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员(昨叶何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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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昨叶何草)-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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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那些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看起来都是一副充满活力热血沸腾的样子,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真的是太久太久都没有回学校了,这种感觉生疏得几乎要记不起来了。  

  

我拦住迎面过来的一个男生向他问路。  

  

“这位同学,请问你知道管理系的XX楼怎么走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从这里往右拐,那边篮球场有管理系的人在比赛,你去问问看。”  

  

“好,谢谢你。”  

  

  

五月的阳光非常耀眼,加上我的视力也还算可以,所以远远的就看见了被人群包围的篮球场。  

  

天!怎么有这么多人在看比赛啊!  

  

等我走近了才发现,篮球场附近已经挤的密不透风了。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加起来,往少说也有好几百号人!除非有孙悟空的能耐变只苍蝇大概还飞得进去。  

  

反正已经走到这里了……还是随便找个人问一下好了。  

  

可是最外边这一圈人都是女生,而且都在踮着脚尖全神贯注地看比赛,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个心思理睬我?  

  

正在这样犹豫着的时候,忽然从那些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欢呼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喊相同的两个字——  

  

“仇飞!”  

  

“仇飞!!”  

  

“仇飞!!!”  

  

除非是有非常非常严重的听力障碍,否则的话,即使在几十米以外的地方也可以清楚地听到这个名字。而事实上,我的听力一向好得很;更何况,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又是如此的不一般。  

  

于是,我当场就站在原地呆住了。好像被一道电流击中一样。  

  

于是,隔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我看见了——  

  

在五月明亮而耀眼的阳光之下,有一个矫健的身影从球场上高高跃起,潇洒无比地将篮球放进了篮筐里面。  

  

几乎就在那个身影落下的同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彻全场。  

  

“比赛结束!”  

  

球场上反而安静下来了。虽然也有几个人在小声地说话,但是与刚才相比,的确是安静了许多。  

  

“一百四十三比一百四十五,管理系获胜!”  

  

随即,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比刚才还要热烈的欢呼声——  


 142楼 
2007…1…17 06:13   回复 



xiaomocici     

“哇!”  

  

“万岁!”  

  

“我们赢了!”  

  

掌声、哨声、跺脚声、矿泉水瓶互相敲打的声音……  

  

一片欢乐的嘈杂声。  

  

  

站在我前面的两个女生也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太好了!今年我们总算把金融系给打败了!”  

  

“就是啊!刚才仇飞那个投篮简直帅呆了!”  

  

“那个球还是从金融系的林冠生手里抢来的呢!”  

  

“林冠生可是去年的得分王啊!”  

  

“他没戏啦!今年的全校冠军是我们的啦!”  

  

……  

  

  

哦~~~  

  

真是厉害啊,你!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从心里替你高兴。  

  

谁?  

  

谁在那里一脸的傻笑啊?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兴奋的人群终于三三两两的走散了,透过篮球场周围高高的铁丝网,我看见了在一大票女生簇拥下的球员们。(NND,艳福不浅啊!)  

  

那么多人里面,有一个人看起来最抢眼。  

  

仇飞。  

  

我看见他的同时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铁丝网的网眼。不然的话当时也许会摔倒在地。  

  

因为我同时还看到他正从旁边的女生手里接过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相视而笑——那种亲密的神态,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再一次被电流击中。  

  

  

这样大老远的跑过来找他算什么?  

  

那个女生和他站在一起真是般配。  

  

他曾经说过,将来“娶个会做饭的老婆就行了”。  

  

——这句看似无意的话我怎么给忘了呢?  

  

  

五月的阳光明亮而耀眼。  

  

隔着铁丝网,看着阳光下仿佛全身都在散发着光芒的仇飞,我忽然彻底明白了一个事实——  

  

  

无论我和他之间到底是哪一种关系,我们永远都不可能以恋人的身份站在阳光里。  

  

  

所以……  

  

我的手慢慢从铁丝网的网眼中退出来。  

  

最后看了阳光中的仇飞一眼。  

  

我多么希望他能够永远地站在这样的阳光之下,不管他身边站的是谁,我眼里只要看到他就足够了。  

  

所以……  

  

我转身,  

  

离开。  

  

  

手指在口袋中无意触到了一个金属物体,是——仇飞给我的那把钥匙,我一直都带在身上。  

  

  

我把它从口袋里面掏出来。  

  

银色的钥匙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好刺眼。  

  

这个东西,最好还是还给仇飞。  

  

  

离开篮球场,没费多少周折我就找到了管理系的男生宿舍楼。  

  

这种宿舍楼在一楼一般都会有个管理处的。  

  

“大爷,我这里有一个学生的钥匙,您能帮我还给他吗?”我弯着腰,脸冲着管理处的小窗口说道。  

  

坐在窗户后面的那位大爷连头也不抬。“把钥匙放这里,你在外面黑板上写个留言。”普通话虽然说的很蹩脚,我还是能够听懂。  

  

“那就麻烦您了。”我把钥匙从窗口递进去,转身拿起旁边的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字:  

  

  

仇飞,请到管理处拿你的钥匙。  

  

  

没有落款,字也写得歪歪扭扭的,真是难看极了。  

  

因为我的手一直在微微地颤抖。  

  

……也许,从此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了……  

  

刚想到这里,“啪”的一声,那根粉笔就从手里掉在地上,摔成了好几截。  

  

  

何去何从?  

  

我站在这个陌生城市的街头,茫然地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一时之间竟没了主意。  

  

已经把钥匙还给了仇飞,不管他是否明白我的用意,我都不想再回到原先工作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太多太多无法忘怀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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