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王之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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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王之咒-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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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米兹的工作习惯,大概在我挂断电话后就通知了留守月光大酒店的两个探员,只等我进门便会立即施以软禁。

 

  我摇摇头:“不,麦爷约了我见面,在酒店附近下车就好了。”

 

  有她这样善解人意的伙伴真是一件幸事,在这种情况下绝不饶舌多问,只是乖巧地按照我的吩咐去做,默不作声地准确执行。车子拐上回城的岔路,米兹的电话一次又一次打进来,我一概不接,把电话丢进座位下面的工具箱里。

 

  车子绕了个大圈,远远地避开从开罗到达吉萨高地的捷径,而是从月光大酒店的西北面过来,停在距离酒店三个路口的一家麦当劳快餐店前。

 

  “陈先生,这里的环境比较杂,正好可以避开警察的眼线。再有,你应该去吃些东西,事情越多,越得保存体力,照顾好自己。”她虽然没有直视我,但目光中的柔情若隐若现,一切尽在无言之中。

 

  我跳下车,回手拿过电话,塞进裤袋里。

 

  “我回酒店去,米兹那边我会应付,要回来之前先打电话过去。”希薇一边发动引擎,一边继续叮嘱着。

 

  我沉默地点点头,看着她开车离开,消失在城市的车河之中。

 

  麦当劳的橱窗里映着我神情黯然的脸,头发也相当凌乱,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比起初到埃及时,我明显地感到自己肩上的压力越来越重,面对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由一件孤立的沙漠劫案演化为一连串匪夷所思的诡异事件。

 

  “黎天杀了马尾辫——”我想起了他那张阴冷的脸。当然,他的易容术出神入化,下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一定是另外一张面孔,绝不会与前几次重复。只是,他已经拿到了摄像机,又刚刚遭受了石壁幻像的重创,不会比我的情况好多少,所以最聪明的举动是离开金字塔躲起来疗伤休整。

 

  我们的职业生涯有很多相同之处,想法也很有可能不谋而合。基于这一点,我否定了他偷偷潜入杀死马尾辫的问题。

 

  现在已经过了中午的用餐时间,麦当劳的店堂里只有寥寥几人,非常安静。

 

  我要了牛肉汉堡和橙汁,又取了一份报纸,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前,并且把电话调成静音震动状态,等待麦爷的来电。

 

  昨晚非但没来得及合眼,与诡秘的龙象女正面交锋又耗损了我大部分精力,现在一得到空闲,困意立刻翻涌上来。汉堡吃到一半,我便不得不站起身,借去洗手间的理由走动走动,努力驱走睡意。

 

  马尾辫的死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是以一看到男洗手间的指示牌,我的思想陡然一震,睡意倏的跑光了。

 

  “这种杀人手段绝不会是本地黑帮做的,而像是——”能够一下子将活人的头颅拧转三百六十度的手法让我联想到了印度武术里的“瑜珈奔雷手”。在枪械横行的年代,最悄无声息的杀人手法应该是微声手枪,只需近距离地发射一颗子弹,便能令马尾辫太阳穴开花,而不必把现场弄得如此古怪。

 

  “印度人?印度女孩?”我的心猛然一跳,记起了那个在大长廊里要我帮忙拍照的女孩子。从她的肤色与五官看,那是一个标准的印度人,紧接着便发生了杀人事件,怎么会如此巧合?

 

  我迅速抓起手机,准备向米兹告警,彻查金字塔附近的印度籍游客,特别是注意那个年轻女孩子。

 

  米兹的怒气似乎已经消了,接电话时的声音倦怠无力:“陈先生,你在哪里?千万千万求你不要出什么事情才好,我刚刚接到上司通知,总统府、国防部、商务部、外交部的大人物连续打电话过来,要我们警方务必全力保证你的安全,哪怕是掉一根头发或者伤风感冒打喷嚏之类的,都会要警界的高层主管立即引咎辞职。你报上地址,我马上派人过去全天候、全方位地保护你——”

 

  我禁不族眉:“真的有这么严重?”

 

  他所说的各个部门都与我无关,之所以能在开罗得到米兹的协助,只源于我与警方高管层过去的业务关系。要想惊动上面四大部门的话,我还没有那种“牵一发动全身”的影响力。

 

  “当然,不方便的话,我就先去酒店等你,咱们一言为定,好不好?”

 

  米兹的态度越发温和,这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但马上摒弃客气套话,直截了当地提醒他:“杀死马尾辫的凶手使用的是印度武功,能否马上对大金字塔内外清场,查验所有印度来客的资料,并且要特别关注一个年轻的印度女孩,她的特征是——算了,假如她真的是凶手,杀人后一定会易容改扮。总之,我怀疑有印度黑帮介入,这件事真的是古怪透顶……”

 

  只说到这里,话筒里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电子干扰声,吱吱啦啦响个不停。

 

  我有些紧张地迅速检查着自己的衣服口袋,看看有没有多出一些不明来历的东西,凭经验判断,那些干扰声是某个大功率的窃听器发出的,必定就在我或者是米兹的身边。

 

  “陈先生,陈先生?能听到我吗?”米兹的声音重新传来,“我已经令探员们控制了局面,排查今天到金字塔来的所有游客,不过这么做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假如杀人者与带走王诗的是同一个人,他一定在第一时间离开了,不会傻到挟持着人质停留在现场——”

 

  我在电话这端哑然失笑,非常时期一定要从非常角度来考虑问题,像米兹这种因循守旧的办案方法早就过时了。

 

  “好吧,咱们酒店见。”话不投机,我只能选择暂时结束交谈。

 

  店堂里的本地服务生已经开始偷偷地注意我,大概是因为我不停地提到“凶手”这个词汇,才引起了他们的警觉。我翻遍了所有口袋,并没有检查到任何窃听装置,总算松了口气,安心喝完了那杯橙汁。

 

  从麦爷第一次打电话进来到他的号码再次出现在液晶屏上,间隔两小时零十秒钟,几乎算是言出必行、准确无误,这才是大降头师麦爷的行事作风。

 

  “鹰……我知道你在哪里,现在出门左转,过一条街后,由下一条小巷再次左转,你会看到一辆白色的计程车。我在……我在车里等你,咳咳……”他的声音很虚弱,不断地发出低沉的呛咳。

 

  “我马上过来,你没事吧?”我立刻起身,在服务生的注视下快速穿过餐厅的地簧门,顺着人行道左转直行。

 

  “我没事,只是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但这‘意外’其实也是在预料之中的……”他低沉地冷笑起来。那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带着极其明显的绝望与无助。

 

  我知道他一定是有麻烦了,没有挂断电话,匆匆过了一条街,前行五十步之后,果然看到一条仅有五步宽的小巷。过了拐角,一辆半旧的白色计程车映入眼帘,就停在巷子的最深处。

 

  “我到了,不要慌。”我挂断电话,大步走向计程车,右手探入裤袋抓住刀柄。能够重创麦爷的人必定是高手中的高手,我不得不提高警惕。

 

  “咳咳、咳咳……”离计程车十步,麦爷的咳嗽声已然从副驾驶座上清晰地传过来,并且从车窗里伸出一只手摇晃着。车子是头冲巷尾停着的,我一直走过车子,才能看到麦爷此时的情形。

 

  他穿着一套灰色西装,看上去比身着长袍时精神了不少,只是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与西装革履的分格迥然分明,毫不搭调。幸好,他的脸色还算平静,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保持着端坐的姿势。

 

  这是一辆很常见的中档计程车,但我并没有看到驾驶座上应有的司机。

 

  “龙象女不是人类——鹰,我必须得告诉你这一点,否则关于她的一切来龙去脉都无从解释。你想知道她是谁,就要证实并且承认这个谬论基础。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得快些说,不要打断我,咳咳……”他用眼神制止我开口,一停不停地向下说。

 

  我点点头,几秒钟内就判断出车子里只有麦爷一个人,司机已经不知去向。

 

  “她在我面前出现的那一晚,夜空星相异动频繁,天蝎座有五颗次等亮度的星星上激发出了几百颗流星,逆向飞往水瓶座。同时,双鱼座群星的亮度明显增强,冥王星方向出现了一道无名彗尾,以无规则的曲线穿行方式,从以上三个星座中掠过。鹰,你知道我对星相学的研究历时三十年,熟知人类自有天文观测史以来的全部文献,在这一方面的研究水平是绝对的全球一流,所以,请听好我的结论——‘龙象女来自冥王星’……”

 

  这是一个古怪而大胆的结论,如果同样的话出自无名小卒之口,一定会被我叱为异端,但说出这句话的是麦爷,一个在异术界鼎大名的人物。

 

  “她是外星人?”我迅速反问。

 

  “我只明白,她来自冥王星,但却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她在**上与地球人有什么不同。鹰,你必须明白,精神支配**,人类的身体表象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唯一能区分彼此的只有灵魂上的差异点。我感觉到了她灵魂深处的东西,那是一团被刻意隐藏的火,等到合适的机会出现,火焰就会爆发出来,把一切既定的人类社会规则烧光,还原到地球的本来面目。”

 

  麦爷吸了吸鼻子,慢慢抱起胳膊,仿佛有些怕冷。

 

  寻常人无法理解降头师的世界,大概也无法相信以上麦爷说过的话,毕竟在龙象女发出异变之前,一直是一个完美的地球人形像。

 

  “也许,是它们侵入了她的身体,以异族的思想控制着原属于地球人的身体。我一直都在说‘精神支配**’,当它们的生物基因复苏时,一定会与人类基因发生无法查考的纠缠变化。鹰,以你过去的身份,必定看过美国人保存在51号地区的绝密档案,也能够明白在所有宇宙生物中,地球人的基因构成是最脆弱不堪的。就像我们豢养的肉食鸡、肉食猪、肉食牛一样,其生命活力离最原始生态的野鸡、野猪、野牛相差几万倍甚至几亿倍。这个譬喻能够形像地表达出地球人与外星人之间的差距,只是以我们人类的文明水平还无法具体衡量这一数字是多少。于是,这种不对等的实力差距,令人类在外星人面前变成了渺小得无以复加的低等生物——”

 

  他正了正自己的棒球帽,大口喘息了几下,蜡黄色的脸上忽然多了一些血色。

 

  “麦爷,我带你去看医生,不要再费力说下去了。”我走近车子,准备打开车门。他的情况不太好,似乎有回光返照的意思。

 

  “医生?不,降头师从来不看医生,只能尽最大努力自救,自救不成的话,医生也没什么办法。我说的那些话你听清了吗?假如一切成真,人类的灭亡仅仅是个时间问题,一秒钟即死和一百年之后再死,又有什么区别?鹰,我做了一件最伟大轰动却又是最惨绝人寰的事,就是把自身功力传给了龙象女,催化孕育了来自冥王星的种子。现在,种子从沉眠中醒来,进入成长过程,我也该功成身退了,对你唯一的祝愿就是‘在它们疯狂肆虐的环境里能够活得更长久一些’,呵呵呵呵……”

 

  他盯着我的眼睛阴森森地冷笑着,忽然摘下了那顶棒球帽,露出了额头上的斑斑血迹。

 

  “鹰,看这里——”他从驾驶台上拾起了一根透明的冷饮吸管,“这是什么?这是地球上的聪明人制造出的合成塑料制品,一根可以吸食液体的管子。你在很多场合都会看到它,并且熟练地使用它,现在,有人用它做了另一件事,一件相当有趣的事——”

 

  他举起另一只手,在自己的额头上摸索着。

 

  “谁弄伤了你?”我盯着他额上的血,渐渐发现血迹一直向太阳穴、脑后延伸着,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圈。

 

  “那是一个很有趣的年轻人。”他向我晃了晃吸管,一滴白色的液体落下来,落在西装的衣领上。

 

  我忽然联想起了什么,胃部一阵痉挛,脱口而出:“是一个姓白的年轻人?”

 

  麦爷没有回答,丢掉吸管,双手放在太阳穴上,慢慢发力一拧,像是要旋开一个瓶盖似的,将眉骨以上的部分完整地托了起来。他仍然活着,仍然可以跟我有条有理地对话,但自己的头盖骨却已经被打开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脑浆已经被吸食干净,那根吸管就是下手的一方刚刚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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