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色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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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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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几个闲汉,抬了几张大桌子摆到路边,大声吆喝起来:“下注了,下注了啊!星河剑圣秦风秦大少对抱花堂总堂主萧山河及一千八百零八名抱花堂弟子、万花城驻军了啊!买秦大少胜的一赔一,买抱花堂胜的一赔五,童叟无欺,买定离手了啊!”居然还有很多人来下注,而且是买秦大少赢的居多。    
  秦仁见大哥要开杀戒,知道拦不了他,虽然心里可惜那些千娇百媚的抱花堂女弟子,但也无可奈何。他左手搂着萧湘月,右手抱着柳飘飘,走到路边人群中,买了一大包爆火花和两瓶竹叶青,柳飘飘给他喂酒,萧湘月给他喂米花,倒也舒心惬意地很。    
  群众中顿时有人认出了秦仁,知道这家伙就是逍遥山庄的三少爷,当下便有人上来献殷勤。    
  “三少爷,这有位置,您坐……”    
  “三少爷,这儿还有两个凳子,两位姑娘也请坐着。”    
  “三少爷,小人这有两个鸡蛋。”    
  “三少爷,小人这还有一个水晶肘子。”    
  “三少爷,您尝尝看这酒,小人家自酿的,陈了二十多年了……”    
  秦仁将群众们送的东西一一笑纳,转手又发给了围着他的孩子们。看着孩子们天真的笑脸,秦仁又发自内心地感慨道:“看这些孩子,他们就是我们大秦帝国的未来啊!他们就是十几二十年后江湖上的中坚力量啊,他们挺不错的,很有前途,这么小的年纪,就已经不畏惧血腥和屠戮了。”    
  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笑起来满脸红光的农民在一旁帮腔道:“三少爷说的没错,俺们这里的孩子都很有出息,打打杀杀的事情他们都看惯了,有的孩子已经在学着练武了,将来江湖上,是得有他们的一席之地咧!”    
  这时,有个摆赌档的壮汉挤到秦仁身边,眼巴巴地看着秦仁,说:“三少爷,大少爷亲自动手,小的在那边儿摆了个摊子做庄,您要不要下一注?”    
  秦仁笑问:“现在这场面,是我大哥要以一敌千,为什么他的赔率反而比抱花堂的低呢?”    
  那壮汉谄笑道:“大少爷武功盖世,星河剑圣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莫说以一敌千,便是以一敌万,大少爷也应当不在话下。要是给大少爷开出过高的赔率,小的也做不起这个庄。”    
  秦仁点了点头,掏出一百两的金票,交给那壮汉,道:“这样的话,我买赔率高的一方,抱花堂胜。”    
  那壮汉瞪大了双眼:“三少爷,您这是……”    
  秦仁微微一笑:“你不知道这世上有种事情叫做跟风吗?”附到那壮汉耳边,悄声道:“现在这局面,谁都知道我大哥赢面占多。你看那么多人买我大哥赢,只有极少数胆大贪婪之辈买抱花堂胜,到时候我大哥打赢了,你赔得起这许多钱吗?现在我买抱花堂赢,在赌客们看来,以我对大哥的了解,以和我大哥的关系,是没有理由买抱花堂赢的,但我现在偏偏这么做了。这样一来,旁人都会以为我跟大哥打过了招呼,让他故意输掉,铁定有许多人跟我的风,买抱花堂胜。那样的话,你赚的不就多了?嘿嘿,少爷我也不贪,等你收了盘口,赚的钱跟少爷我五五分帐如何?”    
  壮汉钢牙一咬:“三少,您看得起小人,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当下收了秦仁的金票,大声道:“秦三少下注一百两,买抱花堂胜!”给秦仁开了赌票后,回自己的摊点上去了。    
  秦仁有的是钱,倒不在意赚这一点蝇头小利。不过赌博这回事,凡是有好胜心的男人都会喜欢,秦仁自然也是想玩一玩。更重要的是,他可以间接操纵一把赌局,等于坐了一回庄,这种感觉还是很美妙的。    
  果然,那壮汉抱出了秦仁下的注码,周围下注的人纷纷跟风,买抱花堂胜。在众人看来,秦仁自然是最可能知道战果的一个,跟着秦仁下注应该错不了。    
  此时抱花堂一百零八弟子组成了一个三层的梅花阵势,将秦风包围在正中,却没有发动攻击。而秦风也自双手负于背后,巍然屹立于剑锷之上,一动不动。    
  抱花堂弟子不动手,是在等他们的援兵,人多了,打起来才更有把握,打不过的话,逃跑也更方便。而秦风也是在等抱花堂的援兵,他的习惯是所有敌人到齐后再一举杀光,省得慢慢杀来太费气力。    
  等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长街两头响起阵阵嘈杂的脚步声,城里的驻军和抱花堂总堂的弟子们终于赶到了。    
  秦风微闭着眼睛,没有去看长街两头赶来的大队人马。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留意过抱花堂的弟子,甚至萧山河都没被他放在眼中。    
  他屏气凝神,静静感应着,在围观的人群之中,有一缕若有若无的气息。那气息的主人是谁秦风不知道,他只知道,那一定是个功力深厚,绝不在他之下的超级高手!    
  万花城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象样的高手,但是现在却有一个高手隐藏在人群之中,似有意似无意地监视着他。    
  秦风没有感应到杀气或是敌意,但他非常讨厌被人监视的感觉。    
  而且有的高手甚至可以隐藏自己的杀气和敌意,特别是技术已达巅峰的专业杀手,他们隐藏形迹和气息的功夫,已经达到了一种浑然天成的境界。    
  所以秦风不敢断定,那隐藏于人群中的高手,是否真的对他没有敌意。    
  也许,那人会在他力敌抱花堂之时突然出手偷袭也说不定!    
  一千名驻军,八百零八名抱花堂弟子已将秦风团团围定。    
  萧山河立于包围圈之外,手握铁箫,满脸阴沉地盯着秦风。    
  秦仁睁大双眼,一边飞快地嚼着爆米花,一边紧张地看着场中的局势。    
  萧山河缓缓举起了铁箫,举过头顶后猛地向下一挥,大叫道:“砍死他!”    
  请继续期待《重生之绝色风流》续集      
~第五章 白莲素衣~    
  第一节    
  包围圈猛地收缩,二十多层的包围圈最里面的抱花堂弟子开始向秦风发动进攻。    
  秦风跳了起来,他脚下的斜月七星剑随即飞起,落到他手中。    
  “血火天河!”秦风一声长啸,在空中发出了他“星河剑法”中最凶残的一招——血火天河!    
  长剑一个三百六十度大旋转,剑身所过之处,空气尽数燃烧,泛起一片血色火海。    
  秦风这一剑并没有特定的目标,但血火天河发出的无上火力却袭向他周围的所有人。    
  血色火焰如天上星河,所过之处,天地一片血红。火舌舔过,惨叫连天,近百抱花堂弟子被血火焚身,一个个在火中化为飞灰。    
  黑色的尸灰漫天飞舞,在血火的映照之下,泛出血色光华。    
  秦风轻轻落地,拂净身上尸灰,如恶狼一般扑进了人群之中。    
  一剑挥出,蓝中带紫的剑光乍起陡灭。    
  血光暴现,惨叫震天,数十颗人头直飞上天。    
  秦风所过之处,人群就像被潮水冲到的沙堆一样溃散,鲜血就像喷泉一样飙上天空,残肢就像乌云一样遮蔽天幕。    
  秦风身形不顿,在人群中连连挥剑,众抱花堂弟子及城内驻军与秦风作战,简直如同捕风捉影,连他的身形都没见着,人头已被一刀斩落!    
  秦风剑出绝无虚发,剑剑夺命,不到两柱香的功夫,已有三百多人被杀,三百多颗人头满地乱滚,血流成河,万花城这大街之上一时有如炼狱!    
  抱花堂的弟子和城内驻军前仆后继,如潮水般涌上前去,又如被收割的稻草一般纷纷倒地。尸体渐渐堆积起来,秦风踩在尸堆之上出剑。    
  他的表情冰冷,成百上千人的性命在他眼中仿佛不值一提。    
  他飘逸的长发随着挥剑时的劲风飘扬,天蓝色的长袍犹如一朵蓝色的云彩。    
  剑光则如炼狱里的毒蛇,九霄上坠落的雷电。    
  没有人能有机会在秦风面前挥出哪怕一剑,没有人能在秦风面前活过哪怕一瞬。    
  杀人数百,秦风身上却未沾到一滴鲜血,飙射的鲜血全被他避了过去,即使喷射上天的鲜血汇聚成一片遮天的血幕,也被他全部避过。    
  萧山河站在包围圈的最外围,全身发抖地看着秦风的杀戮。    
  江南第一美男子的脸现在已经变得无比狰狞,看上去就像一只恶鬼。    
  他发青的嘴唇不住地颤抖着,喃喃自语:“魔鬼,一定是魔鬼……我看到了魔鬼……”    
  围观的群众们在欢呼,所有的人都满面红光地为秦风加油打气,就连那些买了抱花堂战胜的人都不住地为秦风喝彩。    
  小孩子们拍得巴掌都红了,有的胆大的,站得离战场近的,身上、脸上都沾着了鲜血,却还是看得津津有味,笑得嘴都歪了。    
  秦仁嚼着爆火花,冷眼看着周围的一幕幕。    
  他没有注意观看场中的战局,在他看来,此战兄长秦风必胜。    
  他观察的,是观战的百姓们的反应。    
  看着所有人都那么兴奋,秦仁终于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民性嗜血……民性嗜血……这个江湖……这个国家,没有希望了。”    
  柳飘飘正看秦风杀人看得起劲,听到秦仁这一说,奇怪地问:“秦哥哥,你为什么这么说?”    
  萧湘月也不解地看着秦仁,眼神中写满了疑问。    
  秦仁摇头道:“杀人并不可怕,津津有味地看人杀人才最可怕。杀人的人有很多种理由,或是自保,或是行侠,又或是打劫复仇,总之,每个杀人的人背后都会有一个理由。正也好,邪也好,全都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杀人。你说杀人者邪恶也罢,冷血也罢,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怕的不是杀人者,而是那些看人杀人还能看得津津有味之人。这些人,非但冷血、残酷,还具有最可怕的品质——愚昧。人一旦愚昧,就全完了,一个国家如果尽是些愚昧的国民,这个国家也便完了。你们看,”秦仁指着那一张张看得通红的脸,兴奋的脸,“他们看得多起劲,鲜血与死人在他们看来,只是为生活增添乐趣的调料。这样的人,将来会有什么样的前程?还有这些孩子,你看,他们不怕血,不怕死人,在刀光剑影中仍能放声大笑。这不是勇敢,而是愚昧。这些孩子将来有几个人能成为大侠?又有几个人会成为杀人狂和恶霸?可能没有一个大侠,可能全是杀人狂和恶霸!”    
  萧湘月道:“三少爷,你怎地也会为国家的未来发愁?你是古往今来第一个立志以采花贼为职业之人,你生平的目标便是采尽天下名花,大秦帝国怎样又与你何干?更何况,现在在这场中杀人的,不正是你的大哥吗?”    
  秦仁想了想,自嘲道:“也对,吹皱一池春水,干我鸟事?且随他去,他们爱看杀人,便让大哥杀个痛快,让他们看个痛快!举世皆浊我独清不如不清,众人皆睡我独醒不如不醒。倒不如跳进这一滩浑水之中,把水搅得更浑,把自己沾上一身黄泥。做我的黄粱美梦,抱我的娇羞美人,纵马江湖,纵意花丛,方是王道!”    
  当下高声吟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说杀咱就杀,你杀我杀全都杀啊!路见美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风风火火泡小妞啊!”    
  江湖,杀人,喝酒,泡妞,发财,就是江湖人的生活。    
  何谓英雄?杀人如麻,好色如命,嗜酒如狂。    
  这便是秦仁心中的江湖英雄!    
  秦风仍未停手,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超过七百。    
  抱花堂的男女弟子在他眼中全部一视同仁,管你是大男人还是小女子,管你是倾国颜色还是无盐嫫母。    
  一切,用剑说话!    
  秦风就是一柄冰冷的剑,杀人,正是他这柄剑的终极目的。    
  抱花堂的弟子们崩溃了,昨天还千娇百媚的小师妹,眨眼间就变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肉块,昨天还风流倜傥的师兄,今天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所有人的生命在剑圣的剑前,都变得毫无意义。    
  抱花堂的弟子们开始哭叫着逃窜,他们失去了打斗的勇气。就连万花城的驻军,那些职业军人,也都被秦风杀寒了胆,杀丢了魂,杀惊了魄!    
  围攻他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在他的剑下,没有一个人有机会递出哪怕一剑,而他却仿佛从来不知道疲倦,身法还是那么地快,剑还是那么地狠!    
  这还是人吗?还有人能做到这个地步吗?    
  驻军开始哄逃,和抱花堂的弟子们一起逃窜。    
  秦风没有杀逃掉的人,他是剑圣,他从来不在别人背后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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