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有种掰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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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有种掰弯我-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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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达拍拍肚皮,“咱这是过得好的象征,看你们一个二个瘦得干鸡似的,得受多少摧残哪,是吧,肥妞。”
  下一秒,肥妞的爱马仕砸到了他那骄傲的象征上。
  时隔十二年,五贱客华山再聚,褪去懞懂少年的青涩,多了几分岁月磨砺的稳重。
  他们,不再年轻。
  柳宣嚷嚷着同学会散了后谁都不能走,明天她要把未婚夫隆重介绍给各位认识。
  “能招架得了你的,该不会有三头六臂吧!”沈煦正笑着调侃时,突听身后响起一道低沉的男声,“沈煦。”
  沈煦的笑僵在嘴角,这声音,遥远记忆里似曾出现过。
  像是他的错觉一般,不真实。
  柳宣偏过头,“万辰?”
  沈煦的叹息飘出嘴角,果然是他,还是,躲不过去啊!
  心跳比平时快了许多,看来再多的心理建议都没用,真正面对时,还是会紧张。
  他缓缓转过身,十二年后的万辰真实的站在他面前,高贵儒雅,气度不凡。
  一张冷漠高傲的脸庞,对望着他的眼神里有着他读不懂的含义。
  柳宣惊讶,问许猛,“不是说不来了吗?”
  许猛一脸谄媚,嘴巴咧得极大,“万总事多,不来也是自然。可想当年咱们同学感情多深厚啊,毕竟十多年不见了,万总百忙之中能出空来……BALABALA……”
  李达一脸鄙夷,“既然您贵人事多,又何必屈尊来这种小聚会,我怎么不觉得万总裁当年和咱们这些凡夫俗子关系多好啊!”
  不管周围有多少声音,万辰仍不为所动,眼神执着地纠缠着沈煦,不曾移开。
  在来的路上沈煦也想过,S市有多大,如果真巧碰上了,会是什么情况?
  擦肩而过,视作路人是最好的。
  可如今
  他露出客气的微笑,淡淡地说:“好久不见。”
  原来,对着万辰,他还是能笑出来的。
  十二点开席,偌大的包间摆了两桌,万辰被安排在了主宾的位置,沈煦则坐到了另一桌。
  席间各种吹捧、寒暄,许猛的话匣子一拉开就收不住了,先是拍了好一阵万辰的马屁,他们这一届里混得最好的也就是万辰了,今后有机会希望提携提携老同学。随后说起自己的成就,极其夸大之能事。十几年不见,大家各自说了现况,轮到沈煦时,他笑笑,“就是一个体户,真没什么好说的。”
  有人调侃,“听李达说你当年大病了一场,要不然指不定现在就是一影视圈大腕了,哎,那许导后来没再找过你?”
  柳宣接过话头,“长得好会演戏的小年轻一抓一大把,人还能把你当宝啊!”
  一阵笑闹过后,各自聊开了。
  沈煦这桌有人去了洗手间,万辰起身坐到了那人位置上。
  沈煦抬起头,对上那双深邃的眼眸。
  万辰的五官没怎么变,只是少了当年的书卷气,高档的西装、昂贵的腕表包装着一个陌生的成功人士。
  看着看着,沈煦突然低下头笑了笑。
  真该死,他居然在这时候想起何磊的那句“败顶发福,牙缝夹菜叶的糟老头”
  怎么回事,这节奏明显不对,再见万辰,不是痛恨,不是感慨,反而能把他当成个笑话,云淡风轻,一笑而过。
  柳宣凑过来问他笑什么,他摇摇头,不敢再去看万辰那张略显严肃的脸。
  一顿饭下来,万辰几乎没吃两口,胸前的手机响了几次,他看过后直接关了机。
  午饭后,许猛提议大家去母校看看,现在正值放假,没有学生上课,看门的大爷比较好说话。
  从酒店出来,万辰的司机迎上前,他可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陪着一众升斗屁民瞎折腾,简单道别后转身来到沈煦面前,“沈煦。”
  正和肥妞插科打诨的沈煦条件反射回过头。
  万辰说:“明天抽空见个面。”
  沈煦想了想,“恐怕不行,我还有点事。”
  万辰一瞬不瞬地盯着他,那眼神扎在沈煦身上一中午,让他浑身不自在。
  “留个电话,我打给你。”
  沈煦嘴角勾出笑,“不好意思,我手机丢了。”
  万辰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晚上跟我联系,我等你电话。”
  沈煦手指夹过名片瞧了一眼,做出个很帅的动作。
  手指一甩,名片甩飞到脚下。
  他说:“没必要了吧,以后我不会再回S市,咱们,没有联系的可能。”
  晚上唱K时,沈煦从一群人的鬼哭狼嚎中逃出来,在KTV门口给何磊打了个电话。
  何磊:“怎么样,玩得开心吗?”
  沈煦:“有什么好开心的,一个个都混得比我好,我看出来了,他们让我来就是找对比的,存在感太弱走哪都受欺负。”
  何磊:“那怎么办,要不要逃出来?”
  沈煦靠在门口的大柱子上,一脚搭在另一脚的脚背上,“当然不逃,我发挥阿Q精神瞄了一圈,居然没发现一个比我还帅的,起码哥在另一方面找到了优越感。一个个长残的家伙快把我膜拜成神了。”
  何磊笑得声音轻颤,“你就骄傲吧,再往脸上贴金也没用,过不了几天就得现原形,还记得你说过的吧,等你回来”
  沈煦:“嗯,放心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见不到我人大不了你来封我店。”
  聊没几分钟,柳宣缩着膀子跑出来把人逮回去了。
  沈煦抱着话筒引吭高歌了一首人们听不懂的流行歌曲,引来无数瓜子壳和果皮屑的热情碰撞。
  晚上回下塌的旅店,沈煦喝得有点高。
  这年头的司机大哥可真好心,不但把他扶下车还扶上了楼,开了房间门倒在床上后,他一醉不起了。
  第二天醒来时,他彻底傻眼了。
    
    ☆、第39章 吃饭
  沈煦的存款有六位数;可却是1打头的;在现今这种一个苹果都要四五块的年代;他决定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保持下去。
  所以,出门之前他就从网上团购了一家88元的小旅店。他记得下了火车他先去旅店放下行李,再打车去的同学会现场。
  所以,现在这样,是怎么个情况。
  明显的电视上常演的豪华酒店;快赶上总统套房的级别了。
  什么水晶吊灯、按摩浴缸简直弱爆了;打开阳台门便可看见独立的游泳池,下了楼有专门的健身房,更有24小时听候服务的管家微笑着对你say hello。
  四宝是个小说迷,耳濡目染的,沈煦也知道了现在有一种小说叫重生。
  于是;他重生了?
  他移动到镜子前,看到了
  沈煦的脸,沈煦的身子,沈煦的呆样。
  再凑近点仔细瞅瞅,眼角细纹还是存在的,好吧,他今年还是30岁。
  也没重生到别人身上,也没重生到年轻的自己身上。
  那么,谁能来解释一下现在这情况。
  查询的结果是酒店登记用的是沈煦的身份证。
  本来还迷迷糊糊的人一下子被惊醒了,完了,他梦游着开了总统套房?
  这这这这这这,他要拿什么结帐?!
  这什么破酒店,他穿成这样醉成那样,十足一资深屌丝,谁给他check…in的?还有没有一点服务业人员该有的势利素质?!
  就在他一筹莫展时,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犹豫再三,他还是接了。
  “喂,是小煦吗,小煦,我是李姨,以前住你家楼上的李姨,还记得我吗?”
  沈煦怎么会不记得,像他妈一样对他好的李姨,同时,也是万辰的妈。
  “李姨,我记得,好久不见。”
  听到他的声音,李美香竟有些哽咽,“太好了,小煦,真是你,昨天我听万辰提起你来参加同学会的事还不相信。小煦,你还在S市呢吧,中午来家一趟,姨想见见你。十几年了,你这孩子,连个电话也不打过来。你真是……”
  李美香在电话那头低低地哭起来,沈煦再是铁石心肠也不得不软化,答应了中午过去吃饭。
  挂了电话,他也算想明白了眼前的情况。
  总统套房?哼,万辰对他,还真是舍得花钱。
  照着李姨给的地址,沈煦来到了S市近郊的一排别墅区。
  整个小区走的温馨田园风,清一色的二层小楼,离市区有段距离,少了喧嚣烦扰,倒也宁静别致。
  下了出租车,李姨站在自己院外喜笑颜开地迎接他。
  小院里种了些花草,平时由万叔打理。老两口都退了,搬来这里也有五六年了,日子清闲惬意,只等日后万辰有了孩子,享享含饴弄孙的乐趣。
  进了屋子,没有想像中的富丽堂皇,却不失清新典雅。李姨是个爱干净的人,屋子里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玄关通客厅的墙上挂了许许多多的旧照片,有万辰的童年、少年也有李姨和万叔的生活,以及一张李姨和母亲林燕年轻时的合照。
  沈煦站在那张黑白照片旁边端详了好一会,年轻时的母亲很爱笑,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灵动的眼神装着她青春的快乐。
  李美香说:“你妈年轻时多漂亮,厂子里那么多人追她,她偏偏就看上了你爸。小煦,你长得像你妈,眼睛和嘴巴像极了。”
  沈煦坐在客厅沙发上,听着李美香说那些年轻时的故事。
  关于他爸他妈的,关于他和万辰的。
  每天见面必掐的两孩子,见不到时又各种别扭各种理由。
  “妈,我下楼找沈煦去了。”
  “不是发毒誓说再也不跟沈煦玩了吗?”
  “可是,他拿了我的文具盒还没还我呢,让毒誓先等等,我先去要回来。”
  “妈,我去找万辰。”
  “昨天才打得流着鼻血跑回来,怎么今儿又腻在一起了?”
  “我得把那一拳打回去才行,我是去报仇,不是去找他玩的,我才不要跟他玩呢!”
  沈煦笑了,无忧无虑的童年里,他和万辰是天天死磕的仇敌,却也是交情最铁的朋友。
  一栋小楼,打开窗,一个探出头喂一声,一个伸长脖子哎一声。
  阳光落在谁的眼里,把纯真的笑容定格。
  曾经,最美的时光。
  李美香带着沈煦四处参观参观,万辰平时不住在这里,在市区另有房子,一个月会来吃一两顿饭。
  万辰的未婚妻是家喻户晓的明星,虽不能常过来,却不时打来电话问候一声,老两口对那女孩还是挺满意的。
  李美香叹口气,“就是万辰啊,自从工作以后话就越来越少,平时也总板着个脸,好像谁都欠了他似的。你说文璇那孩子哪不好,家世背景人品样样没得挑,对他也上心。他倒好,爱搭不理的,每次回来吃饭都不知道约人一起过来。要不是我催得紧,还不定什么时候能结婚呢!唉,摊上文璇那样的孩子,是咱们家高攀了,人也说了,结婚以后会渐渐淡出娱乐圈。我悄悄问她,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你猜她怎么说,她说啊,一有了就要着,不会避孕的。哈哈……你看我,开心得老糊涂了,跟你说这些干嘛!小煦啊,你最近怎么样,结婚了吗?”
  沈煦微笑着摇摇头,恍惚中,他从李美香的笑容里看到了母亲,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在另一个世界会不会也能拥有这样的笑。
  快十一点的时候,万叔从外面回来,见到沈煦也是一阵欣喜,两人聊着,李美香系上围裙去了厨房。
  中午十一点半,小院外响起了车子开过的声音。
  李美香边跑去开门边说:“万辰这孩子也真是,明明是想见你,要我把你喊来吃饭,还偏不让我提前跟你说他会过来,这别扭的毛病跟小时候一样。”
  不同于昨天,换了一身休闲装的万辰拎着两盒东西走进屋来,目光即刻放在沈煦身上,“来了。”
  沈煦轻声回应,“嗯。”
  李美香唠叨着万辰不会提前给文璇打个电话让她一起过来,手上接过万辰拎着的东西。
  是两盒灌肠,还是全S市做得最好的兴记家的,据说市长来了都得排一个小时的队,生意火爆味道也正宗。
  李美香啧啧道,“小煦你看,还说你们两感情不好。这么多年了,万辰还记得你好这口。我们家可没人吃这东西。你在外地可吃不到这么正宗的,今儿好好解解馋。”
  沈煦瞟了眼那两盒东西,抬起疑惑的目光望向万辰。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美香不住往沈煦碗里夹菜,沈煦一个劲说够了够了,还是抵挡不住她的热情。
  沈煦流着两行泪,痛苦地埋头扒饭时,万辰夹起一块灌肠堆在他的小山上。
  沈煦抬起头,万辰的眼神沉静,含着些让人无法解读的意思。
  好容易把那堆小山塞进肚里,柳宣打来电话,沈煦借机告辞,逃离热情的万家。
  出门前,李姨说:“让万辰送送你,这儿家家都有车,不好打车的。”
  沈煦推辞不过,硬着头皮上了万辰的车。
  李美香要他保证以后常联系,这儿,就是他在S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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