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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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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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很饿吗?我可是有准备呢。我想,昨天卤的那锅卤肉派得上用场了,早上我也煮
了一小锅饭,还在冰箱里头。

给圣叔叔当小孩可能很不错,但柏人没我是不行的。我不在,谁弄饭给他吃呢?

「很晚了,我只炒个青菜弄个汤喔。」

「随便啦。」他依旧面无表情,握着方向盘,「泡面也很方便啊。」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

***

我的国三生活,就在波澜不惊中度过了。

满十四岁不久,就是我的毕业典礼。那一天,柏人要出差,却破例打了通电话给
我,跟我说,他没空来参加。

「…干嘛来参加?」我吃惊了,「我直升高中欸。」这个贵族学校有国中部、高
中部,大学部。虽然我的理科都在及格边缘挣扎,但文科成绩让我轻松进入高中
部的文组。「高中就在隔壁而已,你来参加做什么?」

「也是啦。」连再见也没说,他就干脆的挂了电话。

真不懂这些大人想什么…

等毕业典礼开始,我张大眼睛,一阵阵发晕。

我说过,我像是特机二课的小孩,对吗?现在更证实了我的说法。

特机二课只要是没值勤的叔叔,通通挤进了家长席。他们坐在一起,即使有眼镜
格挡,我还是看到带着冷气团的阴暗,校工跑进来检查冷气。

…你们来干嘛?拜托,国中毕业典礼而已欸…

他们很开心的对我挥手,西装笔挺,像是要去参加婚礼或丧礼。

「小靖小靖,他们是谁?」看到我呆滞的跟他们挥手,同学兴奋的拉着我直摇,
「帅哥集团欸!天哪,好帅喔~」

张着嘴,我不知道是特机二课比较厉害,还是这群麻瓜花痴同学比较厉害。「…
我监护人的同事。」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的毕业典礼,也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毕业典礼。


殁世录 第六章(二)当然,我很感激,在毕业典礼的时候,他们非常安分,但这这安分慢慢的沸腾,
焦躁,等我代表班级上去领毕业证书的时候,终于爆发了。

他们又是吹口哨,又是鼓掌、叫好,而且完全没有常识的喊…「安可!」

…这不是演唱会现场。

我的脸整个发烫,匆匆的和校长握手,连忙逃下台去。脑袋好像有几千斤,抬都
抬不起来。

「…好热情喔。」我们班上的女生神情很一致的陶醉,「他们有没有女朋友?有
没有?…」

…别问了。

但你若认为这就是灾难,那就错了。真正的灾难还在后面。

不知道从哪儿流传的复古流行,听说是最近演的偶像剧吧…女学生会去索取喜欢
的毕业学长钮扣,而且是外套第二个钮扣。

这种莫名其妙的流行一点道理也没有,而且叔叔们也不是毕业生。这群花痴麻瓜
女生一涌而上,七嘴八舌的索取他们的钮扣。

这、这很危险吧?

「喂!你们不要乱来啊!」我尖叫。

「年轻女孩的气真舒服呢…」一郎很陶醉的深吸一口气,露出色咪咪的笑容,在
诱拐一个未成年少女。

「一郎叔叔,我不要帮你写报告书了!」我将那个傻瓜少女推开,恶狠狠的对他
说。

他哀怨的到墙角画圈圈,我继续想办法把灾害降到最低。

好不容易连哄带骗,又恐吓又哀求,尽可能维持住秩序,点来点去,发现少了一
个。阿默呢…?危险指数最高的阿默呢?!

我替他写过上打的悔过书,悔过的内容通常是尸体损毁和人质伤害。当然他也不
是啃很多…就手臂或大腿咬掉一口。

我赶紧拿下眼镜,看到他在花阴下,舔着嘴唇看着迷得晕头转向,连自己姓啥都
不知道的小女生。

「住口!」我气急败坏的大叫,「别咬下去,那是我同学啊~」

他鼻子狞出怒纹,「别干涉我处置食物!不然我就吃你代替!」

…别在我学校闹乱子,我还想在这儿上学啊!赶紧将他撞开,那个小女生居然还
瞪我,大发娇嗔的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是来救你这麻瓜的倒霉鬼!

来不及回话,我已经让暴怒的阿默抓住,他大吼,「吃了你!」

冷冰冰的声音划破这团混乱,「不是告诉过你,林靖是我的吗?你想死?」…柏
人来干嘛?他不是出差中吗?!

那个白痴小女生居然双手紧握,「为了我打架欸…好浪漫喔~」

…说她是白痴,一点都不亏。

在我又哭又叫,和圣叔叔的强力干涉下,终于平息这团混乱。我啜泣着,所有叔
叔的外套都没了扣子,连圣叔叔都不例外。唯一外套完整的,只有迟到的柏人。

但他和阿默的脸可不太完整,两个人脸上都有淤血和擦伤。

「你们是来干嘛的啦。」我气哭了,「还打架…怎么这样啦…」看柏人那张淤血
的冰箱脸,越发有气,「你不是在上班?」

「我跷班了。反正只是例行检查。」他掏出手帕乱擦我的脸蛋,「哭什么?」

「他们只是想要庆祝你毕业啊。」圣叔叔拍拍我的肩膀,「大家一起照张相。」

我愣了一会儿,不太自然的转过头,「…我不喜欢照相。」

「因为人会一个个消失?」柏人点了烟,唇角有些血渍。「没错,每个人都会消
失,生离死别,在所难免。」他将我拽到最中间,「但是,你还是得照。」

我看着有些不好意思的叔叔们。他们…没有参加过这类普通人的活动吧?他们兴
高采烈的换上西装,忐忑又兴奋的来参加毕业典礼,而我…却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他们却这样用心的爱我。

我比之前还想哭,但反而挤出笑容。

后来我凝视着这张照片,这成了我最宝贝的宝物。特机二课的叔叔不太自然的对
着镜头傻笑,伸出两个指头,对着镜头说「Ya!」一副傻兮兮的样子。

我是这群傻兮兮的大叔们一起疼爱到大的。以后不管会消失多少人,我都没有忘
记过他们的名字。

他们都是我亲爱的「爸爸」。是我这个贫穷、杀掉亲生父亲也要活下去的孤女,
终生的亲人。不是他们的宝贝爱护,我可能早就背弃一切,坠入深渊了。

这是我们的「全家福」。特机二课的全家福。


洗好照片以后,我一张张的发,发到阿默的时候,他不太高兴。牵扯到食物他的
反应总是特别激烈。

不过他还是把照片收了起来,点了点头,算是道谢过了。

这种奇特的饮食习惯是怎样啊?翻着他过往的悔过书非常头疼,他这种渴求血肉
的行为其实和其它人都不相同。

但课里其它叔叔都像是习以为常,我还撞见圣叔叔拿快要过期的血浆给阿默,劝
他多少喝一点。

但他并不是吸血族。他的特征完全是蛇妖啊,每到春秋两季,他都会特别请蜕皮
假,而且等回来的时候皮肤特别光滑,年轻很多。

蛇妖为什么会这样渴求血肉?而且他是混血儿呀?

我翻着书,百思不解。

妖族和神魔不同。基于一种奇妙的规则,神魔无法久居的人间,妖族却可优游其
间。所以妖族跟人类通婚最简单,虽然大半都是人类的基因占上风。妖族的确也
有血腥残暴的历史,曾经喜爱吃食人类。但这种猎食,却不是必要的。比较接近
一种夸耀力量的猎奇吧?因为不吃人类,妖族也是活得好好的。

当然有吸食人气的妖族,或者是饮血的吸血族。前者往往摄食极少的量就可以生
存,至于后者…曾有学者认为他们的起源不是妖族。

…啊。

我冲去圣的工作室,他正专心的看着显微镜。「嗯?怎么了?」

「圣叔叔…阿默是蛇魔吧?」我有点结结巴巴,「所以、所以他才需要人类的血
肉…」

圣叔叔皱紧眉头,看了我一会儿,「去把门关上。」

我狼狈的关上门,他不太高兴的望着我,「靖,你不该去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你
做了吗?你不该随便侵入资料库…」

「不不,我没有!」我赶紧说明,「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只是猜测…妖族的混血
儿不应该这样渴求血肉。」

他安静了一会儿,「对,阿默是魔的特裔。他的血缘浓厚到必须倚赖『契约』才
能在人间生存。」


神和魔都无法长期留在人间。因为人间彻底的排斥神族和魔族。即使是倍受尊敬
的神明,也不能例外。每隔一段时间,神明就得回天,不然就会「堕落」。神魔
都依赖「契约」留在人间,神族的契约是「人类的信仰」,魔族的契约是「人类
的血肉」。

遗传像是命运残酷的玩笑,不是只有遗传好的地方,也遗传相当恶劣的地方。阿
默就是这样。他的父亲是蛇魔,大半魔族的混血儿都可以回避契约,但他就是那
稀少的例外。


「吃了以后再懊悔、自我厌恶,不断忍耐,直到食欲被刺激得受不了,又渴望血
淋淋的『食物』,吃了以后再懊悔…他就这样恶性循环。」圣沉重的叹口气,「
治疗他三年多,他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我劝他饮血,别太过压抑食欲,但效果不
好。他身为人的部份依旧非常强烈,让他一直很排斥同样强烈的本能。」

「…什么身为人的部份。阿默是人类,一直都是。」我觉得有点伤心,「没什么
办法吗?」

「有啊。」圣叹息,「他只要跟一个人类订契约,成为使魔关系,就能摆脱血淋
淋的渴求。但他不愿意。」

…谁会愿意啊?!使魔欸!那不就是彻底抛弃人类的身分,承认自己是魔族了吗
?失去自由、失去尊严,任是谁也无法忍受吧?

所以,阿默的眼中总是缠绕着死亡般的孤寂吗?

那天我跟柏人回家,心乱如麻。饮血这种事情,任何人类都会不舒服。但若作成
菜呢?猪血糕、猪血汤,我们也是常吃啊…

但我瞪着眼前这一包血浆发抖。做吧,试试看吧。若是阿默因此可以接受,他就
不会厌恶自己,也能够有稳定的「契约」来源。

「你在干嘛?」柏人让我整个跳起来,我惨白着脸孔回头看他。

「血浆?喂喂,该不会是疫苗失效吧?」

咬着下唇,我小声小声的告诉他我的打算。

「笨蛋。」他很干脆的把那包血浆倒掉,「别做这种徒劳无功的事情。别把那个
长鳞的家伙看得跟玻璃一样,我们也是。」

「可、可是,如果是必要的…」

「啊,对呀。最容易达成的契约来源是人类的血。尤其这种年代,不用咬任何人
,一只针管就可以在安全无痛的环境下得到所需。」柏人冷笑着点烟,「但你怎
么知道,这就是他要的?你问过他吗?」

我张大眼睛,讲不出话来。

「哼哼哼,人类。愚蠢软弱心肠的人类。」他金属似的眸子更冷,「别自我满足
了,小鬼。你这种样子,真的能当个好社工吗?」

望着流理台里点点的血迹,我只觉得哀伤而混乱的情绪一直在心底徘徊。很想为
他做什么,却发现什么也做不了。

说不定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不知道。

将手埋在掌心,无泪的悲伤无助的蔓延。


殁世录 第七章(一)第七章


上了高中以后,有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经过这么长的努力,列姑射岛的疫情控制住了。照柏人的说法是,「用放射线杀
癌细胞,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光了。」

虽然说这种金石俱焚的恐怖治疗早就绝迹,癌症已经是可以施打疫苗就避免的疾
病,但对于一个出生于灾变前,对诸多疾病都曾经束手无策年代的欧吉桑,就不
要太计较他的举例。

就像黑死病曾经是绝症,癌症曾经是绝症,现在真正的绝症早就让位给各式各样
的瘟疫。

但红十字会这些年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现在呈现出一种缓解的状态。特机二课的
工作减少很多,柏人在家的时间也变长了。我过着一种比以前更像正常人的生活


我们学校的名字长得让人记不住。全名是:「列姑射群岛国立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学院」。为什么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校史也含糊不清,我后来查资料发现是孔老
夫子的谥称。

…是谁取这种背不起来的名字的?

事实上也没人记得起来,通称都说那个「最高学府」、「贵族学校」。从国中开
始就要入学考,即使念了国中,成绩不到标准,还是没办法直升高中,大学也是


虽然是这样竞争激烈又有名的学校,进来读还是只有一种「原来如此而已」的感
觉。没有什么梦想,也没什么期待。并不是很喜欢念书,只是家人的要求。我的
同学就是这样普通又浑浑噩噩的少年少女,好像缺少一种力气。

每天上学作业本都会被他们抢去抄写,一问又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但还
是来学校抄作业。真不明白啊…这些人。连兴趣都没有,只是随波逐流。

我反而加入了卡漫社。这群人的狂热让我觉得有意思。看他们争辩,挥舞着双臂
面红耳赤,大声咆哮或捶桌子。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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