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中期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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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政治史-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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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愿望。 

      处在社会底层的黑奴和白人契约奴,把民族独立同废除奴隶制和争 

取人身解放联系在一起。殖民政府限制向西移民和支持大地主强行征收 

地租的政策,则遭到了梦想到西部垦荒的小农和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 

的强烈反对,他们把争取获得土地看作是争取民族独立的中心内容。手 

工业劳动者则因遭受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把争取民族独立看作是争取自 

身政治经济权利的先决条件。当然,在北美殖民地内部,也有一部分人 

愿意与宗主国英国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在对待英国政府的态度上, 

北美殖民地的居民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派是亲英的,其中多为英王所任 

命的官吏、享有特权的大商人、贵族地主、英国圣公会的牧师以及依附 

于特权阶层的知识分子,他们被称为“王党分子”。另一派是反对英国 

的殖民统治,并主张独立的。这部分人包括农民、海员、工人、手工业 

者、资产阶级以及知识分子,甚至还包括大部分种植园主,他们被称为 

 “爱国者”。参加反英阵营的各个阶层,虽然其阶级利益不尽相同,有 

的甚至是互相对立的,但他们都反对英国的殖民统治,主张民族独立。 



      (3)北美殖民地与英国矛盾的尖锐化 

      北美各殖民地建立以后,英国仅将它看成是一个原料供应地和商品 

的销售市场。因此,对殖民地始终采取控制政策,不允许其独立地发展 

自己的经济。为此,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696年,英国政府将自1660年起设立的管理殖民地的两个机构— 

—海外拓殖总会和贸易总会合并成为贸易与殖民地局 (简称贸易局), 

制定控制北美殖民地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这样,就加强了对殖民地进行 

统治的行政机构。 

      在经济上,英国从贸易和工业等方面进行了种种限制: 

      1650年和1651年克伦威尔颁布的《航海条例》虽然主要目标是打 

击荷兰,但同时对殖民地也是一种限制,使殖民地不能使用自己的船只 

运输产品出口。 

      1660年,颁布的《列举商品法》中规定,殖民地的商品如烟草、砂 

糖、棉花、靛青等只能输往英国,若运往欧洲其他国家,必须先在英国 

卸货,由英国商人转手再输往外国。颁布这项法律的目的,显然是想把 

北美殖民地变为英国工业原料供应地,使英国工业资本家买到廉价原 

料。 

      1663年,英国又颁布《主要商品法案》,其中规定,除少数几种商 

品以外,凡北美殖民地从欧洲进口的商品,必须首先在英国靠岸卸下, 

由英国政府征税,然后改装英船方可运往殖民地。此项法案的目的在于 

保护英国商品在北美的市场,以便与欧洲其他国家竞争。这项法律是把 

北美殖民地变为英国独占的商品市场的第一步。此后,英国又在殖民地 

设置税关,以征收英国以外的欧洲其他国家的商品入口税。 

      这些规定,将殖民地的全部对外贸易都控制在英国手中。 

      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英国感到殖民地工业发展甚速,殖民地商 

品有与宗主国商品竞争势头越来越激烈,因此,又开始实行限制殖民地 

工业发展的政策。1669年,禁止北美殖民地之间运销羊毛、棉纱和毛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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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以保护英国羊毛产品在殖民地的销路。第二年,英国国会又取消英 

国本土的羊毛织品出口税,使其有力量与殖民地生产的毛织品竞争。 

      由于北美的波士顿、纽波特和纽约等城市发展为制帽业的中心,到 

1732年,英国政府又在北美殖民地颁布《制帽条例》,禁止将帽子由一 

个殖民地运往另一个殖民地去销售,并且规定帽业的雇佣工人不得超过 

两名。 

      1750年,英国国会又通过《制铁条例》,规定殖民地的铁块、铁条 

输入英国时可以豁免入口税,但同时禁止殖民地建立制钉和制铁工业, 

强迫殖民地购买宗主国的高价工业品,甚至连纽扣和钉子等微不足道的 

轻工业品都要由英国商人向殖民地销售,以换取廉价工业原料和农产 

品。该条例的倡议人之一查坦姆在解释这一条例时毫不隐讳地说:那怕 

是一枚小铁钉,我们也不允许在各殖民地制造。 

      英国采取这种遏制殖民地工业发展的重商主义政策的目的是,在经 

济方面,使北美殖民地成为英国国内工业制成品倾销的市场,成为供应 

英国国内工业生产的原料基地。这种工业制成品和原料的不等价交换, 

保证了英国贸易额的顺差,使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获得了巨额利润。 

在政治方面,割裂各个殖民地,使其相互之间尽量少地发生政治、经济 

等方面的联系,以利于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稳固统治。 

      英国对北美殖民地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治,严重损害了劳动人民 

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资产阶级、种植园主的利益,引起了北美殖民地 

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不满和愤怒。 

      不过,18世纪中叶以前,由于英国正忙于“七年战争”,无力严格 

执行这些政策。许多北美殖民地的工商业者置英国法律于不顾,照旧生 

产英国所禁止的商品,并大规模地从事走私活动。因此,北美的工商业 

发展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碍。到18世纪60年代,虽然农民 

家庭手工业在整个工业中仍占压倒的优势,但是已经出现分散的手工工 

场。在这种分散的手工工场不断增多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较大规模的 

集中的手工工场。新英格兰及中部殖民地的工业技术有的已达到欧洲的 

先进水平。铁制品不仅运往南部殖民地,而且也行销于西印度群岛。生 

铁和铁条的出口量在1745年为2000吨,到1771年猛增至7500吨。在 

各工业部门中,发展最为突出的是中部和北部的造船业,其生产出来的 

船只,质好价廉,连英国都大批购买殖民地的船只。1775年,英国用于 

海上贸易的船只,有30%是从北美购到的。到1775年,北美殖民地从事 

运输货物的船只达2000艘,水手3。3万人。造船业水平的提高还促进了 

捕鱼业的迅猛发展。18世纪60年代,新英格兰的捕鱼业平均每年总收入 

达25。5万美元,其渔船甚至能远航至南美和非洲海岸。由于商人的大规 

模走私,使殖民地的对外出口额到独立战争前夕增加到了2000万美元。 

这种状况,对宗主国英国的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1763年,“七年战争”以英国的胜利而宣告结束。但是,英国在战 

争中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财政亏空高达1。4亿英镑。为了弥补由于战 

争造成的损失,英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搜刮。此时,英 

国工业革命正在进行,急需大量的工业原料和广阔的商品市场。英国当 

局对殖民地经济在“七年战争”期间的发展深感不安,因而对北美殖民 

地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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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政府于1763年颁布英王敕令,宣布禁止北美殖民地人民向阿巴 

拉契亚山脉以西迁移,以保证英国王室对这片土地的垄断权和英国商人 

收购这一地区印第安人皮革等货物的专利权。这一敕令,打击了弗吉尼 

亚、宾夕法尼亚、纽约和南、北卡罗来纳的土地投机者以及与印第安人 

进行皮货贸易的商人,受打击最沉重的是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因为他 

们指望向西部土地扩展和投机的希望被彻底打破了。这一敕令也激怒了 

殖民地的劳动人民,特别是新到的欧洲移民,他们在东部既饱受压迫, 

无法生活下去,希望向西部迁移又被禁止,愤怒的情绪日益高涨。西部 

的土地问题,成为北美殖民地各阶层人民纷起进行反英斗争的主要原因 

之一。 

      1764年,英国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在北美殖民地颁布了《食糖 

条例》,对从西印度群岛输入北美的蔗糖等制定了新关税。英国政府还 

增派了收税官吏,严格控制殖民地的关税收入;同时,派遣军舰沿北美 

海岸巡逻,坚决取缔走私。而北美新英格兰各殖民地在很大程度上,是 

靠与西印度群岛进行走私才繁荣起来的;食糖又是走私贸易中的一项大 

宗商品。因此,《食糖条例》的公布、实施,实际上断绝了走私商人和 

以食糖为原料的制造商、加工商们的财源,北美各殖民地居民的生活也 

因食糖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受到侵害。 

      1764年,为了保障英国在北美殖民地投资者的利益,英国还颁布了 

通货条例,禁止北美殖民地发行纸币;禁止用贬值的州纸币偿还宗主国 

债权人的债务。这个条例,沉重地打击了殖民地负债的小农和手工业者 

的利益,也损害了南部种植园主的经济利益,他们都因不再能使用贬值 

货币偿还英国商人的债务而濒于破产。 

      英国统治者采取上述措施,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和掠夺,直接 

限制了北美殖民地民族经济的发展,使各阶层人民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 

害,从而使北美殖民地人民和英国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 

      1765年3月22日,英国国会通过《印花税条例》,规定北美殖民 

地的印刷品包括报纸、书刊、证书、票证、债券、执照、商业单据及其 

他印刷品,一律加贴印花税票,税额从两便士到几英镑不等,违者罚款 

或监禁。该法案定于当年11月1日起生效。根据这一规定,一份大学毕 

业证书就要交纳两英镑的印花税。英国政府估计这项税收每年将带来 6 

万英镑的收入。 

      对殖民地人民来说,征收印花税的政策,是一种新的榨取政策。首 

先,在此之前,英国政府只能在殖民地征收关税,其它税种都由殖民地 

当局征收,而现在英国政府竟开始征收关税以外的税了,这便引起了人 

们的普遍担心:如果此例一开,英国政府很可能会进一步征收其它苛捐 

杂税。其次,印花税涉及的范围甚广,它直接威胁到殖民地每一个人的 

生活。第三,在殖民地人民看来,唯有殖民地人民代表参加的议会,才 

有权力征收殖民地的税,而英国国会并无殖民地人民的代表参加,所以 

它向殖民地人民征收印花税,就是侵犯了殖民地人民的自由。因此,《印 

花税条例》公布后,积压在北美殖民地人民心中的反英怒火,立即像火 

山一样迸发出来,形成了殖民地抗税斗争的第一次高潮。 

      各殖民地人民纷纷举行集会,群众高呼:“要自由、财产,不要印 

花税!”许多殖民地人民还组织了“自由之子”、“自由之女” 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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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团体。“自由之子”最先出现于康涅狄格,后来迅速发展到马萨诸塞 

    和纽约各地。在纽约,“自由之子”率领几千名群众捣毁了贮存印花税 

    票的炮台,并火烧总督府。其他各地的群众也按照当地惩办恶棍的习惯, 

    对于那些拒不交出税票、态度恶劣的英国税吏,在他们的身上涂上柏油, 

    粘上鸡毛,游街示众,并当众焚毁印花税票。在殖民地群众的坚决斗争 

    下,有的地方的税吏被迫辞职,有的被驱逐出境。 

           “自由之子”和“自由之女”等群众团体的基本群众是手工业者、 

    工人、农民、水手、渔民和贫民。领导这些组织的是革命的资产阶级知 

    识分子——律师和新闻记者,其中最知名的是新闻记者萨缪尔·亚当斯。 

          早在1743年,正在哈佛大学读书的萨缪尔·亚当斯就发表过激烈的 

    言论,无情地抨击英国统治者。他同情劳动人民,宣称:手工业者和农 

     民是“两大可敬的等级”。在反印花税的斗争中,他不倦地写文章,散 

    发小册子,鼓动群众参加革命斗争。他不但在商人、政客中间进行活动, 

    而且也到码头上、工厂里进行宣传鼓动。他有丰富的历史、哲学和政治 

    知识,擅长组织领导工作。他锐利的笔锋,象匕首一样刺中了敌人的要 

    害。英国的总督伯尔纳曾这样形容他:“该死的亚当斯,他的笔锋的每 

    一划,都像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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