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要忘记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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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忘记gl-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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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刚到,说明你的时间算得刚刚好。正好给了我个机会,让我可以等你,多谢你体贴,哈哈。”沈倾在潘丝媛面前,少有的自来熟,她的脑子转的挺快,尤其是在瞎侃这方面。
    不过,平时都是跟何冰冰胡扯时才会这样,没想到少了郑婷在场,她竟然也会这么轻松地面对潘丝媛。
    “这里好多人拍照。”听了沈倾有意化解尴尬的玩笑话,潘丝媛却脸红了一下。假装不经意地转过脸,朝四周看了看,刚才一路走来,光顾着赶路和看表了,倒是没有发现此处的特殊风情。
    “这是拍婚纱照的圣地之一。”沈倾微笑,看着不远处的几对新人。
    “还有哪里?”潘丝媛似乎对拍婚纱有些兴趣,不然怎么还较真问起来了呢。
    “厦门的鼓浪屿,还有杭州西湖。”沈倾朝潘丝媛做了个“你不知道吧”的表情,其实她就知道潘丝媛一定猜不出她的答案的。
    沈倾做了个请的手势,微微侧身,潘丝媛点头便朝前走去。两人倒是都没有太多拘谨,似乎比想象中要熟悉得快。这样的感觉还不错,难得周末可以出来放松放松,就不必戴着面具继续伪装了。
    迎面吹来的风夹杂着湿暖的感觉,有春天的味道,又有点将要入夏的意味,潘丝媛半眯着眼,享受着。沈倾也很喜欢这种感觉,尤其是她柔软的短发,在这样的风里,微微飘荡,不会有失态的狼狈,却能带起一份潇洒。
    “这座桥可以说是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历史,你如果看过一些年代剧,里面一定会出现这个场景。”沈倾走在靠近马路的一侧,翻修过的外白渡桥跟儿时的记忆不大一样了,那时的自己,小小的个子,被外婆牵着从桥上走过,却一直捏着鼻子,因为苏州河好臭。
    现在的河道治理很好,苏州河两旁已建起高档楼盘,桥身也装满了灯光设备。到了夜里,全彩LED灯与外滩的万国建筑群相互映衬。可沈倾却不再那么喜欢了,因为和记忆里的不一样的,她不喜欢变化太大的东西。
    “恩,我看过一些老电影,都有这座桥。”潘丝媛也是做了些功课来的,关于这座桥的历史和典故,她之前就听说过,之后又在一些杂志和电影里看到过。只不过亲眼看见,这回还是第一次。
    “待会咱们走完这座桥,还可以到外滩去转转,不过我想,那里你一定去了很多次。”沈倾的双手一直背在身后,她不是故意要装老成,只不过这人行道上,实在有些拥挤。
    天气不错的周末,本就有很多对新人排着队来拍照,加上络绎不绝的游客,一会儿就会从她旁边说一声“借过”,她时不时地配合避让,不可避免地会碰到走在里边的潘丝媛。
    为了避免碰到太多次手,沈倾只好提前给双手找了个地方安置,虽然她刚才有幻想过借机碰一下潘丝媛的手,会是什么感觉。
    “你一直在这里生活吗?从出生到现在。”潘丝媛转了过来,问了这个问题。
    “恩,我一直在这里,从出生到现在,连大学这个一生中最名正言顺逃离父母的机会,都还是选择了留在这里。”沈倾想起郑婷在北京度过的四年大学生涯,不知道和自己的会有什么不同。
    “一直守着一座城,挺难得的。”潘丝媛的声音小了点,脸也转了过去。
    “因为它是东方巴黎嘛,自然魅力很大。”沈倾皱了皱眉,终于听清了潘丝媛的话,脱口而出的回答,让两个人都有些意外。
 第20章 我在介意
    沈倾在回答完潘丝媛的问题后,就再没等到下一个,她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主动开口说些什么。可是似乎说什么,都有点牵强的意味。还不如跟潘丝媛一样,好好欣赏眼前的风景。
    “当心!”沈倾放松下来,微眯着眼,顺着潘丝媛看的方向望向远方,心里正要感慨,就算是站在名声如斯的景点,看到最多的,还是人。举着相机的摄影师似乎正在后退找寻着最佳角度,却无法看到身后走着的行人。
    本能地伸出手护住潘丝媛,摄影师碰到的只是沈倾的左臂,力度有些大才让她瞬间失了平衡,朝着另一边倒了过去。可沈倾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潘丝媛被撞到,这一伸手,自己的右臂毫无偏差地搂在了对方的腰间。
    “你没事吧?”潘丝媛和沈倾同时开口,两人都红了脸,潘丝媛想着心事走在桥上,本来就有些走神,冷不防地听见沈倾音量突兀的声音,反应慢了半拍。还来不及回头去看,就感受到腰间传来的特殊触感。
    “我怕撞到你。”沈倾尴尬地收回了不听话的手,摄影师跑过来道歉,无需沈倾解释,潘丝媛也知道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潘丝媛恢复了刚才一直维持着的优雅,只是两人之间的距离小了些,沈倾现在走在了她的身侧,而不是原先的落后两步。沈倾的左手握着右手,这个举动有些奇怪,她又顺势做了个双手交叉向前伸的动作,让自己看上去更像是在活动筋骨。
    “我听郑婷说,你出过国?”沈倾觉得再沉默下去,她们就要被冲散在这人群中了。
    “嗯,是在国外生活了很长时间。”潘丝媛半侧的脸在微风里丝毫不见狼狈,似乎那从黄浦江上吹来的风恰到好处的把她脸上所有细微的美好都送到了沈倾眼前,让她距离更近。
    “你是巴黎回来的吗?”沈倾有些犹豫地问出了这句,也许不需要再用郑婷做借口了。电台节目推出时,狂轰乱炸的广告宣传里,满满的都是对这位海归女主播的背景渲染。
    哪怕是现在,沈倾也能轻易地在电台网页上找到关于潘丝媛的资料介绍。即便如此,她也还是问了,当着面问,其实她不知道为什么要挑这个问题。或许刚才那一撞,让她的手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也让她的心,动了不该有的念头。
    “很小的时候,就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巴黎了。你呢,去过法国吗?”潘丝媛耳侧的垂发是沈倾的最爱,每次潘丝媛不经意地拨弄那一缕发时,总能成功撩拨她的心弦。
    只是眼中隐隐的炙热被这个问题瞬间熄灭,沈倾摇了摇头,“我没出过国,何冰冰一直嘲笑我是个土包子呢。”
    潘丝媛的脸上流露出一丝遗憾,似乎还有比遗憾更奇怪的表情,只是沈倾没能解读出。既然没有出过国,自然就更没有去过巴黎了,那么这个话题,是不是就会结束了?
    果然,潘丝媛没再继续说自己在巴黎的生活,反倒是提起了《无题》,她记得那次校庆采访时,在走廊里和沈倾的谈话。
    那时她说,她喜欢听那个节目。
    “你喜欢这个故事?”潘丝媛不是第一次和听众讨论节目,却是不一样的心情。她很少会在非工作时间里提工作,今天,她破例了。
    “比起故事本身,我更喜欢你演绎它的方式。我是被你的主持风格,还有节目的特别给吸引的。”沈倾很是真诚,也很坦白地说。
    “你这是褒奖还是贬义呢?”潘丝媛歪着头,做出个俏皮的表情,还翻了翻眼皮,好像自己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你总是喜欢这样揶揄我。”沈倾再也不像上回那么笨了,还着急地想要解释,看着潘丝媛这个样子,就知道她早就理解自己的意思了。
    “有点饿了,你带我去品尝品尝地道美食吧。”关于巴黎的话题,在愉快的谈话中成功转移到了觅食上。如果巴黎真的有知觉,恐怕会觉得很憋屈,堂堂时尚之都,明明联系着的都是米其林还有时装。为什么到了东方,就成了找吃的引子?
    这是不是猛龙过江,弱过条虫?幽怨的巴黎默默决定,近期都不要出现在这两人的话题中了。
    外白渡桥走到外滩,看到的,只有更多的人。而潘丝媛显然已经来过多次,眼中的惊奇和沉思都没了踪影,沈倾果断地拉着她从游客群中撤离。有些庆幸潘丝媛是海归了,至少荷包里的小红和小绿不用贡献给外滩三号那些号称正宗的法国菜。
    潘丝媛多么善解人意地要求吃地道小吃,一定要贴近本地人生活的那种才行。这个沈倾可在行了,她别的不行,吃还是讲究的。也多亏得她有个厨艺高超的外婆还有个传承得不错的老妈,不然中学时候,她也不敢得意地邀请同学来家里蹭饭。
    有张刁嘴却完全不懂厨艺,所以抓住了一切机会游转在这座城市里,找寻那些散落在角落里的记忆中的美味。可以说,郑婷带着潘丝媛去的那些小店,大部分都是高中时候和沈倾共同挖掘的。郑婷去北京读书的这几年,沈倾也没闲着,独自晃荡或者搭上何冰冰,增加了不少私藏。
    这点上,沈倾更有资本做潘丝媛的美食导游。
    不起眼的小店,西装笔挺或是穿着时尚的潮人都老实地排着队,沈倾熟门熟路地跑过去跟在里面忙活的老板娘打了招呼。不多时又跑回潘丝媛身边,“今儿你运气特好,老板娘心情好,给咱们开后门,再等两桌就可以了。”说完后还不忘得意地眨眨眼。
    潘丝媛并没有因为沈倾推荐的这家店太小,门面太简陋而有任何不悦,趁着等位的间隙,仔细看了看周边的环境。这应该是城市最中心的地段了吧,沿街的老房子,不是被改造成了酒吧、咖啡馆,就是仍住着一些恋旧的老居民。
    这家饭馆看上去比大学城里的那家更加久远,潘丝媛不由得笑了起来,因为她实在忍不住脑中浮现的沈倾四处找吃的形象。想当初,她跟郑婷认识不久,好几次都被郑婷到达目的地后的虔诚表情给吓到了,现在一对比,还是沈倾更胜一筹。
    “快进来。”沈倾对这里并不陌生,丝毫没有兴趣打量周围,因为她必须时刻紧盯着老板娘给的信号,以免插队太明显,被人在背后指点议论。轻车熟路地往前走着,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回过头看,潘丝媛仍是一副饶有兴致赏景的姿态。
    无奈地挥手加小声吆喝,这才避免了在外耽搁,要是再多停留一分钟,沈倾可以保证,她们的位子准又被人给盯上了。坐定后,沈倾甚至连餐牌都不看,献宝似地凑近潘丝媛,笑眯眯说,“这里的鸡骨酱真的超级美味,保准你吃过后还想来第二次。”之后沈倾又眉飞色舞地点了几样菜,之后开始替潘丝媛烫洗碗筷。
    “你别小瞧这里的环境,虽说不起眼,可能开在这中心地段这么多年,没有实力是不可能的。工作日的时候,下午四点半就开始等位了,没有一小时,别想轮到。夸张吧?”边用开水烫着筷子,沈倾边介绍起来。
    “这个地方我也是大学毕业那年,实习的时候听同事介绍才发现的,郑婷肯定不知道,嘿嘿。所以说,跟着我混,没错的。”碗筷都被擦的干干净净,整齐地摆放到潘丝媛面前。
    环顾店内环境,果然小小的空间里,只有6张桌子,这是很不寻常的摆设。如果说精简的设计,常见于小资情调或是高档饭局,那么这家店,纯粹属于地盘太小,容不小太多人同时就餐。
    “这家是夫妻店,老板掌勺,老板娘负责门面,很有生活的气息。这里的菜,比上回我们去的那家,更有儿时的味道。”菜很快上齐了,沈倾用尚未动过的筷子,主动夹起一份面拖黄鱼放到潘丝媛的碗里。
    “你不爱吃鱼吗?”看着碗里的黄鱼并没有怎么动过,沈倾暗怪自己有些大意了,点餐前好歹也该再照例询问一下对方的喜好。
    “我以为你只是不爱吃番茄炒蛋。”沈倾又补充了一句。
    “我的确只是不喜欢吃番茄炒蛋。只是,我有点儿怕鱼刺。”潘丝媛小心翼翼地夹起黄鱼,她也不是抗拒鱼肉,只是这一根根刺都那么细小,觉得太过麻烦了。
    “我帮你。”拿了公筷,沈倾熟练地剔骨,又把一小块一小块的鱼肉放回到潘丝媛碗里,还不停催促她赶紧吃,要是冷了口感会变差。
    一桌下来,她们吃得不算慢,可以说完全在顾着吃,根本没法聊天。这样的环境,也实在不适合闲聊,因为无论你再怎么压低声音,也一定会被周围的食客分享去。而看着门外的长队,也没几个人忍心霸占着座位浪费时间。
    沈倾带潘丝媛来这家饭店,存着小心思,她觉得潘丝媛一定吃过很多标榜着“纯正美食”的招牌却做着杂交改良的菜系,也一定不会觉得这里的外国菜正宗,倒不如来吃吃这弄堂里的特色,反倒是会与众不同。
    最重要的一点,是午饭吃好又吃饱,那么名正言顺地,下午可以多逛一会儿,晚餐再找个有情调的环境,将这缺失的聊天给补回来。只是,如意算盘也会落空,潘丝媛的电话在她们走出饭店后不适时的响起。
    “是我。”
    “下午?”
    “好吧,我知道了。”
    “不用,你把地址发给我吧,我自己可以找到。”
    沈倾一直在旁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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