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1-政治理论标准辅导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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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政治理论标准辅导全书-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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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新的认识,客体规定着一定的认识指向和内容,但是客体本身无所谓认识,认识都是主体以观念的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反映和创造是人类认识功能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是主体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认识之所以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正是由于实践不仅能把客观事物提供给主体作为其认识的内容,而且能为主体提供加工、改造客体内容的认识模式,从而把认识的认识性和反映性统一起来。实践是认识中主体作用的主要表现方式。    
    (四)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1反映与信息的关系    
    人对世界的反映是主体对客体信息的能动地获取、加工和改造的过程,因此人的反映过程同时也是人对事物的信息的加工过程,两者是统一的。人们要认识对象,首先要从对象获取足够的信息,同时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改造、选择、变换和组织等。    
    2反映与选择的关系    
    选择是人的反映过程中所具有的特点。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选择,首先表现为主体以感觉器官为门户的生理系统所决定的选择,人的感觉器官是信息的过滤器。    
    其次,在感官选择信息的基础上,人的思维活动还要对信息进行自觉的、能动的选择。可以看出,人所特有的选择机制不但和认识的反映特性不矛盾,相反,它本身就是能动反映的体现。    
    人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它既要受被反映客体的制约,也要受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人的思维选择要获得成功,就要符合事物的规律,如果背离认识和思维的规律,结果只能导致主观与客观的分离。    
    3反映与建构、重构的关系    
    所谓建构,是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进行重构(重新组织)的过程,人的认识的形成,是在主体的大脑中建立起一个与客体具有异质而同构关系的观念系统。建构或者重构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体现。    
     (五)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一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二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联系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三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认识向前发展,又为认识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材料,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不断锻炼提高,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归宿和基础,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和克服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主观主义。    
    2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第一,人的实践活动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着它离不开认识的指导。    
    第二,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特殊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第三,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如使主体了解、把握主客体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指导主体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以取得成功等。    
    第四,认识反作用于实践在性质上有两种不同甚至相反的情况:正确的认识使实践成功,错误的认识导致实践失败,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    
    最后,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认识的高级形式——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就认识的功能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结合和相互促进。    
    (六)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中国哲学家历来都十分重视知行问题。“知”是指认识、知识;“行”指做和行动,即实践、践履。在知行关系上,中国传统哲学提出“行先于知”,王夫之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孙中山提出“行在知前”、“先行后知”。其次是主张“知行并进,相资为用”。王夫之说:“知行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还提出“由行而知,由知而行”。上述思想在今天仍有其价值。毛泽东的《实践论》有个副标题“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就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知行观的继承和发展。    
    二、认识的发展过程    
    (一)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及其特点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一种关于事物现象、事物外部联系、事物各个片面的认识。    
    形象性和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特点。    
    感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感觉、知觉、表象。    
    2理性认识及其特点    
    相比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对感性认识的材料进行抽象和概括而产生的一种对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    
    抽象性、间接性是理性认识的特点。    
    理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    
    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社会实践中,人们首先获得的是感性的直接的经验。没有感性材料,理性认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主观的东西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    
    (2)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因此,必须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取得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才能有意识地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性认识达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渗透着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在理性认识的指导下进行的,理性指导越自觉,感性认识也就越深刻;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也渗透着感性认识,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要采用语言文字等可感物质外壳。因此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会产生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理性认识作用的唯理论;另一种是否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感性认识作用的经验论。教条主义犯了类似唯理论的错误,经验主义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    
    (二)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的条件    
    1要勇于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取丰富的真实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前提和基础。    
    2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必须遵循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即把感性材料通过思考的作用,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作,形成概念和理论体系。    
    (三)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从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就是要使人们的理性认识在实践中成为改造世界的力量,转化为物质产品。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从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认识中的又一次飞跃,是比前一次飞跃即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更重要、更伟大的飞跃。其原因是:    
    1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科学理论对实践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变成改造世界的巨大的物质力量。    
    2实践也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思想指导下,才能更好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    
    3在实践中获得的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修正、充实和发展,理论本身才能不断前进。人的认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经过这两次飞跃,就构成了人的认识的一个具体的过程,如果形成了基本正确的认识,达到了预想的结果,这个具体的认识过程算是相对完成了。    
    (四)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1认识过程的反复性    
    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一般说来仅仅经过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就是说,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多次再认识。    
    为什么获得一正确的认识要经过实践和认识多次反复的再认识过程呢?这是因为人的认识总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    
    其一,受到客观事物发展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并处在运动变化之中,它的本质和特性的充分暴露有个过程,因而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就有一个过程。    
    其二,受到生产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例如,在显微镜发明之前,人们不可能观察到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在射电望远镜发明之前,天文观察不可能突破可见光的界限;在宇航事业开创之前,人们只能看到月球向着地球的一面,不可能看到月球背面的情况。    
    其三,人们的立场、观点、方法、性格特征等主体因素,也影响和限制着人们正确全面地认识事物。特别在阶级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阶级立场和观点的局限性,对人们的认识有重大的影响。    
    2认识过程的无限性    
    人们的认识过程往往是再认识的过程,再认识就是主体对同一客体原有认识成果的重新认识,它不仅包括认识的纵向深入和横向扩展,而且包括鉴别真伪,修正错误,使认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更新的过程。具体地说,我们既不能躺在前人和别人的认识上,也不能停留在自己已有的认识上,只有依据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继续不断地再认识,才能把认识推进到新的高度。实践没有止境,认识也没有止境。    
    人类认识的历史证明,无论是对大自然的认识,还是对社会领域的规律性认识,都经历着这种再认识过程。对于某一自然现象研究,往往需要几代人多次实验、反复再认识,才逐步形成科学理论或科学假说,认清某一社会事物更是如此。    
    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达到了主观与客观的符合,认识运动就基本完成了。然而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言,人的认识又没有完成。客观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在空间上,客观世界存在的事物是无限多样的,层次和联系是没有穷尽的;在时间上,事物发展的这一过程向另一过程的推移转变也是无限的,旧过程结束了,又开始新过程,新事物层出不穷。因此,人们需要不断地扩展和深化认识。人类认识运动是永无止境的,人类的认识过程具有无限性。    
    毛泽东对人类认识发展作了如下概括:“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一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一概括,言简意骇,从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上,揭示了人类认识不断深化的客观规律,揭示了人类认识是一个日新月异、永无止境的辩证过程。    
    (五)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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