脑,马车突地跳起来,渐渐停了下来。 
 
 
 
  
 第十六章 表兄遥远
 
  唐蘅醒来的时候,阳光正照在梁间一张巨大的蛛网上。他一睁眼便看见雪白的墙上多了一只灯笼大小的蜘蛛影子,不由得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正在做梦。
  早饭时间已经错过,红豆稀饭和肉末烧饼都有些半冷不热,饭厅里食客稀疏,全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唐蘅要了一碗热豆浆,将烧饼掰成小块,泡在豆浆里,没精打采地吃着。
  他有些怀念自己的那间小院。小院在一道小溪的对岸,开门白水,侧近桥梁,一片竹篱环绕着两棵巨大的古柳。柳树下的房子并不显眼,却是座百年古宅。墙壁早已经斑驳了,廊柱上满是鸟粪。入门的影壁倒塌了一半,茅草在屋顶上疯长,露出苍凉颓败的气息。可是屋内的布置却十分奢华:波斯地毯、檀木家俱、古瓶金爵、盆兰巨卉,应有尽有。一位花花公子所能想像得到的舒适都已穷尽。此外,他还有麦香、麦秀两个书童替他打扫房舍、洗衣做饭。他们永远不会让唐蘅吃半冷不热的早点。
  唐蘅喜欢在自己书房里度过一天的闲暇时光,听廊上莺歌燕啭,看庭前花开花落。盛夏之际,后园的古井藏着冰酒,那是一种女人们爱喝的酒类。江湖汉子呡上一口便会吐出来,笑骂这是“甜水”。他对冰酒情有独钟,喝时放入几颗酸梅,味道更是独特。他可以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去,以消酷暑。
  他不喜欢夏天,更不喜欢晴天。
  晴天一切过于分明,万物纤毫毕现,无处躲藏。他认为自己是个颓废者,适合端一杯清酒,在烟雨迷蒙的某个角落浅斟低酌、幽窗独坐。
  他记得小时候每到雨夜母亲总喜欢坐在琴房内,对着窗外暗无边际的天色,弹一首格外忧伤的曲子。而父亲则喜欢在这个时候摆弄庭间的花草。累了,会站在廊檐下,默默地聆听母亲的弹奏。此时孩子们若在隔壁的厢房内打闹,他会走进去轻轻地“嘘”一声,让他们安静下来。
  在父亲的暗示下,雨中听琴便成神圣的时刻,成了一家的传统。而唐蘅却觉得那支曲子里有一股子长驱直入的幽怨,让人难以忍受。幸好蜀中的雨季不长,而大多时候母亲都太忙,他才不致时时受此折磨。惟有父亲是她忠实的听众。他会始终如一地立在廊檐下,静静聆听,脸上露出如痴如醉的神情。
  那张古琴自然也是父亲送给她的。上有金徽玉轸,紫檀犀角。若是日久不用,父亲还会定时用桑叶在弦上细细擦拭,使之恢复音色,鸣亮如新。
  “你们应当跟着妈妈学琴。或者,至少像你姐姐那样,认真地学一点医术。”小时候,父亲常常这样劝他们。
  可是,兄弟俩最终还是跟了父亲学武。
  有时候他感到父亲的作风过于老派,而母亲则过于清高。父亲宽容着她的冷傲,她的尖刻,她的郁郁寡欢,她的耿介执拗,为此不得不与被她得罪的人周旋。母亲拒入唐门,父亲只好把家搬到唐门之外的大街上。其实大街上的人与唐门的关系又何尝不是千丝万缕。左邻右舍当中,十个就有八个姓唐,细细算来,或远或近,都是亲戚。母亲厌恶应酬,不习惯也不想习惯大家族的生活。就算在唐门之外,她也从不在家族的各种集会和盛宴中露面,把人情上的一切烦恼都抛给了父亲。
  自然,唐门人对母亲的傲慢格外不满。他不止一次听见长辈们在人群中长叹,说唐潜太过厚道,就算吴悠是旷世佳人、千年难遇,也不能把她宠成了这样。而市井中的看法则更加刻薄。在他们的脑子里,唐潜再怎么有名,再怎么厉害,不过是个瞎子。一个瞎子竟能娶到神医慕容最得意的女弟子,非但美若天仙,才高八斗,且医术精湛,日进斗金,不是走了桃花运是什么?
  平林馆的大门修得比谁都气派,地盘越占越大,庭院年年翻修,还开了几十家药行分店,独揽了西北一带的药业。相比之下,父亲从祖父手中继承的商铺和田产,则被几个年迈的家人管得不温不火、半死不活。父亲从不打算换人,也毫不介意,照样为刑堂的事务忙碌。
  他常常怀疑父母之间究竟有没有一段很深的情感,他们的相处那样平淡。大多数时候,都是父亲精心地照料着母亲,怕打扰她的医务,将两个顽皮捣蛋、惹事生非的儿子拴在自己的身边。而他的脾气又远不如爷爷那般严厉冷峻,经不起两句好话就会心软,听见儿子劈腿嗷嗷乱叫,又会心痛。只好舍近求远,入门的时候替他们选了个严厉的老师傅,每日亲自送两兄弟学武。老师傅果然不客气,筋斗翻不对,“啪”地一下就是一板子。马步蹲不好,便往屁股上戳香头。兄弟俩在唐门几位以心狠手辣著称的师傅中辗转学艺,攒了一屁股的香疤,直到十岁,才正式开始跟父亲学刀。
  对父亲的崇拜,唐蘅远没有哥哥唐芾那样强烈。从他懂事开始,唐芾就像一道影子般跟在父亲身后,以继承唐氏双刀的“刀统”为己任。唐蘅甚至怀疑哥哥小时候的那些游戏,也全是为了将来继任刑堂堂主做的准备。从三岁开始,每次父亲外出,唐芾都要跟他一起走,不然就会哭闹不止。弄得父亲每次外出,都鬼鬼祟祟地打点行装,提前一日就开始甜言蜜语,哄他开心。
  不过他与唐芾一样相信父亲永远是唐门的英雄,天下最杰出的刀客。直到十七岁那一年,父亲终于在一次清理门户中遭到伏击,受了重伤。他的背上连中三刀,血流如注,伤及内脏。抬回家时,已奄奄一息。他还记得那一天他飞马到平林馆报信,母亲平静的脸上顿现惊恐之色,说话的声音也格外颤抖:
  “蘅儿,你下马,我骑着你的马回去。”
  在此之前,母亲外出要么乘轿要么坐马车,他从不知道母亲还会骑马。回到家里,母亲亲自替父亲做了手术,足不出户衣不解带地照料了他三个月。非但亲自下厨熬药做汤,还替父亲的花坛除草浇肥。等到父亲能够下床时,母亲便每日陪着他到江边散步。
  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密。他远远地看见母亲挽着父亲的手臂,眼神格外妩媚。两人在垂柳中低声谈笑,有时还一起逛街坐茶馆听戏。从那天开始,平林馆的规矩忽然换了。每日巳时开诊,日没关门,母亲只坐馆行医,不再受邀出诊。往日那种遇到棘手的病人几夜不归的情形再也不曾出现过。
  他知道父亲的职业一直让母亲担忧,她害怕父亲再受重伤,回到家里,找不到可以救他的人。
  无论外人如何替人掂轻量重、说长道短,父母亲按照自己各自的法则,就这样温吞吞地生活了二十几年,从未红过脸吵过架。母亲的怪癖渐渐被人遗忘,被她诊过脉、接过骨或治好了顽症的唐门人越来越多。多到即使母亲仍然不参加应酬,也绝不会有人抱怨,反而掉过头来替她说话。
  在他人的流言蜚语与母亲的个人原则的漫长较量之后,时风终于流转。他们成了美满婚姻的典范。
  唐蘅虽一直不大喜欢母亲,却不得不承认她身上有一种扭转世人的力量。
  许多女人一生殚精竭虑惟恐不被世俗接受,她却强迫世俗接纳了自己。
  正漫无边际地回忆着往事,忽然有个声音道:“请问阁下可是唐蘅唐公子?”
  他抬起头,发现说话的是个个子瘦高、模样俊朗的年轻人。穿一件半新不旧的锦袍,下摆上满是泥渍。仿佛在马上奔波了多日,他看上去两眼发黑、形容憔悴。年轻人一只手端着碗豆汁,另一只手却捧着一把黄灿灿的雏菊。那雏菊长短不一,大小各异,显非花店所售,而是从山野上临时采摘下来的。
  他点点头,见旁边还有一张凳子,道:“请坐。”
  那人施施然地坐了下来,见桌上有些油渍,掏出一只巨大的手帕垫在桌上,将雏菊整理了一下,放在帕上。
  唐蘅亲戚众多,交游却不广阔。因为服饰鲜亮、举止怪异,当年几乎被唐门以“服妖”治罪。流言口耳相传,见过他的人,听说过他的人,多不胜数。
  “我们……见过?”他疑惑地问了一句,同时认真地打量了这人一眼,生怕他是自己众多亲戚中的某一位,在记忆中细细地搜索了一遍,还是没有半点头绪。
  “前年在试剑山庄,唐公子迎战‘流星刀’郑秀,在下曾有缘在一旁观战。果真是好刀法!人人都说公子已尽得双刀真传,只怕已骎骎然有凌驾乎其上之势。只可惜令尊隐迹江湖多年,令得我们这些后学小子,无缘亲睹一代宗师的风采。”喝下一大口豆浆,那人的精神好像恢复了不少,双眸渐渐炯亮,一提及唐潜,脸上露出欣然向往之色。
  唐蘅微微一笑,道:“兄台谬赞了。家父近年忙于族中琐务,确是极少外出。”
  十年前,唐潜的赛事比唐蘅还要繁忙。几乎隔不了一个月就会有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蜀中找他切磋、习艺,不和他们过过招,怎么也劝不走。开始唐潜还抽时间奉陪,渐渐地失去了耐心。两个儿子便只好承担了这令人头大如斗的接待任务。唐蘅侧头一看,发现此人并不用刀,腰上别着的是一对沉重的方棱锏,这才放下心来。
  “十姑娘唐灵,公子想必认得。”那人继续搭讪。
  “当然认得,她是我的堂姑,很年轻就去世了。”
  “听说她的五毒神针比当年的暴雨梨花针还厉害!”
  “是啊,所以她死在了大牢里。”
  “唐灵有个妹妹……叫唐什么来着……”那人转着眼珠,搜肠刮肚地想着,“我记得也是单名,且上面也有火字……唐……”
  “唐荧?”这人越聊越远,唐蘅越听越糊涂。
  “对对,唐荧。据说在药阁里干了多年,后来嫁给了洛阳崔家的长公子崔孝山。”
  江湖上一直都有热衷掌故的人。看来这人对唐门果然知道得不少,唐蘅不禁点头微笑:“崔孝山师出少林,当年曾以四十二招形意拳胜了武当灵机子的八卦掌,一时传为佳话。”
  “可不是!俗话说,‘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三年打死人。’天底下的拳法只怕就数崔家的最怪。不但招式神出鬼没,内功也很惊人。当年我一直梦想入崔家学艺,可惜无人引荐。”
  唐蘅愣了愣,以为这人是想走唐家的门路,找崔孝山学艺,便道:“兄台若是想认识崔先生,在下可以代为引荐……”
  不料他话头又是一转:“不不不,我认得崔先生。不过,你可知道崔家虽世代习武,到了崔孝山那一辈,却出了一个读书人——还中过举?”
  唐蘅只好问道:“原来兄台和崔家也有交情,却不知这个读书人是谁?”
  “他叫崔敬山,是崔孝山的堂弟。”
  “抱歉,这个名字我可没听说过,唐门的人太多,崔家的人也太多。”唐蘅终于烦了,开始东张西望,想找个理由回屋:“时候不早了,我……”
  岂知那人偏偏不明白他的意思,抢着道:“隔行如隔山哪!这位敬山先生写得一手好字,又擅长四六,诗也写得不错,在当地的学界颇为知名呢。”
  “哦。”
  “唐兄只怕听说过,崔敬山有三个妹子都擅画。其中老二叫崔欢,专画花鸟人物。”
  “哦。”
  “你一点也不记得她了?”
  “完全不记得了。”
  “有一年你父亲过生日,唐荧曾送给他一幅醉翁图。你母亲很是喜欢,把它挂在你家的客厅里。——那幅画就是崔欢画的。”
  他这才想起来,客厅里是有这么一幅画。至于是谁画的,从未关心过。
  “现在想起来了?”那人看着他,一脸期盼。
  “想起来。嗯,一同送过来的还有一副对联。”
  “‘寒树邀栖鸟,晴天卷片云。’对不对?那是敬山先生的亲笔。”
  “对。”唐蘅苦笑,他还从来没被一个人这么胡搅蛮缠过。
  “崔欢就是家母。”那人咧嘴一笑,露出开心的样子:“我姓王,叫王鹭川。”
  唐蘅愕然。
  为了介绍自己,这人竟兜了这么老大一圈!何况,王鹭川在江湖上名气,比崔孝山要响亮得多。
  唐蘅抱拳作礼:“失敬失敬。豹尾方棱锏,兵器谱排行十二。兄台的大名如雷贯耳,何不早说,绕这么大一个圈子!”
  “唉,”王鹭川叹了一口气,“说了半天,你还是没听明白你我之间的亲戚关系。”
  “我们……是亲戚?”
  “当然。我是你表兄,你是我表弟。”
  ……
  唐蘅正要答话,忽不知从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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