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田园 作者:李白凤姣(潇湘vip2014-08-0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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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田园 作者:李白凤姣(潇湘vip2014-08-04完结)-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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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高,小狼,我们这次来是打算住上几天。”林冽道。

    林煜还是和以前一样,对待外人时,一言不发,连呼吸都微不可闻,宛如一副寂静无声的画中仙子。朴素干练的打扮,也无损于他的美与气质。

    “大爷,快屋里请!”高武避让在了一边。

    林辰几人也不愿意在外面停留,走进了木屋里。木屋里,高家兄弟正在做晚餐。以前带来的米面没剩多少了,所以他们做的是炖肉。肉是几天前打死的一头麋鹿。

    因为当过兵,高家兄弟不像大多数男人那么邋遢,但毕竟生性粗犷,绝对算不上会过日子。地上一片泥泞与尘土,因为火塘里烧着火,屋子里烟气弥漫,乌烟瘴气。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添置的一些家具也摆放凌乱。

    “大爷,不知道你们来。我们现在就把这些挪到小屋里去。”高武有些惶恐尴尬的道。立刻就要动手,把锅灶挪去外面新盖的两间小点的木屋去。

    高朗也动手,收拾归整起了摆放凌乱的家具。

    “不要了。明天再挪吧。你们做的什么吃的?”姚子清阻止住了高武。

    “你们再煮肉?好像已经熟了!”林冽盯着火塘上的铁锅道。嘴角半年都没有挨饿,他对吃终于不再那么近乎病态的贪婪,但受不了挨饿的性子还是没有改变。

    “是麋鹿肉。我们胡乱做的,只能填饱肚子,不好吃。”高武有些脸红的道。姚子清和林辰做的东西,他们都吃过,比那个在行军之时还讲究精细生活,带着舞姬美妾与厨子的刘嘉宝那里吃过的宴席都要好吃十倍。就是林瑾和林文的吃的,都做得很好吃。就是他们,吃过一次都要馋好几天。

    “凑合着吃吧。”林冽虽然嘴角嘴也养的刁了许多,但对于吃饱的渴望永远比吃好要强烈。

    林辰和姚子清相视一眼,也决定凑合一顿。

    但是,林煜看了看姚子清,又看了看大哥,垂下了眼帘,虽然没有说话,但显然不太情愿。

    据说,战王是个天上的军人,哪怕出生高贵,从小锦衣玉食,性情也格外粗犷铁血,很爷们。但是林睿、林瑾、林煜三人的生母,曾经的战王夫人却是个非常高傲,有品位的女人。所以,林睿、林瑾和林煜虽然表面上性格迥异,但在生活品味上都属于精细讲究型。

    林辰看了林煜一眼,只得道:“这些是你们给自己做的吧?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啊。这样,你们先吃,吃完了我给我们自己做。”

    高武和高朗虽然知道他们先吃不礼貌,但也知道他们做的东西太粗糙,便也不再多言,和林冽三个人一起大吃特吃起来。

    林冽吃的高兴,从他背着的筐子里取出一坛子酒,竟然和高家兄弟喝上了。

    姚子清脱去穿了两层的棉袄外边的夹袄,帮着林辰一起动手,检查了一下食材,发现高家兄弟这些天收获并不多,只剩下一条鹿腿。

    天已经黑了,大山里的温度早就下降到了零下十几度。

    将林冽和高家兄弟赶到了一边,让林煜在火塘边烤着,姚子清看他们煮过肉的汤还算干净,就连调料都只放了一点盐。便炒了一点麻辣底料,将带来的白菜切丝,萝卜切片,又兑了一些调料,吃起了火锅。

    正好,她觉得冬天吃辣味最好,这次带了一些干辣椒和辣椒面。

    东洲在冬天时,蔬菜匮乏,只有白菜萝卜两样,加上鹿肉也只有三样菜。但他们都是连饿都挨过的人,哪怕现在讲究了一点,终究不是真正的娇气人,吃的倒也高兴。

    林冽看着眼馋,也凑了过来,还高家兄弟一起来吃。

    “这怎么好?我们吃饱了。”高家兄弟都连忙推辞,林冽虽然为人赤诚,没有架子,可这里还有林辰他们呢。不说林辰当关了老大与大家长,哪怕笑着的时候都有股子威势。就说姚子清,也是个和二爷一样难缠的主。还有五爷,别看在几个哥哥和大嫂跟前装的比小白兔还乖,可背过人之后那清冷而又隐含暴戾的神色,更是令人胆寒。

    “林冽既然喊你们了,你们就来一起吧。”林辰看了一眼高家兄弟道。

    姚子清也似讥讽一样笑道:“大高,小狼子,你们就不要装模作样了。林冽的肚子有多么大我们还能不知道?你们两个人的吃的,加了一个他,你们能吃饱才怪呢。你们是不是忠心,是不是对我们够恭敬,可不是看你们装的有多么卑微,而在于你们的心。男人家家的,这么扭捏做什么?”

    “噗哈哈……”林冽哈哈大笑,“就是!你们两个还不如我大嫂爷们呢!既然我大嫂都这么说了,还不过来!我们家也就这么几个人而已,那那么多讲究?说起来,你们如今不也和我们是一家人?”

    姚子清黑线;林辰、高武和高朗齐齐无语;林煜动作一滞,眉宇间露出嫌弃之色,他真的不想和高家兄弟一个锅里吃饭啊!不过,想想大嫂和四哥刚才说的话,他立刻放松了身子,装作若无其事。他也是男人,不能扭扭捏捏的穷讲究,让大嫂和四哥笑话了。

    “嘿嘿。”高武红着脸笑了一声,走了过来。

    高朗也强压着心里的羞恼,走了过来。虽然这个女主人还是和二爷一样,说话格外刺耳,但正如四爷所说,人却很豪爽,比起许多男人都爽快。不得不承认,他还是有些感动的。虽然他们沦落到了与人为奴的地步,但这家人真的很不错。

    ……

    吃完东西,刷锅洗碗的活,自然被高武抢着做了。

    林煜早就疲惫不堪,见这房子里那张大床已经被分做了两张,应该是高家兄弟一人一床,便去收拾了一床,将原来的被褥叠了起来,取出他们上一次来时盖得被褥,铺在了床上。虽然不愿意承认,怕显得矫情,不够爷们,但他真的有洁癖。

    “走!今晚我和你们一起睡!”林冽也早就瞌睡了,取出他上一次来时盖得被子,喊上高家兄弟就要走。

    只是,他们今天来时没有带被褥,被褥缺了一床。

    林冽倒是粗中有细,发现之后便将他用的被褥留了下来。他这人最不讲究了。相较于林辰的宽容与装逼,他是真的没有一点洁癖,正好可以和高家兄弟三个人用两床被褥。他本来打算把林煜也带去小屋子里,他们几个男人一起住的。可林煜此时真的是宁可不装做很爷们,也不愿意和高家兄弟一起去住。

    “大嫂,你和大哥用我的被子吧。”林煜有些讨好的把自己的被褥送给了姚子清。他和林冽的被褥都是上一次进山时带来的新被子。一样的用法,他的被子还干净的像没有用过一样,林冽的却不知道怎么搞的,已经很脏污了。

    姚子清接下了林煜的被子,她其实也有些洁癖的,只是意志上能克服而已。

    林辰心里很不痛快,这个小五,都这么大了,看他最近变化挺大的,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今晚怎么又这么娇弱幼稚啊。不跟着林冽一起去,反而留了下来。他和子清又要什么都不敢做了。可是表面上还不敢表露,怕林煜心理太脆弱,受了伤害,不高兴。

    唯一让林辰欣慰与惊讶的是,一向很爱感觉的林煜居然用他的被子换去了林冽的被子。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林煜虽然爱干净,但对自己人却一点都不嫌弃。估计林冽哪怕满身粪土,在他眼睛里也比干净整洁的高家兄弟干净。

    木屋里没有暖阁和暖炕,他们便点了整整三个火塘。

    这一晚,他们都没有练功,钻被子里捂严实了,便不愿动弹了。

    在木屋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林辰、林冽和高家兄弟便不顾天冷去打猎了。当然,东洲一代的天气本来就不是很冷。哪怕是在大青山里,白天时温度也能达到十度左右,夜晚最冷时也不过十几度。

    姚子清便又带着林煜去林子里‘找黑参’。

    据说,大青山里长有不少黑参,运气好的话千年黑参都有可能遇见,实际上,姚子清是想用乘机汲取一些草木精华,采集一些生命之气。这两样东西能增强她的体质,让她晚年时注定要受的病痛煎熬来的慢一点。

    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很想要好好的多活一天。

    冬天,草木精华与生命气息内敛,藏的很深,但也更加聚集,萃取起来更加容易,而且不容易被人看出来。她干脆一口气,几乎毁了一亩多地的林子。

    在大青山里住了五天,林辰他们终于有了收获,打死了两头寒牛。

    四个人分两对,抬着寒牛,姚子清和林煜在后面跟着,一起下了山过年。

    年关将近,年味渐浓,就算他们家几乎是住在村子外边,也感受到了即将过年的氛围。林文和林宝还是小孩子,林冽、林睿和林瑾也年纪不大,就是林辰也只有二十岁而已。

    哪怕曾经大起大落,受尽了苦楚,对于过年,他们还是充满了热情与期盼。

    何况,这是十年来,他们过的最轻松愉快的一个年,没有父亲的颓废与暴躁,没有村里人的歧视孤立与挤兑,没有忍饥挨饿,没有不如别人的自卑。

    他们家虽然没有杀猪宰羊,但两头寒牛,比四头大肥猪肉还要多。

    十年来,他们第一次穿上了新衣裳,布料是林睿和林瑾一起扯得。林瑾等不到林煜下山,便自己做了两身,别人的衣裳他不敢做。林睿打从以前情况很艰苦时,就很挑剔,林煜也是爱美的,姚子清又是个女人,还是个那么美的美女,他便给林冽、小双胞胎和自己做。结果做出来之后,他自己都不喜欢,便给了高武和高朗,只有小双胞胎的衣裳尚且能看得过眼。

    林煜做起针线,不但心灵手巧,还速度奇快,加上姚子清帮忙,四天时间居然给他们一家人都做了一身新衣裳。

    林辰带着高家兄弟把寒牛处理了,两张寒牛皮留了下来。

    姚子清指挥着他们把寒牛的肉留下一百来斤,其余的都腌制了起来,做成了酱肉。腊月三十这一天,姚子清带着林辰和林瑾炸了许多果子,做了一些点心。

    这一天本来该祭祖先,有宗祠的人开宗祠,林家村一大半的林姓都是一个祖先,一起祭祀,场面宏大而感人。少半外姓人也各有族亲。实在人丁不旺的家族,也制作牌位摆放在上房堂屋,过年期间每日祭拜供奉。

    这一天林家兄弟的好心情终于被尴尬与仇恨所取代了。

    他们有很多祖先,林辰、林睿、林瑾、林冽甚至都背过族谱,只不过林冽记性差,没能背会。可是,自从父亲被皇帝废除了‘皇甫’姓氏之后,他们便没有了姓氏与祖先。父亲觉得屈辱羞愤,不愿意再重新用一个姓氏,林辰便做主给他们用了祖母的姓氏——‘林’。

    林姓对于他们来说,其实是个耻辱。

    为了让几个弟弟能尽快接受这个姓氏,不要沉湎与仇恨与屈辱之中,林辰要求他们相互之间的称呼必须连名带姓。

    十年下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这个姓氏,可每当过年祭祖之时,他们还是觉得尴尬。

    可惜,姚子清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直接让人雕刻了战王的名字,作为牌位,就祭祀起来。被她这么不以为然的一番戏谑嘲笑,林家兄弟便伤感悲愤不下去了,只剩下对姚子清的气愤与无奈。

    于是,林辰干脆也不悲愤了,有什么用呢?又雕了一个他生母的牌位,放在了父亲旁边。

    按理说,他母亲只是个妾,没资格和父亲一起接受后人的祭祀与供奉。

    可父亲的正妻却在父亲还没有死,遭受冤屈,从云端跌落地狱之时,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顾,便干脆利落的选择了改嫁。而那时,林煜的身体刚刚调理的差不多了,可不能好好保养的话,又会孱弱下去,很有可能夭折。

    父亲其他的妾室也做鸟兽散了,只有林辰的生母选择了对父亲至死不渝。

    就是林睿和林瑾,也对次没有反驳。甚至作为男人,对那个曾经毫无存在感的女人无比钦佩。

    “马!好多马!”林辰、林睿、林瑾和林煜正在父母的排位前烧纸祭拜,在外边和林山一起玩耍的林文和林宝忽然跑了进来。

    正在厨房和面,打算包饺子的姚子清走了出来,林辰三人也站起了身,果然听见外边有马蹄声传来,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了他们家院子外。

    “你们是什么人?”喜欢和小孩子玩耍的林冽还在院子外,看见这么多鲜衣怒马之人来到了他们家院外,便大声询问。

    “哥哥?!张表哥!”林山忽然惊喜的大声道。

    “在下楚轩。请问这里可是林辰家?”一个雌雄莫辨,格外独特好听,透着股令人酥麻心痒的男低音声音温柔亲和的问。

    “是我。我叫‘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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