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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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达尔文-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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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选择怎样可以促进这种自我牺牲的特征向无私舍己进化呢?有些达尔文学者将功劳归给〃群体的选择〃(group 
selection)。人类国家之中若有个人愿意在战场上为国牺牲,则整个国家受益。同理,动物群体中若有自愿牺牲者,当然要比全部都是自私的群体有利。 
    有其他的进化论者耻笑群体选择论,推崇〃家属选择〃(kinship selection)为牺牲 
精神(altrusium)的基础。既然牺牲自己可以保护下代或近亲,也就保证了个人的基因可以延续。自然选择可以在基因层面促进基因组合中有些个体产生牺牲行为,所以达尔文主义者可以避免自然选择论遇到的困难,将问题推到群体或基因的层面,解释一切。 

    达尔文主义者所拥有的武器中,最有解释威力的是〃基因的多效性〃(pleiotropy) 
:一个基因有很多种不同的功能。也就是说,任何影响一种功能的基因改变很可能也带有其它的作用。那么,真正的利或害就要看总的效果了。表面上看来有害的特征,很可能与其它有利的特征联合在一起。那么,自然选择的功效在乎选择整个组合了。 

    
我认为要解释一切异常的事物与达尔文主义表面上的冲突,需求助于多效性,或家族选择,或发生的约制这些学说。这样的做法在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只要我们假设达尔文基本上是正确的,就很有理由调整学说,迁就所观察的事实。问题是调整太多了,要综合起来找一个方法,审察一下达尔文主义是否正确时,才发现已经不可能了。显然不适合的特征可以归咎于多效性。或者说,我们不知道有利的地方何在。当所有的理由部说不通时,就索性推罪于〃机遇〃(chance)了。达尔文自己说:〃如果能证明任何生物种内有任何的结构是为了其它种的利益而产生,我的学说就马上化为乌有,因为这些情况是不可能从自然选择而来。〃但是达尔文又巧辩,坚持他从来没有说过自然选择是进化唯一的机制(mechanism)。 

    有一项附属的学说性的选择(sexual 
selection)——是表现达尔文主义手法高明的例子。他们居然可以将顽梗不利的证据转化为他们学说的支柱。性的选择在今天只算得是达尔文主义之中的一小部份。但达尔文当年认为它几乎与自然选择论一样重要。(达尔文第二本名著《人的来由》(The 
Descent of 
Man)的主要内容集中讨论性的选择。)孔雀艳丽的尾巴是性选择中最著名的例子。虽然它是雄孔雀逃避敌人时的累赘,但雌性喜爱它。所以,有庞大的尾巴会减短雄性孔雀的寿命,但同时又增加了生殖的机会。 

    
这样的说法好像也有道理,甚至很有趣。但我感到不解的是达尔文主义者为何不以雌孔雀古怪的性趣味为怪。为什么自然选择会在所有低等的鸟类中,推出这样的一种,让雌性狂爱那些具有杀身之患的异性?这些雌鸟应该对异性尖锐的爪子和强壮的翅膀发生偏爱才对!或许对孔雀屏的爱好与其他极重要的特点,如坚硬的蛋壳有关连。那么为什么自然会选择如此古怪的遗传关连呢?但无论如何,菲秋马居然宣告:孔雀不是进化论者的问题,而是创造主义者应该应付的问题: 

    科学创造论者真的认为他们的创造主会造出这样一只没有六尺之庞大的尾巴就不能生育、而同时又容易被豹吃掉的鸟吗? 
    我不知道科学创造论者会怎样说,但我认为无论公、母孔雀都很可能是一位具备丰富想像力的神所爱好的。孔雀是〃毫无情感、机械式的过程〃如自然选择所不能容许的。 
    
我们从菲秋马对孔雀的评论中可以看出,他的反问是辩论中常用的技巧之一;攻击是最好的防守。但同时,我们也看见,接受了某些哲学上的大前题,居然会使一位聪明的达尔文主义者面对着相反的例证时却视而不见。 

    
朱里安·赫胥黎曾写下:〃我们可以预料自然选择所得到的必定是可能性极微的产品;我们面对一个充满矛盾的颠倒现象(paradox),就是一个几乎不可能造成的产品,同时也可以用它来证明自然选择的功效是何等伟大。〃如此建立起来的理论不必畏惧任何反证的力量。 

    
自然选择是达尔文主义中最著名的要素,其实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一环。自然选择的真正功能只是保存或淘汰一些已有的东西。突变必须提供有利的创意,让自然选择促进引导。从此我要转到一个新的题目,所以需要开始新的一章了。 



第三章 大小突变第三章 大小突变
    〃进化论〃一词涵义极广,除了霎时创造论(Instantaneous 
creation)之外,其它各家各说都可包容其中,难怪自古就有不少人思考进化这问题。达尔文最突出的贡献在于提供一个比较可能理解的机制(plausible 
mechanism),藉此可以解释生物必须经过的变化,不必依靠神明的引导,或隐秘的生命力(vital 
forces),或其它现时物质世界之中捉摸不到的力量。达尔文非常谨慎尽量避免〃跳跃性〃、突然大步跃进的〃庞变〃(saltations),例如一代之间即能产生新种的想法。庞变如今常称全身大突变(systemic 
macromutations),对很多科学家来说,他们也有很充份的理由觉得这是不可能解释的现象,因为生物的整体是由极度复杂又互相关连的部分(parts)组成的。其中一个小部份已够复杂了。所有的部份靠机遇,可以同时同步突变成为有用的器官,是不可思议绝无可能的事。 

    用达尔文的话来说,大突变等于一个神迹。再极端一点来说,大突变几乎与特创论(special 
creation)没有什么分别。如果一只蛇蛋可以孵化出一只老鼠,我们可以称为即时进化,同样也可以称为特创论。即使一个复杂的器官如眼睛或翅膀突然出现的话,那就是神迹。达尔文断然拒绝这一类的进化论。他给查理·赖尔(Charles 
Lyell)的信中说: 
    如果我的自然选择论必须借重这种突然进化的过程才能说得通,我将弃之如粪土……如果在任何一个步骤中,需要加上神奇的进步,那自然选择论就不值分文了。 
    
达尔文希望在生物学上创立一个广泛的理论,像赖尔在地质上的贡献一样:用自然及均变的(uniformitarian)原理解释最大的改变。就是说,用日常可见自然的渐变方法,和经过漫长的时期来解释生物现象。他知道他的学说最突出的地方就是比较科学化,他拒绝科学不能掌握的神秘主义,或超自然主义;坚持在哲学上彻底的唯物主义(materialism)。达尔文必须用无数微小的改变累积起来解释复杂或较大的改变,才能保持他唯物的立场。以下是他自己雄辩之词: 

    
自然选择的工作必须靠极度微小并对生物有利的遗传改变,长期不断的累积而成;正如现代地质学几乎已经推翻了一次大洪水可以掏空整个大山谷的学说,自然选择论也可有相似的大贡献。如果这学说正确,我就可以否定神不断创造新生物种的信仰和生物界有突然大突变的意念。 

    托马斯·赫胥黎(Thomas H. 
Huxley)从起初就反对教条式武断的(dogmatic)渐进主义。他在一封著名的信中警告达尔文说:〃你这样毫无保留地接受自然界绝无大跃进(natura non 
facit 
saltum)的观点,使你陷入不必要的困难之中。〃其实要想达到他的目的,达尔文的确毫无必要冒这些危险,而且他真会有很大的困难。长远的历史显示,最大的问题是化石的记录。化石中没有足够的中间型(transitional 
forms)作为达尔文学说的支住。达尔文的答辩很清楚,他说开始掘化石的人太少,所得的化石不多。这藉口在当年尚有相当的可信性,故进化论一时未有倒台之危。下一章我们再继续讨论化石的证据。 

    
更重要的问题还是理论上的困难。不少器官必须有很多精密的基本组织彼此配合才可以发挥功能。眼睛及翅膀是最常引用的例子。但读者不要误以为这两个是特殊的例证,其实动物及人体中充满了同样神奇的例子。问题是到底〃极度微小(infinitesimally 
small)个别都对生物有利的遗传变异,怎样可以累积〃成大突变呢?无论在发展视力或飞翔如此复杂的功能的过程中,第一小步的改变开始时,若非配合其它各部份同时部署妥当,不可能对生物有什么好处。举例来说,试想如果古代一位炼金术家碰巧制造了一块微电子板,但因缺乏其它电子工业的配合,就算是再神奇的发明也毫无用处,必被弃置了。 

    斯蒂芬·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曾自问〃一个极好的问题:即使有了百分之五的眼睛,到底有什么好处?〃他继续猜测,当眼睛的第一小部份开始出现时,它可能另有用途,与视力无关。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回应说: 
    
一个古生物具有百分之五的服睛很可能要用这部份组织作其他用途,但我认为也很可能就用它来作百分之五的视力。其实我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好问题。如果在没有视力的动物身上得到了你我视力的一小部份,已经很有用了。因此,有百份之一的视力总比完全没有好。百份之六比五好,百份之七比六好,余此类推,不断可以渐渐上进了。 

    
这种论调的基本误失在于〃百份之五的眼睛〃并不等于〃百分之五的视力〃。一只动物要有任何实用的视力,必须有很多重要的基本组织配合工作才能实现。即使有了一个完整的眼睛,如果没有适当的神经系统和智力去分析使用这视力的信息,对生存和繁殖都没有任何作用。我们试想一下,单凭机遇,所有的复杂组织都需要同时出现,并且马上发挥足够的功能,对生物繁殖下一代有利,这样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少? 

    
道金斯继绩复述达尔文对眼睛这个双关的谜(conundrum)的答案。他说在动物当中有可以算是一系列、不同设计的眼。事实上,单细胞动物中的确有些能感光的〃眼点〃,其中合有感光色素。在多细胞动物中,相似的眼点长在小杯状的组织中,还可以帮助增加方向感。古代的鹦鹉螺(nautilus)只有用小孔成像(pinhole)的眼,并没有晶体(lens)。而墨鱼(软 
体 类)的眼中又加上了晶体,余此类推,似成系列。但可惜,这系列的眼睛并非不同复杂程度的眼进化的过程。因为事实上,这些眼代表不同的组织,而非一个组织渐渐复杂进化。 

    所以动物不同的眼如果真是进化来的话,它是经过不同途径进化而来。迈尔(Ernst 
Mayr)的论文中说,眼睛在不同动物中必定分别出现了四十次之多,所以他认为:〃既然一个复杂的器官可以因为有利的缘故,重复地趋同地(convergently)出现,那么进化真是很有可能的事。〃但是为什么这么多不同程度的眼不断地出现、而其中竟没有一个进化成更复杂的型态呢?道金斯承认他受鹦鹉螺眼睛千万年来毫无进化的迹象所迷惑,特别是因它已有了网膜,只等着一个晶体;而这个简单的改变,至今仍未发生。 

    
【注一:放下眼睛这个话题之前,我还要指出:达尔文主义者引用不完全的眼睛(imperfections)作为支持眼睛不是全能的创造者所设计的证据。根据道金斯说,感光细胞的线路〃倒转过来了〃(wired 
backwards),就算头脑最简单的工程师也不会忽略这样大的事。】 
    
翅膀在昆虫、鸟类及蝙幅身上以截然不同的形态出现,是另外一个常常提到的不解之谜。当那极微小遗传的改变开始逐渐累积的时候,有什么条件对繁殖有利呢?在道金斯的想像中认为可能,他说即使在手指之间出现了一小块的薄皮,也可以帮助动物跳得更远,或者保护它跌倒时不受伤。后来,当翅膀的雏型出现时,动物就可能开始滑翔了。再经过很多的进度渐渐累积之后,或者就可以开始飞翔了。可惜以上的假想故事中忽略了些严重的问题。当前肢渐渐改变趋向翅膀的时候,有一段漫长的时间,它不再利于爬树或掌握物件,使这假想的过渡期动物遭遇严重的不利。 

    登顿(Denton)所著《进化论:处于危机中的理论》(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第九章有一段很精采的讨论,用鸟类翅膀来源的问题质疑进化论。登顿详细描写用以飞翔的羽毛构造精妙,毛与毛之间有连锁的小钩,与保暖的绒毛完全不同。 
    
如果进化论是正确的话,羽毛必定是从爬虫的鳞片进化来的。谁能想像鳞片和羽毛之间的中间型是怎样的东西?鸟类的肺在结构上与任何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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