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钩儿 作者:梧桐私语(晋江vip2014.03.08正文完结,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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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钩儿 作者:梧桐私语(晋江vip2014.03.08正文完结,高干)-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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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却没忘照顾我:“中华,你和之远坐那么远干嘛,来,坐我旁边陪老太太我看会儿电视。”
  
  我翻个白眼,只得过去和叶之远并肩坐在一起。好在外婆没做出什么“位置越来越小”这类事儿,看完半集情感剧场,叶之远起身告辞。
  
  我送他下楼。
  
  分开时,我想起件事,喊住了他:“喂,叶之远,等过几天开学返校,我们就可以和平分手了哈,这段时间谢谢你。”
  
  不知为什么,那天的叶之远的表情总让我觉得他不开心。怎么就不开心了呢?菜不好吃吗?
  
  没想明白,我往家走。
  
  那时候天黑了,路灯亮着,灯光让灯下的女生轮廓显得很娇小。
  
  季海默说:穆中华,我们能谈谈吗?
  
  我觉得这个场景略眼熟,有点像苦情原配约谈小三时候的画面,再或者是挺着肚子的小三来找原配求她放自己一条生路,成全自己的爱情。
  
  我当然不是小三,更没做过原配,打个哈欠,我说:你谁啊?
                      

☆、第十五章
  
  【穆中华】
  
  穆子美有个毛病,爱提笔忘字。她高考那年,答语文试卷,作文题目是则寓言故事,题目拟的是“请结合这个寓言谈下中国古文化对现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影响。”
  
  穆子美是个典型的反古学生,滕王阁序是她的噩梦,屈原一篇离骚的全文背诵更差点要了她老命,穆子美打算借着这次的高考作文好好抒发下自己的怨气。可事情坏就坏在一个词上,她本来想写文言文艰涩难懂,可事情坏就坏在她忘了“艰涩”俩字咋写了。
  
  艰瑟?艰塞?or……艰色?
  
  结果那天高考,考语文,穆子美提着笔和脑细胞较劲,直到铃响也没想起艰涩的写法,那次高考作文,穆子美作文得分——0。
  
  穆子美那个星座的人,太较真了。
  
  我和穆子美不一样,她提笔忘字,我是有脸盲症,特别是“长”得好看还化妆的美女们,我瞧着都差不多,更盲。
  
  我还喜欢直来直往的,南禕说太直了伤人,可如果弯了,我就觉得伤自己。我真记不得眼前的“美女”是谁了。
  
  她也许也没想到我这么直接,人怔愣一下:“我是季海默,我们上次在千晴的生日会上见过,顾千山是我表哥,我和之远哥一起去的……”
  
  她嘚啵嘚的说了一串,我脑子跟着反应出一串问题:季海默谁啊?千晴又是谁?顾千山有表妹吗?
  
  说到叶之远,我总算有了印象,哦,是那个故意装崴脚然后让叶之远扶她的女生。可是“之远哥”这个称呼,我抖了抖肩膀。
  
  “想起来了,你迷路了吧,没事,你从这里出门左转,直走五十米,206、11、922公交都有,再说还有计程车。”我做着路线汇报,压根没觉得我和她之间有什么好谈的。
  
  “不是不是。”季海默连连摆手,“我没迷路,我特意打听了你家的地址,就想来和你谈谈。”
  
  “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吗?”一不小心我把心里的话说出口了,季海默的脸刷一下白了,我扶下额头,越发觉得这种场景眼熟得不得了,好像电视剧里总播出的某桥段。我咳嗽一下,手插进七分裤不算大的口袋:“我是说你说吧。”
  
  其实前后这两句话压根儿不是一个意思,可我依旧说得面不改色。
  
  季海默竟然是来找我让我不要让叶之远喜欢我的,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她又是一顿嘚啵嘚,说她如何和叶之远从小一起长大,如何青梅竹马,她如何喜欢叶之远,叶之远又是如何照顾她,说到动情处,季海默还哭了,拿那句话形容就是梨花带雨。我看着雨一直下,丝毫没有停的意思,打个哈欠转身自己上了楼。
  
  走到二楼时,透过窗子我看到依旧在抹眼泪的季海默,心里想着该不该告诉顾千山一声,她这个表妹脑子没事吧。
  
  晚上,南禕早睡了,外婆出院,她又开始张罗自己的婚事,可能是累的关系,睡的很沉。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实在没办法,拿着手机去客厅看电视,多数频道已经没了节目,我调了一圈,换到一个在放电影的,武侠片,正反两派正在打架,战况激烈。我腿放在沙发上,手托着下巴,手肘倚在沙发扶手上,丝毫没有困意。
  
  季海默的突然造访让我犯了个寻思,想了想,我拿出手机,打算给叶之远发条短信。
  
  我头回接触这事儿,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说,改改删删,最终敲定了几个字,发送。
  
  一直到一个小时之后,电影也放完了,叶之远也没回我,我看看墙上的手表,该是睡了吧。
  
  【叶之远】
  
  穆中华短信发来时,我正和我一个国外的学长通电话,中国的午夜,大洋彼岸却是白天,学长说了他在国外的一些近况,试探的问了我考虑过毕业出国的问题没有,他们的在建实验室缺人。
  
  我没明确回答,穆中华的短信就发来了,我忙结束了和学长的通话,打开收件箱。穆中华的短信很短,就几个字:别喜欢我哈。
  
  我脑子里条件反射的浮现出她扬着下巴做警告的情形,像只装甲狼,纸质版的。没猜错,季海默该是去找了她,因为那天她来我家,喝高的我把她看成了中华,还叫了中华的名字。出格的事我倒是没做,不过季海默倒是被我的称呼弄的一脸错愕,她是个爱多心的人,所以我猜该是她去找了中华的。
  
  别喜欢我哈……我笑了笑,你不要我喜欢,那我就“不喜欢”吧。我关机睡觉,在梦里,那个一脸骄傲的穆中华用着笨拙无比的方法掉过头来追我,我则是“毫不知情”的一点点掉进她的陷阱,是个相当不错的梦,梦里我就想着怎样让这个美梦成真。
  
  第二天清早,我先回了穆中华那条消息,然后打了个电话,和对方约好时间地点,我下楼吃早饭。叶文彦现在回家来住,倒是他老婆带着平萱出国旅游去了,看着架势,我这个侄媳妇儿是要给文彦点苦头吃吃。文彦低头喝着粥,看样子是比之前老实不少。
  
  出门前,我妈突然叫住我。我心里惦记那个约会,又不能太应付老太太。坐在日光刚好的房间,我妈一下下敲着桌案:“文彦她媳妇儿要和文彦离婚。”
  
  我抬起头,有点吃惊,不是都没事了吗?
  
  “那女人死前是怀了文彦孩子的,文彦为了孩子要和他媳妇儿离婚,昨天听说公安局那边有了结果,是那女人合计了外人回来框文彦的钱,孩子她是压根没想给文彦生的,那个女人死也是因为分脏不均的事儿,太糟心,我懒得记,可是幺儿,现在文彦媳妇儿知道了,不干了,要和文彦离婚,他们大人行,离了就离了,苦了平萱了……”
  
  我妈在家里是有威严的,可孙子媳妇如果坚持,老太太就算有再大的威严不也白搭,她和我说这事,估计也是心里憋气,我拍拍她:慢慢想办法,说不定安平气消了就没事了。
  
  叶文彦她媳妇叫安平,是个安静少话的女人,家人似乎都没想到,在离婚这事上,她会这么坚决。
  
  安抚了老太太一会儿,我匆忙去赴约。
  
  西平街是太平区一条很不起眼的小街,街上没有统一的绿化,倒是被街道两旁的店家自发种满了花色不一的植物。中友书店前就种了一小丛夹竹桃,八月中,夹竹桃花开的时候,粉红花朵一直窜满了树冠。没进门,我看到窗里盘膝坐在书店地板上的南禕正接过穆子美递给她的一杯水。
  
  我约的南禕,南禕把地点定在了穆子美的新工作地点。
  
  穆子美乍一看到我,很惊讶:“姐夫,南禕姐说来捧我的场,你不会也是吧?”
  
  “当然是了。”我朝穆子美笑笑,问:“高等数学在哪儿?”
  
  “直走第三排左手书架上的都是。”我看到穆子美是紧盯着桌案后面某个位置回答我的,没猜错,那上面该是贴着整个书店哪种书类摆放在哪儿的小纸条,其实从第一次见到穆子美的时候,我看得出她是个执着上进的好姑娘,就算胖点儿,依旧是个好姑娘。
  
  我和她说谢谢,去她指的位置,别说,这间书店小是小,书还真全,我随手翻了翻就找到几本相当不错的书。我倒没急着去结账,因为南禕拿着她的书来找我。
  
  “找我什么事儿?”她像没睡好,和我说着话,打了个哈欠。我抱着书,想了想脑子里的语言组织的是否可以,确认无误后,我才开口:“穆中华好像知道我喜欢她的事儿了,她就像只刺猬,发现危险刺就全炸起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找你商量商量。”
  
  她挑眉看我:“我是穆中华的朋友,不是你的,我为什么要帮着你合伙骗我朋友?”
  
  我笑了:“南禕,是你先撮合我和中华的吧?”
  
  还记得我和穆中华穆子业偶遇肯德基那次吗?就是南禕通过校园bbs的私信功能告诉我的,她是个让我捉摸不清的女人,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是那个“我亲过”的。
  
  南禕撇撇嘴:“可是当时我不知道还有个季海默在,昨天那个季海默都堵到中华家楼下了,你们男人是不是都有习惯吃着碗里看锅里啊。”
  
  “我就一个碗,没锅,装穆中华刚好,其他人不适合。”
  
  她上下打量我几遍,然后咬着牙齿攥拳头:“中华她会一百零八种让人无疾而终的方法,我没她那么专业,我就会一种,但对付你绝对够用。”
  
  说完,她表情就轻松了,朝我扬扬下巴:“说说你想怎么个追法吧。”
  
  我挠挠头,觉得与其我去追她,不如让她否定掉其他选择,自己主动选我来的好。
  
  我娓娓道来,感觉南禕看我的眼神开始逐渐变化,我心里叹气,其实我没刻意隐瞒什么,是你们先把我当书呆子的嘛……
  
  中途,我收到顾千山的短信,他问我在哪,做什么。
  
  我想了想,回到,在家书店和你女人一起算计我女人。
  
  这话多少有些拗口。
  
  南禕没问我在和谁通信,她指着我鼻头威胁:我帮你,但记得你答应了我什么。然后我看她扬起手朝门口招:中华,这么巧,你也来捧子美的场。
  
  说完,她对上我诧异的眼神,翻了个白眼:巧屁啊,是我让外婆叫来的中华,你不是要偶遇吗!
  
  当时的我突然悟了件事:中华啊,你是有多难嫁,我怎么觉得是个穆家人都在帮我算计你呢。
  
  不过这样也不错。
  

☆、第十六章
  
  【穆中华】
  
  穆子美干的不错,除了她那根占地面积过大的食指偶尔一锅烩,按下两到三个数字按键,从而导致在结账金额方面偶尔出错外,其他的还算不错。
  
  我抱着本《新版西方解剖学简析》站在书店一角,这本书上的内容是关于欧美那边的尸检方法的,和国内比起来,欧美法医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很多不同,上解剖课时,学校的教授提过这是地域人种的问题,本科在读的我们不必接触。书上是新鲜的知识,却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兴趣。隔着幅烧伤创面判断的图解,我看着远处的两人,南禕早上该是和叶之远通的电话吧。
  
  我不是个容易有心事的人,昨晚给叶之远发完短信,我直接呼呼大睡。清早我被早起的韩琤摇醒,电视屏幕上飘满了雪花,我看看手机,叶之远那小子还真回了我,他说:哦。
  
  傻乎乎的回答,不过倒挺识趣的,在我看来,“喜欢”这个事儿相当麻烦,看了穆子美这些年为了聂境死去活来,最后无疾而终,浪费时间生命不说,也浪费脑细胞。
  
  我和死猪不一样,体重不像她那样超标,主要问题是,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个什么感觉。
  
  我朝他们走过去:“南禕,你选你婚礼用的曲目叫叶之远来干嘛?他知道啥?”
  
  南禕冲我翻个白眼:“我放着钢琴十级的人不问,问你个乐盲啊。”
  
  叶之远?钢琴十级?真没看出来。他不是书呆子吗?
  
  我看他挠挠头,正打算回答,手机就响了,他说句抱歉,走出书店接电话。窗外的夹竹桃开的很旺,绿叶红花遮着了叶之远的腿,他身材挺拔,就是人单薄了点。我撇着嘴,听南禕问我:你一来就让叶之远记得他说的话,他说什么了?
  
  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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