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色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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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 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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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个世上还是有很多东西是值得珍惜的,原来老子以前一直自暴自弃是不对的。    
  原来我以前自认为潇洒风流,实际上是极不负责任的,原来做为一个男人,在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并不是什么建功立业,而应该是对每一个对他怀有期望的人负起责任。    
  原来,责任才是男人的一切。    
  即使不爱,也该负起责任。    
  三少被自己鄙视了,在生死关头悟通了,所以他一直紧紧搂着将他和她自己都陷于了死地的叶映雪,以一种超然的姿态面对越来越接近的死亡,并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话,目的只是想打消叶映雪对死亡的恐惧。    
  毕竟死之前还在害怕可不是一种好滋味,到了地府,那就变成一胆小鬼了。    
  他甚至在那个时候,闪电般回放了一遍秦逍遥、铁空山、西门无敌的对战场面,对于武道一途居然莫明其妙地又有了几分明悟。    
  下坠时失重的感觉,令他有一种不真实的虚无感,而那虚无感,则令他对西门无敌那所谓“化神虚空”的身法,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理解。    
  只是,人都要掉下悬崖摔死了,悟通这些还有用吗?    
  事实证明,武道上的明悟在生死关头,还是能发挥出关键作用的。    
  三少在不知过了多久之后,终于临近地面之时,逼发出所有的潜力,朝着地面击出了他生平最完美的一掌。    
  一掌“霸皇令”!    
  掌劲将三少和叶映雪下落点的方圆一丈内的地面完全笼罩,诡异的掌劲将足有五丈深地坚实土地震成了松软的粉尘。而掌劲击地更激起了一股反震之力,三少便借那反震之力施展出悟通了一点的轻功,抱着叶映雪减缓了下坠之势,掉到了那块给化成粉尘的地上。    
  但是抱着个完全不会动,早已晕了过去的人掉到地上,跟自己一个人施展轻功掉到地上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三少跟叶映雪掉到了那块地面,膨地一声激起漫天的粉尘,然后一直下陷到地面五丈以下,直触到没有给化成粉尘的坚实土地才停了下来。    
  而三少偏偏又是将叶映雪抱在怀里,以一种叶映雪在上面,他本人在下面做肉垫的姿势着地的,所以尽管三少身上穿着不坏金丝甲,又给掌劲反震力及厚达五丈的粉尘减缓了大半下坠的力道,但最终还是在背部触地之后,无奈地吐了口血,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三少已经不做任何能生还的打算了。原因很简单,虽然没摔死,但是两人已经陷进了深深的土地中,周围的粉尘会在他们昏迷的时候将他们窒息而死。    
  可是三少却没有想到,他那喷出去的一口血,正好喷在叶映雪的脸上,将本来晕过去的她,喷醒了过来。      
~序章 困龙升天 第四节~    
  当三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留在这个让他无限留恋的尘世间。    
  他没有死,叶映雪也没死,醒过来的叶映雪拖着三少掀开粉尘爬回了地面,然后筋疲力尽之下昏睡了过去。    
  当三少醒过来的时候,叶映雪仍没有醒转,而当三少掏出几粒随身携带的疗伤药吃下去,调息了一阵,勉强令伤势有所好转之后,叶映雪这才醒了过来。    
  当叶映雪醒过来之后,三少悲哀地发现,叶映雪傻了。    
  确切地说,她不是傻了,只是好像忘记了一切,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三少是谁,浑浑噩噩犹如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    
  从此三少便带着这个初生婴儿,一边教她说话认字,一边在悬底开始了漫长的,寻找脱困之路的生涯。    
  半年之后,三少悲哀地发现,悬崖底下虽然野兽不少,却没有修炼千年的怪兽,自然也无法得到可让人平空增添千年功力的内丹。植物虽然也不少,却也没有能一吃下去就变得不老不死的神仙药草。更没有什么上古时代前辈高人埋骨的山洞,当然也就找不到什么惊世骇俗的武功秘籍了。    
  幸好崖顶有水,有兽,有野果子树,所以三少和叶映雪才不致于冻饿而死。    
  初时三少身上还有火折子的时候,两人倒还可以吃些烤熟的果子和野味。可是当火折子用完之后,两人就只得茹毛饮血了。    
  钻木取火是没有可能的,谷底实在太潮湿了,根本就找不到干燥的木柴。有火折子的时候烤肉,都还是用兽皮引火,将树叶烤枯后引着的。    
  第一年的冬天快来的时候,三少捕杀了一头人熊,一只红狐,剥下皮毛给自己叶映雪各做了一套兽皮大衣。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由于谷底没有阳光,过于潮湿,三少和叶映雪身上的衣服都烂掉了。三少除了一把折扇、一条腰带、一件不坏金丝甲外,连内裤都没得穿了。    
  而叶映雪则干脆全身上下的衣服都烂了个精光,什么都没剩下。    
  还好这里杳无人烟,即使叶映雪仅披着兽皮,随时可能走光,也都无所谓了。    
  至于三少,每天都要帮叶映雪洗澡,洗头发,早已熟悉了她身上每一寸皮肤。虽然三少很不愿意跟一个智商才渐渐发育到五六岁的大女孩亲热,但是每到精力实在亢奋得无处发泄的时候,三少就不得不跟叶映雪在谷底野合了。    
  叶映雪智商如今虽然才发育到五六岁的样子,但是身材却是超好的,而且身体的反应也完全是成年女人的标准状态。    
  起初三少还要主动挑逗叶映雪,挑到叶映雪情动时才会与他交合。可是后来当叶映雪食髓知味以后,如果三少隔段时间不动她的话,她反倒会迫不及待地,满脸飞红地扯着三少的手问:“情哥哥,怎么不跟小雪玩‘卟卟’了?小雪好想好想和情哥哥‘卟卟’哦!”    
  所谓“卟卟”,自然是三少这恶心的家伙,摸拟交合时肉体交击发出的声响,用这拟声词来形容交欢的。总不能对一个智商才五六岁的小女孩子说,来,我们做爱吧!这会教坏小孩子的。    
  茹毛饮血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年,三少每一天都会计算日子,所以他也知道究竟过去了多久时间。    
  身上携带的一些催情药、迷药什么的,已经在长时间的野外生活中丢掉了。在这种地方,那些药根本派不用场。而疗伤药,则是大部分用掉了,小部分丢失了。    
  寻找出谷的路径是一项无比艰巨的任务。    
  这悬崖事实上是一条大地的裂痕,谷底在地平线以下不知多深,再加上两旁连绵的山脉,致使悬崖底部看上去是一条笔直的谷道,但事实上却不知有多少岔道。    
  三少无法确定究竟哪一条能够通往谷外,所以他只得带着叶映雪一条一条地试。    
  而那些岔道短则上百里,长者甚至有千多里。谷地路径又崎岖不平,时常还会闯入猛兽毒蛇的地盘,少不得与守护地盘的野兽们搏斗一番。    
  三少也曾试过攀爬悬崖,但是先不说如刀削斧凿一般的峭壁根本无多少可借力攀爬之处,也不说那高达万丈的峭壁爬起来该要多长时间,单是带着叶映雪这小家伙,三少已经绝了爬上去的希望。    
  “不再抛下任何一个对我抱有期望的女人。”这是三少在险死还生之后立下的誓言,“即便不爱,也要有担当,有责任!”誓言之后加上这个注解,只能说明三少这家伙不怎么愿意勉强自己的感情。    
  三年的时光就在这不断的探索出谷路径中飞快地逝去,三个冷风刺骨的寒冬,就在两人的脚下悄悄掠过。    
  鞋子早就破了,现在两人脚上套着的,是三少做的柔软厚实,又耐磨的兽皮靴,走起谷底的崎岖路径来,还是很方便的。    
  谷中大部分的岔道都已被三少和叶映雪试过了,所有的岔道都在最底端用一堵高不可攀的峭壁打出了告示:“此路不通,请另寻它路。”    
  一次次地碰壁,一次次地折返,再找新的路径,每走一条岔道,便等于来回走了两趟,两人脚下,也不知踏过了几万里路。    
  在这不断的行走间,三少的身体变得更强壮了,个子也长高了不少,皮肤则因缺少阳光而变得有些苍白。而叶映雪的身材也变得更加苗条纤美,每一条筋肉都变得匀称,腰腹无一丝赘肉,丰臀因常年运动变得更加弹性十足。    
  三少的脸上也染上了不少风霜之色,头发都已给染得斑白,更何况他年轻的脸?    
  而这三年中,三少也从未停止过对武道的探索。    
  以他现在的境界,练功已经不需要摆架势扎马步、盘腿打坐炼气了。    
  他每天的武道修炼就是一个字,悟。    
  悟到了就是悟到了,一法通则万法通。    
  谁也不知道三少如今已经进境到何种地步,在这三年中,三少根本就从未认真打出过一掌。    
  再强的猛兽,也不配三少认真出掌。    
  今天,三少和叶映雪正走在一条方向为西南的谷道中,趁着正午太阳出来的时候,晒着太阳休息一下。    
  三少看着头顶上那过于遥远的太阳,眯着眼睛说道:“小雪啊,我们已经快要出去了呢!这谷底的岔道,我们也走得差不多了,据我估计,最长一年,最少一个月,我们就可以走出这山谷了。”    
  三少说这番话的时候却是没有想过,要是这谷底根本就没有出谷的路径该如何?若是所有的谷道都是死路又该如何?当然,以三少豁达的天性,他是不会做那样悲观的设想的。    
  叶映雪看着三少,说道:“情哥哥,我们已经走了很久了,可是你还没告诉过小雪,为什么要一直这样走下去呢!”    
  “因为我们要出去啊!”三少笑呵呵地拍了拍叶映雪的脑袋,“外面的世界很美的,难道小雪愿意在这里过一辈子?”    
  “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出去呢?就在这里不是很好吗?每天不停地走路,累了就歇一歇,饿了就吃果子,吃肉,晚上要是精神好呀,就玩‘卟卟’,精神不好呢就睡觉。小雪觉得这样很好呀,外面的世界有这里好吗?”    
  看着叶映雪一脸的天真,三少顿感无奈。他是没办法向她解释清楚外面世界的精彩的,只有等到她亲眼看见之后,才会明白其中的好处。    
  “好了,出发吧!”当阳光逃离谷底之后,三少站了起来,伸展了一下被阳光烤得懒洋洋的四肢,拉着叶映雪大步朝着西南方向走去。“天黑以前要多赶点路了!争取能找到一个干燥一点的山洞过夜,最好还可以碰到一头倒霉的熊,呵呵……”    
  ※ ※ ※ ※    
  满是坑洼的山中小道上,三辆马车用尽可能快的速度在小道上奔驰。    
  最后一辆马车后面跟着三名骑手,其中一人满头银丝,背上背着一个长方形的盒子。    
  宋清就坐在最后面一辆马车里,小道上的坑洼使得马车不住地颠簸,车厢剧烈地摇晃着。    
  宋清的样子看上去相当难受,她两只手紧紧绞在一起,指节发白,手在微微颤抖。她面色苍白,嘴唇被自己的牙齿咬得发青。    
  但她现在这难受的样子却不是因为马车的颠簸,而是因为七天前,她的父亲身披“龙吟”,从岭南府的乱军中杀出一条血路时的那一幕。    
  “龙吟”是天兵级的武器,但是没有人规定,武器一定就是刀枪剑戟等十八般兵器。    
  事实上,“龙吟”是一袭凯甲。    
  一袭金黄色,造型无比怪异,但却让人感到无比完美和谐的全身甲。    
  那完美和谐的感觉,就好像是仰望苍穹之时,朝阳与蓝天白云交相辉映的感觉。    
  辉煌、壮丽、完美、和谐。    
  但偏偏就是这样一副完美和谐的盔甲,在战场之上,却变成了一具屠杀机器。    
  那一日,岭南五友中的三人驾着载着宋清以及宋无的正妻、三房妾侍的马车,从宋府中冲了出去,而宋无则和岭南五友中另二人负责保护。    
  宋无在前开路,岭南五友中的祁云山与连辛玉在旁策应,直朝岭南府城外冲去。    
  宋清坐在马车里,初时车帘紧闭,宋清并未朝外看上一眼。她无比镇定,只因她知道,自己的父亲,的确拥有盖世名将的气魄和实力。只要有父亲在身边,她就无所畏惧。    
  刚出宋府时只碰上了逃避兵祸,正四下奔走的难民,但是当他们快要靠近岭南府另一侧的城门之时,被大股的叛军追上了。    
  叛军的骑兵在第一时间用铁骑踏翻满街的流民,夺取了城门的控制权。而宋无等人,则因难民的阻挡,没能及时在叛军控制城门前冲出城去。    
  当大量难民被叛党军屠戮驱散之后,叛军盯上了宋无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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