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虫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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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虫的幸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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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的名字是郑瑾,你的呢?” 

郑瑾看着可怜虫先是迷糊,然后是恍然,再然后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低头苦想,这副神情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望着,不觉痴了。 

五年了,原本那个瑟缩瘦弱的小孩儿,如今已经长成青涩少年,时间没有改变他的可爱之处,反而更加有种说不来的动人。 

他不觉微笑起来,少年站在洁白的梨花之下,身后是一片蔚蓝的天,几只雀鸟追逐在林间。多么和谐的一副情景,他五年前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个可爱的少年,就是林间的雀鸟,城主府的精致牢笼,只会让这只雀鸟郁郁而亡。 

他想要留住这只雀鸟,就只有打开牢笼,送他一片自由自在、任意飞翔的蓝天,他做到了。五年的时间,他撑起了这片蓝天。乡下的淳朴生活也抹去眼前这个少年曾经的阴影。 

于是,他把城主府的主事大权交给了连华之后,一个人来到这里,在这片雨后的梨园前,用新的身份,他们……重新认识。 

“我……我叫……我叫……” 可怜虫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自己的名字,想了很久才终于想起来,“我叫文大儿,因为我在家里是老大,我有三个弟弟哦……大弟七岁,二弟五岁,小弟才二岁……”他的脸突然垮下来,“他们现在应该都长大了……” 

可怜虫对家人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他被卖进城主府的那一年。 

郑瑾抬起手,摸摸他的头发,正要安慰,可怜虫忽然“啊”了一声,往后一跳,语无伦次道:“那个……对不起……谢谢……我、我回去了……小金过来……” 

原来郑瑾手一动,他才发现自己一直被郑瑾抱在怀里,和陌生人的亲密接触,让他感到一阵羞涩,结结巴巴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弯下腰摸到大狗脖子上的绳索,逃一样地跑了。 

郑瑾望着他摇摇晃晃的背影,不由再次失笑。五年不见,小家伙还是爱躲啊,不过刘家庄就这么大,他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何况……这只狗还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只要一声口哨,小家伙自然会被狗给带到他身边来。 

清风吹过梨园,空气里的淡香越发的浓重起来,点点白胜雪,恬淡而朴素,就像那个小家伙,五年如一日,依旧是那温驯的气质,依旧是那清澈的眼眸,只是不再恐惧,不再瑟躲,不再不言不动宛如布偶,鲜活而灵动的表情,折射出动人的羞色。 

天蓝云淡,花白草碧,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这个春天的清晨,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开始。 
这一天,可怜虫失常了。编竹笠的时候,他的手被竹片划了一道血口,从三年前开始,他就再也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了,把刘大福惊得大呼小叫,找了药粉来给他抹上。吃饭的时候,他失手打破了两个碗,吓得刘大娘连连摸他的额头,问他是不是不舒服。他只能嗫嗫地连连道歉,然后不由自主地脸红。 
到了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无法入睡。这一整天,他的耳边好像总是回荡着郑瑾那温柔到骨子里的声音。太好听了,他以前一直以为,小九妹妹的声音已经是全庄里最好听的,想不到还有更温柔动人的声音。 
还有那个温暖的怀抱,有力的双手……想到这里,他的不由得悄悄捂住了脸,双颊上滚烫滚烫,这种心跳加快的感觉从未有过,既有一点点惊惶,又有一点点期待,更多的是不知所以的安心,郑小夫子的怀抱,让他有种非常安心的感觉,好像……好像只要待在郑小夫子的怀抱里,就什么也不怕了一样。 
啊,他怎么会有这么羞人的心思,把头埋进了枕头里,可怜虫拼命告诉自己不要再想了,可是不一会儿,思绪就不由自主地还是转到郑小夫子的身上,声音这么温柔的人,会长得什么样子呢?个子一定高高的,可怜虫依稀记得自己倒在郑小夫子的怀里的时候,头顶才到人家下巴,眼睛一定像水一样温柔,脸上一定总带着笑,是个大大的好人。 
刘家的隔壁,游医的家中,郑瑾同样睡不着,披着衣服走出房间,站在院子里望着可怜虫的房间方向,不知在想什么,一边想还一边笑。 
游医打着呵欠从茅房里出来,一眼看见郑瑾,脸色一正,弯腰行礼。 
“城主,您还没睡?” 
昔日的少城主,如今已经是城主,游医虽然被派到这个偏远的乡下保护一个普通少年五年,可是城里的消息他还是时时关注的。 
这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 
第一年,少城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夺取了整个城主府的大权,城主对自己最疼爱的儿子的行动,惊愕之下,几乎没有反抗就交出了手中的权力,搬到了别院颐养天年。 
第二年,少城主开始肃清城中的反对势力,恩威并施的手腕让他所有的对手都感到胆寒,这样一个年轻人,其魄力远胜其父当年,自然搏得了很多人的支持。 
第三年,少城主请城主夫人与二公子一起住进别院,随城主一同颐养天年,谁都知道那是变相的软禁,二公子跟少城主差不多年纪,颐养天年岂不是说笑。城主夫人带着二公子出逃邻城,并借用娘家的兵力试图强夺回权力。 
第四年,战祸乍起,才一开场,少城主就连络了邻近几个城的盟友,将城主夫人的势力一举击溃。结果不用再说,那个邻城被少城主及盟友们瓜分殆尽,城主夫人投井自尽,二公子失踪,后来听说是在出逃的路上被人贩子骗走。 
第五年,城主病逝,少城主正式成为新城主。 
多么辉煌的成功,少城主用事实证明了他的魄力,然而,仅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少城主之所以这样大动干戈,冒了这样大的风险夺权,竟然全是为了一个不起眼的瞎眼少年。 
游医不由得用钦佩的眼神望着郑瑾,古人冲冠一怒为红颜,他们城主一手翻天为少年,强啊!但是话又说回来,那个刘家小弟实在是可爱啊,难怪城主把他当宝一样,不让那些恶吏来刘庄家明拿暗抢,还训练了一只通人性的狗,当然,如刘家小弟是刘家庄的福星之类的谣言,则完全是游医自作主张地散布出去的。 
郑瑾转过脸来,看着游医,脸上的神情比先前略微严肃了一些。 
“黑三,这几年辛苦你了。” 
游医忍不住开起了玩笑,道:“有吃有喝有得玩,这样的辛苦,再多几年我也……呃,城主,属下失礼了。”他这几年日子过得轻闲,一时间就有些忘形。 
“无妨,这里又不是城主府,随便些,不必拘礼。”郑瑾的目光不由得又转向可怜虫住的房间的方向。 
“城主,您今天见到刘家小弟了?” 
见眼前这位至高尊贵的人,洋溢着满面春风,故作的严肃仍然不能掩盖住他满眼的温柔,游医就猜出必然是见到那个可爱的瞎眼少年了。 
“他长高了很多……”郑瑾先是微笑,旋即又皱眉,“不过身体还是太瘦弱了,几乎没长肉的样子……” 
游医唯恐郑瑾认为是他照顾不周,忙道:“刘家小弟身体底子本来就弱,又受了几年虐待,已经很难恢复了,只能慢慢调养。” 
“以后不会让他再受苦了……”郑瑾喃喃地叹了一口气,眼底温柔又现。“对了,以后在外面,称我郑小夫子即可。” 
“是。” 
次日,可怜虫顶着两个黑眼圈摸出门来,倒把刘大娘吓了好大一跳,连连问他怎么了。 

“夜里热,没睡好。” 

可怜虫支支吾吾,没追问得没办法,只能照实回答,却不敢说他是想着一个刚认识的男人,想得身体直发热。 

刘大娘却了悟地笑了。 

“原来是小弟长大了,大福他跟你这么大的时候,夜里也老睡不着,翻来翻去想……媳妇儿呢。” 

她把媳妇儿三个字咬得特别重,把可怜虫顿时闹了个大红脸,嗫嗫道:“哪有……哪有这么想……” 

刘大娘却笑得更欢了,把可怜虫按到饭桌边坐下,道:“干娘知道你脸皮薄,不过这件事呢,也没什么好薄的,男人总是要娶媳妇的,娶了媳妇,才叫成家,成了家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就是别学你大福哥,有了媳妇没了娘,整天围着媳妇转,连早饭也不在一桌吃了……” 

“干娘,那是因为月儿嫂子快要生娃娃了,大福哥不是有意的……” 可怜虫没听出刘大娘抱怨下的欢喜,慌忙为刘大福辩解,却让刘大娘在头上轻轻敲了一下。 

“你不用帮他说话,我的儿子是个什么德性,我还不清楚。” 

可怜虫摸摸头上被敲的地方,傻傻地笑了几声,道:“干娘,游大哥怎么还没来,他平时不是一闻到你煮的粥香,就冲得比小金还快?” 

正在门口狼吞虎咽的大狗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停下吃东西的动作,对着可怜虫汪了一声,摇尾不止。 

“听说他昨天来客人了,今天也不来搭伙,不管他,游小子就是个饿死鬼投胎的,饿了自然会来。小弟,坐好了,干娘跟你商量一件事。” 

“哦,干娘,什么事你说。”可怜虫端端正正坐好,一副认真听的样子。 

“小弟啊,干娘年纪大了,早晚不能再照顾你,你呢,也已经是十七岁了,是个大人了。打从去年起,干娘就寻思着给你说房媳妇,只是总寻不着合适的,昨儿大阿姑来了,她家小九只比你小一岁,模样也合适,也有些力气,更重要的是,她对你也好,常跑到咱们家来帮你削竹刺,我看你们俩感情也好,就想帮你定下这个媳妇,你看怎样?” 

可怜虫听了开头几句,就知道刘大娘要说什么了,他确实脸皮薄,不好意思地垂下头。 

“这事情……只要小九妹妹不嫌我是个瞎子,干娘做主就是了……” 

“那好,回头我去跟大阿姑商量定个日子,呵呵……我们家就快又要办喜事了……”刘大娘笑得正欢畅,心想着用不着多久,她就能抱上两孙子了。 

“大婶子,什么喜事看把你乐的……”游医却在此时正好走进门来,好奇地问。 

“当然是小弟的喜事……咦?这位是?” 

刘大娘看到游医身后居然还跟着一个人,夫子打扮,一身普通的青布衣,高挺的身材将衣料撑得笔直,显得非常精神,当然,让刘大娘看呆眼的却这是这个人的一张脸,好看自不用说,眉目间还隐约透着一抹尊贵。这是从哪里来的英挺男儿,要是让庄里那些未出嫁的姑娘们看到了,还不一个个春心大动。 

“小生郑瑾。” 

可怜虫这一夜脑子里都盘旋着这个温柔的声音,想不到竟然在自己家里突然听到,顿时呆住了,嘴巴张得圆圆的,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转过脸。 

“虫子要飞进去了哦……” 

游医戏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可怜虫脸上顿时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却是连耳根子都红了。游医忍不住再要调笑几句,突然见郑瑾乘刘大娘不注意的时候投过来一记冷眼,他立时收声,暗道:乖乖,城主对刘家小弟真是上心,自己可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逗弄他了,否则真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 

想到这里,他忙对刘大娘道:“刘大娘,这位就是新来的教书先生,郑小夫子,他暂时就住我家了,嘿嘿嘿……您看以后是不是再多加双筷子?” 

“多加双筷子不是什么难事,以后记得帮大娘我多打一捆柴就行,只是……”刘大娘疑惑地看了郑瑾几眼,道“只是我看郑小夫子一身细皮嫩肉,像是被人服侍惯的人,这粗茶淡饭不知可吃得习惯?” 

郑瑾微笑道:“大娘您说笑了,我一个读书人,不事劳作,家中虽略有积蓄,也只够勉强度日,哪来什么人服侍,平日里一碗白饭几根菜干便可打发了。” 

他一边说一边收敛身上的气势,原以为乡下人没什么见识,想不到一个平凡老妇人,竟然眼光如此锐利。还好,他为了不让可怜虫认出他的身份,足足用了一年时间来练习说话语气和行为举止,否则别说这个老妇人,就是可怜虫也瞒不过去吧。 

刘大娘这时再看郑瑾,倒是确实有些像读书人了,疑心稍去,笑道:“吃得惯就好,都坐下吧,我去把饭菜端上来。” 

“多谢大娘。”郑瑾微微躬身,毫不犹豫地走到可怜虫身边坐下。 

可怜虫低着头,耳朵竖得高高,仔细听郑瑾说的每一句话,温柔的声音让他再度伸出酥麻的感觉,两只手藏在桌下不停的绞着,秀气可爱的脸上,已经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沉醉的表情。 

感觉到身边有人坐下,鼻间窜入一股令人安心的味道,仿佛那天的温暖怀抱……可怜虫突然惊跳起来。 

“我……我坐这边。”他低着头摸到了游医坐的地方。 

毫无意外的,游医收了来自郑瑾的杀人眼光。 

“咳咳……小弟,这张椅子太短了,坐不下两个人,你还是跟郑小夫子坐,他瘦你也瘦,挤挤正好。” 

可怜虫被游医连推带按地塞到郑瑾怀里,自然看不到游医的额头上已经开始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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