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地球人 作者:年影(晋江vip2012-9-16完结,异能,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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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地球人 作者:年影(晋江vip2012-9-16完结,异能,女强)-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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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迹的创造者若无其事地走进百货大楼,径直向女装部走去。

    “我们先去买男装。”

    “男装?”沈暮刚想发问,她的脑海中便出现了几张清晰的男装运动服的照片。

    “买三套,配上这种鞋子,再加上那种帽子。”运动服的照片消失,沈暮的脑海中出现了运动鞋跟棒球帽的照片。

    “我买男装运动服干嘛?”

    “本皇子有用。”

    “你要买多大号的?”

    “你要穿多大号的?”

    岂可修这个问题问出,饶是沈暮再迟钝也意识到事情哪里不对了。她慌忙道:“你不是要我穿公主裙吗?”

    “难道你想一直穿公主裙吗?”

    “可为什么是男装?”

    “因为本皇子喜欢。”岂可修的回答理直气壮。

    知道自己辩不过岂可修,沈暮认命地走进了男装部。

    沈暮身高165,刚好可以穿最小号的男装,虽然并不抵触男装,但她实在没有这个勇气公然去试穿,随便挑了三套运动服便付款走人。

    “我的包!”

    刚刚乘上往女装部的扶梯,沈暮便听到门口传来一声惊呼。果不其然,试炼系统的提示音紧跟着在脑海中响起。

    “叮——试炼任务开启,五分钟内夺回被抢的包,成功奖励10点人品值,失败抹杀。”

    自动扶梯载着沈暮一路上行,知道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沈暮伸手一撑扶手,一跃跃到了下行的扶梯上,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朝着刚刚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乘着扶梯下楼的几名顾客只看到眼前人影一闪,眨眼间对方就已不见了踪影,还以为是自己一时眼花。

    眼看着距离自己近百米的抢包贼在数秒内被自己超越拦截,沈暮终于有生以来头一回意识到了异能的好处。

    “把包给我,我就放你走。”既然任务只是夺回被抢的包,沈暮也就不打算去做制服歹徒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小姑娘,我劝你别多管闲事!”怪只怪抢包贼刚刚只顾着逃跑没有往回看,如果他看到了刚刚沈暮追赶他的画面,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会说出这番话来。他根本就没意识到沈暮用数秒时间追了他近百米,还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路上突然冒出来的。

    “把包给我!”既然抢包贼不打算妥协,沈暮只好选择动手。

    虽然她此刻的力量,敏捷度各个方面都有了大幅度提升,但说到底她终究只是个普通女孩,唯一的打架经验甚至还来自于小学,再加上害怕自己可怕的力量给抢包贼造成什么无法挽回的伤害,沈暮甚至连实质性的攻击都不敢发动,面对眼前这个将打架视为常事的抢包贼,沈暮竟完全处于下风。

    抢包贼那一方却没有丝毫顾忌,几个身形交错间,沈暮已挨了对方好几拳。虽然强化过的身体根本没感觉到多少疼痛,但沈暮终于还是被激怒了。她冷冷皱了皱眉,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卯足力气,一拳砸向地面。

    “砰——”被砸中的青石板地面立刻便凹了下去,沈暮收回手时,石板上已留下了一个清晰的拳印,有风吹过,刮走一片细细的石粉。

    抢包贼目瞪口呆,愣在了那里。如果沈暮只是砸碎石板,他也不至于如此。但问题是,沈暮却在不砸碎石板的条件下在石板上留下了拳印,那种震撼实在太过强烈,以至于此刻的抢包贼甚至都忘了投降。

    见抢包贼愣在那里,沈暮还以为是刚刚的刺激不够,慌忙又加了一把火:“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只是不想在闹市区大开杀戒而已!”

    可怜的抢包贼整张脸都青了。他此刻多想跪下来大喊大侠饶命,但可惜的是,他的身体已经在过度的惊吓之下不听使唤了。

    “啪!”终于,不知从哪里飞来的一脚顺利结束了抢包贼的煎熬,他只来得及看清踢他的是个年轻小伙,接着便两眼一翻,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暮暮,你没事吧!”沈暮刚想看看制服抢包贼的人的模样,耳畔却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林安业!”沈暮惊喜地喊出面前这人的名字,被中途抢怪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

    既然对方是林安业,那一切就都好办了,沈暮捡起地上被抢的包,顺利交还了失主,在听到系统提示任务完成后,她转身,头也不回地朝刚刚的百货大楼走去。至于接下来那个抢包贼会怎样,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暮暮,暮暮,等等我!”果不其然,刚走出没几步,沈暮便听到身后传来林安业的声音。

    “我要买衣服。”沈暮没有等他,反而加快了脚步。

    “我陪你!”林安业三步并两步赶了上来。

    “不必了。”想到自己要去买的衣服类型,沈暮一阵头痛。公主裙啊,蕾丝公主裙啊!自己从小到大从来没穿过的蕾丝公主裙啊!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穿着一身蕾丝公主裙出现在林安业面前,会是怎样一副景象。

    “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我陪你好了。”少根筋的林安业完全没意识到沈暮此刻的脸色已经有些不对,依旧一脸殷勤地跟在她身后。

    想着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早晚要让大家看到自己穿公主裙的样子,沈暮终于还是咬了咬牙,默许了林安业的陪同。

    “林安业,我要改变形象,一会我试衣服的时候你不许笑!”走进一家专卖淑女风格衣服的专卖店,沈暮抢先给林安业打了预防针。

    眼睁睁看着沈暮走进一家跟她风格完全不搭的店,林安业还以为沈暮走错了,听到她的话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发现沈暮杀气腾腾地盯着自己,他慌忙重重地点了点头。

    沈暮对这种风格的衣服实在没什么概念,随便挑了几条便转身进了试衣间。令她感到兴奋的是,试衣间里面竟然也有镜子。一个人在试衣间里将所有的裙子全部试完,留下合身的,淘汰不合身的,沈暮换回自己原来的衣服,准备结账走人。

    看着沈暮拿着七八条裙子走向柜台,林安业有些失望,岂可修没有反应,营业员大喜过望。

    “客人,这么漂亮的衣服您不穿一件走?您这么漂亮,穿起来一定很好看。”付完帐,导购小姐一边熟练地将裙子一条条打包,一边跟沈暮建议道。

    听到导购小姐的声音,沈暮的心中瞬间便涌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果不其然,导购小姐话音刚落,她便听到脑海中响起了岂可修的声音:“去换新衣服,要改变形象现在就开始改变。”

    自己能不能恢复正常全看岂可修的精神力锻炼方法了,反正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再反悔实在有些不划算。虽然内心一万个不情愿,沈暮还是咬着牙返回试衣间随便拿了条裙子换上。换完裙子,她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走出了试衣间。

    “客人,你穿这条裙子简直比模特还漂亮!”沈暮一走出试衣间,导购小姐便一声惊呼。

    沈暮朝她笑了笑,换成自己是她,如果有人在自己手里一口气买下七八条裙子,就算对方长得像母猪自己也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对方夸成仙女。

    “你是暮暮……”见换上裙子的沈暮走出来,林安业竟然夸张地揉了揉眼睛。

    沈暮不理他,拿了东西就走。

    其实她倒也并不是讨厌穿裙子,只是讨厌那种引人注目的感觉。拜林安业所赐,从小到大,只要自己一旦引人注目,接下来发生的往往会是她无法想象的灾难。其实,这也算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很多事情都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走了几步后,沈暮发现穿裙子的感觉其实也没那么糟糕。

    这个时候,林安业已经赶了上来,发扬绅士风度抢走了沈暮手中所有的购物袋。

    如果那些曾经嘲笑过沈暮的同学此刻站在两人面前,他们将惊奇地发现现在的两人走在一起竟出奇的般配。迟钝的沈暮大概永远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引人注目后引发的灾难其实只是源于女孩子们的嫉妒。

    “你走路的姿势也有问题,挺胸抬头,收下巴。想着你是地球上最优秀的人,除你之外,这地球上所有的人类都是蝼蚁。”沈暮一边走着,岂可修一边开始进行皇室礼仪指导。

    蝼蚁?说到底自己倒的确是外星人手中一只别无选择的小蚂蚁。

    忽然发现沈暮情绪低落,岂可修慌忙争辩:“你不是蝼蚁,你是本皇子的试炼之主,是战友!”

    沈暮苦笑:“你是别无选择才这么说的,因为神圣神母星帝国该死的荣耀!”

    “就算是别无选择,这也是本皇子的选择,本皇子选中的人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优秀的!就算以前不是,以后也一定要是!”

    果然是符合神圣神母星帝国皇太子岂可修身份的言论,沈暮摇了摇头,下意识地开始按照岂可修的指示调整自己的走路姿势。

    “不错!九点五分!就是这样!只要你能保持这种状态一个星期,本皇子就教给你锻炼精神力的方法。”

 第十四章 应聘

    岂可修说了至少要一星期后才能教给沈暮锻炼精神力的方法,沈暮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数钱。

    钱到用时方恨少,又是扫荡超市,又是买衣服的,不过一两天的工夫,抽屉里的红色人民币就已经去了十之**。就算将随身的零钱也算上,也不过剩下五百多块而已。

    沈暮拿出计算器算了一下自己最近二十四小时的伙食费,捏着屈指可数的几张钞票一脸忧郁。害怕爸爸妈妈看出异样,沈暮并不打算消耗家里的大米。想要填饱肚子就只能靠手里的这五百块钱了。

    五百多块倒是可以买上十几箱方便面,熬过一星期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连续一周靠方便面过活,胃受得了,嘴巴也受不了啊!

    至于找林安业蹭饭,沈暮果断否决。林安业只是偶尔少根筋,并不是傻子,那天晚上的事情已经把他吓得够呛了,虽然后来被沈暮糊弄了过去,但是,要是再来这么一次,天知道他会是什么反应。

    沈暮想了半天,目前唯一剩下的办法就只有出去打工了。

    沈暮开机上网,现在人才网上浏览了一遍,发现除了几个一天一百块的商场促销,基本就没什么工资日结的工作了。一百块钱,放在沈暮这里不过刚够吃几碗拉面垫垫肚,根本管不了饱。

    沈暮输了高薪,工资日结做搜索关键词,跳出来的都是酒店公关,娱乐城女招待,兼职模特这样的工作。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是些什么工作,发现连续好几页都是这样的工作,沈暮咬着手里用于补充能量的巧克力,一脸失落。

    就在她即将放弃的时候,一则招聘兼职保镖的消息映入了她的眼帘,上面只说保护一位重要人物,为期三天,日薪5000。数过5后面有几个零之后,沈暮的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三天一万五啊,如果自己能够应聘成功,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问题了。

    想到这里,她主动忽略了下面性别男,两年以上特种部队服役经验等等杂七杂八的要求,换上衣服便直奔面试的酒店而去。

    找到面试的房间,沈暮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大叔穿着极富黑社会气质的花衬衫,汲着人字拖,嘴里还叼了根手指粗的雪茄,如果他再配上一副墨镜,活脱脱一个香港警匪片里的黑社会老大。

    见门口站着一个身穿粉色公主裙的漂亮女孩,大叔的眉头明显一皱,接着甩下一句“这里不需要特殊服务!”便准备关门。

    好在沈暮眼疾手快,伸手便卡住了门。意识到中年大叔把自己当成了奇怪的人,沈暮脸一红,怒气冲冲地朝大叔吼道:“我是来应聘保镖的!”

    吼完这句话,她撑着门的手使劲一甩,门背后的中年大叔猝不及防被门板重重拍到了门后的墙上,成了华丽丽的夹心饼干。

    唐金最近很倒霉,先是自己保护的重要人物装病化装成木乃伊逃走,好不容易把人找回来了,对方竟然以他派过去的保镖长得太难看为由,公然要求换人。

    天可怜见,那位保镖只是眼睛小了点,鼻子塌了点,皮肤黑了点。保镖又不是靠脸吃饭,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无奈对方一再坚持,他只得从命。可怜那位他辛苦聘来的高手,知道自己被对方用这种理由解雇之后连续好几天拿着小圆镜长吁短叹,甚至还逢人就问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去整容……

    如果唐金早知道那位重要人物如此难缠,打死他也不会同意尽地主之谊全权负责他的安全。本来还想着跟那位重要人物搞好关系,以利于以后的合作,看现在这副架势,不惹怒那个家伙,平平安安将他送走就已经是谢天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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