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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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仕途-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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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不以为然,嘴上还在唯唯称诺。沈节君人老成精,眼光毒辣,当然发现了侄儿嘴角的笑意,知道对方年少,血气方刚,一时不好规劝,也只好作罢。

    沈欢见他事情交代完毕,客套几下之后,托词出去,一路往家里赶。

    一回到沈家,沈欢不敢有所迟疑,当即把沈节君的提议说给沈氏知道,本来以为沈氏会有一番深情嘱咐,没想到她只淡淡地说了一句:“鹰儿长大了总是要飞的,娘的欢儿也长大了。”说完抱着一旁的小女儿,进屋去帮沈欢收拾出门的物件。

    沈欢一愣,定定地站在门外,看着沈氏那矮小却又高大的背影,人也痴了,鼻子微酸,眼眶湿了大半……

    也不知站了多久,沈欢才醒悟过来,沈氏进去为他准备衣物,他所为求学,也须打点一下文房书籍之类的事物。进了祖辈收集书籍的屋子,摆设与沈节君的书房差不多,书本也都古香古色。收拾了几本儒家经义,再来到书桌前。

    这是一张宽两尺长半丈的紫木方桌,上头陈列着笔墨纸砚,另外还有他经常温习的雕版《论语》,据说这是沈欢父亲留下的。两年来在这里温习发奋的场景一副副在脑海里展现,心里有股浓浓的不舍之意。沈欢清楚地意识到,从明天起,他将在这个时代迈出一个不能回头的脚步。

    双手捧起《论语》一书,仔细地装进了兜里;叹了口气,在这个时代,这书绝对不能缺少。收拾妥当之后,时间也磨蹭了不少,转眼就到傍晚,用晚膳的时候沈氏母子都没有多说什么,只专心调戏碗里的面食而已。连本来可爱天真的小莲儿,也意识到那股肃穆的气氛,也没了平时的欢快。

    到了晚上,沈欢更是辗转难眠,翻来覆去没有入睡。虽然说嵩阳分院一个月有三天休假之期,足够他回来团聚,不过毕竟是两年来三人初次分开那么长久,一时适应不过来,心里堵闷而已。

    而对于即将走进这个特殊的时代潮流,他既有兴奋,又有对未来的恐惧,更有对离家出外的不舍,心儿七上八下,不得安宁。说实在的,沈欢对于仕途没有多大野心,要不然前世也不会甘于回到中学做个小教书匠;今世如果不是别人冀望太多责任重大,加上有改变生活质量的愿望在作祟,也许不会一心走上考取功名之路。其实若要生活过得好点而已,凭着他后世的意识鬼点子,经商是个不错的选择,可偏偏生在这个“士农工商”的封建社会,若没有功名,成为一个商客贩徒,这辈子也算完了,有钱不假,却成为社会阶层里最低下的一类,还要连累家人也给人看不起。

    再说了,宋仁宗的死,不单单是一个好皇帝没有了而已,还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另外一个时代就到来。确切地说,这个时代不同于宋前期政治比较清明的气氛,它开启了北宋黑暗时代的到来!想想即将上台的王安石,他的新党与旧党,政治场上阴谋诡计层出不穷,无情厮杀,把好好的大宋江山给闹得鸡飞狗跳,后来的继承者更是投机取巧,穷奢极欲,手段卑劣,把偌大的宋朝江山给败坏,以至于最后亡国。

    一想到这里,沈欢就不寒而栗,如今已是嘉祐八年,明年就是治平一年,而刚刚登基不久的宋英宗,又是个短命鬼,“治平”年号只用了四年就一命呜呼追寻他的祖宗去了;之后上来一个堪称中国古代最坚定的改革派皇帝,也就是他,标志着北宋朝廷另一个时代的到来。

    而对于这个时代大流,他又能做点什么呢?想到五十年后金人攻破开封城,践踏中华大地,大宋也只能保住半壁江山,苟延残喘。接着,就是蒙古铁蹄放马中原,把好好的中华文明圈养成放牧之国,让中华文明从此断层,错过了人类文明进程里的大改革时期,最后沦为任由外国欺负的邦国!

    “崖山之后无中国”!南宋之后,这片中华大地,无论经济、文化、政治,都发生了变质,再也不是“中国”方式的文明了!而这些,都将由这个时代发生转折!

    想到五十年后,自己命大的话可能还侥幸存活于世,这样说来岂不是要做亡国之奴?或者自己的子孙成为“窝囊宋”的陪葬品?不!沈欢出离了愤怒!他要尽自己所能去引导改变这一切。

    那么,该怎么做呢?

    沈欢给自己设计了道路:他文人性格,性好简约,而且又达不到动辄伤人性命的政治性格,如此说来,实在不是主事人的合格人选。他也清楚,以他的性格与能力,若真要站出来主导一切,稍嫌魄力不足,关键时候可能畏手畏足,反而碍事;那么,以他领先这个时代上千年的学识,站在主事人背后做个出谋划策之人还是能胜任的,简直天生就是一个狗头军师的人选了!

    道路确定了:就做那个成功者背后之人吧!现代人不也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肯定有着一个伟大的女人”,那么,这个时代,成功政治家的背后是不是也该有个伟大的军师呢?

    确定了道路,问题又来了:他该选哪个人来站队呢?这个“成功者”到底是谁?

    无疑,大宋朝今后二十年都是王安石与司马光的天下。前者领导的新党一直活跃到北宋灭亡,而后者领导的旧党也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一直成为左右北宋政局的团体!说白了,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他该挺王安石还是司马光呢?沈欢有点为难了,他不是一个冲动的人,这个人选可事关他一生的命运,马虎不得!

    看来仓促间是做不出决定了,那就等见过这两个人之后再拿主意吧,毕竟这个王安石连第一次辞职都还没开始呢,而此时的他与司马光也还是知交好友!时间还不紧,可以慢慢观察,俗话说“货比三家”,良禽择木而栖,眼见为实,后世的史书资料此时实在不足以判断这两个人的优劣。再说了,眼前最紧要的还是科举考试,未能高中取士,估计你就是想去抱大腿人家也不屑吧……自己就要进入开封城了,到时趁机与之一会,再做决定……

    遐思了半夜,沈欢迷迷糊糊睡下了。

    翌日一大早也醒了过来,骨碌爬起,沈欢梳洗一遍之后,发现母亲也早已起来,在灶房燃起了炊烟,离别在即,离愁也染上了心头。

    沈欢来到院子里,开始打起了他擅长的“陈氏太极拳”。他以前最爱看武侠小说,总想练就一番武功成就“大侠梦”,此拳是他大学时加入武术协会练成的,足足花了三年的功夫,才把它练得顺畅圆润。

    他刚到这个时代时身体虚弱得紧,便每天早上起来打上一趟太极拳,两年下来,身子骨算是好了很多。最近小莲儿也迷上了这套慢腾腾的拳术,觉得甚有意思,便央求沈欢教她打上几拳。此女极其有心,却因年纪小,打起拳来有模无样,滑稽可笑,却乐此不疲。

    今日也不例外,早早爬起,等待在一旁,哥哥一在院子里耍拳了,她也跟着“呵喝”叫上几声,配上自己特有的步伐,甚是逗趣。

    待沈欢打完拳,小莲儿粉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上一口。瞪着大大的眼珠,一眨一眨地盯着沈欢在看。

    沈欢心疼地把她抱起来,捏捏她可爱的鼻子,道:“小莲儿,哥哥打的拳好不好看呀?”

    小莲儿声音清脆,还有点奶声奶气:“好看!大哥,你每天都陪莲儿练拳好不好?”

    “每天?”沈欢心头有点苦笑,看来小孩子也不容小觑,极其敏感的她也知道自己的大哥即将离开家门了,看着一脸希冀的妹妹,沈欢只能安慰,“小莲儿,等大哥有空就陪你玩好不好?还可以讲好听的故事哦!”

    “我不要,我不要嘛,我要大哥每天都陪莲儿!”小莲儿扭着娇小的身体,不依不挠,娇嫩的声音里都有了点哭腔,“大哥,你是不是要走了?不要莲儿和娘亲了?”

    沈欢只觉得鼻头酸楚,强忍住后才道:“哪里的话,大哥怎么会不要莲儿了呢?大哥只是出去办点事,会回来的,到时再给小莲儿讲好多好多的故事,好不好?”

    小莲儿还是不依,挣扎着下去,甫一离地,即奔向一边,哭喊着道:“娘,我不要大哥走嘛!”

    沈欢心头一震,抬头一看,沈氏却不知何时已站在了灶房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兄妹俩,一脸的不舍与担忧。

    “娘……”沈欢只能深情地喊了一声。

    沈氏点点头道:“欢儿,今天就好好陪我们母女俩说说话吧,娘今天也不去织布了!”

    “知道了,娘!”

    纵是再怎么依依不舍,时间无情,还是瞬间逝去。一天的时间说长也不长,沈欢一整天都陪在母亲与妹妹身边,听母亲关切的吩咐与妹妹不依的眷恋,之后是夜晚来了,休息睡觉,一天就过去了。

    再到第二天起来,准备一番,告别了母亲与妹妹,沈节君就过来催人上路了……

 第三章 院长

    沈欢是在中午时分抵达开封城的。此时日已高挂,阳光普照,亮丽明媚,虽还有几分暑热之气,却也抵不过沈欢心中的激动之情。

    一早便与沈节君出发,走了几里路,沈节君年纪大了,身子骨老大不如从前,有点吃不消。沈欢建议花钱雇车,沈节君同意,这里已是开封城东厢,市集颇多,人流汹涌,也就应运而生了人力运输车辆,两人需要坐车,花了十多文钱,不难雇了一架牛力拉车。

    上了车就方便多了,沈欢来到这个时代两年,此次尚属第一次出远门,一路好奇,左顾右盼,只觉美不胜收。待渐渐近了开封城,更是觉得不虚此行,商贩走徒来往在开封之内外,络绎不绝,川流不息。还有旁边的大河,繁盛忙碌,大船小舟穿梭其间,百舸争流,好一派盛世繁荣之景象!

    车子一路前行,待过了朱家桥瓦子,开封城已然在望,望春门也就在眼前了。这时沈欢不愿待在车上错过美景了,与沈节君商议一番,同意下车走路。

    果然不愧此世的天下第一大城!城墙高达三丈,厚一丈多,全由红黄之色的大砖砌成,巍峨壮丽,真可谓固若金汤!一想到“固若金汤”一词,沈欢突然摇了摇头,苦笑不已,想必现在世人也是这样看的吧,以为凭此城墙防守之下不逊十万精兵。奈何恰恰在一甲子之后,正是由金国的十万精兵攻破此城,把两代皇帝都给俘虏了过去!

    摆脱了这个还算遥远的遐思,沈欢与沈节君一道通过了望春门,来到了潘楼街的地盘。城内景象,饶是沈欢见惯了后世几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还是吃了一惊。开封城号称“富丽甲天下”,真无愧矣!

    城内人流不息,来往频繁,有一身奢华的商人,有威严肃穆的达官贵人,也有青衣清贫的文人士子,还有一身朴素挑着胆子的农夫,各个阶层应有尽有,可谓三教九流齐聚于此。他们各自忙碌着,商人叫卖经商,官人行路匆匆,文人手捧经书摇头晃脑,农夫也忙着交易。还有旁边鳞次栉比各类商号大楼,更是让人观之眼花缭乱。

    沈欢目瞪口呆了,继而醒悟过来,口角含笑,果然不愧承平百年的大宋首都,没有让人失望呀!

    “欢儿,怎么样,长见识了吧?”沈节君没有催促侄子快点上路,含笑捋须看着他发呆的模样,微微摇了摇头,想到自己初到开封的模样,更是了解沈欢的心境,想当初,他的表情比如今的侄子好不到哪里去!

    沈欢点头道:“出乎侄儿的意料!”本来在后世史书上看到描绘的宋代都市文字,以为应该要比那时的大都市差上几分,如今看来,倒也相差无几,盖后世都市占地颇广,楼房也高,人在其中,视线受阻,总少了几分味道。现在看砖墙木楼,巍峨有生气,姿态逼人,与人流处在一起,感受自是不同。这可比后世观看《清明上河图》还要热闹几分呀!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走吧,反正你以后在这里学习,看的时间还很多。嵩阳分院就在任店街那边,近得很,先到地点再说。”

    沈欢点头称是,跟着沈节君继续前行。其实他现今的心绪已经甚是激烈了,根本平静不下来,见到了开封城里的繁荣与奢华,再对比家里的窘状,他心里难受异常,更是坚定了要在这里出人头地的心思,他需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好让在家受苦的娘亲与小妹跟着过上好日子!

    他暗暗下了决心,沈节君口中的贡试资格,一定要争取到手,这是发达的捷径。能不能翻身做主人,就看能不能得到它了。这是今后的努力方向,直到结果出来为止。想到这里,他对那即将见面的夫子更是期待了!

    两人一盏茶的工夫后真的就站在了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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