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学徒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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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学徒1-15-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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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一板一眼的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满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

  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大部分还是继续走他们的,只朝坐在墙边的这个六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扛酒桶男人问的问题显然令人很感兴趣,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先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高在上的王室名字来塑造他的人格,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守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问一次,“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前一刻还暖暖抵着我的背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躺着在尘土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横走,大喊出声并抗斥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后退一步,抓不稳肩上的酒桶,于是酒桶掉在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倒退。那一刻确立了我脾气大、性情倔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见大鼻子和我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的安全,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母老虎在一栋东倒西歪的、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仔,大鼻子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仔在这里藏了将近三天,然后博瑞屈才自己找来,他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半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稳下来了,在平静中沉入无梦的深沉睡眠,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小时后,我打个寒噤醒过来,天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的钻出洞外。

  夜空高挂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东西,一到晚上就得降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走,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沉默。接近内堡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惫感,欢宴的最后残余逐渐消减,等待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绕过内堡,因为我们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不知要怎么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猛摇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此时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然后来到一处阶梯,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斜屋顶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一根蜡烛,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平摊在膝盖上掌心朝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屈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它肋骨一下,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他这与其说是在跟我讲话,不如说是在跟狗讲。“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为了你们还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下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有些人则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会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他自己一个人行动,因为他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纳闷不知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也不知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六大公国整个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蜂窝一样。”

  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蜚滋,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的,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过来吧,来啊!”

  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

  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子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看着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也得到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然后,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长一场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看起来突然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火光的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天空,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欢宴作乐的混乱一天,如果说堡内有任何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种欢乐集会的春季仪式。骏骑逊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表演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的对白会让这些大人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愈来愈多气味,让大鼻子非检查一下、然后在每一处角落撒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愈来愈远,最后只剩下它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风大、阴冷的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风吹来了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的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叫声,谱成诡异的旋律。这座城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另外有比较精细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可不适合六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穿过一处几乎完全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位置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跟上方堡里的嘉年华气氛没什么相关。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的是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他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屑,还有一滩滩沥青的强烈气味。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乏人照看,就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就算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衣衫褴褛又粗鲁吵闹,我也没注意到,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说这些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很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它就会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恰如其分地大感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贫穷的这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就叫我“新来的”。其他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的特点,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非常能言善道,脑筋又快。她跟一个十二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但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伶牙俐齿的骂人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目瞪口呆。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瘀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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