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山的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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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的晚风-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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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仍力推卢象升出任边塞,使之身置重地,只要稍有闪失,便可任意治罪。最后卢象升战死边关,朝廷也失去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将帅。    
    像这种内耗,在崇祯朝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大明朝步步溃退以至后来灭亡的原因,与其说是外患与内乱,还不如说是朝廷本身。而文官集团对此是要负相当的责任的。像上述的这些内耗,严重地影响了文官集团的精诚团结和统治能力,使其根本无法来应对时局,挽救危机。    
    文官集团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原因自然很多,但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原先约束该集团的伦理道德——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也是该集团用以立身处世、统治天下的根本武器——在新的形势下沦丧了。道德沦丧,导致文官私欲横流,普遍腐化;而文官不顾一切追求私利,反过来又在更大程度上瓦解道德,造成更普遍的腐败。如此之恶性循环,最终使局面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顾炎武说:“士大夫之无耻,谓之国耻。”    
    明末文官集团的腐败,真是触目惊心!真难想象这些自幼诵读圣贤书的精英们,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对这种情况,崇祯帝在登基伊始就十分清楚。他曾明确提出“文官不爱钱”之语,要求文官自律戒贪。对此,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一针见血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    
    “皇上要求文官不爱钱,但现在的世局,何处不是用钱之地?何官不是爱钱之人?皇人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文官本来就是以钱晋官,做官之后自然要把本钱捞回来!”    
    韩一良接着就毫不客气地揭露当时的官场风气。他说:    
    “据臣所闻见,要谋得一督抚之位,至少须用银五六千两;而道府之美缺,也非用二三千两白银不可。以至于州县及佐贰之缺,也各有定价;举监及吏承之优选,俱以贿成,而吏部之始进可知矣。像科道之官、馆选之进,半数也是靠钱通关节而获得的。”    
    韩一良还以自己为例,来说明当时官场贿赂公行的情形。他毫不掩饰地说:    
    “臣是从做县官起步的,现居言路做给事中。对官而言,县官是行贿之首,而给事则是受贿之魁。现在只要一提蠹民搜刮,则全归罪于州县官之不廉。然而州县官又如何能廉?!他们俸薪才多少?而开支却不少!上司票取、书仪、岁送、荐谢之费等等,无不要钱。近来则发展至每遇考满朝觐,动辄三四千两白银。这些银子不会从天而降、自地而出,州县官能清廉吗?科道上的官员称之为开市。臣于二月之内就辞谢书仪五百余两。像臣这样交结不广的人尚且如此,其他人就可想而知了!”    
    韩譬一良敢于直陈其事,自然难得,崇祯帝不久便提拔他做右佥都御史。不过,文官集团的腐败,却丝毫没有改观,反而是愈演愈烈。到崇祯六年(1634),崇祯帝在文华殿召见群臣时,又提到了官场的腐败行为。他说:    
    “吏、兵二部,用人根本,近来弊窦最多。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近来听说被选官员动辄要借京债若干,一旦赴任,便要还债。这债出在何人身上?还不是要靠盘剥小民。这样怎么能选到好官?选拔的官员又怎么会爱吾百姓?”    
    崇祯帝心里十分清楚官场积弊,但对这种普遍腐败却无能为力。所以有人在长安门贴上一首诗谣,来讽刺当时的腐败风气。诗云:    
    督抚连车载,京堂上斗量。    
    好官昏夜考,美缺袖中商。    
    官员选拔在这样的氛围中进行,则整个文官集团难免要散发出呛人的铜臭味。靠钱谋得职位的平庸之辈们,最关心的自然是如何捞钱。他们不仅要捞回本钱,而且还要为进一步的升迁准备更多的资金。相比之下,像报效朝廷社稷之类的“琐事”,则显得无足轻重了。    
    据说崇祯帝后来自缢身亡而被陈尸禁门之外时,农民军的军师宋献策与李岩偕行散步,见2位僧人在为崇祯帝诵经礼忏,而明朝降臣却绣衣怒马,叱道而过,惟恐避之不及,毫无故臣惨戚之意。李岩对此大惑不解,便问宋献策道:    
    “何以纱帽(指官员)反不如和尚?”    
    宋献策不屑一顾道:    
    “此等纱帽原是陋品!”    
    李岩仍是不解,又问道:明朝科举取士,制度周备,为什么到了国家多事之秋,却不见多少报效之人?对此,宋献策作了一段精辟的回答:    
    “明朝国政,误在重制科,循资格,所以到了国破君亡的时候,鲜见忠义之臣。    
    满朝公卿,哪一个不享朝廷的高爵厚禄?以至一旦君父有难,各思自保。那些做官不久的人就会说,我这功名实非容易,二十年寒窗辛苦,才博得一顶乌纱帽上头,一事未成,哪有即死之理?这说明科举之不得人也。那些旧任老臣则又说,我官居极品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翼翼,才熬到这一地位。大臣又非我一人,我即独死无益!这说明资格之不得人也。这两种人都认为功名是自己苦熬而得,所以全无感戴朝廷之意,也难怪他们弃旧事新而漫不相关了。可见如此用人,本来就不显朝廷待士之恩。而朝廷却责其报效,不是痴人说梦吗?    
    而那些依仗权势、通过情面而被提拔的官员,骄慢贪婪,孝悌尚且不能,怎能指望忠义?那些夤缘而进的富豪子弟,既然花了本钱,自然要捞钱赢利,哪里还能顾得上忠义?    
    这就是近来朝廷取士之大弊也。“    
    宋献策与李岩的对话,是否真有其事,不得而知。但上述的分析,真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作为当时朝廷的中坚、社会的精英,文官集团要对晚明的悲剧负绝对的责任!    
    


第六章 罪己诏凋敝的陕北

    明末的内乱,虽遍布全境,但最终酿成大祸的,却是陕西杀出来的农民军。陕北的局势,之所以会弄到那种地步,则既有陕北的特殊原因,也有朝廷方面的原因,即边政的败坏。    
    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虽风起云涌,代代不绝,但细究起来,则有明显的地域性。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动乱总是在某几个区域首先开始,然后才席卷各地。陕北就是其中之一。    
    陕西北部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它处于汉民族农耕文明圈与少数民族游牧文明圈的交汇处。在明代,它的涉及范围要远远大于今天。它北控整个河套地区,西、北则是宁夏、甘肃以及青海,明朝西北的防卫全系于此。如果陕北出了问题,外族可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威胁京畿、中原,也可南进关中平原,再东击河南,动摇中原。    
    也正是因为陕北地处战略要冲,关系重大,所以明廷也十分重视这里的防卫。明长城自晋陕交界的河曲附近,一直西延至嘉裕关,全都在明代陕北的境内。沿长城一线,朝廷广设边镇、卫所,驻扎重兵,以北镇蒙古,西控河西、关陇。因此,兵多可以说是明代陕北的一大特点。    
    民悍则是陕北的另一大特点。这里地处西北,历来是民族交汇、融合之地。长期的民族融合,加之其他种种因素,养成了此地居民独特的民风。陕北人性格刚毅、凶悍、争强好斗,与中原汉民大不相同。他们往往会铤而走险,甚至揭竿而起。    
    除兵多、民悍之外,贫穷大概也是陕北的又一特点。且不说明代陕北的那些边缘地区,单就其中心地区黄土高原而言,其自然条件之差,经济水平之落后,也是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黄土高原高低不平,坡陡沟深。更严重的是,这里属半干旱地区,严重缺水。降水量本就不足,而黄土又蓄不住水。由于地形等方面的因素限制,凿井取水也十分不易。因此,即使是正常年份,这一地区的用水也十分吃紧,更不用说到了灾荒之年了。一旦老天几个月不下雨,则干旱必至,而饥荒也就接踵而来了。    
    除缺水外,这里的气候也很恶劣,其中最严重的是农作物生长期短。像怀远地区,阴历三月尚未解冻,到九月却已落雪。像米脂等地,也是“春当种而冻弗解,秋未收而霜已降”。这种气候是很不适合农业的。    
    深山巨壑、地瘠天寒、亢旱少雨等恶劣的自然条件,使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严重滞后。像延安地区,农民不知施肥、灌溉,甚至不壅不耕,因此生产效率很低,即使在丰收年份,亩产也不过数斗。农民极其贫困。    
    相对于农业而言,此地的工业和商业更是落后。此地民众,受传统影响,绝不轻易从事商业。而本地的手工业水平又极其落后,农作物不能制成货品,如有丝无绸,有棉无布,有毛皮而不能制成毯毡,即便像斧斤炉钟之类极简单之手工业,也要依靠外省人。因此,此地商业贸易全由外地人操纵,本地人只能低价销售原料,甘受外人的商业剥削,十分贫困。    
    像这样的地区,社会经济本已十分脆弱,只要稍有天灾人祸,便会不可收拾,历来就属于难治之地。如果朝廷能派遣得力官员前去抚治,做到政治清明、地方有序的话,则局面尚可勉强维持。但是,明末陕北的吏治却根本做不到这点。    
    陕北一带,地瘠民穷,交通不便,许多官员都把此地视作畏途,不肯赴任就职。那些在任的官员,也纷纷托关系、找路子,想方设法要调离。因此,明末陕北的许多州县,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缺官难补的问题。到了农民起义爆发后,这种情形则更加严重。崇祯二年(1629),延安、庆阳、平凉3府的州县官竟已缺额半数以上,却又迟迟补不上去。    
    从素质而言,陕北地方官也是每况愈下。在正德、嘉靖朝,陕北的地方官尚有不少是进士出身,但至万历朝时,这样的情形就不再存在了。此时的地方官,绝大多数是年老的岁贡或升任的教官,副榜的举人已不多见,进士出身的则更是凤毛麟角。即使偶尔有进士出身的官员赴任,也往往如蜻蜓点水,速调他处。有人曾对万历、天启、崇祯3朝陕北宁州、安塞、延川、安定、安化、真宁等六州县官的出身作过统计,结果是该6州县130位州县官,只有5人是进士出身,而举人、贡生出身的却占95%以上。    
    这样的官员结构,是不利于吏治的。在明代,科举的身份是被十分看重的。像这些举人、贡生们都是多年场屋失意,没有进一步晋升的机会,才不得已而去补缺的。这些人年老力衰,日暮途穷,已没有什么进取的志向,因此多持得过且过的态度。事实上,朝廷对这些人也不甚重视,甚至会因他们的出身低微而歧视、排挤他们。而地方上的那些豪贾富室,也根本不把这些出身不高、威望不够的地方官放在眼里,照样我行我素,武断乡曲,违法犯禁。“官轻俗悍”的局面也就在所难免了。    
    既然没有晋升的机会,又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那么,这些被放逐到陕北的地方官们自然也就自暴自弃起来,贪污腐化,不问政事,也就是明末陕北地方官的普遍行为了。这对于本已地瘠民穷的陕北,自然是一种灾难。    
    不过,这仅仅是明末陕北多灾多难中的一面而已!明季的陕北,灾难不断,尤其以旱灾为最重。在万历朝48年间,陕北有记载的旱灾年份达25年。在天启朝,更是旱灾、蝗灾不断。到了崇祯年间,更是年年旱灾。如崇祯元年春夏,陕北滴雨未下,庄稼全被枯死。到了崇祯二年,旱情更加严重,延安、庆阳一带,便是灾情最重的地方。此年四月,有一位叫马懋才的陕北人给崇祯帝上了一疏,描述了陕北的惨状。    
    马懋才是陕北安塞县人,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他先后到过关外、贵州、湖广等地执行过公务,对各地惨状比较了解。但他认为,各地情形,“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臣乡之灾异者!”即最惨烈的是陕北。其实际情形远远超出有些大臣所描述的那种“父弃子,夫鬻其妻”、“掘草根以为食、采白石以充饥”之程度。他说:    
    “臣之家乡延安府自去年以来,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份,百姓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像粪糠皮,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勉强延以不死。到十月以后,蓬草已无,只得剥树皮充饥。榆树皮的味道稍好,所以百姓以此与其他树皮相杂而食,可稍缓其死。到年终树皮啃尽,百姓只得掘山中石块而食。石头性冷而且味腥,稍稍吃点便觉饱胀,几天后便腹胀下坠而死。那些不甘饿死的饥民,便开始相聚为盗,抢掠财物。政府也不能禁止。偶尔有被捉捕的饥民,也毫不在乎。他们称:饥饿而死与为盗而死都是死,与其坐而饿死,还不如为盗而死,因为做强盗而死,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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