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 沉默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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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 沉默群山-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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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陈年旧事潮水般在我脑海里冲刷着,发出哗哗的响声。依偎在我怀里的小文星眸微张,脖颈上的皮肤在漆黑中显得愈加洁白,如一段美丽的象牙。一股麻酥酥的电流从四肢末端传来,使我的身躯如导体一样发热,我轻声说,天哪,我快要疯了!小文的双臂紧箍住我,梦呓般说,我们回去吧。我噙住她耳垂上的小银环,轻轻吮吸着,含糊地说,不,我等不及。她的眼睛紧张地四下观望,仍在犹豫不决。我不由分说,将座垫放下去,放到了最低的位置,这样我们的躯体便能躺下来。车灯没开,无须顾忌车外的人看到,何况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许多了。

    空间太局促了,我们的四肢不时碰到车厢上,咚咚作响。陈沫的肤色很白,同小文差不多,我记得有一次自己一时冲动,把手掌按到她胸上,结果挨了一耳光,她说,你流氓!哭着跑了。她的出手真快,有点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味道,我的半边脸都麻了,想不到她小小的身体会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脑子和手之间的联络发生了故障,可是没来得及说,我被打蒙了。后来她老躲着我,过了几个月我才求得她的原谅。接下来直到初中毕业,我再也没有碰她的胸部,尽管我心里一直很想那么做。我想,如果当时我们的年纪大一点,结局可能有所不同,因为这些年交往过的女孩,当我抚摸她们的胸部时,谁也没有扇我的耳光。

    这场搏杀只持续了十几分钟,难以遏制的快感如一道烟花,越升越高,最后砰的一声,在身体内部绽开。陈沫张大了眼,在身下看着我,说,你流氓。我的左脸,十几年前挨到她耳光的部位又在隐隐作痛。颤栗渐渐平息,我吁了口气,把手从小文的裙子下抽出来,她腿上的皮肤有点凉。小文坐起来,脸上依然带着迷醉的神情,我发现她的五官跟陈沫有点像,我多看了几眼,那并非错觉。

    小文低头整理好凌乱的裙子,对我说,背上有点痛,不知道擦破了没有。我让她转身,掀起她的衣服,在她疼痛的部位摸了摸,手指触到的皮肤很光滑,没有破损的迹象。我打开车厢里的灯,又看了一下,那个部位有一点红,可能是咯着了。我说,没有破。小文说,下次别这样了,怕死了。我笑着说,那就等下下次吧。她狠狠捏了我大腿一下,说,色狼。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小文就觉得亲切,原来她跟陈沫长得像。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就是陈沫呢?虽然陈沫的眼睛比小文大,脸圆圆的,而小文是瓜子脸。但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容颜上的改变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就算名字,也可以改的,世上又没什么永恒的东西。这样想着,我几乎要脱口问小文,你以前的名字是不是叫陈沫。但幸好我的理智还没有丧失,我知道,那都是些荒谬的想象,因为陈沫早已经死了。

    初中毕业后,我们就读于两个不同的学校,这并没有割断我们的联系。几乎每天放学,我都会去她的学校门口等她,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几个月,直到高一上学期的第一次郊游。陈沫乘坐的那辆巴士翻入了江中,二十几个豆蔻年华的男女学生无一生还。打捞上来十几具尸体,其中没有陈沫,这也许让她的父母残留着一丝希望,但十几年来,这点希望应该早已破灭。我和她的父母始终未曾谋面,原因是陈沫不敢让他们见我。不过他们想必是和蔼可亲的,我多次想象他们并肩站在岸堤上,望着滔滔江水,两鬓都白了。而我总是想,要是自己当时也在那辆车上该有多好,那我就可以打碎车窗,把陈沫救出来,即便救不出来,只要能紧紧握住她的小手,她一定不会那么害怕,那么无助……一想到留她一个人孤零零呆在那黑暗冰冷的水底,我的心就一阵阵揪痛,车祸过后的那几年,我的大部分梦境是这样的:陈沫静静地躺在河床上,一团光晕笼罩着她,如同探灯照着舞台上一个孤独的演员,她容颜苍白,象熟睡着的白雪公主,只要我游过去吻一吻她,就能醒来似的。但我的身体从来没在梦里出现过,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永远接近不了她。

    车子返家时,我偷偷地用眼睛在住宅区的道路上扫描,不过没发现那人的踪影。该不该把这事告诉小文呢?我左思右想,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开门时由于紧张,我几次插错了钥匙,惹得小文奇怪地看着我。我故作镇定地一笑,推开门,感觉手心满是汗水。

    那个人不在房子里。

    我找遍了所有房间也没看见他。也许他不会回来了,我如释重负。

    但愿他别再回来了。

    我们都饿着肚子,小文笑说,为下午的事气都气饱了。说归说,她还是下了厨,不多时便端出两菜一汤。我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啐了一口,少贫嘴,谁是你妻子了?

    吃完饭,我躺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生活似乎又恢复了正常。

    我伸出手,在那面镜子上轻轻触摸了几下,心中充满了疑虑:那个人上哪去了?就这样如空气般蒸发了?  

    “想什么呢?”我闻声抬头,刚洗完澡的小文站在面前,身上披着睡袍。她从我手边捡起遥控器,对着电视摁一下,屏幕黑掉了。

    “想你。”我微笑着伸出手,揽住她的细腰。“想我什么?”她倒在我臂弯里,仰起了头。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给了她一个深长的吻。“你还行吗?”她用脚背碰了碰我的大腿,眯缝着眼说。“你说呢?”我轻轻一钩她的衣带,睡袍蜕落下来,她光溜着身子,象条蛇一样钻进了被窝。

    虽然刚经过一场肉体的狂欢,但在她的引导下,我还是迅速恢复了活力。这次我们的动作和缓了许多,互相试探着将敏感的触角深入对方的生命内部。我感觉象在一条潮湿幽长的隧道中摸索行进,手里的火把噼噼啪啪燃烧着,直至耗尽了最后一点能量。我眼前一黑,然后象一个重见光明的盲人,浑身上下都笼罩在虚脱般的幸福感中。

    “我已经尽力了。”我倒在小文身边,发出一声叹息。“真好,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好。”她把湿淋淋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爱怜地凝视着我,“不可能更好了,对吗?”

    “不可能了。”我温柔地说道。

 








 
 

第三章

 
 
    第二天醒来,我感觉自己象一节刚充完电的电池一样,浑身又恢复了活力。我坐起身子,第一眼就看到柜子上的闹钟。每天早晨起来看闹钟已成为我的一个职业习惯。

    时针刚过九点,不用说,上班迟到了。不过作为一个部门经理,迟到一两个钟头或者临时开点小差,都是很正常的事。

    只有一件事叫我觉得奇怪,昨晚临睡前明明调好了闹钟,也就是说,理论上,它应该在八点半响起来。可是我没听见响铃声。难道是睡得太沉的缘故?不大可能,小文早就埋怨这闹钟响起来震天动地,死人都能吵醒,平常没要紧事,我也不敢轻易动用它。

    我转头一看,她睡得正香,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好象梦到了什么开心事。我回想起昨夜的缠绵,心中暗暗一笑,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她的嘴唇。这下把小文给弄醒了,她抬手揉了揉眼睛,动作极似一只睡眼惺松的猫。

    “你醒了?现在几点?”我说,九点十分。“这么早起来干嘛,再睡一会吧。”我拍了拍她的脑袋,说,我要去上班了。她忽闪了一下眼睛,说,上班?星期天上什么班?我看着她,一时没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星期天?怎么会是星期天?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嘛!我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昨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不可能把日子记错。

    “今天好象是星期六吧?”

    “星期六?瞧你这记性!你忘啦?昨天还跟我说,今天去我妈那吃饭呢。”

    我以为小文在跟我开玩笑,不过看她的样子,一点也不象开玩笑。哼,装得挺象!我笑起来,想说,你应该去参加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评选。一边从抽屉里翻出手机,心想手机上的日期立马可以戳穿你的小把戏。

    手机上显示的日期是2003年5月25日,星期日!

    我的笑容一点点僵在脸上,如一条搁浅的鱼儿。这不可能,难道我记错了?我怯怯地问了一句,“那咱俩吵架是在昨天吗?”小文盯着我,脸上的表情怪怪的,“不,那是前天的事。”

    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我浑身都凉透了。那我昨天干了些什么?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看了小文一眼,又把刚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我一下子失去了提问的勇气。

    出门的时候,我仍在冥思苦想,希望找回那段丢失的记忆。报纸、电视上每一条有关日期的信息我都极其仔细地浏览过,事实证明,今天是5月25日,这是雷打不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算小文想捉弄我,她也没本事串通全世界的人一起来骗我。我甚至偷偷给程婴打了个电话,问了她相同的问题,她的回答简单明了,“星期天啊。”说完她反问道,“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忙得连这个也忘了?”我本想问她,昨天我在公司做了什么?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旁敲侧击的方式,“谢谢你前天来看望我。”我希望她纠正我语句中的错误:是昨天,不是前天。她在电话那头笑起来,笑声跟一串银铃似的,“你要真想谢我,改天请我吃饭吧。我要出去了,挂了啊?”我握着话筒愣在那里,感觉自己象个十足的白痴。

    昨天我到底做了什么?整整二十四小时啊,合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就算现在有人告诉我故宫消失了,也不可能使我如此震惊。我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星期五了!虽然头顶艳阳高照,可我还是感到一阵阵不寒而栗。

    小文的父母离婚后,房子留给了她的母亲,那幢一百五十多平米的单层别墅位于市郊,内部装磺考究。我从小文那里了解到,她父亲每个月都将一笔钱划到她户头上,足以维持她和母亲的生活费用。他不让小文告诉母亲,因为他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的钱,于是小文就对母亲谎称那些钱是自己赚的,其实她那点可怜的薪水,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幸好小文母亲对钱的概念淡薄得很,没起什么疑心。

    单从这一点看来,她父亲不算个无情无义的人。小时候他对小文好得没话说,即便后来开了公司,生意忙得不可开交,但每逢小文的生日,不管多忙,他还是会赶回来陪她的。

    从小文的言语中,我隐隐察觉出她对母亲的一丝不满,旁观者清,我想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因为表面上,她还是站在母亲这一边的。其实我对她母亲的决定一直不以为然,如今这个年代,还有多少人一生只同一个异性发生关系?既然一个人无法避免要与伴侣以外的异性发生关系,那么她父亲也就并非罪不容恕,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没经过国家安全局的特殊训练,保密工作做不到家。而他的妻子在男女关系上恰巧是位严厉的法官,于是一个本来只需关几年监禁的罪犯,最终给判了死刑。

    我见过小文的父亲,一米八的个头,总是穿一身名牌休闲服,连袜子都是PLAYBOY的。我想,换了自己到他的岁数,未必有那份潇洒。离婚前,他曾多次对妻子说,他跟那个女人不过逢场作戏而已,他真正喜欢的人是她,甚至不惜下跪去求她原谅。我想他那样做,很大程度是为了小文。可是小文的母亲很决绝,她所有的回答总结下来,只有一个字——离。

    小文父亲不久前结婚了,听说娶了个局长的女儿,不但人长得年轻漂亮,还很能干。而小文母亲却抱定了单身生活的宗旨,很多人替她不值,认为她原本可以更策略地对待这件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何至于弄得如此惨淡收场?

    从小文家出发,到最近的菜市场步行也要二十分钟,这往返四十分钟的路程,对于不喜运动的小文母亲来说,是一项并不轻松的体力活。所以买菜的任务就落在了我们身上。

    我们十点半出门,到菜市场转了一圈,买了足够三个人吃的食物,来到她家门口已是十一点多。小文掏出随身携带的钥匙,我问她为何不敲门,她说,这个时候,妈妈一定在作画,她不想打扰她。我们推开门,偌大的客厅静悄悄的,一个人没有。小文轻手轻脚地脱掉鞋子,换上一双绒毛拖鞋。我也学她的样子,把装着食品的袋子轻轻放下,动作轻巧得象个入室行窃的盗贼。

    客厅到卧室须经过一条小走廊,走廊左手边的房间就是小文母亲的画室。小文猜得没错,我们一进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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