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宋代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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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宋代的城市-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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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男方再贫穷,也要备纳采、问名之礼,始为允当。而受了聘送的富家女子,不仅要用双匹绿紫罗、金玉文房玩具、珠翠须掠这样的女工礼物答回,而且还要送给媒人缎匹、盘盏、纸币、花红礼盒等。

    送礼到此还不算完。到迎亲的前三天,男家开始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花扇、花粉盘、画彩线果等物品,女家则回送罗花幞头、绿袍、靴笏等。一直到了成亲的前一天,“下财礼”才告一段落。因为这时要“铺房”,由男家备床席桌椅,女家备被褥帐幔;女家出人去男家铺设房奁器具,摆珠宝首饰等。张幔设褥、布幕置毡的程序,演变成了女家夸耀的机会。像公主出嫁的房奁,还由皇帝降旨许官员去参观。

    唐代嫁娶时,虽有广奏音乐、歌舞喧哗的现象,却遭官方取缔。至北宋前朝皇帝、皇太子还是袭用旧制,婚礼仍不举乐,可民间却松弛多了,《清波杂志》曾说元祐哲宗大婚时,宰执议论不用乐,宣仁太后反对道:“寻常人家,娶个新妇,尚点几个乐人,如何官家却不得用?”这就告诉了我们,城市婚礼用乐已司空见惯。《事林广记》中一段话也透露出了这一新礼节的抬头、不用乐的旧制的崩溃:

    近俗,六礼多废,货财相交,婿或以花饰衣冠,妇或以声乐迎导,猥仪鄙事,无所不为,非所以谨夫妇严宗庙也。在乐队吹吹打打声中,男家陪伴人各拿花瓶、灯烛、香球、沙罗洗漱、妆盒、照台、裙箱、衣匣、青凉伞、交椅等物,跟着送“迎客”的车子或花担子前往女家。女家在男家来人迎亲前,叫出嫁的女儿先拜家堂并祖宗,以保过门平安,并且要有一大套吉利话:

    今朝我嫁,未敢自专。四时八节,不断香烟。告知神圣,万望垂怜。男婚女嫁,理之自然。有吉有庆,夫妇双全。无灾无难,永保百年。如鱼似水,胜蜜糖甜。

    待迎亲队伍到女家门口,女家用酒礼款待来人,并散“利市钱”,乐官作乐催妆,待嫁的女子“房中巧妆画,铺两鬓,黑似鸦,调和脂粉把脸搽。点朱唇,将眉画,一对金环坠耳下。金银珠翠插满头,宝石禁步身边挂”。这时,有“克择官”报时辰,茶酒司仪互念诗词,促请新人出屋登车。新人登上车,从人却不肯起步。此刻,有人念这样的诗句:

    高楼珠帘挂玉钩,香车宝马到门头。 花红利市多多赏,富贵荣华过百秋。

    新人家只得赏了这一求利钱酒的,担才起了,迎至男家。北宋时,迎娶的人先回男家门口,吵吵嚷嚷向男方要钱物,这叫“拦门”,旁边还有人吟诵拦门诗,以推波助澜:

    仙娥缥渺下人寰,咫尽荣归洞府间。今日门阑多喜色,花箱利市不须悭。绛绡银烛拥嫦娥,见说有蚨办得多。锦绣铺陈千百贯,便同萧史上鸾坡。拦门礼物多为贵,岂比寻常市道交。十万缠腰应满足,三千五索莫轻抛。

    这时,由男方以“答拦门诗”回敬:

    从来君子不怀金,此意追寻意转深。欲望诸亲聊阔略,毋烦介绍久劳心。洞府都来咫尺间,门前何事苦遮拦。愧无利市堪抛掷,欲退无因进又难。

    拦门过后,该进行“本宅亲人来接宝,添妆含饭古来留”这一习俗。是由媒人拿着一碗饭,叫道:“小娘子,开口接饭。”这是表示新人入门之初,吃夫家饭,成夫家人。也有喂粗粮的,以示女子进门后要艰苦持家。南宋城市则没有拦门一礼。只待新媳妇下车后,由阴阳先生拿着盛五谷豆钱彩果的花斗,向门首撒去,孩子们争着捡拾。撒谷豆这一点和北宋是一致的,其用意是在压青羊、乌鸡、青牛这“三煞”。习俗认为,三煞在门,新人不能入,若入则会损尊长及无子。撒谷豆,三煞则自避,新人方可进门。

    新媳妇是踏着青布条或毡席行走,一女子捧着一面镜子在前面倒行,或者由二女扶持行走,先跨马鞍,据说这是来自唐五代的婚俗。那时,军阀混战,礼乐废坏,无暇讲究婚姻制度,随取一时世俗所用仪式——

    因当时胡人乘鞍马风甚,于是,便有了新媳妇跨女婿准备的马鞍的婚俗。直到明清时期,这种由女婿以马鞍置地,令新媳妇跨过其上,叫做“平安”的婚俗仍保持着,标示着宋代城市婚俗一直引领着宋以后的婚俗潮流。新媳妇还要在草上、秤上过,入了门,进一当中悬挂着帐子的房间,稍微休息,这叫“坐虚帐”。或者一直到一间屋内,坐在一张床上,这叫“坐富贵”。这时男家委托亲戚接待女子亲家,“亲送客”,急急忙忙喝完男家准备的三盏酒退走,这叫“走送”。

    北宋城市婚礼进行到此,出现了有趣的一幕:堂中置一马鞍,女婿要坐上,饮三杯酒,女家再遣人请他下马鞍,连着请三次,才能把他请下来,这叫“上高坐”。凡是举行婚礼,只有女婿上高坐,才称得起是最隆重的仪式,如谁家不设此礼,就会被男女宾客视为阙礼。即使北宋的名儒巨公、衣冠旧族也都要举行这“坐鞍礼”。这或许是对当时旋风般的草原民族骠悍的仰慕、撷取?

    到了南宋城市中,这点变化出现了,男子不像传统戏剧中那样着大红袍,而是穿绿衣裳,戴花幞头,到一张放在床上或离地面很高处的椅子上就坐,这也叫做“高坐”。先由媒人,后由姨或舅母请,他们各斟一杯酒,男子接住饮了,再由岳母请,把他请下“高坐”,回房坐在床上。这时新人家的门额,横挂一条彩帛,已被人扯裂下来,夫婿进门后,众人争着扯着碎片散去,这叫“利市缴门红”。然后,礼官请两位新人出房,男执槐简,挂红绿彩,绾“同心结”倒行;女面向男,把“同心结”挂在手上,缓缓行走。这种被无数文学艺术样式反复重复过的礼节,唤做“牵巾”。也有女子专以此写诗祝贺的,如《灯下闲谈》:

    团圆今夕色珍晖,结了同心翠带垂。此后莫交尘点染,他年长照岁寒姿。

    宋代城市婚礼席上的参拜仪式,有的是宋代之前就有,如拜舅姑诸亲,有的则是自宋代方始,如夫妇交拜。“交拜礼”之后,礼官用盘盛金银钱、杂果,在房中撒掷,这叫“撒帐”。它与“撒谷豆”禳三煞不同,而是寄寓着祝愿得子、长命富贵等吉祥幸福之意,这可从“撒帐致语”中看出——

    窃以满堂欢洽,正鹊桥仙下降之辰;半夜乐浓,乃风流子佳期之夕。几岁相思会,今日喜相逢。天仙子初下瑶台,虞美人乍归香阁。诉衷情而款客,合欢带以谐和。苏幕遮中,象鸳鸯之交颈;绮罗香里,如鱼水之同欢。系裙腰解而百媚生,点绛唇偎而千娇集。款款抱柳腰轻细,时时看人娇羞。既遂永同,惟宜歌长,寿乐是夜也。一派安公子,尽欲贺新郎。幸对帐前,敢呈抛撒。

    值得注意的是,宋话本《快嘴李翠莲记》所载撒帐祝词,与《翰墨全书》乙集所录完全一致,可见这种撒帐祝词已形成了一套格式,互相借鉴,传录甚多,但又都是喜庆吉祥的框架。礼官一面不断吟着喜词,一面拿着喜果撒向帏幕间,方位有东、西、南、北、上、中、下、前、后。这种边吟边撒的撒帐致语,极好地烘托出了欢乐祥和热烈的气氛,所以直到近代仍广泛采用。孙宝瑄在光绪二十八年即1902年9月22日所记的《忘山庐日记》中录下了别人教他的“洒帐词”——

    宋人洒帐之歌,使熟记,待洒时遂唱曰:洒帐东,帘幕深围烛影红,佳气葱笼长不散,画堂日日醉春风。洒帐西,锦带流苏四角低,龙虎榜中标第一,鸳鸯谱里稳双栖。洒帐南,琴瑟和鸣乐且耽,碧月团人似玉,双双绣带佩宜男。洒帐北,新添喜气眉间塞,芙蓉并蒂本来双,广寒仙子蟾宫客。洒帐中,一双云里玉芙蓉,锦衾洗就湘波绿,绣枕移就琥珀红。洒帐毕,诸位亲朋齐请出,夫夫妇妇咸有家,子子孙孙乐无极。

    从这段文字可以返观宋代城市婚俗的撒帐致语是相当生动的。撒帐结束后,男左女右,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为“合髻”。这种仪式源于唐代,在宋代城市婚俗中得以完善,它与男冠女笄是不一样的,是表示二性合一、生死相随、患难与共、白头偕老的信物。

    接着,把两盏酒用红绿“同心结”绾住盏底,男女互饮,这叫“交杯酒”,也叫“合卺酒”。它的最早源头虽可追溯到上古,但“交杯酒”一词却最早出现于宋代城市婚俗。这期间有一演变过程——

    众所周知,卺是一个瓠分割而成的两个瓢。瓠,苦不可食,用来盛酒必然有苦味,新夫妇各用一瓢共同进酒,不但象征着夫妇合为一体,而且也比喻夫妇当同辛苦。到了北宋末期,婚礼用的“四爵两卺”便常用酒杯代替了,并在《政和五礼新仪》中得到了确认。男女喝“交杯酒”时,礼官还念“合卺诗”助兴:

    玉女朱唇饮数分,盏边微见有坏痕。仙郎故意留残酒,为惜馨香不忍吞。

    这时,男子用手摘下女子头上的花,女子用手解开男子身上的绿抛纽,再把杯扔到床下面,酒杯一仰一复,这就是大吉的征象,寄托着天翻地覆、阴阳和谐的意思。而且有所发展的是,宋代城市合卺之夕,女婿登上高堂,赋诗催妆,已成常礼。

    有一亲家父母先观女婿,母亲曾认为其女像菩萨,却嫁了个多髯麻胡子似的人物,待索诗时,这麻胡子女婿却大显其才,大书道:

    一双两好古来无,好女从来无好夫。却扇卷帘明点烛,待教菩萨看麻胡。

    此诗一出,满堂传观,来宾哄动,一致认为这位女婿不是凡人。重和元年(1118)的新科状元王昂,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妇家立索“催妆词”,王昂才思敏捷,迅写《好事近》词,其中“喜气拥门阑,光动绮罗香陌”、“留取黛眉浅处,画章台春色”,意境动人,遂推为合卺之诗的佳作。待赋诗完毕,这时该开始“掩帐”了,新人换妆,换好后,礼官迎请两新人到中堂,行参谢之礼,亲朋讲些庆贺话,男女双方亲家行“新亲之好”礼,再入礼筵。南宋一般是喝五杯酒,再到别间歇坐,讲讲亲情,再重入礼筵,饮四盏酒,结束这个仪式。

    北宋和南宋的婚俗还有相同之处,女家往男家送彩缎、油蜜、蒸饼,北宋叫“蜜和油蒸饼”,南宋叫“三朝礼”。北宋时,新婚三天之后,女家到婿家致酒作会,叫做“暖女”。到南宋此礼并不太严格了,只要九天之内举行即可。这中间还可以取女子回家,送给她彩匹、冠花、盒食等物,这叫“洗头”。新婚满一个月后,女家送“满月”礼盒,女婿家摆下酒席,招待亲家及亲眷,这叫“贺满月会亲”。至此,整个婚礼仪式圆满完成。

    虽然其中不乏成婚男女的愉悦,不乏欢乐甚至调侃的色调,但是这样的聘娶婚俗,还是由幕后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策划操纵而演成的,任何成婚的男女都不能违背,也不可能违背这个规律。因为许许多多的男女,有的尚在母腹中,就定了“指腹婚”,在襁褓中定婚的更屡见不鲜,男女长大成人后,更是双方父母包办。有的父母为所谓“天下之义”,可自作主张任意为女求婿,或为子配女。即使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也要体现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精神,完成“冥婚”。那是由专做这种媒的“鬼媒人”,选通帖子,男女双方父母以其帖子命祷而卜,卜后再制冥衣,即双方各备男冠带、女裙帔等衣物。这些物品交给“鬼媒人”后,在男墓地举行“合婚”仪式,墓前放置果酒,设两个相并的座位,两座后各立一长一尺有余的小幡,以此二幡,举行合卺,判定标准是二幡微动,就可以“相合”了,若一幡不动,也算可以相合。

    对死去的男女,都要让他们恪守着规定好的婚俗行事,那阳间的男女结合更是要一丝不苟。在某些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统治者手里,任何青年男女的婚配都是不允许僭越他们能够允许的范围,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临安咸安郡王府内的绣作璩秀秀,与碾玉待诏崔宁,曾由郡王当着众人之面,将璩秀秀许给崔宁,两人彼此也都满意。一次,郡王府失火,他们偶遇廊下,一并逃出,直奔两千多里外的潭州结为夫妻,开店度日。谁知被王府军兵发现,报知郡王,郡王因他们未经自己同意私自成婚,就一反初意,勃然大怒,将他俩抓回,把崔宁问成大罪,杀死了璩秀秀,后来崔宁也为此死去。

    但是随着风气的开化,越来越多的青年男女,大胆地走上自择配偶的道路。一对从不相识的青年男女,只因在东京的一个茶坊逢面,四目相视,俱各有情,那女孩心里暗暗喜欢那男子,便以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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