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一曲共欢歌 作者:妤归(晋江vip2014-07-12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李飞刀同人)一曲共欢歌 作者:妤归(晋江vip2014-07-12完结)- 第4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便可以送你一样大礼了。”
  上官金虹的功夫能在兵器谱上排到第二,当然是不差的,再有,金钱帮敢放言“铜钱落地,人头不保”,那也可见他势力之大了。最为难得的是,拥有这么大势力的上官金虹并不贪图享受,衣食住行也堪称简陋,只因他悟得金钱不过身外之物,帮名金钱,概因其为天下第一好用之物。
  手中无环,心中有环,这境界已是十分难得。
  曲欢眨眨眼,只略略想了想,就道:“那金钱帮的大麻烦,你们已经出手啦?”
  “哼,这也算什么大麻烦?不过是翻手间的小事。”王怜花微微一笑,怎么看怎么的不怀好意。
  其实按说上官金虹的功夫十分了得,王公子不另辟蹊径,光和这人一对一比武,还真不知花落谁家,可惜王公子总是不爱按着规矩来的,他可不是为了面子就愿意去和别人玩硬碰硬的。
  白飞飞瞧出曲欢一脸不可置信,心中莞尔,一点没有如王公子的愿说出他们的计划,来让他炫耀炫耀。龙小云跟着王怜花学了一肚子坏水,这时候勉强乐意为王怜花说两句话,也给自家师父一点提示,“近来这城中可多了好几家棺材铺子和香烛店。”
  “……我也用不着那个吧?”曲欢一头黑线,这两样东西,可都不吉利得很,王怜花开个酒楼子布匹店,她还能去白吃白拿呢,这个……谁稀罕啊?
  白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管王怜花做什么脸色,慢悠悠地开口,“可不就是这不吉利的东西,他这是惦记着那从棺材铺里爬出来的俏美人呢~”
  这又是一桩旧事,王怜花曾掳走朱七七,很让这位大小姐很吃了些苦头,最后便是从热闹的棺材店里逃了出来的。王怜花还使过那偷天换日的计谋,用香烛店蒙了沈浪一回。这回他开店,又开了个叫王森记的棺材铺。
  明白了,曲欢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诡异的目光飘向了王怜花——口味真重!
  王怜花暗自闷了口气,却也知道自己再去争论朱七七到底是从棺材铺的地道里出来的,还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也只会把话题扯远了,落了下风。所以他只是简略地用几句话鄙视了一下曲欢的脑子,又把功劳都往自己身上揽了揽,这才慢条斯理地步入正题,“上官金虹到底是眼中只看见了权,可自古权钱不可分,他帮派名字取了金钱二字,却还不懂其中真味。”
  “这话……”李寻欢先是思忖半晌,继而就心情微妙了,金钱帮的势力,固然是离不开武功高强的上官帮主,可是帮中无钱,上官金虹要做什么,到底是束手束脚了,“想来那几间新铺子,原该是金钱帮的势力。”
  曲欢见不得王怜花这幅趾高气昂的样子,就算王怜花气度外貌皆是出众,做出这种模样也仍旧好看……笑话过她的人,还打算让她夸赞什么吗?曲欢撇撇嘴,美色对她而言是没有用的!嗯,除了阿欢的美色!
  “上官金虹既然知道金钱是世间第一好用之物,必然也不会任由你去动他的铺子,他又不傻。”
  “他的确不傻,但比起我来说,便是个傻的。不会享受的人,赚钱的本事也就那样了。”王怜花就是个极会享受的人,那话怎么说来着,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吃喝玩乐,无不比旁人精贵些。他花钱花的快,却从来不曾为钱财烦恼过,“不会花钱,哪里会去琢磨赚钱?自己都不享受,他那些手下还敢多做什么?”
  分明是歪理呢,偏就王怜花能说出花儿来,让人觉得,真的只有把大把大把往外撒钱的冤大头,才是最最该富贵起来的人,当然,王公子可不承认自己是冤大头,他只是偏好些享受罢了。
  曲欢把虫笛在手里转了两圈,轻哼一声,算是认同了王公子的说法,又转向龙小云,细细询问,“这些日子可都做了什么?没人欺负我的乖徒儿吧?”
  “我同王前辈学了些经商的东西,从我爹那问了几间铺子练手呢。”龙小云笑得格外灿烂,不过说到这儿又顿了顿,说实话,龙啸云手上的店铺财物,大多还是李寻欢当年送出去的。正主儿在这,龙小云不免有些尴尬,但是这不打紧,他很快就调整过来了心态,总归,那是他师父的男人,是他表舅,别人乐意给,他就能拿~
  清了清嗓子,龙小云继续把一双圆溜溜的猫儿眼眯成缝,单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那几家铺子都是赚钱的,师父,你成亲的时候我给你添妆好不好?”
  “胡闹。”曲欢说着斥责的话,脸上却带着深深的笑意,狠狠揉了一把龙小云的头发,“师父还占你这点便宜?”
  龙小云笑嘻嘻地任由曲欢动作,他觉得自己得到的远比需要付出的要多得多,因为有些东西,本就是无法衡量的,比如说信任,比如说……爱。哼,就算师父要成亲了,也不会抛下自己这个徒弟,他总会把讨好师父这个技能刷到满点的!
  “我知道你聪明,好了吧?前些日子让你背蛊经,还有毒经心法,你可还记得练?”曲欢对徒弟从来不吝惜夸赞,但若是该管教的地方,她也不介意当一个严师——嗯,扮黑脸可以由阿欢来~
  这边龙小云忙着卖乖,阿飞是很不屑的——小孩子一个,也就能靠这个争夺一下阿欢姐的注意力了。他低头擦剑,冷不丁地就开口了,“我和郭嵩阳约战,近日他已到了此地,阿欢姐要不要来观战?”
  “排行第四的那个郭嵩阳?也是用剑的,百晓生若在,早该为阿飞重排兵器谱啦。”这话并不是哄人的虚话,兵器谱上大多侠客,其实早已死在江湖争斗之中,而阿飞既然有那个本事,自然可以有能者居之。曲欢说到这里,又显出几分郁闷,百晓生不排女子,不排魔道,而以曲欢如今声名,可是两个都占全了……这种被歧视的感觉可一点都不好。
  白飞飞显然对百晓生也不在乎,她的幽冥鬼爪也不需要百晓生的承认,不过阿飞不同,她很清楚自己的儿子在想什么,也知道一个孩子希望得到承认的心理,所以她只是微笑,像是在荒原里送儿子去闯荡江湖时那样,理了理阿飞的衣裳,温柔得很,“阿飞长大了。”
  阿飞不仅仅想要得到那素未蒙面的父亲的承认,也同样渴望来自娘亲的赞扬,所以他的嘴角几乎是立刻往上翘了翘,然而紧接着,他又把目光投向了曲欢。曲欢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会去的。”
  阿飞的剑下死过很多人,因为那些人的剑都没有他快,这回他希望曲欢到场,并不是因为他怕自己输了会死,事实上,阿飞从来不会去考虑输这回事。郭嵩阳是兵器谱上第四名,他有一手高超的剑法,为人也不像一些江湖名宿那样虚伪古板,是个能一起喝酒的汉子。阿飞想和郭嵩阳比剑,却不想失去这样一个朋友。
  可是阿飞的剑出,就必要见血,而无论输赢,他们总会有一个人要倒下,除非……他们有一个能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医~
  曲欢扬起下巴,手中的虫笛不知何时被换成了枫木晚晴,上面的落霞之纹明丽异常,晃得人眼晕,“素手可织青天~”
  “千金方你可学得多少?”王怜花表示某些自诩神医的,他可知道某人肚子里有多少货的好么?
  “……”连补天都是后来为了战场大局着想而练出来的曲欢默默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医药知识,在一般大夫面前她可以笑傲群雄,在王怜花这种自带天才光环的人面前,曲欢转着虫笛就想糊个蝎心——不该现在就换掉太上忘情的。
  “指甲上糊的一片片的紫色,也叫素手?”
  “……”
  呵呵,就是切了补天都阻止不了她糊王怜花一脸蝎心,何况她心法还没换过来。谁的指甲上会糊东西啊,那能用糊字吗?曲欢忿忿地想着,她指甲上涂抹的,可都是用难得的花草碾出来的花汁调出来的,糊……糊你一脸啊!
  简直不能忍!
  作者有话要说:王公子仇恨再次拉稳~不作不死你造吗~
  嘛,日三更吧,正好我休息完这文也完了~对了,新更了一些剑三小短篇……嗯,报社向,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嘛~

☆、第60章 锦袋的故 事

  曲欢并没有真的再去和王怜花打一场;她还算是知道轻重缓急的;所以她自己缓了缓气,却是问起了铁传甲的事来。
  铁传甲想要暂别一段时间;说是自有事情要去处理;会尽量赶在三月廿一前回来。可任谁都知道;铁传甲是个老实得过头的人;自从被李寻欢的父亲救过一命;几乎就把自己的命都交给了李寻欢;完全没有为自己再多想过一丝一毫;这样一个人说有私事,就让人好奇了。
  好奇是一回事,但曲欢并不好去追根究底;而且在她眼里,老铁可比这里大多的人都成熟稳重多了,没见以前每次李寻欢病着又贪杯,都是老铁出来劝的。她想了想,只是扭转身拿了个小布袋子放到铁传甲手里,“有危险就打开。”
  “噗,你这是锦囊妙计,还是……定情信物?”王怜花盯着那个小小的精致的布囊,尾音都憋不住地往上飘。
  曲欢的手立刻就抖了一下,她深吸口气,迅速地扭头看了李寻欢一眼,恶狠狠地磨着牙,也不卖关子了,把布袋子里的药品啊信号焰火什么的都一一拿了出来展示一遍,浑然不顾另几人惊异的目光,“就是这样,应急的东西!”
  铁传甲拿着那布袋子的手也不禁微微抖动了一下,他迟疑地看向李寻欢,猛地收紧了手里的东西,张了张嘴却没说话。
  相比起来,王怜花可没有这么不好意思,他脸皮厚着呢,几乎是立刻,他就笑着看向了曲欢,一点不带之前的戏谑,真是要多真诚有多真诚,“阿欢啊,这东西,再拿两个来玩玩?”
  “……”曲欢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却依旧翻手拿出了两个丝绸皮包丢了过去,里面仍旧装有一些药草干粮之类的东西,“就这个,玩坏了可做不出来了,这儿一点找不到我要的材料。算了,不说了,小云也拿一个,无论是毒经的武器还是补天的武器,都还是随身带着的好。”
  她有不少空间不大的棉布包丝绸皮包一类的包裹,像她这样随军出征却不在军队编制里的人,自己带着干粮也不稀奇。反正自己有几个大容量的梨花落绒包在,也就不介意送几个小的包裹出去了。
  王怜花利索地把那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布包收到手中,又问,“可有多少人知道你有这东西?”
  这问题就是王怜花不问,李寻欢也是会问的。同曲欢相处久了,就发现她几乎对自己认同的人不设防,什么价值千金的东西也随意出手。这样的人总是让人很愿意交这个朋友,但是于李寻欢而言,他更担心曲欢的安危。
  “就你们在场的几个知道了。林下楼那里……怀璧其罪,阿妩她们就算学了武,也还是喜欢安定的生活。”曲欢抿抿唇,手指在李寻欢掌心里轻轻挠了一下,声音也顿了顿才道,“我也不喜欢麻烦。”
  龙小云一把抓住曲欢的另一只手,仰起头来对着曲欢的眼睛,就要把那小小的布包塞回去,“师父,以后我要一个人去走江湖的时候再给我,还有,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反复衡量一番,龙小云觉得就是自己实力最弱,拿着这东西最不保险,若让他人知道了,岂不是要给师父惹麻烦?何况只要师父有的东西,他还怕没有吗?
  王怜花叹了口气,又上下抛了抛刚到手的东西,“可惜了,我现在也不想找麻烦,否则……总能搅得这江湖腥风血雨一番。”
  这是变相的许诺了,不管王怜花心里是怎么想的,总归他不会主动拿这个去招惹风波了,也是好事一件。不过这如今的江湖,不必拿什么宝物去惹人动心,王怜花轻易就能负手生波,没有好的对手,实在是让人觉得寂寞,所以他立刻又主动调戏起曲欢来,“不知阿欢你这给我们,和给你家情郎的,可是一般无二?”
  若是没有记错,李寻欢可不像是事先知道这东西的模样,王怜花像是炫耀一样,把那布袋子在李寻欢眼前一晃即过。
  “都说了是情郎了,那能和你那个一样吗?”曲欢毫不客气,也一点不放过表白真心的机会,“我家阿欢要拿的东西,肯定是我亲手做的,那才叫定情信物!再说阿欢不急是不是?我一直在阿欢的身边,只要阿欢需要,我就会在!”
  要时刻表明自己的爱意和决心!曲欢眯起眼睛,用一种你们怎么还不走地目光逼退了一干人等,笑嘻嘻地又往李寻欢脸上亲了一口,“我之前害羞了,阿欢你也有脸红过吧~”
  李寻欢和曲欢都是很能体谅朋友难处的人,所以在铁传甲明显不想透露出某些事情的时候他们不会追问,只是承诺了帮助,可是王怜花和白飞飞不一样。真要排出个一二三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