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 +番外于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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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 +番外于睫-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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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里倒真的办了一场别开生面、史无前例的婚礼,一向严肃的院长也被拉来做了主婚人。老的少的在这个游戏里都玩得异常开心。 




      秦晓从台东带来的那盆白色的蝴蝶兰,和一盆黄色镶紫边的蝴蝶花并排放在他们寝室的窗台上。兰科的蝴蝶兰代表幸福,茄科的蝴蝶花代表相伴。 



      这一日,两位老人正在午睡。闲来无事的看护小醉看到他们窗台上的蝴蝶花有的已经调谢,便学着他们的样子拿起了剪刀。 

      警醒的黎耀祖从床上扑过来,动作竟然象年轻人一样利落。他劈手夺过剪刀大声说:“不要乱动。我太太只喜欢我侍弄的蝴蝶花。” 

      秦晓被吵醒了,躺在床上懵懂地看着他们。 

      小醉笑嘻嘻地问道:“我修剪的和你修剪的还不是同一盆花,谁能看得出来有什么不同?”接着,她转头冲秦晓扮了鬼脸,“黎太太,说实话,你看得出来吗?” 

      黎耀祖一脸紧张地看向秦晓。 

      下午三点钟的光景,朝南的窗户将淡红的光打在床头的白墙上。从床上慢慢坐起的秦晓微微地笑着,脸颊也被映得发红。 

      “我当然看得出来。”秦晓将头转向窗台,“耀祖修剪过的蝴蝶花,谢花去得最彻底,新花开得最灿烂。真正做到了没有过去,只有现在。” 

      黎耀祖开心得笑了,转头回敬小醉一个鬼脸。 

      小醉笑着跑出去,又回过身趴在窗口冲他们大声喊:“哼!我才不信他的话。你们是两口子,当然是自己人帮自己人,齐打伙欺负我一个喽。” 

      黎耀祖坐回床边,握着秦晓的手得意地挑着眉回嘴:“你知道就好!”脸上一派孩子气的天真。 

      小醉已经笑得趴在窗台上直不起腰了。这对老小孩,做游戏也这么认真。 



      这对老小孩在蝴蝶花敬老院快乐地生活着,也带给整个院落无数的欢声笑语。 

      一年后的一天,黎耀祖病了,秦晓衣不解带的照顾他,一直到那个温暖如春的秋日。 

      黎耀祖躺在床上已经不能说话,嘴唇费力地张合着,一双空洞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秦晓。 

      秦晓了然地笑了,握着黎耀祖的手轻轻松开,解开自己的裤带。曾经平坦结实的小腹如今已是肌肉松驰,只有右侧的圆形伤疤痕迹依旧。 

      他牵着黎耀祖的手放在那个凹坑上,含笑说道:“你摸,为了你留下的疤还在。这是我们相认的记号,到了那边,凭着它,你还能找到我。” 

      他轻轻俯身,把脸贴在黎耀祖的胸口,认真地说“放心在那边等我,相信我,我一定会去找你。我们再也不会失散了!” 

      抚在秦晓腹部的手缓缓滑落,圆睁的双眼满意的合拢。眉睫依旧浓密,笑容宛然。 

      小醉和一帮看护站在一边无声的流泪。这对老小孩把游戏玩得太逼真,把她们全都骗哭了。 



      四个月后,秦晓因病去世,和黎耀祖一同葬在北京西郊的福田公墓。墓碑上镌刻着:黎先生黎太太之墓。 

      每年清明节,小醉都会在他们的墓前放上一盆蝴蝶花。 

      不能做展翅齐飞的蝴蝶,就做根茎相连的蝴蝶花,虽不够自由自在,却永不会失散。 



      这年清明,已经做了敬老院院长的小醉,带着一对蝴蝶花孤儿院的孤儿――小耀和小石头,一同来祭拜黎先生和黎太太。小醉站在墓前问候这对恩爱的两口子时,两个顽皮的男孩子在不远处的松树下打闹起来。 




      小耀说:“我知道你,你是丁阿姨昨天带来的新小朋友。你陪我玩!” 

      “玩什么呢?”小石头眯起眼,微笑着发问。 

      小石头笑起来很好看,轻轻勾起的嘴角,睫毛半掩的双眸,让人看了禁不住想学着他笑。 

      “嗯……”小耀偏着头想了想,说:“我们骑马玩罢。你趴到地下,当马。我当人,骑你。” 

      小石头走开了:“我不干。我不要当马。” 

      …… 

      小醉院长偏着头笑了,这样的童年,一定很值得回味。 



      完    



      番外3《悔》 





      “我的忏悔书 

      余,邓墨云,……” 

      仅此寥寥数笔,我再写不出半个字。 

      民国三十五年秋至今,羁押于南京宁海路军统局看守所已近一年。公审在即,需呈交的忏悔书仍是空白。每每提笔,竟连一首整句都无法完成。 

      忏悔?回首前路四十三载,我邓墨云何曾有过半点后悔之念?有哪件事不是深思熟虑、将前因后果想个通透方才去做?历来投敌叛国皆为死罪,若有今日之悔,便不会有当初。 




      搁笔凝望窗外,是被铁栅分割成块状的铅色天空。手里的稿纸仿佛也染上了相同的颜色,显得湿漉而厚重。 

      总要写些什么的。即便是稿纸,也应得到物尽其用。人亦如此。 

      既然无悔,那就改写其他。再次提笔,干脆换了标题。 



      “我的自白书 

      余,邓墨云。公元一九零一年生于湖南湘潭,曾就读湖南第二中学,后毕业于朝阳大学法律系。国共合作后,在广州加入国民革命军,官职上尉主任秘书,后做情报工作。民国二十一年,调至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中统局前身),任特工。民国二十六年,与日本大使馆书记官清水董三达成协议……” 




      也是在那一年,我初遇十九岁的秦晓。 

      还记得他出现在寿宴大厅里的样子。年轻,英俊,器宇轩昂,缠着绷带吊在胸前的右臂如同战士的勋章。就像精致的薄胎瓷器,有着优美的外型,坚硬的内质。。 

      正因为如此,我不敢过于靠近。精致的瓷器必然昂贵,一旦打碎,就算陪上身家性命,主人恐怕也难善罢甘休。 

      秦老爷子的公子,军统局的新锐,我不想招惹。小心翼翼的攀谈,借机欣赏才是上策。 



      我们的交谈,围绕他的伤臂展开。原来是受训时误伤所致。 

      涉及特工训练的种种,他讲得很有分寸。对于我的恭维,他的表现也很是得体。既不过分热情,也不十分冷淡。对于戏邀他加入中统的玩笑,他也能配合地鞠躬,感谢器重。 


      我没有当真,以为他也一样。 



      数日后,他来找我,要我履行调动的诺言。这个要求,是我的意外惊喜。我爽快地答应,陪他辗转于军统局,中统局,秦公馆。 

      不打没把握之仗,是我的战斗原则。秦晓如此积极,这场仗,我有信心不战而胜。 

      目睹他跪倒在秦老爷子面前,我便知道,这只漂亮的瓷器将要易主。 



      离开秦公馆,我们直接回到寓所。对于这个要住在家里的机要秘书,敏和淑并没有多问,一个忙着指挥佣人收拾房间,一个去吩咐厨房加菜。 

      平日里冷清惯了,她们难得忙碌,很是兴头。这个家也因混乱与嘈杂有了活的气息。 

      晚饭时,秦晓坐在我的对面,敏和淑分坐在饭桌两侧。他吃得不多,左手执箸虽然迟缓,倒不显笨拙。 

      饭毕,秦晓告辞回房休息。敏招呼一名男佣:“去看看秦少爷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手臂有伤,你当心些。” 

      我摆手制止男佣,亲自敲开秦晓的房门。 



      “手不方便吧?”我解他的衣服,他略显羞涩的拒绝,有着欲拒还迎的味道。 

      一直到我的吻坚持不懈地落在他的颈间,胸前,他开始发疯一般的推挡。我能感觉到他强烈的抗拒,因为落在我身上的拳脚愈加凶狠。我为此而急躁愤怒,体内热血奔涌。 


      虚晃一拳,我一脚将他踢得后退数步,直撞到墙上,再补上一记响亮的耳光。 

      “既然不肯,为什么要来?”我捏住他的下颌,将偏向一侧的脸扳正,沉声问道。 

      “……为什么要来……”他喃喃重复着这句话,浑身颤抖有如筛糠。 

      毫不费力地将他打横抱起,他瘫在我怀里似被抽去了骨头。 



      我将他抛上床,迅速压在他身上,吸吮他滑动的喉结,噬咬胸前的突起。他木偶般任我摆布,被动地抬起双腿,折弯了腰。 

      穿透般进入他的体内,生硬的结合。在紧窒与灼热的束缚里,猛烈地进攻…… 

      在我的律动中,一双黑沉沉的眼睛,自大张的两腿间,直直的看着我,又似乎透过我,看进了虚空。 

      蕴含在那双眼中的隐忍,令我产生肆虐般的疯狂,身体仿佛失去了控制…… 



      秦晓昏迷了很久。医生来过,在张妈的帮助下,为他清洗,止血,上药,重新包扎受伤的手臂。 

      之后,他一直卧床休息。张妈说,他不能进食,身子很虚。 

      我没再进他的房间。当年的我,已经没有足够的精力为一件瓷器花费太多感情。虽然心仪。 

      与日本方面的联系愈加繁密,前往日战区的准备工作正在秘密进行。我无暇顾及其他。 

      耐心已经被中统耗尽,壮志已经被推牌九的喧哗淹没。我不能再坐视自己一份份心血挥就的特工计划被尘封在案卷里变黄,发霉。 

      如果我是千里马,我希望能把握每一个驰骋的机会。 



      一周后,秦晓基本痊愈,行动也无甚大碍,只是脸色苍白如纸。 

      “什么时候走?我让副官派车。”这样问他,因为我预料到他的失望。价值不菲的精美瓷器,大多脆弱。 

      “走?”意外地,他摇头,一字一句地说:“我不走,我要一直跟着你。” 

      胸臆间似乎有一处柔软被触动,随即被震惊所取代。仅仅一面之缘,怎会如此执著? 

      面对我疑惑地表情,他默默地与我对视。眼神里,有种震憾人心的毅然决然。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讲这句话。以后,他还讲过很多次,每次,都是同样毋庸置疑的眼神。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这誓言般的话,这样的眼神,为何会如此坚定。 

      我并不因此而恨他。他没有说谎,虽然他一直都在骗我。 

      他呢?恨我吗?为肩负的任务忍受我肆意渲泄的情绪与欲望,他可曾后悔过? 

      如果只是为了任务,那些伤那些血那些夜晚,对十九岁的他而言,无异于煎熬。 

      也许,他那次是真的想以死逃避伤痛。 



      晴气庆胤举枪指向我的时候,我很镇定。因为我清楚我在76号的价值。晴气不过是被我的诘问逼迫得哑口无言,不得不依靠武力使我闭嘴罢了。 

      其实我也知道,日本人派黎诗千来分散我在76号的权利已成定局。赶来质问,不过是想提醒他们,我邓墨云并不总是言听计从的窝囊废。 

      我和晴气都很意外,一直默默站在一侧的秦晓,会在那一刹那将我撞开,用自己的胸膛堵住枪口。而他手里的枪,稳稳顶在晴气的颈动脉上。 



      “混蛋!”晴气大骂。 

      秦晓面无表情,扣着手枪扳机的食指却逐渐加力。晴气识趣地闭嘴,脸色在瞬间变得铁青。 

      我沉默地陪他们僵持了数秒,猛地推开秦晓持枪的手臂,顺势将他扑倒,腿绞着他的腿,手握着他的腕子将手臂固定在头颈两侧。 

      “明天,你要安排好黎诗千父子的揭风宴。”晴气不阴不阳地下令,摔门而去。 



      我压在秦晓身上,不及起身先掴他一记耳光:“蠢!晴气是在虚张声势!” 

      “我知道。”他的头偏向一侧,淡淡地回答。 

      “但他对你不会手软!”我怒不可遏地反手又是一掌,他的脸被迫转向另一侧。 

      “我知道。”他的口气仍是平淡。 

      我猛然吻住那正溢出鲜血的嘴唇。既然对情况如此了解,为何要制造这个意外?仅仅为了加重我的筹码吗? 

      血腥味在两人的唇齿间弥漫,他微微抬起下颌使吻更加深入。我粗暴地剥他的衣裤,他配合地伸臂抬腿。 

      只是,无论他如何顺从,翻转他的身体时,我的手仍明显感觉到他的肌肉在瞬间僵硬。 



      我抽动的时候,他不出声,呻吟也甚少听到,下唇却总是鲜血淋漓。然后,我伏上他的后背,颤抖着向他体内倾泻,同时也感受他的痉挛。 

      这一次,竟然听到他模糊的呓语:“晴气……如果开枪……” 

      我抓住他的头发强行扭转他的脸:“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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