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宋代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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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宋代的城市-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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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宝修城,确有其事。赵匡胤如此设计,着眼于城池的易守难攻,自有其道理。对开国之君而言,京都的安全,是压倒一切的。任何一点对京城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在赵匡胤看来都是大逆不道、不可饶恕的。

    这种出发点与后来他的继承者对火灾所采取的认真防范的态度,还不尽相同,但是不应排斥这样的认识,即火灾对城市有极大的危害,城市要极端重视火灾预防的思想,已经开始在城市管理者的头脑中占有了一个位置,尽管是很粗浅的。

    乾德元年(963),国子博士聂崇义上言赵匡胤,提出:“皇家以火德上承正统,膺五行之王气,纂三元之命历,恭寻旧制,存于祀典,伏请奉赤帝为感生帝,每岁正月,别尊而祭之。”宋朝立国之初即宣布:国家受周禅,周木德,木生火,宋当以火王,色尚赤。这在建隆元年(960)就被作为国家大典规定下来了,所以,聂崇义的建议,马上得到赵匡胤的批准。朝廷为“感生帝”在南郊设高七尺、广四丈的祭坛,奉宣祖升配,牲用骍犊,玉用四圭,币如方色,常以正月上辛奉祀。

    康定元年(1040),朝廷又在河南商丘即宋朝开国之处设坛祭祀大火之神,用阏伯配享,准中祠。还下诏令:每年三月、九月择日由商丘长吏以下官员分三献,州县官奉礼祭拜。到了徽宗当政,还专建了“火德真君殿”,供奉更甚。

    南宋自绍兴二年(1132)以来,又恢复了东京祭祀火神的传统,如绍兴七年(1137)在临安府设火神位,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向中原望祭古商丘之地。绍兴十八年(1148),又将祭火神的“小祀”“升为大祀”。高宗赵构又在太一宫专辟一“火德神殿”……

    任何一点违背火神象征和辱慢火神的作法,在宋朝都是不允许的。像皇祐六年(1054)四月由于出现了日食天文现象,按夏历四月火历正月的成例,仁宗好不惶恐,下令将皇祐六年改为至和元年,并从四月一日开始,减死罪,释流放。仁宗还易服避正殿,减常膳,在四月日食时,用牲祭祀,等等。知制诰胡宿不失时机上奏说:国家要乘火而王,火于五行,其神属礼。国家常须恭依典礼,以顺火性。

    胡宿认为东京不下雨,是因祭祀火神不够,提出要到南郊告谢天地,以消灾旱。胡宿的奏章,是从理论上阐明祭火神的重要意义,恰逢其时,得到了仁宗的批准。由于敬火观念已深入朝廷上下,所以神宗年间,商丘知州张安道据王安石变法而提出的租赁祠庙为市场的作法,提出了火正阏伯和微子两祠庙可否租赁的问题,这一下子就引来了神宗措词严厉的“御批”:“慢神辱国,无甚于斯。”但天下神庙却皆因此而免鬻。

    然而,火神并未领宋代城市管理者这份虔诚情意,反而较之其他朝代在城市里更为肆虐——

    建隆三年(962)正月,开封府通许镇市民家起火,烧庐舍340余区。五月,东京大相国寺起火,烧房舍数百区。

    乾德五年(967),东京建隆观起火。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开封府起火,延烧内藏、左藏库、朝元门、崇文院、秘阁。

    明道元年(1032)八月,东京禁中起火,延烧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天和、承明、延庆八殿。

    景祐三年(1036)七月,太平兴国寺起火。

    元祐六年(1091)十二月,开封府起火,烧得府廨一空,知府李之纯仅以身免。

    重和元年(1118)九月,后苑广圣宫起火,一次焚毁5000余间房屋。

    绍兴元年十二月(1131),临安大火,烧万余家。

    绍兴二年(1132)五月,临安火弥六七里,延烧万余家。

    同年十二月,临安又起大火,烧吏、工、刑部、御史台及公私室庐非常多。

    嘉泰四年(1204)三月,临安起大火,烧尚书中书省、枢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粮料院、亲兵营、修内司,延及学士院、内酒库、内宫门庑,烧2070余家。

    嘉定元年(1208)三月戊寅至四月辛巳,临安起大火,烧御史台、司农寺、将作、军器监、进奏、文思、御辇院、太史局、军头、皇城司、法物库、御厨、班直诸军垒,延烧58097家。城内外亘十余里,烧死59人,踩死者不可计算。城中庐舍烧毁十分之七,文武百官只好住到船上。

    嘉定十三年(1220)十一月,临安起大火,烧城内外数万家,禁垒20区。

    嘉熙元年(1237)六月,临安起大火,烧3万家。

    以上是两宋首都火灾的粗略概况,损失异常惊人。中小城市的火灾,也不甘落首都之后,损失也非常可怕——

    建隆元年(960),宿州起大火,烧民舍万余区。

    乾德四年(966)二月,岳州衙署、廪库起火,将市肆、民舍烧光,官吏逾城才逃一命。

    开宝八年(975)四月,洋州起火,烧州廨、民舍1700区。永城县起火,烧军营、民舍1980区,死9人。

    嘉祐三年(1058)正月,温州起大火,烧屋1。4万间,死者50人。

    元丰元年(1078)八月,邕州起大火,烧官舍1346区,诸军衣万余袭,谷帛军器150万。

    绍兴十一年(1141)七月癸亥,婺州起大火,州狱、仓场、寺观暨民居一半被烧光。

    乾道九年(1173)九月,台州起火,一夜未停,烧县治、酒务及市民7000余家。

    淳熙九年(1182)九月,合州起火,民居几乎全被烧光。

    嘉定五年(1212)五月,和州起大火,烧2000余家。

    总而言之,两宋三百多年内,全国发生的大型火灾有两百多次,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次,主要是发生在首都及各州县城镇上,其中以京城这样的大城市最为严重。以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荣王宫的大火为例,钱惟演《玉堂逢辰录》记述最详尽——

    火是四月二十三日夜从荣王宫烧起的,当时大风从东方来,五更后火益盛,未至天明,东宫的雍王、相王、南阳郡王、兖王、王、荣王等六宫府第,一时全部烧净。二十四日,火又烧至承天门,西烧仪鸾司、朝元殿后阁,南烧内藏库、香药库,又东回烧左藏库,又西烧秘阁史馆。

    午时,烧朝元门东角楼,西至朝堂。未时,火出宫城,连烧中书省、门下省、鼓司审官院。到了晚上,烧屋舍计2000余间,救火而死的人达1500多,至夜,火仍未绝……

    火烧了整整一天两夜,烧得宫人相压,死于灰烬中者特别多,惨不忍睹,焚烧诸库,使香闻十余里外。宫中的大树大都烧毁了,所余者也都焦枯了。尤其是秘阁三馆的图籍,一时俱烧尽。大风中,纸片碎屑,漫天飞舞,源源不绝,飘向汴水……有人叹息道:唐末五代,书籍只存留下来这些,谁知遇上了这么一场火,一点未剩,太可惜了!

    这一损失使朝廷既惊又痛,大火过后,着手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补救图书,出示秘本,馆阁传写,且命儒臣编类雠校。宋代的校勘、校理图书官职,就是自此设立的。即使这样,也难以补救图书的损失,到嘉祐五年(1060),朝廷还诏示中外士庶,呈献宫中所缺的图书……

    对火灾的痛切认识,首先还是体现在皇帝的自责上。大火刚过,真宗就发表了《荣王宫火延烧殿庭求直言诏》,指出这场大火是“失于防微”,需“弥深于省咎”,诚恳希望“文武官并许直言”,“勿吝倾输”。真宗紧接着将这次起火责任人荣王元俨,降为端王,贬出东京,降封在一个小地,怨怒情绪溢于诏令之中:“用警未然,使烈焰俄兴,燔延栋宇,罪既有归,勿忘修省!”

    真宗自责,处分荣王,只能说是表面文章。荣王宫之所以起火,迅速蔓延,看似偶然,其实又是有其内在的必然的因由的——

    宋在后周基础上建都于汴,荆南高继冲、湖南周宝权、南唐李煜、南汉刘、吴越钱俶、西蜀孟昶,纷纷辞楼下殿,辇来新朝。他们携妃将雏,举家迁徙,东京一时土木大兴。这和后来的宋廷南渡临安时的情形,有颇为相似之处。

    以东京的此类住宅为例:大中祥符年间景龙门北的李遵勖府第,仅其宅第以东就有隙地百余亩,悉疏为池,构堂引水,异石珍木,冠于京城。后来的蔡京常住的阊阖门外南边的府第,更是宏敞过甚,中有高达四丈九尺的六鹤堂,人行其下,望之如蚁。宅第的东园,嘉木繁阴,望之如云……

    从这样的例子中,不难想见本不够宽裕的城市空间的拥挤。“甲第星罗,比屋鳞次;坊无广巷,市不通骑。”《皇畿赋》中的这些话,并非危言耸听。财大势雄的官僚“侵街”、“侵道”的现象屡见不鲜。

    咸平五年(1002),真宗曾下诏令,命右侍禁门祗侯谢德权扩充东京的道路,拆掉沿街而建的“贵要邸舍”,可是招致一片反对声。虽然这次也设立了标记,立于街道两旁,不许越标私建,但真正实行还是很难的。真宗怎么能超越和摒弃他所依赖的统治基础呢?况且真宗当朝时,也用了14年的时间,修起了壮丽的玉清宫,宫殿占地颇多,二十八星宿,就各有一殿,面积大到2610区。玉清宫所用的楩楠杞梓,都搜穷了全国的山谷。

    无限制地建府治第、筑楼修殿,势必要占又大又多的地方,其后果就会使东京的衢巷愈来愈狭隘。熙宁中,皇家作坊工匠因受不了苦,想夺门而逃,可是一个老兵将门关上阻挡,他们便无一人冲出。据说最初是因为这个作坊门巷狭窄弯曲,众工匠不堪忍受,请求将这作坊取直放宽,可是未获准许,工匠们便要冲出这牢房般的工作处。堂堂的皇家作坊也这等狭小,东京门巷的狭小可见一斑。

    与唐代长安严格的方格网状街道不同,东京的街道或成丁字形,或成井字形。东京的路面普遍比长安窄,一般不会超过15~20公尺。这可从《清明上河图》上所绘的街道看出来。在东京,不宽的街道两旁,欢门矗立,店楼密列,高低起伏,参差错落,可东京的面积却只有长安的一半,人口却比长安近百万的人口要多,最多时达到150~170万。

    以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2)计算,东京的人口约为55万左右,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6)增至为70万左右,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7)增至80万左右。这些数字,当然不包括临时来京者、流动商贩、驻守禁军及其家属等等。有专家曾以天禧五年(1021)城内50万人基数计算,其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570余人,从《清明上河图》可以看到这种人如蜂集般的情景。

    又如《清明上河图》所绘,在沿街店铺及一个挨一个的贵族宅第后面,又有密密的院落或住宅,也就是说密集的各式的市民居住区,占据了宋代大城市的大部分空间。城市人口增加很快,城市范围并无多大扩展,因而居住非常拥挤,这就使庖厨相近的状况日益突出起来,这是城市火灾的一个重要根源——

    程琳任开封府尹时,内宫有一次失火,在场的宫人也都服罪,可是心细认真的程琳,为了明辨是非,就让宫人画了一张火经过的路线图。程琳清楚地看到,这是由于宫人多,居住地方非常狭隘,而炉灶靠近板壁,时间一久干燥了,火灾自然就起来了。

    这纯属天灾,而非人为,但从中却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庖厨相近势必会酿成火灾。这也是后人总结宋代城市火灾多的原因之一,即居民稠密、厨灶连绵。一向以忧国忧民为己任的王安石敏感地注意到了这一现象,他曾先后写了《示江公佐外厨遗火》、《外厨遗火二绝》三首诗。其中一首:

    灶鬼何为便赫然,似嫌刀机苦无膻。图书得免同煨烬,却赖厨人清不眠。

    造成宋代城市火灾的第二个原因是宋代民宅板壁居多,砖垣特少。天圣五年(1027),宰相张知白就认为:按《五行志》的说法,宫室盛则有火灾,近来洞真、寿宁观相继失火,这都是“土木太盛之征”。城市中木、竹结构的房屋居多,像临安尤为突出——

    绍兴十年(1140)七月,一场大火烧尽了临安的数万屋室,有一裴姓商人,不跑去救他的质库珠肆的火,而是急忙出城,只要遇上竹、木、砖、瓦、芦苇、椽桷,便不问价钱都买了下来。第二天,皇帝传下旨意:“竹木材料免征税,抽解城中人作屋者皆取之。”这位裴姓商人因此获得了暴利,所得超过了他被烧掉的那些财产。

    这位裴姓商人,琢磨透了临安着大火之后,需要的必然是大量的以木、竹为主的建筑材料,所以他敢于弃万贯家产不顾,去做这笔更大的生意。这样,临安仍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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