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_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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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_旧唐书- 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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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 汉宛陵县,属丹阳郡。秦属鄣郡。梁置南豫州,隋改为宣州,炀帝又为宣城郡,皆此治所

  当涂 汉丹阳县地,属丹阳郡。晋分丹阳置于湖县。成帝以江北当涂县流人寓居于湖,乃改为当涂县,属宣州。牛渚山,一名采石,在县北四十五里大江中。武德三年,置南豫州,以县属。八年,省南豫州,县属宣州

  泾 汉泾县,属丹阳郡。武德三年,置猷州,领泾、南阳、安吴三县。八年,废猷州及南阳、安吴二县。属宣州。县界有陵阳山

  广德 汉故鄣县,属丹阳郡。宋分宣城之广德、吴兴之故鄣,置绥安县。至德二年九月,改为广德,以县界广德故城为名

  溧阳 汉县,属丹阳郡。上元元年十一月,割属昇州。州废来属

  溧水 汉溧阳地。隋为县。武德三年,属扬州。九年,属宣州。乾元元年,属昇州。州废还属

  南陵 汉春谷县地,属丹阳郡。梁置南陵县。武德七年,属池州。州废来属。旧治赭圻城,长安四年,移理青阳城

  太平 天宝十一载正月,析泾县置

  宁国 隋县。武德六年废,天宝三载复置

  旌德 宝应二年二月,析太平县置。

  池州下 隋宣城郡之秋浦县。武德四年,置池州,领秋浦、南陵二县。贞观元年,废池州,以秋浦属宣州。永泰元年,江西观察使李勉以秋浦去洪州九百里,请复置池州,仍请割青阳、至德二县隶之,又析置石埭县,并从之。后隶宣州。领县四,户一万九千,口八万七千九百六十七。

  秋浦 州所治。汉石城县,属丹阳郡。隋分南陵置秋浦县,因水为名

  青阳 天宝元年,分泾、南陵、秋浦三县置,治古临城

  至德 至德二年析置

  石埭 永泰二年,割秋浦、浮梁、黟三县置,治古石埭城。

  饶州下 隋鄱阳郡。武德四年,平江左,置饶州,领鄱阳、新平、广晋、余干、乐平、长城、玉亭、弋阳、上饶九县。七年,省上饶入弋阳,省玉亭入长城、余干二县。八年,又并长城入余干,并新平、广晋入鄱阳。旧领县四,户一万一千四百,口五万九千八百一十七。天宝,户四万八百九十九,口二十四万四千三百五十。在京师东南三千二百六十三里,至东都二千四百一十三里。

  鄱阳 汉县,属豫章郡。古城在今县东界,有鄱江,今为州所理

  余干 汉余干县属豫章郡。古所谓汗越也。汗音干,隋朝去「水」。乐平武德中置,九年省,后重置

  浮梁 武德中,废新平县。开元四年,分鄱阳置,后改新昌。天宝元年复置。

  洪州上都督府 隋豫章郡。武德五年,平林士弘,置洪州总管府,管洪、饶、抚、吉、虔、南平六州,分豫章置钟陵县。洪州领豫章、丰城、钟陵三县。八年,废孙州、南昌州、米州,以南昌、建昌、高安三县来属。省钟陵、南昌二县入豫章。贞观二年,加洪、饶、抚、吉、虔、袁、江、鄂等八州。显庆四年,督饶、鄂等州。洪州旧领县四,永淳二年,置新吴县。长安四年,置武宁县,又督洪、袁、吉、虔、抚五州。天宝元年,改为豫章郡。乾元元年,复为洪州。旧领县四:豫章、丰城、高安、建昌。户一万五千四百五十六,口七万四千四十四。天宝领县六,户五万五千五百三十,口三十五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在京师东南三千九十里,至东都二千二百一十一里。

  钟陵 汉南昌县,豫章郡所治也。隋改为豫章县,置洪州,炀帝复为豫章郡。宝应元年六月,以犯代宗讳,改为钟陵,取地名

  丰城 吴分南昌县置富城县,晋改为丰城

  高安 汉建城县,属豫章郡。武德五年,改为高安,仍置靖州,领高安、望蔡、华阳三县。七年,改靖州为米州。其年,又改为筠州。八年,废筠州,省华阳、望蔡二县,以高安属洪州

  建昌 汉海昏县,属豫章郡。后汉分立建昌。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总管府,管南昌、西吴、靖、米、孙五州。南昌州领建昌、龙安、永修三县。七年,罢都督为南昌州。八年,废南昌州及孙州,以南昌州新吴、永修、龙安入建昌县,以孙州之建昌入豫章县,而以建昌属洪州

  新吴 旧废县。永淳二年,分建昌置

  武宁 长安四年,分建昌置武宁县。景云元年,改为豫宁。宝应元年,复为武宁

  分宁 贞元十六年二月置。

  虔州中 隋南康郡。武德五年,平江左,置虔州。天宝元年,改为南康郡。乾元元年,复为虔州。旧领县四,户八千九百九十四,口三万九千九百一。天宝领县六,户三万七千六百四十七,口二十七万五千四百一十。今县七。在京师东南四千一十七里,至东都三千四百里。

  赣 古滥反

  州所理。汉县,属豫章郡。汉分豫章立庐陵郡,晋改为南康郡。隋初为虔州,炀帝为南康郡。皆治赣

  虔化 吴分赣立阳都县,晋改为宁都。隋平陈,改为虔化,属虔州

  南康 汉南野县,属豫章郡。吴分南野立南安县,晋改为南康

  雩都 汉县,属豫章郡

  信丰 永淳元年,分南康置南安县。天宝元年,改为信丰

  大庾 神龙元年,分南康置

  安远 贞元四年八月四日置。

  抚州中 隋临川郡。武德五年,讨平林士弘,置抚州,领临川、南城、郡武、宜黄、崇仁、永城、东兴、将乐八县。七年,省东兴、永城、将乐三县,以邵武隶建州。八年,省宜黄县。天宝元年,改为临川郡。乾元元年,复为抚州。旧领县三,户七千三百五十四,口四万六百八十五。天宝领县四,户三万六百五,口十七万六千三百九十四。在京师东南三千三百一十二里,至东都二千五百四十里。

  临川 州所理。汉南昌县地。后汉分南昌置临汝县。吴置临川郡,历南朝不改。隋平陈,改临川郡为抚州,仍改临汝县为临川县。州郡所理,皆此县

  南城 汉县,属豫章郡。开元八年,分南城置

  崇仁 吴分临汝置新建县。梁改为巴山县,仍侨置巴山郡。隋平陈,改巴山为崇仁县

  南丰 开元八年,分南城置。

  吉州上 隋庐陵郡。武德五年,讨平林士弘,置吉州,领庐陵、新淦二县。七年,废颍州,以安福县来属。八年,废南平州,以太和县来属。天宝元年,改为庐陵郡。乾元元年,复为吉州。旧领县四,户一万五千四十,口五万三千二百八十五。天宝领县五,户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二,口二十三万七千三十二。

  庐陵 汉县,属豫章郡。后汉改为西昌。隋复为庐陵,州所治也。旧治子阳城,永淳元年,移于今所

  太和 隋县。武德五年,置南平州,领太和、永新、广兴、东昌四县。八年,废南平州,以永新等三县并太和,属吉州

  安福 吴置安成郡于此。隋废为安复,后改为安福

  新淦 汉旧县,属豫章郡。淦,音绀,又音甘。

  永新 废县。显庆二年,分太和置。

  江州中 隋九江郡。武德四年,平林士弘,置江州,领湓城、浔阳、彭泽三县。五年,置总管,管江、鄂、智、浩四州,并管昌、洪四总管府。又分湓城置楚城县,分彭泽置都昌县。八年,废浩州及乐城县入彭泽县,又废湓城入浔阳。贞观元年,罢都督府。八年,废楚城县入浔阳。天宝元年,改为浔阳郡。乾元元年,复为江州。旧领县三,户六千三百六十,口二万五千五百九十九。天宝,户二万九千二十五,口十五五千七百四十四。在京师东南二千九百四十八里,至东都二千一百九十七里。

  浔阳 州所理。汉县,属庐江郡。晋置江州。隋改为彭蠡县,取州东南五十二里有彭蠡湖为名。炀帝改为湓城,取县界湓水为名。武德四年,复为浔阳,浔水至此入江为名

  都昌 武德五年,分彭泽置,属浩州。八年,废浩州,县属江州

  彭泽 汉县,属豫章郡。隋为龙城县。武德五年,置浩州,又分置都昌、乐城二县。八年,罢浩州,以彭泽属江州,仍省乐城入彭泽。至德二年九月,中丞宋若思奏置。

  袁州下 隋宜春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袁州。天宝元年,改为宜春郡。乾元元年,复为袁州。旧领县三,户四千六百三十六,口二万五千七百一十六。天宝,户二万七千九十一,口一十四万四千九十六。在京师东南三千五百八十里,至东都二千一百六十一里。

  宜春 州所理。汉县,属豫章郡。吴为安成郡,南朝不改。晋改为宜阳。隋置袁州,炀帝为宜春郡。复改为宜春。宜春,泉水名,在州西。取此水为酒,作贡。

  萍乡 吴分宜春置萍乡县,属安成郡。

  新喻 吴分宜春置新喻,属安成郡。

  鄂州上 隋江夏郡。武德四年,平萧铣,改为鄂州。天宝元年,改为江夏郡。乾元元年,复为鄂州。永泰后,置鄂岳观察使,领鄂、岳、蕲、黄四州,恆以鄂州为使理所。旧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五十四,口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五。天宝领县五,户一万九千一百九十,口八万四千五百六十三。后并沔州入鄂州,以汉阳、氵义川来属。在京师东南二千三百四十六里,至东都一千五百三十里。

  江夏 汉郡名。本汉沙羡县地,属江夏郡。晋改沙羡为沙阳。江、汉二水会于州西,春秋谓之夏汭,晋、宋谓之夏口。宋置江夏郡。治于此。隋不改。武德四年,改为鄂州,取汉县名

  永兴 汉鄂县地,属江夏郡。吴分鄂置新阳县,隋改为永兴

  武昌 汉鄂县,属江夏郡。吴、晋为重镇,以名将为镇守

  蒲圻 吴分沙羡县置

  唐年 天宝二年,开山洞置

  汉阳 汉安陆县地,属江夏郡。晋置沌阳县。隋初为汉津县,炀帝改为汉阳。武德四年,平硃粲,分沔阳郡置沔州,治汉阳县。贞观,户一千五百一十七,口六千九百五十九。至太和七年,鄂岳节度使牛僧孺奏,沔州与鄂州隔江,都管一县,请并入鄂州,从之。旧属淮南道。

  氵义川 汉安陆县地,后魏置氵义川郡。武德四年,分汉阳县置氵义川县,属沔州。州废,属鄂州。

  岳州下 隋巴陵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巴州,领巴陵、华容、沅江、罗、湘阴五县。六年,改为岳州。省罗县。天宝元年,改为巴陵郡。乾元元年,复为岳州。旧领县四,户四千二,口一万七千五百五十六。天宝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七百四十,口五万二百九十八。在京师东南二千二百三十七里,至东都一千八百一十六里。

  巴陵 汉下隽县,属长沙郡。吴置巴陵县。晋置建昌郡,隋改为巴州,炀帝改为巴陵郡。武德置岳州,皆置巴陵县。县界有古巴丘

  华容 汉孱陵县地,属武陵郡,刘表改为安南。隋改为华容。垂拱二年,去「华」字,曰容城。神龙元年,复为华容

  沅江 汉益阳县,属长沙国。隋改为安乐,又改为沅江,属岳州

  湘阴 汉罗县,属长沙国。宋置湘阴县,县界汨水,注入湘江

  昌江 神龙三年,分湘阴县置。

  潭州中都督府 隋长沙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潭州总管府,管潭、衡、永、郴、连、南梁、南云、南营八州。潭州领长沙、衡山、醴陵、湘乡、益阳、新康六县。七年,废云州,改南梁为邵州,南营为道州。省新康县。督潭、衡、郴、连、永、邵、道等七州。天宝元年,改为长沙郡。乾元元年,复为潭州。旧领县五,户九千三十一,口四万四百四十九。天宝领县六,户三万二千二百七十二,口十九万二千六百五十七。在京师南二千四百四十五里,至东都二千一百八十五里。

  长沙 秦置长沙郡。汉为长沙国,治临湘县。后汉为长沙郡。吴不改。晋怀帝置湘州,至梁初不改。隋平陈,为潭州,以昭潭为名。炀帝改为长沙郡,仍改临湘为长沙县。武德复为潭州。湘潭 后汉湘南县地,属长沙郡。吴分汀南立衡阳县,属衡阳郡。隋废郡,县属潭州。天宝八年,移治于洛口,因改为湘潭县。

  湘乡 汉钟武县,属零陵郡。后汉改为重安,永建三年,又名湘乡,属长沙郡。

  益阳 汉县,属长沙国,故城在今县东八十里。武德四年,分置新康县。七年,省入。

  醴陵 汉临湘县,界有醴陵,后汉立为县,属长沙郡。隋废,武德四年,分长沙置。

  浏阳 吴分长沙置浏阳县,隋废。景龙二年,于故城复置。

  衡州中 隋衡山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衡州,领临蒸、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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