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遮天----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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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遮天----nv-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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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我一笑,似是知我心思,继续说道:“我引你为知己,不是信口之说。你我有很多相同之处,腹中自有大丘壑,推演天下棋局,比别人先知一步,却能隐忍不发。而你比我更高明的,却是能隐伏与惊涛骇浪而点滴不露,否则明澈你早就死了,而我这种张扬也让我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只好流落异国以图远志。”
  我看着他,内心惊骇以致说不出话来,这个人竟然比我想的还要具有野心,的确能与我比肩而站,可惜注定路途更为坎坷。
  

第十二章 凝眸处(下)
更新时间2008…9…14 13:32:38  字数:3362

 我承认有那么一刻,我曾经动心过,是来到异世后第一次遇见这么纯粹阳刚的男子,特别当慕风行热烈绝望眼神看过来的时候。但那感情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转眼即逝。
  这种心动不过是遇见一种美的震撼,是人面对极致人或者物焕发出来的一种欣赏和倾慕而已。
  过于成熟的心态使我很快便能透析自己的情感,没有小女儿的患得患失,却也失去了很多次尝试的机会。其实我何尝不曾明白有破才有立的道理,但激情与锐志早已消磨殆尽,所以没有万全把握,轻易不肯跨出第一步。
  只有初生牛犊才不怕虎的,也只有小孩子对于任何未知的东西,才会有好奇尝试之心,碰壁弄疼了唏哩哗啦痛哭一会,转眼便被其他玩具吸引了。相较于那种无暇的赤子之心,成人明显对待未知趋于保守谨慎,因为他们知道受伤的后果,所以现实,在未做之前便有了自己的得失计较。
  染了尘埃的,结了茧的心,再也轻易感动不起来。什么最难计算?人心。什么最轻易失去?爱情。总之,风险太高,是个永远填不满的黑洞。而现在的我,宁肯让它空着,再也不肯试图去填,即使是残缺,却能躲过致命之劫。
  于是我看着慕风行,有着居高临下的怜悯:“慕风行,你的确比别人聪明。”后面本想说的话,都让我化作一声叹息。
  慕风行显然看到了那抹怜悯,他冷冷得看我一眼:“凡事只要我想,便会身体力行。”他抬头看着天上那轮朗月道:“我一不信命,二不服输,属于我的一定握在手中!”明月投在他脸上,旋复离去。
  我看着意气风发的他有些发呆,这人意志坚强,是霸材之选,与明睿倒是一时瑜亮,更难得的是他比明睿能觉察人心,若是日后加以打磨雕琢,回到齐国后定能有一番作为俄,那么到时候凤国处境更是雪上加霜。在其位,谋其政,身为凤国皇女,我实在没有资格风轻云淡袖手旁观,若是我心狠一些,把他灭在凤国,掐了这日后大祸,方是良策。
  慕风行不知我此时心理如此阴暗,转脸对我笑道:“明澈,我们去房顶上坐坐。”还未等我反应过来,慕风行已经一把抱起我,耳边风声呼啸,转眼到了高处。坐在房顶上,开始我还有些畏高,害怕若是一个不稳,便会顺着青瓦滚下去。我闭上眼睛,复又强迫自己睁开,看了一眼旁边刚坐下的慕风行,心里才有些定,恶毒地想若是滑下去,大可拉着此人一起。慕风行这时表情有些迷醉,星眸明亮,脸白胜似羊脂玉,唇红赛过玫瑰花,眉长鼻挺,轮廓分明,刀削斧凿般使得不由自主便被蛊惑。我咽了口水,努力稳定心神,胡乱找话道:“慕风行,你轻功很好啊。”当年与沈天衣相遇,虽然知道她武功盖世,但未曾观赏过,今天第一次被人亲自带着飞行,不仅满足了好奇而且让我大为羡慕。若是我有了武功,不做这个倒霉的王爷,也可以仗剑江湖,飘渺来去。
  慕风行却没有接我的话,而是低低说:“我自小便喜欢站在高处俯瞰下面,越是高,便越是觉得底下的渺小,心胸的开阔,豪情顿生,这种感觉——”,他低下头来思寻合适的表达语句。
  我看他一眼,吟出老杜的句子:“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慕风行猛然抬起头,看着我一脸激动,脱口而出:“对,就是这种感觉!”然后反复在嘴里呢喃“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眼睛闪亮,似有疯魔。
  诗为心声,清人浦起龙评价老杜这首诗时说:“杜子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向来大家推崇这首诗总是不免提到老杜的心胸,非大包容大气魄者不能为也。这首诗是老杜中年之作,他虽不如李白豪放,但也能吐出如此气魄之语,正是他想有所作为的表露,一代诗圣吞吐天地的气概。慕风行对这两句如此激赏,必不是诗人之心,而是帝王之势。如此一想,我看着慕风行发愣,这个人出生在这个世界,必会掀起滔天大浪。
  慕风行欢喜地问我:“明澈,若有一天,你可愿意陪我一起站在凌绝顶上?”
  我被问得一呆,看着面前慕风行脸上充满了期待与不安,不仅有些心软。他这样赤诚待我,不加掩饰,无非我是第一个让他动心的女子罢了。人总是会傻一次,毫不保留对待一个人,为他(她)做千般事,即使被欺骗也会自我为对方开脱找理由原谅,就如当年的章解语十个手指缠上纱布,不过是为了做一盘对方喜欢吃的酸辣土豆丝。这种小菜任何一个馆子都能做出,花三五块钱便可买到,她却偏偏一刀刀奋战,切得细如发丝,不过想博爱人一笑,为对方尽心,如此而已。不过这种痴傻举动只是第一次会有,经历过沧海后,即使再遇见让你心动的人,你却再也没有那种可笑的冲动了,不是不肯,只是没有当初的心情了。
  想到这里,看这个人时,心里便柔和下来,不免有些愧疚,觉得自己有些恶毒,此人全心对我,我却曾想除之而绝后患。明澈啊明澈,你丧失了爱人之心后,便连良善也快保不住了吗?是不是越走下去,你会变得越来越陌生?
  慕风行却没有给我继续反思的机会,握住我的手道:“明澈,你肯不肯?”
  热热的气息喷在我脸上,我头微微一偏,正色说:“慕风行,我已经娶了正夫,这个想必你也知道,他叫云岫,是个好男子。”
  慕风行万料不到他一直回避的事情我会主动提起,慢慢放开我的手,脸色有些灰败:“明澈,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爱他,你若真的爱他,我便可以相让。”他的声音抖动着,在夜风里似是一只断翅的蝶。
  我看着他的脸,几次想开口,终于不忍,喉咙里挤出句话来:“慕风行,你这又是何苦。”他执意地盯着我的眼,等着我的答案。终于一丝良心站了上风,我勉强开口道:“不错,我是爱他。”
  慕风行木然地放开我,眼里水光盈盈,他猛地抬头,硬生生逼了下去,看着我声音嘶哑:“明澈,你好狠的心。”我低下头,不敢看他。沉默了一会,他沉痛里隐隐带着特有的冷漠骄傲:“明澈,你记住,这个世界除了我之外,你再也找不到像我这样爱你的人了。你终有一天会后悔,后悔错过我。”说完,他狼狈地转过身,我分明看见了他眼里那一汪水色。他却不给我说话的机会,顷刻飘然离去,我眼睁睁看着他的白衣飘飘,飞鸿一般离去。
  这个桀骜霸道的冷漠少年,从出生后便受尽苦难磨砺,也许只在我面前展颜一笑,吐露真情,而我却不得不拒绝他。
  看着他离去的方向,我苦笑了一下,心里喃喃道慕风行,对不起,我实是为了你好,你实在是托错了心,用错了情。实在是齐大非偶,若有一天凌绝顶上真的站立你我,你我也只能是隔峰相望罢了。
  虽然出于偶然的善意拒绝了慕风行,我心里却有些伤感。一时坐在屋顶上看着月亮,竟有些痴痴的,很是复杂,带着些许遗憾。
  即使在二十一世纪开放年代里,若是在爱情婚姻上粉碎信念后,女人一旦选择了坚强下去,便会发现可供选择的空间更少了,那时也只能继续走下去,到最后只能独自前行,肩膀也成了幻想。到了女尊,可以供女人依赖的更是寥寥,我与千百人中才遇见了一个慕风行,却也走不通。
  突然不远处扑楞楞飞起一只小鸟,惊醒了我。我看着下面,不禁叹口气,怎么下去啊,于是我闭眼开口大喊:“来—人—啊!”声音尖利,划破了王府的寂静。呼啦啦天空里飞鸟乱点,煞是有趣。
  不多时,众人涌在下面,目瞪口呆看着王府最高处,披头散发的王爷穿着白色睡袍坐在月亮里,纷纷议论王爷是如何上去的。
  云岫抬头大声问:“王爷,你在上面做什么?”
  我有些发窘,却故作不在意道:“上面风景好,我来看风景的。”
  云岫对着众侍卫小厮道:“既然王爷爱看上面的风景,便让她看好了,我们回去睡觉吧,不要打扰王爷的雅兴。”
  我心里气得咬牙,面上却笑着说:“本王现在欣赏够了,你们想办法让我下去。”这个云岫,穿戴整齐,头发也束得好好的,哪里像是刚起来的样子,何况这么短的时间根本没有时间让他梳洗,越想越让我咬牙。下去之后,定要找个机会找补回来。
  云岫的声音里带着笑意,慢吞吞道:“王爷,真的欣赏够了?”
  

第十三章 风波起(上)
更新时间2008…9…19 22:02:30  字数:3175

 酷暑一过,气温便出现了明显的转变,早晨和晚上的时候很凉,午时骤然升高,这种乍暖还寒的天气使人极为不舒服。这时内热不容易散发,而且我睡眠又有些少,不免有些上火,只觉得头晕,胸闷,口腔溃疡,吃饭毫无胃口。
  云岫看着不免心疼,亲自去厨房吩咐饭菜要清淡,汤要去火,甚至亲自动手给我熬了老鸭萝卜汤。这汤用只乳白色玉碗盛着,上面飘着红红的几粒枸杞,底下躺着几块野鸭肉,几块白生生的萝卜,另外还有些许中药姜丝之类。
  我尝了一下,竟然非常鲜嫩可口。野鸭子肉非常酥软,也没有腥气。难得的那姜是没有去皮的,姜皮性寒,很多人并不了解,只觉得把皮剥去干净,却不知这里面有些讲究。医书上说姜发汗,姜皮止汗且微寒。这个人连这点小细节都知道,果然是深谙煮饭之道啊。
  在云岫的体贴下,餐餐样式翻新,一连几天滋补,我终于感到有些好转,内里灼热感才好一些,却被下面传来的一件事气得急怒攻心。
  林蔚然卖酒卖的百姓倾家荡产,怨声载道。这个林蔚然运去大批红曲酒,先是无偿送给百姓喝。人心贪婪,家家搬走许多坛。红曲酒比寻常人家酿制的酒精度数高上很多,很快嗜酒如命的凤朝人就上瘾舍弃了自家酿制的水酒。这些百姓上瘾后,林蔚然突然停止免费供应红曲酒,一时间百姓惶惶不安,有些意志力薄弱的酒瘾抵抗不过去只好出钱去买,渐渐不仅生活入不敷出,最后竟连仅存的一小块土地都典押出去来买酒。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何栖来焦急来向我禀报此事的时候,我坐在那里面若寒蝉,久久说不出话来,手微微有些发抖。何栖来看着我面色苍白,忙出言安慰道:“王爷不必过于担心,林蔚然只是试验阶段,不过是僻壤之地十里八乡,没有酿成大祸。”
  闻听此言,我面上恢复些许血色,不由带着感激看着他。看我这样看他,顿时氤氲出一层薄薄的粉红浮在他细白精致的皮肤上,清澈的大眼睛里多了抹惊慌,眼波流转不肯与我对视。我心中了然一笑,对这种少年情怀只作不见,须臾心里渐生一股久违的暖意。原来无论如何变幻,总会有些销魂动人的颜色保持不变,即使你心无旁念,也会无限怜惜。
  摈去杂念,让何栖来退下,愤怒染红了我的眼,怒气冲冲立即吩咐张未和董莫前来见我。
  看着毕恭毕敬站在那里的张未和董莫,我的情绪早已恢复平静,只是看着她们谦恭的样子,益发使得我的心有些发凉发苦。我一向对人宽厚为本,尤其信任这二人,念当初一起创下红颜酒而把大本营交给她们。此时只有失望充斥心中,我冷冷望着她们,一言不发。
  张未年纪已过不惑,身材早已发福,裹在蓝色绸缎里臃肿不堪,往常觉得和善的笑脸,此时只觉得有说不出的虚伪。董莫倒是身材瘦削,脸庞清秀,只是过于清瘦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尖刻。
  我闭上眼睛,压下心中存了偏见的反感,呼了口气,方才冷冷说道:“可知我找你们来,是为了何事?”
  张未低下头与董莫诚恳地说:“王爷之圣意,不敢乱猜。”
  我气急反笑,怫然作色,遽然站起,广袖把茶杯扫地,一时间薄胎细瓷摔得粉碎,白色的瓷片四处飞溅,清脆的声音有如玉碎。随侍的小厮战战兢兢地收拾起碎片,一脸惋惜。我低头看了一下,心中也有悔意,这薄胎细瓷茶杯是京里新近时兴的东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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