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假如不曾如此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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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假如不曾如此堕落-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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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我是追求精神快乐远远胜于追求物质享受的孩子。
我疯狂的阅读,最爱的是武侠。因为在那纯粹的虚幻世界里,主人公们快乐了就畅快的笑,痛苦了就放肆的哭,爱一个人就可以为了她在万丈高崖上纵身一跳,恨一个人就去灭了他的满门。
而我不能!最恨的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个和我流淌着同样血液的男人,是我日复一日与之抗争的敌人。
他是爱过我的!我想!
幼年的我,也曾经给他紧紧地抱在怀中亲吻,他硬硬的胡茬扎在我粉嫩的脸上一阵阵的酥麻。他会陪着我在沙堆上玩埋鞋子的无聊游戏,直到满天星光,才背着我快乐的飞奔回家。他还会买最漂亮的法国小公主裙子,会眨眼睛的美国桃乐妃洋娃娃,和有果仁的瑞士巧克力来讨我欢喜。
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会当着母亲的面,红着眼睛狠狠抽我的耳光,偷看我的日记,然后在喝醉了酒的夜晚大声地背诵。还会在我要去参加全省少儿小提琴大赛的前夜砸烂我心爱的提琴。也会为了二百五十块的学校集资贷款跑去学校郑重的拒绝支付,让我在班主任冰冷的目光下度日如年……
我不能笑,即使他手里拿着从意大利为我订制的手工制作的小牛皮靴子,也不能笑!一笑,就意味着为着他一点点的施舍原谅了他的另一付魔鬼一样的嘴脸。
哭也是不能够的,就算为着鸡毛蒜皮的小事给他用皮带抽打,也不能哭!一哭,就泻了气,再也没有力量去咬牙切齿的恨他,且发誓要恨他一生一世。
渐渐养成习惯,年少的我,纵使内心有万般的情感在酝酿,面上却永远冷静的不动声色。一张脸像张大民的个子,在他父亲给锅炉炸上天后,一吓,就再也没长过。而我,在许多年以后,居然还保持着一张童脸。像极天龙八部里的天山童姥,有着孩子一样的外表,和一个苍老的灵魂。
因为没有童年,所以才会强烈地渴望得到所有正常小孩子一样的快乐,会执着的只穿带蕾丝花边,蝴蝶结的纯白棉布裙。见到巧克力,棒棒糖,会贪婪的买许多许多拿在手里。至大的理想是找一个“爸爸”一样的情人,小公主一样的宠着我,疼爱我。
十四岁那年,我遇到一个老男人。 温柔,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我以为他爱我。 
但是,不。他只不过爱着我的肉体。少女鲜活的肉体,尚未长成的稚嫩的尖尖的乳,浑圆的充满力量的大腿。
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离家已经万里之遥,最后也还是给父亲找回家去,不过肢离破碎的!
我从此乖了几年,用功读书,我甚至还考上了一流名校,如果我读至毕业,我想我会成为一名医生,眼科,内科甚至脑外科?我永远没有机会知道!因为我在大一的时候缀学,跟着另外一个男人再次离家出走。
这一次,我挑了一个少年。柳树一样的少年,俊美,阴柔,我喜欢他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巴,笑得时候露一口雪白牙齿。噢,还有他修长的手指!适合拉小提琴的修长手指。我早已经不再学琴,但我还是喜欢他那修长的手指,轻柔的,灵活的,在我身上游走,点燃我内心深处的欲火,拉着我一起沉沦,无尽的快乐。
我以为这一次我挑对人,因为快乐是真实的,而且将会永恒。但,我又错。
他爱的不过是我的钱。其实是他错!谁让他讨不到我父亲的欢喜?我哪里有什么钱?离了家,我不过是个一贫如洗的平凡少女。
我怀了孕,又流了产,僵卧在一间廉价租来的小屋里奄奄一息。而他,日日夜夜只顾着玩网络游戏。与他吵,他就跑出去,三五天渺无音讯。
他母亲四处寻他不到,日日打电话来辱骂我。 
有天夜里,因为无法忍受酷热而开了窗,王菲幽幽的声音就飘了进来——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谁喜欢天天把折磨当享受。你为什么不能爱我,像我这样爱你为什么?为什么?”
身边的他已经熟睡,我却满足的把头枕上他的胸膛对自己说:“忘了计较,幸福原来是如此的垂手可得。”
第二天一早,我倚在厨房门口看他炒饭给我吃。多么英俊的一张脸?我贪婪地想一生中每一个清晨醒来之际都可以看到这张俏脸,于是忍不住道:“让我们结婚吧!”
他“吃”一声笑出来:“你父母会告我到死。”
“他们只得我一个女,自小视为掌上明珠。只要我苦苦哀求,他们会得原谅我们。”我虚弱地说,不肯去想父亲狰狞的面孔。
“可是我母亲憎你如洪水猛兽!”
“但是,你应该是爱我的呀!”我觉得脚软。
“我不知道。也许吧。但,结婚?我从未想过。是三十岁男人才有的烦恼吧?”他笑了,露一口白白的牙齿。
那一刹那,我彻底明白了万念俱灰,生不如死的滋味。因为他不爱我?不。我明白,我只是活的腻味了。
我没有死,割脉太痛,忍不住叫出来。给房东太太扯去医院。血流了许多许多,心倒橙明了起来。
我终于回去家中,三个月后,我留学英伦。
2
初到伦敦时,常常在夜晚做同一个梦,梦中的我只得六七岁模样。穿蕾丝花边的公主裙子,黑色漆皮鞋子,手里拿一只会眨眼睛的金发洋娃娃,她的名字叫做桃乐菲。梦里的天空总是很蓝,我吹着口哨一路跑,风把头发吹的飞扬。直到糖果店门口才“哗”一声停下来,贪婪的将脸贴在玻璃窗子上向里张望。那些五颜六色的糖果就像长了手臂一般向我招手。我禁不住诱惑,推门走进去问老板讨糖吃。
他坐在落地窗前的椅子上,阳光太刺眼,我眯着眼才能看到他伸着手向我要钱。
我的公主裙子没有一只口袋。
他“吃”一声笑出来:“身无分文哪里有糖吃?”然后将我如垃圾一般扫地出门。总是在那一刹那才可以看清他的脸。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巴,笑得时候露一口雪白牙齿,那张我曾经为之神魂颠倒的俏脸。
总是在这个时候痛哭着醒来,胸膛里空空的仿佛心已经不在那里跳动。听说,做开胸手术的医生最要紧要长十只修长的手指。只要在病人的胸口开一个小小的伤口,已经可以从容的将手指伸进去,取出病人坏死的内脏。
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中意吃极甜的食物。只有那甜甜腻腻的感觉才可以满足我苦涩的味蕾。
开始喜欢疯狂购物。衣服,鞋子,手袋,首饰,化妆品,巧克力,冰淇淋,玩具公仔……永远觉得买的不够。心像蚀了一个大洞,要用许多许多的东西去填满它。
陪着我的是个女孩子,名字叫做李安琪。她人如其名,长一张天使般小小的心形面孔,长长睫毛,大大眼睛,唇红齿白。
她的父母用一生积蓄送她出来读书,她却志不在此。她憎恨学校,听说霍英东的孙子霍启山在国王学院就读,突然就改变心意,日日跑去那里报道。
我知道她有野心,却深深的同情她。玫瑰原本只有怒放在晶莹剔透的水晶长颈花瓶里才更显娇艳。
她喜欢色彩艳丽的服饰,用色极为大胆。水粉色羊绒小背心配一条天兰色短裙,脚上穿一双有长长流苏的鹅黄色小靴子,头上戴一顶毛茸茸的雪白小帽,居然可以娇俏的让人舍不得移开眼波。
我愿意替她付账单。看着她安琪儿一般的笑脸闪闪发光,花百多镑实在值得。
终于,她找到一个开奔驰的香港老板肯继续为她付账单。搬走的那天,她向我借一千英镑。
“一定要有笔钱傍身,我对前路实在一无所知!”她眼里泪光流转。
我只得心酸的紧紧与她拥抱告别。
要不了多久,才知道一直以来不明前路的其实是我。
父亲投资失败,欠下巨额银行贷款。我才霍地发觉身无分文才是人生至大痛苦。
我没有勇气再向家里伸手,只得守着百货公司一样的家唉声叹气。
我打电话给李安琪,向她诉说我的厄运。
“你爷爷不是作官?何以如此兵败如山倒?”
“他受反贪局调查,自身难保。”
“当真是轰隆隆一声晴天霹雳,万丈大厦呼啦啦一下倾倒。”她冷笑。 
“从前我真真正正羡慕你。有一个作大官的祖父,父亲又会赚钱,遗传了母亲的花容月貌。轻轻松松考上大学,不愿意念了,还可以给家里人送出来继续深造。平日里高兴了就出街购物,饮茶泡吧。倦了就在家里听音乐,看小说。不中意的人就可以毫无顾忌的给他脸色看,那些追你的男孩…”她徐徐道来。
“那都是从前;我现在身无分文;只希望你能速速还我一些钱买面包。”我急急打断她。她知道什么?风光的背后,谁没有不为人知的伤痛?我只是从来不曾同她诉说罢了!
“我陪了你那么久,SHOPPING时为你冲锋陷阵提纸袋,拿手袋,平日里给你熬汤煮饭,甚至聊天解闷,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一千镑是我应得的。”她的声音那样冷酷。
“原来你这样恨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情同姐妹!”我震惊的无以复加。
“你以为,你何时去关心过别人是如何以为的?”她冷笑。
“如今我走投无路,不过要你暂时还我一些钱,就当你借我也好,我不想露宿街头!”我口气软下来。
“那里那么容易就走投无路?张三,李四,周钱孙,不都是你的裙下之臣?你不是一直笑我堕落,你且一试,堕落的感觉,真正妙不可言,转瞬间有房有车。”她咕咕笑出来。“要不,你也试着去找个千金小姐,大不了给她端茶送水,怎么也能混个栖身之所。而且,你不是学过跳舞?SOHO的中国脱衣舞娘肉比金贵,哪里就没了你的活路?”
我挂断那个令我忍不住想要呕吐的电话。
过一天,我再也找不到她。我这才发觉,其实,我从来不曾了解她。
我只知道她来自上海,而李安琪,也许也只是一个假名字。
我拼命的找她,不是要她还钱,而是想看看,面对体重只得40公斤,如丧家之犬一般的我,她如何忍心再痛下毒手?
3
还是刘家明最后收留了我。我们两家是世交,家里人原本打算送我们一起出去留学,只盼望我们能日久生情,然后他们可以顺理成章的结为亲家。但,我离家出走,成为丑闻女主角,他只得孤身上路。
他在泰晤士河畔租一间屋,推开窗子,可以看到河面上有轮渡缓缓地驶过去。
我依在窗前念《红楼梦》:“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
他紧紧抱著我,眼眶里泪光流转,“小艾,看到你如此痛苦,我心如刀割。”
“那么想办法让我快乐起来。”我眼泪却流下来。
“让我们去欧洲旅游吧!去法国的迪斯尼找你最爱得米奇与高飞;去威尼斯买你梦寐以求的羽毛假面具,还有西班牙,斗牛士,阳光海滩,巴塞隆那街头的跳舞女郎,大蓬花洒裙子;你不是一直吵着要去阿姆斯特看看陈浩南混过得唐人街,让我们……”
我已经泪流满面,“对不起,我知道我深深地辜负你。”
“小艾,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整整十年。常常梦到你,幼年的你,童年的你,少年的你,现在的你。笑着的你,哭着的你,娇嗔着,欢喜着,跳跃着,皱着眉,眨着眼,我无法忘记,我要疯了。一回头,仿佛还是那年夏天,你把我妈的黑真丝纱巾围在头上当假发,我开了电风扇,风一直吹,一直吹,你闭上眼睛对我说:‘家明哥哥,我的长发是不是迎风在飘?你听,有海鸥在叫,有小鱼在咬我的脚……’让我带你去海滩,去听海鸥的叫声,去拾贝壳,去捉小鱼,让海风吹动你的长发,一直飘,一直飘,可好?”
我哭得背过气去。
多想就此沉沦,昧着良心让刘家明带我去天涯海角。可是,那又怎样?
总要回来面对现实,而现实是我不爱他。
年少时,也曾有少年为我神魂颠倒,站在我家楼下痴痴地等我,站足一整天。我不肯出去见他,突然落雨,他还是那样倔强的站在那里,头扬的仰起来,腰挺的笔直。然后,他叫:“王小艾,王小艾,我会在这里等你,直到你肯下来见我为止!直到海枯石烂!”
我不忍心,于是跑出去与他跳舞到天明,又跑去山顶看日出。太阳出来的那一刹那,他在我耳边喃呢:“王小艾,王小艾,我会全心全意地爱你一生一世。”
后来,我有了意中人,不肯再见他,他于是一口气吞下一瓶安眠药加二把钥匙。出院后,他转去别的学校。他把自他胃中取出的二把钥匙邮给我,并一张纸条,上面写“王小艾,我会一心一意地恨你一生一世。”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肯随身携带钥匙。
爱与恨之间,就这样不过一线之隔。我不想失去刘家明,所以宁可规规矩矩地继续和他做朋友。
我从此渐渐疏远他。很轻易可以找到理由:“功课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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