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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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 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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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差一点点,微乎其微,只有我自己才能判断的界限。

  “然后,就在生理机能判定死亡即将到来,陷入疯狂的挣扎状态时,我再对意志力下令,让它们扭转乾坤,把即将崩溃的肉体自死亡线上拉回来,恢复为正统的行功运气路线。

  “于是,从表面上看,就是把自己从走火入魔的边缘上救了回来。我的意志力胜利了,而神经质的肉体却再次上当,想必会幽幽的埋怨:妈的,又骗我!”说到这里,两个人都笑了。

  “这就是‘心魔走火大法’的原理。”楠接着说道:“这门功夫,厉害得出奇,可却有着悲惨的宿命,你要知道,人体的应激性是有弹性的,可是这根弦倘若被一而再再而三的绷到极限,久而久之,也就失去弹性了。

  “等到有一天,我再次处于走火入魔的边缘,我的身体也许会做出如下反应——别理她,这家伙又骗人。然后,真正的死亡终于降临,我就可以像一只被踩扁的青蛙,七窍流血,走火入魔而死。然后,妹妹,爹娘,一家人就可以在极乐世界相会了,我也不用再辛苦寻找生之意义。”

  “这都是你幻想出来的借口吧?”倾城尖刻的反驳道:“假如你当真那么想死,吞下毒药就能解决,何苦玩这种慢性自杀。”

  楠再次闭上眼睛,拉着他的手,蒙住自己的脸颊上。

  “你认为玄武的天骑士、雷神骑士团的团长,可以随随便便的自杀吗?身前身后,有多少事情等着我做?我若不负责任的去死,天下人会骂死我,我的兄弟也会哭死!

  “战死?谁配杀我?病死?我比野牛还健康。你倒是出个主意,我怎样才能顺顺当当、安安静静的死掉?除了慢性自杀,还有更好的方法?倘若走火入魔而死,好歹也能博得个‘为追求武道至高境界而殉身’的美名呢!”

  “既然放不下名利,又何必求解脱。”

  “我不知道该怎样活着,我不想做大事,并非无大志,而是因为即便成了大事,也没有知己来欣赏,得不到成就感的孤独苦旅,我要它何来?我该把心放在哪里呢?

  说真的,我非常嫉妒春江水月,那家伙轰轰烈烈的干坏事,居然还干得津津有味兴致勃勃,并且,还有你来爱她,这是何等丧尽天良的幸福啊。

  “总有一天,你要回朱雀,这没错吧?我是留不住你的,我终归还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像只流浪狗……”

  倾城截住她的话,突兀的命令道:“阿楠,坐起来。”

  搔搔头发,楠听话的坐起来,毛毯自健美婀娜的胴体滑落,流淌着细腻的金属光泽。

  “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要,阿楠,你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说着话,倾城也脱下睡衣,钻进毛毯,“你累了,现在,需要的是休息。”肌肤相亲的剎那,楠禁不住呻吟起来,感觉自己快要融化了。

  “你……要来真的?”她的嗓音因惊骇而变得异常干涩。

  “为什么不?我需要,你也需要,别怕。”倾城亲了她的鼻子,楠吃吃的笑起来。

  “好痒,就像毛虫在脸上爬。”

  “还记得,三年前在朱雀,我们第一次接吻,我也是痒得受不了。现在,我要报仇了。”说罢,深深一吻印在她唇上。

  这回楠没有笑,急促的喘息着,笨拙的承受着他的侵略。

  “有件事,我现在必须告诉你。”楠没有继续说下去,倾城灼热的目光让她感到羞窘,扭头吹熄了油灯,楠叹了口气,略微翻了下身,把倾城搂得更紧。这才贴在他耳畔,轻轻的说:“我曾嫁过一次人,后来又分手了。”

  “我不在乎呀。”倾城轻轻笑道。

  “可是,我在乎啊!”楠尴尬的接道:“我跟那个男人,一点感情也没有,而且,洞房的时候也很不顺利,除了痛还是痛,后来我干脆拒绝了,再后来,他就跑掉了。现在……你又要,我愿意给你,可是怕你不满意,因为……除了痛得哆嗦,我可什么也不会。”

  “不要紧,我教你,要是怕痛,就当成走火入魔好了。”说着,他深深挺入了那湿润炽热的所在……

  楠流了很多汗,她一声不吭,表情异常痛苦。

  倾城观察到她的颈部肌肉随着自己的动作有力的抽搐着,每一根肌肉纤维都晶莹闪亮,紧凑细密有如钢丝,倾城爱不释手的抚摸着那条肌理……

  肌肉的抽搐带动了楠表情的变化,她嘴角紧抿,喘着气。

  经过一段酝酿,楠感受到高潮临近。她紧紧抱住倾城,小声抽泣起来。

  倾城感到窒息,这个女人的力气是多么可怕呀,她快把他的肋骨弄断了。他得加快速度,至少断气之前得让楠松弛下来。

  “快呀,求你了……”久候不至的楠哭诉道。她像一只笨拙的小熊,想把倾城当成树,爬到快感的树梢头。

  倾城感到她光滑的大腿紧紧夹住自己的腰,一种完美契合的快感击中了他,那一瞬间,他触摸到了生命的极致。

  “阿楠……好了!”倾城在半昏迷中射精了。

  楠像是被火铳击中,生命力一下子被抽走,紧抱着倾城的手臂也无力的滑开了。她瞪大眼睛,瞳孔涣散,麻痹的心脏久久不曾跳动,为了验证自己是否已经死了,她低头问倾城:“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听不见。”倾城促狭的笑道。

  激情过后,两人仍拥抱温存,感受着快感的海水自彼此体内缓缓退潮。

  “真奇怪,这一次为什么没有很痛?”黑暗中的楠偏着脑袋自言自语。“以前做这种事,我总是难以忍受,感觉异物进入体内,就像被人用匕首刺一样可怕,你知道,对于战士而言,被敌人刺杀的感觉也就不过如此。”

  “别想那么多,”爱抚着她的脸颊,倾城柔声道:“你现在不是战士,乖乖做我的好老婆就行了。”

  楠无声无息的甜笑着,腻声道:“宝贝儿,想让我乖,可没那么容易哦。”

  倾城没说话,拉着她的手来到自己下身。

  楠触电般的哆嗦了一下,娇媚的呻吟道:“我乖,我乖,饶了我吧……”

  第三章魔导纹身

    翌日醒来,倾城发现楠早已醒来,正坐在床头看一本书。

  “啊啊,阿楠,你好有精神啊!什么时候醒的,我睡死了,一点都不知道。”倾城朝天打了个哈欠。

  “精神个鬼!”楠丢开书,双手掐着倾城的脸颊,脑门儿顶着他的额头,恶狠狠的说:“你昨晚舒服了是不是?差点没把我折腾死!这些年来,我可是第一次睡足一整夜。”

  倾城见她有些伤感,想说些安慰话,但是脸被她捏住,想笑笑都难,好半天才呻吟道:“别捏了……我不是皮球。”

  楠就势偎依在他怀中,半眯着眼睛出神,倾城低头看着她,心也轻飘飘的,他想,她到底在想什么呢……

  “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她问。

  倾城笑了,说:“这就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看着我。”她严肃的说。

  “怎么了?”

  “我长得怎么样?实话实说。”

  “阿楠,听我说,你不是那种靠脸蛋儿混饭吃的女人……”

  “别绕弯子,乖宝宝,老实说,我是不是很丑?”

  “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是啊,你以前说我长相很……很……怎么来着?”

  不知是真的记不得,还是不好意思自己说出口。

  “没法形容,是种荒诞、妖冶的美感。”倾城绞尽脑汁的归纳道。

  “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现在不太一样了,阿楠,你以前是把凶狠摆在脸上,叫人家看了害怕。现在,你不但摆上了凶狠,还加上了冷酷。”倾城叹了口气:“这样子,想跟你做朋友的人都会望而却步了。”

  楠起来拿镜子,照了又照,不甚满意,用指头笃笃的敲了两下,铜镜上的脸颊多了两颗酒窝。

  倾城笑着夺下铜镜。“阿楠,你的确应该多笑笑,笑出两个酒窝就会显得很亲切。”

  楠投来怀疑的目光,倾城道:“相信我!我曾经是孔雀帝国御前特级美形大师!”这也不全是假话,如果不考虑萧红泪帮他作弊,“特级”还是有些实料的,至于“御前”,吹牛而已。

  楠苦笑道:“我很凶狠吗?或许是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祖先都是了不起的将军,可到了我这一代,居然没有半个男娃娃继承祖业。只好把我当成小子养活,天天在武馆、校场里打拼,要是不凶狠,早就被人欺负死了,更何况还有我师父的熏陶。”

  幽幽一叹,楠接着说道:“至于冷酷,我不承认。我跟骑士团的兄弟相处都很好,从来也没人说我不合群,其实……我的确是有点冷。妹妹死了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心里缺了一块什么,透风的感觉,哪里来的风吹进心里,总想……要是有什么东西能塞住那个窟窿就好了……”

  倾城没有让她继续说下去,深深吻上她的唇。

  楠不觉得冷了。她惊喜的发现,对付“叶美人”,她最擅长的暴力只能适得其反,唯一有效的法宝是温柔,这是所有女人都明白的道理,她居然现在才知道,幸好,还不算迟。

  这天下午,楠和倾城又上山了。

  路上,倾城请求楠讲讲她前夫的事,楠犹豫了很久,最后答应了。

  楠的前夫,就是鼎鼎大名的“龙骑将”西古尔德.绯云,七年前,他在玄武苍天汗国孟兰盆节比武大会上胜出,又击退了夫瑞人暗杀大汗的刺客,立下大功,被授予“天骑士”称号,并与将军之女楠.帝释天订下婚约。

  在绯云前半生并不长久的仕途生涯中,他与汗国的权臣、贵族,比如荼毒、巫毒兄弟,相处得并不好,只有摩兰太子是个例外,他们彼此敬重赏识,后来还结义为兄弟。

  正是为了替摩兰太子向雅兰斯王国公主求婚,绯云才踏上了前往白虎的黑暗之路。

  当时白虎大陆已经分崩离析,十三年前兰陵一战,春江水月几乎吞并了雅兰斯全境。

  这个昔日统一白虎大陆的王国已经日薄西山,仅仅在南部占有最后一个边隅小城,出身落魄家族的布伦修德公主以聪慧美貌著称,能够得到玄武大国堂堂太子青睐,也算是最好的归宿了。

  然而事与愿违。

  当满怀信心的绯云献上丰厚的礼物之后,公主并没有任何表示,他又说了很多夸耀苍天汗国与摩兰太子的话,公主仍不动声色。

  到最后绯云出尽法宝,却仍得不到她的答复。一怒之下,便把公主抢走,关在钟楼中,让她每天敲钟,并说:“假如十天里你的国家不能救你回去,我就要强行带你回玄武。”

  绯云在钟楼下等了九天,国王倾尽全国兵力也救不出公主,任何攻势对绯云都不堪一击,他像一个傲慢的巨人,以游戏的心情守在塔下,任凭那群蚂蚁般的战士全力挣扎,却也徒劳无功。

  每天钟声响起时,他甚至还要吹一会儿笛子。若是军队发动攻击,他就改吹口哨,一手挥剑击退对手,一手打着响指给自己伴奏。

  一曲终了,敌军败北。

  绯云却不知道,他的笛声、口哨已经深深打动了一个人的芳心。

  每当公主敲完大钟,总会迫不及待的走出钟楼,扶栏张望,痴痴望着他战斗的英姿。绯云踏着音乐的节拍,跳起风一样的舞姿,挥动着虹一样的圣剑,来自白虎各国的勇士就在他这潇洒绚丽的剑技下,屡屡败北。

  与此同时,公主的芳心也为他而深深沉醉了。

  绯云不眠不休,不饮不食的战斗了九天,击退了上千次的敌袭,终于累了。他为击退对手而消耗的体力,远比杀死对手更多。

  他决心不让仇恨的血,玷辱神圣的求婚仪式,于是九天之内没有杀伤一人,这是奇迹中的奇迹。

  奇迹维持到第九天,国王初期的撤走了军队,整整一个白天,没人来打扰绯云。他吹了一天笛子,也终于发现公主美丽的眼睛一整天都在痴情的望着他。

  意识到有种远比战斗更可怕的东西正在威胁着自己,绯云不再吹笛子,躲进公主视野之外的阴影中坐下。

  他脸红心跳,那目光让他坐立不安,他没法控制亲近公主的渴望。

  魔鬼让爱情在他心中萌芽,那力量甚至比骑士道的信仰更强大,他突然醒悟到自己其实根本不爱妻子阿楠,他爱的是公主,一个男人甘愿为了一个女人与千军万马作战,那原因,除了爱情,不可能是别的。

  绯云陷入了焦虑,他很清楚公主未来的丈夫是太子摩兰,不是他,哪怕他们彼此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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