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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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火行动-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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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这儿是有公干?”邦德向老朋友靠近了一步。
  “干上咱们这一行的人要想完全脱离这一行是不可能的。詹姆斯,你应该知道这一点。他们把皮带一收,便将我又拉了回来。他们告诉我说这事与你有关,我自然不能拒绝了。反正,住在这饭店里也挺不错,饭菜酒水都可口。”
  “赛达还好吗?”赛达·莱特是菲利克斯的女儿。她承袭父业做了特工,令他父亲大为关切的是,几年前她甚至还同邦德合作办过一件案子。
  “赛达还是那么活泼可爱,正在考虑结婚的事,不过我有些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她是个能力出众的姑娘。”
  “那个小伙子从来都不用干什么工作,因为他的老爸靠做石油生意发了大财,那是过去的事情,那时你们所需的石油全赖美国出口,后来便只有一部分靠美国供给。你愿意看到赛达同这样的小伙子结婚吗?”
  “她会知道怎么帮他花钱的。”
  “这当然不成问题,但我怕的是要不了多久她便会把他看得贱如粪土。那家伙那样有钱,可他的足迹却从来没有超出纽约市,而他觉得那个充满罪恶的匪窟‘美妙得令人赞叹’。这是他的原话,而他年纪已过了40。”
  邦德凑近老朋友,低声问道,“情况你都知道了?”
  “关于再世魔星吗?当然,你所知道的,我大都知道。我甚至到岛的那一头去看了一下他的乡间别墅。明天我带你过去瞧一瞧。”
  “看来,我们又在一起合作了,嗯?”
  “詹姆斯,我的身份是你的向导,哲学导师和朋友。好啦,现在你快去把你的女朋友带下来,到卡帕纳酒吧去喝一杯吧。你的马丁尼还是只摇一摇不用搅拌吗?还是原来的那几种成份吧?”
  “是的,尽管《酒道》的作者说那样的调酒法完全是错误的。”
  莱特听了哈哈大笑。邦德大踏步穿过拱顶走廊走回自己的房间,一个搬运工也恰在同时将两个铝制箱子送到房间里。
  “那些箱子里装了些什么?”弗莉克已脱下衣服并已冲过淋浴,此时正坐在那张精致小巧的梳妆台前涂脂抹粉。“它们看起来像是装摄像机的盒子。”
  “比摄像机要厉害。”他按预定的密码打开箱子上的锁,在打开的第一个箱子里发现了那张纸条。安·莱莉已设法对他所要的那个大件东西作了安排。
  她在纸条上写道:“我们的一些朋友将会保证你在真正需要时能得到那东西。”
  他一边检查用泡沫橡胶包着放进箱中的武器弹药等物品,一边对弗莉克说起菲利克斯·莱特的事。
  “你是说我终于有机会见到他了?”她曾多次听他谈起这位老朋友。
  “你当然有机会见到他。 ”他揭开第二只箱子里的泡沫橡胶,看见5个盒子,每个盒子大约5英寸宽。 “她真的弄来了,”他喃喃自语道,“小珠宝。”不知道小机灵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将炸药偷运到岛上来的。
  “在哪儿?”
  “不是你所想的那种珠宝,亲爱的。这种珠宝是能够送人上西天的。顺便问一句,你今晚打算穿裙子吗?”
  “唔,我不会就像现在这个样子下楼的,亲爱的,那样不会讨人喜欢的。”
  “恰恰相反,那样你会十分地讨所有男人们喜欢,只除我之外。穿裙子还是裤装?”
  “裙子。”
  “那么将这个拿去吧,你最喜欢的贝雷塔手枪和绑在大腿上的手枪套。”
  “啊,詹姆斯,应该说是你最喜欢的。”她接过枪套绑在大腿上。这使他回想起第一次看见她亮出大腿的情景——那是在瑞士看到她突然从同样的枪套中拔出一把手枪的时候。
  她穿衣打扮的当儿,他迅速冲了个澡,换上宽松的休闲裤,舒适的软皮鞋和一件白衬衣,外面再套上一件薄运动衣,这主要是为了遮住手枪。
  她将珠宝首饰戴了一件又换一件,换了无数个花样,一边不停地问;“你看怎么样,詹姆斯?是这个好还是那个好?”等到她终于穿戴整齐后,他们便下楼来到卡帕纳酒吧和菲利克斯坐到一起。菲利克斯早已在桌上摆好了两杯马丁尼。“为了替你们省点时间,免得太晚。”
  他热情地拥抱了弗莉克,一边还说他对邦德的女朋友们有“初夜权”。
  “对弗莉克恐怕不行,菲利克斯。”他接着将那个惊人的消息告诉了这个美国人。
  “你在同我开玩笑吧?你,詹姆斯?”接着他又转头望望弗莉克,“对我说他在开玩笑。”
  “恐怕不是开玩笑,菲利克斯。这次可是真的。不过,看在老天爷份上,千万别对任何人讲。他们若知道这消息,就会马上停我的职。”
  菲利克斯说他是美国最值得信赖的人。不过,这消息无疑值得用香槟来庆祝,于是他马上要了香槟。借着侍者客气的招呼作掩护,他凑近邦德悄声说道:“詹姆斯,那儿有张脸我有些眼熟,你以前见过他吗?”
  除他们之外,酒吧里另外只有三个人,两男一女,正十分悠闲地坐在一起,专心谈着话。
  “长着络腮胡子的那一个?”
  “就是那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也许是见过他的照片。”
  “美国头号通缉犯?”
  “别说傻话了。我说的是社会名流。这人在某个领域里很有名气。”
  “我倒觉得有些面熟,但说不出名字来,没什么值得担心的。”
  尽管说了最后这句话,邦德还是很快地对那三人彻底扫了一眼。那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人个头不高,很敦实,年纪大约四十七八的样子,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轮廓非常好看。那个女的年龄很难确定,说小可能18岁,说大可能35岁。看不出她的年龄是因为她的脸蛋生得很白净,一头黑发直垂到肩上,因此她要不时地用一只瘦小的手往后拂一下。另外一个男人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已经开始向后秃了,神情庄重严肃。他的举止颇有学者风度,背微驼,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炯炯有神。
  菲利克斯情绪极佳,兴致勃勃地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邦德和弗莉克相信那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其中大多还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邦德忘记了他的这位老朋友是多么能说会道,有这么一个谈笑风生的人陪伴,谁都会觉得快活。因此,他们吃晚饭时心情十分轻松愉快。晚饭自然又是菲利克斯替他们点的。
  他心里明白,他们经过长途奔波之后今晚肯定不想吃油腻的东西。因此,他们吃得挺简单:熏鲑肉和凉拌素菜,接着吃了一道回味无穷的巧克力奶油冻。
  吃罢晚餐,莱特提议回到酒吧去喝咖啡和他所谓的“一点催眠的烈性酒”。
  那三个人仍在酒吧里,他一进门正好与络腮胡子的目光相遇。菲利克斯立即不失本色地上前和他搭讪。“我只是个来自得克萨斯的老牛仔,但我却觉得像在哪儿见过你,先生。你在某个领域里很有名气,可他妈的我却记不清究竟是哪个领域。”
  络腮胡子的脸上立即绽出欢乐的,几乎充满青春气息的笑容。“这位先生,你想必是看过某些读者面很窄的专业性杂志,我只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有点名气。我的名字叫雷克斯·雷克辛纳斯……”
  “我名叫菲利克斯·莱特。你是一位海洋生物学家,对吗?”
  “一点不错。”
  “瞧,”菲利克斯转身对他的朋友们说,“我对你们说过吧,这位仁兄是个名人。你写过一本介绍深海鱼类的书吧。”
  “假如你连那本书都读过,你可真算是博览群书了。我不相信你真是个老牛仔。”
  “我可能夸张了一点。我从事过各种各样的行业。不过,能见到你实在荣幸,雷克辛纳斯博士。”
  “请坐到我们这边来吧。”雷克辛纳斯已起身往桌边挪椅子。
  “唔,你得见见我的朋友们。这是……”
  “詹姆斯·巴士比,这是我太太。”
  雷克辛纳斯弯腰和他们握手之后,说道:“我也来介绍一下我的朋友们。这位是维斯塔·莫特利博士,另外这位朋友是艾弗顿·弗里茨教授。”
  “是不是身为生物化学家的那位弗里茨教授?”
  “莱特先生,你简直就是活百科。不错,我是研究生物化学的,跟莫特利博士一样——当然也做别的事情。”弗里茨说话调门很高,这和他那深沉的外表倒有点不太相称。维斯塔·莫特利的一句“你好!”听起来很有英国味。
  他们要了一些酒和欣料,边喝边聊天。过了一会儿,仍旧装成一个外出旅行的得克萨斯牛仔的菲利克斯问道,“究竟是什么风儿把一位大名鼎鼎的海洋生物学家和两位生物化学家吹到圣胡安来了呢?我从来没听说过圣胡安有什么生物化学家。你们在这儿究竟是做什么呢?”
  “问得好,菲利克斯。”雷克辛纳斯仰面大笑起来。“我们原以为自己是在做一件有益的事情。大约一年前,我们三人开始有了一种设想,我们认为这个设想能够造福于世界,但我们却没有资金来进行我们的研究工作。”
  “世上的事情往往不都是这样的吗?”
  “对,通常都是如此。但后来我们却突然找到了一位赞助人。在他的赞助下,我们拥有了十分气派的水上实验室,就停泊在那边的码头。但现在我们却发现我们三个人都错了。”说到这儿.他再一次哈哈大笑起来。“要知道,我们的理论只对了一半,这事实上就和完全错误没什么两样。现在我们的处境更尴尬了,因为赞助这项研究计划的那位乐善好施的大富豪于一次车祸中丧生,我们同他的公司设在伦敦的总部完全联系不上。”
  “这位那么有钱的赞助人到底是谁?”邦德有些坐不住了。
  “是个名叫塔恩的人,”雷克辛纳斯嘟哝着说,“麦克斯·塔恩爵士。你们也许听说过这名字。”
  “有一点印象。”弗莉克有点追不及待地说。
  “我想说我对这人的丧生感到遗憾,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日子因此倒会好过一些。”
  “那是为什么呢?”邦德像是注射了麻醉剂似的,迷迷糊糊地问道。
  “是这么回事。”答话的是维斯塔·莫特利。“麦克斯爵士是个苛求成果的人。他给我们一年的期限,就在临死前不久,他还电告我们说他要来圣胡安观看我们演示我们无法演示的东西。”
  “一个严厉的监工。”莱特咕哝了一句。
  “啊,严厉得不能再严厉了。”莫特利博士回答道,而他的两位同事则深有同感地直点头。“不过,你们应该上去参观一下我们的水上实验室,‘马尔诺斯特拉姆’号,它可是条了不起的船,完全称得上是最新发明。”
  最新发明,这恐怕没说错,邦德心里想着,口中高声回答道:“我们很愿意去参观一下,明天晚上怎么样?”
  第二十节  旧艇和新船
  “得克萨斯老牛仔,”邦德语气中几乎带有嘲笑的意味。“我背后有一位得克萨斯老牛仔。”
  “得啦,詹姆斯,别对菲利克斯那么无礼。他可替我们弄到了许多情报。”弗莉克责备道。
  “听起来比得克萨斯老牧牛工悦耳一些。总觉得那个词太邪气。”
  现在已是傍晚时分了。这一天的时间又了解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其中没有一件是令人快慰的。此刻他们正站在埃尔莫洛要塞顶层炮台上眺望着圣胡安的海港。
  邦德和老朋友之间的互相取笑自这天一大早就开始了。他们一大早就离开饭店,驱车横穿海岛去庞塞镇。这个镇是以波多黎各第一任总督胡安·庞塞·德利昂的名字命名的。菲利克斯考虑事情看来十分细心周到,他甚至租来了一辆用他的假肢也可以开的汽车,但邦德夺过了开车权,而让菲利克斯和弗莉克两人当领航员。其实,倒也并非有许多复杂的领航工作要做,因为行车的路线其实很直,正好横穿整个岛屿,从大西洋岸边直抵加勒比海岸边,途中经过海滨城镇萨利纳斯和圣伊萨贝尔。
  “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你这小鬼可真算是博览群书的了。”邦德说道。
  “反正有时间呗,躺在医院病床上,东颠西拐的。”
  “话虽如此,但能认出两个默默无闻的科学家来,这可实在很了不起。”
  “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我早知道他们是谁了。”
  “你早知道?”
  “我来这儿已经两三天了,而那三个人几乎成天泡在酒吧里。东一言西一语:你知道我们是如何搜集情报的,詹姆斯。至少你以前是知道的。”
  “阴谋诡计。”邦德咕哝了一声。
  “不,只是调查对手。那三个人有危险,这用不着我来告诉你,你已经亲自和他们的老板对过阵。你不觉得我们应该提醒他们一声吗?”
  “他们对于塔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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