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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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家丁- 第7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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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筝打马飞奔半日,觉得离大队人马远了,这才将熊都扔到地上,望着他那张血肉狰狞的脸,冷如冰霜的说道:“你根本不配做我的男人,你降服不了我,你不过是个纨绔,你没有征服我的本事,若再死乞白赖的纠缠我,我可就不顾及你爹爹左贤王的面子了。”说完,夹马飞奔。
  熊都仍被绑得死死的,挣扎不掉,满肚子窝火,看着风筝那匹白马逐渐远去,疯狂怒吼:“疯女人,我要你做我的奴隶,一辈子的奴隶。”
  熊都就这么被绑了两个时辰,一万铁甲营才飞快的赶到。
  亲卫长红善急忙下马,为熊都解开绳子,跪在他面前,扣头道:“红善没有照顾好小王爷,求小王爷赐罪。”
  熊都手臂已麻,心里说出的郁闷,阴着脸看着跪在面前的红善,想着自己的脸肿如猪头,冷冷道:“掌嘴五十。”
  有亲卫过来啪啪的掌嘴。
  众亲卫看在眼中,冷在心里。
  掌嘴过后,红善的脸全破了,每一处都在冒血,他硬挺着不喊痛,对熊度说道:“小王爷,咱们回苏台吧,向左贤王说明此事,请王爷做个决断。”
  “回去?”
  熊都冷笑一声,“决不能就这么算了,风筝这个野娘们儿敢打我的脸,我就敢当众扒她的衣服,哼!传我的军令,立刻全力追赶风筝,不得拖延,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小王爷……”
  红善还要再劝,熊都却已经翻身上马,疯了一般的催马前行,无可奈何,只好继续随行在侧。
  风筝以为熊都吃了亏,再也不敢来纠缠自己,一路上走马观花,行路并不急切。
  但是,听到马声长嘶,急忙下马趴在地上偷听,咬着牙,心里气得要命:好你个熊都,刚才真该宰了你……
  此刻后悔也没有用!
  风筝明白,熊都既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追自己,就是为了报仇而来,决不可能放过自己,被一万突厥士兵围住,可不是闹着玩的,只好催马逃蹿。
  只是风筝的小白马长得好看,但腿短,行路却慢,听着马蹄声越来越响,也知道熊都越来越近了。
  情急之下,记上心来。
  她下了马,将马头掉向东北方向,攥紧了匕首,狠狠的马屁股上刺了一下。
  白马受痛,长嘶一声,奔着东北方向跑远了。
  “熊都,看你怎么找到我。”风筝狡黠的一笑,运足了轻功,飞纵东南,居然不比骑马稍慢半分。
  ***********
  熊都之所以能追上风筝,而且找对了方位,就是因为红善惊于马蹄之声——这是突厥人的经验,只是红善更加精于此道。
  “嗯?”
  红善脸上包裹着伤口,趴在地上侧耳聆听,不由蹙眉道:“怎么往东北去了?”
  熊都忿忿道:“她定然是害怕我们追上,半路使诈,逃亡东北去了,走,咱们往东北去,追上她,为本小王报仇。”
  一行人追至深夜,终于隐隐看到那匹白马的身影。
  熊都兴奋的大笑,“风筝,你个臭娘们儿,你跑不掉了,哈哈……立刻停下,不然乱箭射死。”
  他吼了好多遍,小白马仍在再跑,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熊都勃然大怒,“射!给我放箭射死风筝。”
  红善忙道:“小王爷,万万不可,您要三思呀。”
  “就你事多,胆小鬼!”
  熊都夺过弓箭,拉弓射箭,嗖的一下射出去——他的骑射功夫出类拔萃,几乎达百发百中的境地。
  嗖!
  大箭划破夜空,只听马声长嘶,它屁股中了箭,却跑得更快了。
  “还跑?你以为你是公主,当我不敢射你?”
  熊都弯弓搭箭,对准了马背上的黑色射箭,嗖的一箭射出去,却没有听到娇痛的惨叫,居然没有半点声音。
  “怎么回事?射偏了?”
  熊都对着马背上的黑色连射三箭,俱都落空,此刻方才恍然大悟:“糟了,咱们被骗了,马背上没人。”
  众侍卫领悟过来,对着小白马一顿攒射,小白马倒地不起。
  熊都冲到跟前一望,果然无人,气得破口大骂,“风筝,敢耍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追,掉头,继续追……”
  ************
  风筝一路直奔东南而行,半路居然遇到一个有着二百多人的中原商队。
  突厥与中原虽然打仗,但暗中却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双方都不为难经商的商队。
  中原人喜欢突厥人的皮草,突厥人喜欢中原人的各种轻工业品,灵巧的生活用品,而且这些东西是突厥人所不能创造的,所以,除了少数不讲道理、蛮横的部落,比如鄂步族,是不是为难商队的,最多让他们多出一点过路费而已。
  风筝看着中原商队,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半路遇到一处丛林,躲进去,再出来时,模样却全变了,以前生得灵秀野蛮,但现在看起来温柔腼腆,模样、气质与以前完全不同,衣服也换成了中原的服饰,脸颊饱满,鼻子也不再显得尖翘,除了眸子里隐藏着一点点的淡蓝,就与寻常中原女子无意——好高明的易容术,几乎与小道童一样出色。
  风筝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凑进商队,找到前面的女主事人,编瞎话,言明自己也是来突厥经商的,只是商队其他人都被野蛮的部族杀死了,只有她一人跑出来,迷了路,希望能与他们一同回去。
  中原人在外,总是很团结,而且风筝这副打扮温柔乖巧,很讨那几个男掌柜的欢心,就把她留下来。
  风筝极为开心。
  如此一来,不仅有了伴,一路上不寂寞,还能躲得过熊都的追踪,真是一石双鸟的好计划啊。
  
  ☆、第一千零六十二章 人比人
  
  熊都被风筝折腾得像一只死狗,他又十分好面子,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少爷脾气冲上来,执拗的率领大军转向东南方追杀。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一行人追逐了一天,仔细搜寻,也没有风筝的踪影。
  熊都途中经过一只二百人的大商队,停下马身,迎着那领头的壮汉劈头就是一鞭子,只把那个壮汉的脸抽掉一层肉皮,满脸血腥,疼的抽了一口冷气。
  “哎,南蛮子,我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她生的很美,穿着淡绿色襦裙,和你差不多高?”
  熊都将风筝的外貌描述了一遍。
  领头的这名汉子虽然看起来是个练家子,但与熊都却没法比——来突厥做生意,虽然利润极大,但却是冒着生命危险,有时候该装孙子就要装孙子,绝不能过于在乎尊严,在突厥这片土地上,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名汉子看着熊都他们各个盔甲鲜明,穷凶极恶,而且人数众多,就知道他们是一股极大的势力,哪里敢反抗?纵然自己这二百人的商队中,有一百多名保镖,但与这几乎万人的队伍相比,还不就是毛毛雨吗?
  “这位英雄,我们就是经商的,一路只顾得赶路,还真没看到你说的那个女子。”他陪着笑脸说道。
  “你眼瞎了?鼻子上那俩出气孔是喘气的啊?”
  熊都心中郁闷,起了蛮劲儿,一眼不和,就破口大骂,挥舞着鞭子,又对着那汉子抽过去。
  那汉子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但仍陪着笑脸,虽然痛得要命,但却不肯吭一声。
  风筝就站在旁边,眼睁睁的看着熊都发狠——她易容术极为高明,又穿着一身中原的裙装,活脱脱的中原乖巧妹子,哪里会有人怀疑。
  风筝嘴巴很甜,性子又天真活泼,一路上说说笑笑,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这汉子就是商队的首领,风筝与这商队首领的老婆聊得极为投机,也凑到前面说话,还捞到机会坐马车,她是个女孩子,那些步行的汉子也不会和他计较。
  看着熊都毫无道理,冲上来就对着印象极好的商队首领抽鞭子,风筝心里堵得慌,越发的鄙视熊都,真想立刻现身相救,但考虑到此刻现身,又会与熊都纠缠不清,耽误了去东南的行程,就只好忍下这口气,心想着等着分别时,给这位首领一些补偿好了,人家也是代替自己受过……
  熊都抽了商队首领几鞭子,还不依不饶,风筝见局面不妙,眼珠一转,忙道:“这位兵哥哥,你说的那个女人好像见过。”
  熊都一听,放弃了教训那汉子,走过来凶巴巴说道:“你见过那个臭娘们儿?快说,那娘们儿去哪里了?看老子不让驴强。奸她……”
  风筝脸上一红,胸间气得汹涌,真想一剑弄死这个杂碎,但仍稳住阵脚,笑道:“好像是去东北方向了,呢!没错,应该是昨天下午的时候。”
  “东北方向?”
  熊都眉头紧蹙,“你可当真?”
  风筝撅着嘴巴说道:“你不信算了,反正我是看见了。”
  红善走过来,向熊都附耳说道:“小王爷,说不定公主真的这返方向了,她明知道我们向东南追来,还会傻傻的等着咱们去追吗?”
  “有理!”
  熊都也赞同这个看法,眯着眼睛,上下来回扫着风筝几眼,奸笑道:“小妞儿,你长得也不错,若不是本王今日有要事,就陪着你好好玩玩,罢了!罢了!是你没福气。”他回眸狠狠的瞪了那商队头子一眼,又折返东北方向而去。
  看着他们大部队走远,风筝才松了一口气,向那汉子问道:“张大哥,你受伤了,我这里有上好的金疮药,你快擦一下。”这商队的头领叫做张岚,是个镖局的把头,镖局生意不好做,就改行做买卖。
  “姑娘,谢谢你啊!多亏你看见了那姑娘,不然,咱们这个商队,可就毁了啊。”
  张岚接过金疮药,闻了一下,就知道比自己的金创药不知好了多少倍,急忙让老婆给自己包扎上。
  风筝噗嗤一笑,“张大哥,我也没看见那姑娘呀,我是骗他们的。”、“啊?姑娘,你胆子也太大了。”
  张岚听了,不禁一阵后怕,“你刚才若是被他们戳穿了,恐怕立刻就被杀了,这些人一看就是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呢。”
  风筝俏皮的伸了伸舌头,说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看着那人凶神恶煞的,若是不骗骗他们,还不得把张大哥给打死?反正现在他们跑了,咱们也不用担心了。”
  张岚说道:“就怕他们找不到啊,然后返回来,在迁怒咱们,突厥人都这么不讲道理的,咱们要快点走,上车,都上车,咱们快点走,离这帮野蛮人远一点。”他也上了马,招呼商队快行。
  风筝坐在马车上,心里百感交集,问张岚道:“张大哥,突厥人有那么可怕吗?”
  张岚笑了笑,说道:“姑娘,你是没见过突厥杀中原人,那真是杀人不眨眼,就和杀一条猪,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风筝蹙眉,不愿意道:“张大哥,你别说瞎话,我还真不信呢!”
  “这有什么不相信的?”
  张岚的老婆说道:“北疆边上那些中原人,在每次突厥人打秋风的时候,还不被杀几千人?光杀人还不算完,还要轮。奸女人,奸完再杀,真残忍啊,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就不该来突厥,很危险啊,刚才那个恶人说得没错,他若是没有急事,姑娘,你可就惨了,也是姑娘有福气……”
  风筝一时无言,她一直以为突厥是个勇敢、豪迈的民族,她以此为自豪,但却没想到勇敢的另一面是嗜血,豪迈的另一面是冷漠。
  “张大哥……”
  风筝心里宛如打开了五味瓶子,酸甜苦辣咸都涌上来,真不是个滋味,仍不自觉的为自己民族做辩解,“他们或者吃不饱肚子,耐不住饥寒,所以才去抢……”
  张岚无奈的说道:“姑娘,你太善良了,吃不饱肚子就要去抢吗?耐不住饥寒就要去杀人,去掠夺吗?这是强盗逻辑,吃不到肚子,就该自力更生,想办法合理赚钱,抢人家的东西,又算什么?”
  风筝说道:“突厥地处严寒,哪里有什么自力更生的条件?远不如中原富饶,尤其是撼动”
  张岚笑道:“姑娘这就不懂了,物以稀为贵呀,突厥不值钱的东西,到了中原,就是稀罕物,是能卖大价钱的,人参、貂皮,鹿茸等等,还有山珍、野畜等等,到了中原,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赚了银子,再去买粮食,中原的粮食便宜,买回来足以度过寒冬,这不比抢夺要文明多了吗?可是啊,突厥人根本就不懂这个道理,只知道杀光,烧光,抢光……”
  风筝默然无语,她不得不承认,张岚的话很有道理,她想要反驳,却根本没有机会。
  张岚的老婆接着说道:“听说突厥出了个厉害的人物,叫做多格,他倒是有几分见识,还鼓励突厥人到中原去经商,中原人对突厥商人十分欢迎,善待有加,给足了特殊的礼节,可是我们这些来突厥做生意的中原人呢,就要时刻面临被杀死的危险,哎,这次生意做完之后,我们就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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