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2-央视女主播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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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央视女主播徐俐-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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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我小时候的照片,十来岁以前的,一点不精神,有些忧郁甚至还有些可怜兮兮。    
    我自小确实不好好吃饭。我的吃法是把饭含在嘴里,慢慢地吸吮,把饭里的糖分吸干,然后把饭渣吐掉。我有依稀的印象,大约四五岁,我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手里拿个搪瓷碗,碗里的米饭拌了白糖或者酱油,我一口一口地吸,一顿饭要吸好几个小时。妈妈要是有事着急,就会过来拿起碗里的小勺,往我嘴里使劲儿塞上几勺,看见我当面咽下去了,就算我吃了一顿饭。    
    我不好好吃饭,一方面是习惯,一方面大约也是因为小时候身体不好。我总在生病,总在住院,六岁以前的多数日子都是在医院度过的。我家的家教很严,妈妈相信孩子不打不成器的道理,而我自小的瘦弱和病歪歪,是妈妈不能打我和舍不得打我的重要理由,所以我这个小病孩儿从小到大很少挨打。哥哥和妹妹却没这么幸运,他们比我皮实多了。    
    有一场病一辈子记得,病了一年多,差点毁了我的一生。


《女人是一种态度》 我的美丽心得六岁那年我瘸了(1)

    我最早的记忆应该是四五岁。只记得几组画面。    
    那是在农村姨妈的婆家,她婆家门口有条不窄的浅溪,溪上搭了个木桥。可能是四岁,爸妈把我放到农村去玩,我成天就坐在木桥的桥头。因为不爱吃饭,我很瘦,比一般同龄的孩子要娇小。姨妈说我好想心事,很少说话,就喜欢瞪着眼睛看大人在桥上来来往往。我的印象是:坐在岸边,两腿交叉着悬空,手上没有任何东西,一坐就是半天。    
    应该是五岁,我爸把我从他的老家接回城。从他的老家到县城搭火车,首先得翻过一座山。当地叫毛子山的山,其实并不高,但是在丘陵地带,就算一座山了。当地人要出村,都知道除了翻山没有别的路,所以能不出村就尽量不出。翻山是件很辛苦的事。那时我只有五岁,爸爸让我先走一走,实在走不动的时候答应背我。可能觉得翻山很好玩,我一直在爸爸的前面走。爸爸问过我好多次,要不要背,我说不要。山里很静,大人们为了不寂寞,翻山的时候会喊号子,我爸爸也喊,还听到了其他翻山人的应答。爸爸是个开朗的人,嗓子也好,好像他喊了不少的号子。毛子山大人得翻两小时,我始终没要爸爸背,路上好像还唱过歌。但是下了山,进了火车站,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爸爸说,我在他怀里一气儿睡到了长沙,根本不醒。    
    这件事在爸爸嘴边挂了十几年,他说我有腿劲,有韧劲,认定的事情就做到底。    
    一生中最好的腿劲可能就在五岁那年用光了,到六岁,我竟然瘸了。现在要说的就是我童年记得的关于瘸腿的第三组画面。    
    我生在六十年代初那个特殊的困难时期。妈妈怀我的时候因为营养缺乏得了水肿病,我出生后便没有吃过一口母乳。那时大人的工资一般每月才几十块,鸡蛋就要五毛钱一个,妈妈一个劲儿地说我是吃米糊糊长大的。这样的先后天状况,使我从小体弱多病,就是个病秧子,住院打针吃药是家常便饭。我得过肝炎、肺炎,出过麻疹还差点死了,常年不是咳嗽就是发烧。六岁那次是得了气管炎,照例去爸爸所属的部队医院打针。当时好像是夏天,快下午五点了,妈妈带我去医院。那天当班的护士见到我就不高兴,嫌我来得太晚。她操作的时候极不耐烦,嘴里一直嘟嘟囔囔。在我屁股上抹碘酒的时候,妈妈看了觉得位置不对,和平时的地方有很大差别,就提醒她。她拿眼翻妈妈,说你懂什么,要懂自己打呀!那天打的是青霉素,打完针护士就麻利地收拾东西,催我们赶紧快走。从医院到家里大约十分钟的路程,都属部队的辖区,平时总在这一带玩,很熟。妈妈不担心我走丢,就自己走自己的。过了一会儿,她发现我走得太慢,回头催我一次;再过一会儿,就发现我坐在地上彻底不走了。我告诉妈妈屁股痛,腿也痛,妈妈以为是护士推针太快,安慰我几句,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牵着走回了家。    
    大约晚上九点,大人发现我的腿开始萎缩,这一下不得了,妈妈知道出事了,一定是那针打坏了,好多人一起把我送到了医院。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在我意识到人该有羞耻心的时候,我被脱掉了裤子,躺在诊断床上,被很多大人围着。大人们交头接耳,指指点点,说什么我听不懂。有人在量我的腿,说已经短了三公分,一会儿又说还小了三公分。妈妈的情绪激烈,她说了下午打针的经过。我没有吭声,也没有流泪,我并不知道可能的后果,也不知道害怕,只求妈妈快点把裤子给我穿上。    
    后来来了一个年纪大点的男医生,大约五十岁,我听见别的医生叫他院长。院长听完经过,敲敲我的腿,告诉我妈妈打针伤到了我的坐骨神经,要住院长时间治疗,结果一时还不好说。如果先前还存有一丝希望,这个结论让那一丝希望也最终破灭,妈妈愤怒到了极点,她表态说,如果医院不治好孩子的腿,孩子她不要了。    
    院长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脸始终绷着,他在吩咐其他医生做什么的同时,尽量安抚妈妈。他希望妈妈相信医院,并保证孩子的腿一定会治好。    
    人有时是要信命的,那一针不打坏,我可能在十四岁那年就当了小兵,也可能在十五六岁的时候进了文工团。总之,我的人生完全是另一幅图景。    
    多年来,我一直有个念头,想知道那个给我打针的护士是谁,她现在在哪儿,她知不知道她一时的失误究竟伤害了我什么又成全了我什么。那天她嫌我去得晚,是因为和男朋友约好了,要一起出去。出了医疗事故之后,她被立即复员了。如果她那天没有约会呢?我只隐约记得她很白(那时军医院的护士好像都白),不算年轻。按照我当时的情感和是非标准,我把她想得很坏,现在她应该有六十多岁了。    
    妈妈把我交给了医院,我成了院里的特殊病号。我不知道三十多年前治疗那腿的难度究竟有多大,反正我的主治医生就是院长,院长解放前在德国留过学。院长很精心,总来看我,一来就逗我玩很长时间。由于瘸了腿,我不愿意走路,要走也只贴着墙根儿一拐一拐地走。我清楚地记得,在一头透着光亮的走道里,我每走几步,就会停下来,发现没有别人看我,再接着走几步。在后来好长一段时间里,我走路都是这样几步一停。本来就不爱说话的我,腿瘸之后话更少。我还记得跟妈妈说过的一句话:以后我再也不能唱歌跳舞了。那时我看见别的小朋友跳舞,就觉得自己很可怜。单薄、瘦小、瘸腿,沉默寡言,我不就是个灰姑娘吗?    
    让那护士复员,整肃医疗纪律,剩下的事就是把我的腿治好。究竟如何治疗的,用的什么方法,我确实想多说一点,遗憾的是我根本不记得了,印象深的就是练走路。记得院长老把他的一串钥匙扔在离我几步远的地上,让我捡起来再交给他:″小俐,走两步,给伯伯拣起来″。这样的″游戏″每天都要玩好多回,我不记得我是不是烦过。


《女人是一种态度》 我的美丽心得六岁那年我瘸了(2)

    治腿的时候住了多长时间院不记得了,反正严重的一瘸一拐的时间有大半年。我小时侯喜欢认字,五岁多就上了学,小学五年,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我换过四个学校,双百的成绩一直伴着我,如此看来,瘸腿并没有耽误我的学业。院长兑现了他的承诺,在一年之内治好了我的腿,我又成了文艺积极分子,为此我终生感激他。    
    但是,如果没有治好呢?如果不是在部队医院,主治医生不是院长,而院长又没在德国留过学呢?    
    我小时侯的照片很少,怎么找都只有极有限的几张,而且张张没有笑脸。有一张十来岁的时候和父母及姥姥的合影,因为非常瘦,眼睛显得很大,脸上有一种忧郁而落寞的表情,心事重重,一副不爱说话的样子。    
    带着瘸子的心理阴影,我上了中学。那时的中学一边上着文化课,一边还要学工学农,一学还好几个月。我念初中的时候十一岁,比同班同学平均小两岁,身高也差得远,刚一米三九。我确实看上去很小,是那种小精灵似的小。可以想象,妈妈不放心我的年小体弱,她跟老师说,徐俐曾经是个瘸子,不能干太重的体力活儿,也不能走太远的路,老师一定要多照顾。其实妈妈如果不说,除了身高矮点,我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不同;要命的是她说了以后平时也不起什么作用,我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关键的时候就把我害惨了。    
    十四岁那年,部队来学校招小兵。我因为能歌善舞,表面上看去喜气洋洋,在学校也算个扎眼的人物。我记得招兵的叔叔见了我,见我一副伶俐相,非常喜欢,问这问那的。我开始憧憬穿上军装的样子。当时中学毕业以后,只有两条路,要么留城等待街道分配工作,要么上山下乡去农村。关于留城,一家只能留一个孩子,我哥哥已在他十三岁的时候考取了文工团,所以留给我的路只有一条:下乡。那时没谁愿意下乡,想的都是千方百计地不去。如果能当上兵,就是最好的前程,何况是小女兵,名称听起来都是娇滴滴的,到了部队该多神气呀!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班主任告诉招兵的叔叔:她妈妈说她曾经是个瘸子,招去了怕是不合适。老师没有恶意,她只是向部队负责。    
    剩下的事情就不用说了,我相信我妈妈的肠子都悔青了。为了补救,妈妈带我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医生证明我的腿确实看不出什么功能障碍,但是,那又管什么用呢?    
    因为瘸腿,小朋友给我起过外号,叫我徐俐拜子,长沙话发音拜子就是瘸子的意思。这个外号叫的时间不长,但留在心里的时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自己是个拜子,成年以后看见不会走路的拜子,都会无意多看他们几眼。记得后来上班,天天经过同一条路。一天有个男青年主动和我打招呼,说我长得周正,提出为我画幅素描。男青年说他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家就住在马路边,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尽管当时我很忙,但我还是答应了,因为他是个拜子。    
    现在我给所有人的印象是,乐观、自信、开朗,其实在这层明亮的基调下面,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性格里还有一层淡淡的、外人难以察觉的灰色,这层灰色和我的瘸腿以及由瘸腿造成的各种成长烦恼密切相关。没有人知道,瘸子的阴影伴随了我的整个青春成长期。学校有过一次拉练,大约走了六七十里,我没有听从老师的劝告,和大部队一起走了回来,那条腿就比另条腿疼的日子要久,但我一声不吭。学农要挑塘泥,满满的两簸箕塘泥甚至超过我的体重,我就小心翼翼地尽可能把重心放到另一条腿上,拼命坚持着,没有让任何同学看出我内心的谨慎和担心。事实上,在我快速发育的那一两年,我的这条腿是跟不上另一条腿的。有段时间我几乎天天比腿,怎么比,一条腿都比另一条腿略短一点。那种焦虑我不会跟别人说,完全独自承受了。淡淡的性格的灰色使我在二十岁以前趋于内敛,即使以后在某些人看来我自信到近于张扬,但那层内敛作为一种自我约束始终都存在于我的血液里。我因此很少不清醒,很少做出错误的判断,万一真的错了,也不会错到不可救药,总有挽回或补救的余地。    
    两条腿终于长齐是在我彻底停止发育以后,那种如释重负的感受简直无法对人明说。我曾经是个瘸子,格外在意自己行动的正常;我害怕重新再成为瘸子,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要小心呵护。其实成年以后,当我穿着高跟鞋,昂首挺胸乃至气宇轩昂地走在人前的时候,瘸子的阴影早已不在,说出来都像是别人的故事。今天之所以提起它,是因为它曾经作为我生命的重要底色长时间地存在过,它困扰过我的成长,它在我的性格上打下了挥之不去的灰色烙印。其实,绝大多数人对我的性格是有误判的,曾有采访者惊讶:你年轻的时候为什么会喜欢简爱呢?只有不美而自尊的女孩才会喜欢简爱呀!采访者的经验是,漂亮的女孩都喜欢郝思嘉。我不难看,但我不喜欢郝思嘉,我喜欢简爱。从十五岁到现在都是如此。    
    上面是两年前我写的一篇散文。文字里透着浓重的自我怜惜的味道。    
    从我一生都喜欢简爱这个角色来看,自尊是我为人的基本起始点,不管别人如何,我得拿自己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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