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活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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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活说红楼梦-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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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你不由自主地吻了我的嘴唇,我就说“亲爱的”,只要我说了这句话,我马上变得苍白而冰凉,然后左右环顾,躲开我想象中的黄蜂……
  正视了、或者说了爱就变得苍白冰凉,然后左右环顾似有黄蜂,这不就是林黛玉吗?残雪的小说不是可以给林黛玉做注脚,或者,因为据说残雪的小说太难懂,可以用赠帕题诗的故事做残雪的这种其实是非常中国的女性爱情体验的注脚吗?
 

恨与痴互不相通

  中间四十回,从总体看两人的感情纠葛已经淹没在贾府诸多矛盾纠纷的大海里。第四十五回关于渔翁渔婆的笑话,黛玉虽是无意说的,“羞的脸飞红”“嗽个不住”之中却颇有几分温柔的甜味,有一种自我回味的满足。用灯笼云云,数落着宝玉又表达了对宝玉的格外关心。一直到第五十七回又用大篇幅写宝黛关系。“慧紫鹃情辞试忙玉”,这个标题反映了宝黛关系的外延,反映了忙忙碌碌(或按程乙本则是莽玉,莽莽撞撞)的宝玉“定情”之后对黛玉或有粗疏。但一试就把宝玉试得发痴发疯发狂,说明了两人定情的极为严重的性质,不是
小孩子闹着玩的。第六十七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宝黛之间互相应答,已是一副体贴感激知寒知暖、琐细中流露出务实的平凡的温暖的样子了。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宝黛讨论“芙蓉诔”的文字,宝玉悼晴雯的一句“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的诔文,使黛玉“忡然变色,无限狐疑”,悲剧的声音迄未休止,黛玉晴雯的比照又使这一爱情的描写拥有了新的手段与情境。
  后四十回高鹗续作,专家们颇有非议,并一条一条考证出高氏所续不合雪芹原意并大大逊于前八十回处。有言“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比,味同嚼蜡”。对此,笔者未敢置喙。但从阅读效果上看,抛开情节处理不谈,单说写黛玉临终时对宝玉的“恨”的心情,突出一个恨字,我以为,写得极当极是极动人。
  由爱而怨,由怨而恨。黛玉魂归离恨天之际,无力撕手帕,便挣扎着“伸出那只手来狠命的撕那绢子,却是只有打颤的份儿”。“紫鹃早已知他是恨宝玉,却也不敢说破”。然后黛玉要笼火盆,黛玉烧诗帕,烧诗稿,“焚稿断痴情”,断了痴情也就是断了人生。如此,连紫鹃也恨起宝玉来,“激起一腔闷气”,“倒要看看宝玉是何形状”。最后黛玉气绝之时留下的话是“宝玉,宝玉,你好……”当然是“你好狠心啊”了。从爱出发,走了一遭,剩下的只有恨,而宝玉还蒙在鼓里,不但对掉包的婚姻是蒙在鼓里,而且精神上一直陷入痴呆症的状态而不能自拔。这种情的悲剧性,恨与痴的至死互不理解互不相通,这是比离异、争斗、嫉妒乃至奥赛罗式的误会情杀、罗密欧和朱丽叶式的双双殉情等等都更加悲剧的悲剧性。有人能设想比这样的高鹗续作更好的处理与描写吗?
  “尘梦劳人,聊呼倩鸟归去,山灵好客,更从石化飞来”(第一百二十回)。宝玉失踪,宝玉消失了,真的化了零了,这就是对黛玉的泪、爱、怨、恨、死的报答了。探春分析道:
  “大凡一个人不可有奇处。二哥哥生来带块玉来……都是有了这块玉的不好……”
  奇的另一个读音是“基”,除了奇数的意思便是运蹇之意了。奇异、奇零、运蹇,就是这样地联系在一起,这个汉字包含了多么深切的中国式的观念与经验。天情天情,人何得有这等情焉?过多过强的“情”,不是正像过分的才智与意志一样,只能带来悲剧性的结局,悲剧性的体验吗?
  “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恨以后,痴以后,天情的下一站只能是永恒的自然的大荒山青埂峰无稽崖,只能是“天”,而天对于人来说既是一切又是虚无。天情归天,人情归无,算是完成了又一次循环。什么时候,这草这石又将静极思动呢?
 

四种评价

  对于林黛玉与薛宝钗的理解、评价、比较与探讨,差不多可以说是《红楼梦》带给读者的第一大趣味、第一大困惑、第一大(审美与思考的)启动。读了《红楼梦》,远在寻找它的主题、主线、时代背景与文化属性之前,一个最直接、最通俗、最牵肠挂肚,却又相当微妙和费解的问题摆在你的面前:林黛玉与薛宝钗,该怎么说她们呢?作者为什么那样难分难解难测难求,真实生动却又含蓄神秘,乃至不无古怪地描写这两个情敌呢?无怪乎刘梦溪君将钗黛优劣问题列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见刘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316页)。
  余学也疏,大致印象是,对于钗黛的评价有以下四大类:
  一、拥黛抑钗:大体认为黛玉真而宝钗伪,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亲而宝钗疏,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的身世、结局令人痛惜落泪,而宝钗的背景与(婚姻上的)胜利,叫人不服气、不痛快、不平衡。新中国建立以来,则更增添了对于黛玉反封建叛封建而宝钗帮凶封建的判定,拥黛抑钗,几成不移之论。
  二、拥钗抑黛:大体认为宝钗宽厚而黛玉促狭,宝钗身心都比较健康而黛玉颇多病态,宝钗令人愉快而黛玉平添烦恼,宝钗能做贤妻良母而黛玉不能等。
  三、钗黛二元论:大体认为,读小说自喜黛玉,实际生活中宁喜宝钗;搞恋爱自盼黛玉,讨老婆还须宝钗;掉眼泪自为黛玉,鼓掌喝彩还向宝钗。
  四、钗黛一元论:以俞平伯先生为代表,认为作者之写钗黛,是从不同角度去分写他的意中人,认为将二者结合起来,便是作者理想中的兼美。(见邓遂夫《红学论稿》100页)。
  几种见解,前三种道理都不深奥,也不奇妙,都很容易讲清楚,都站得住,却又针锋相对,聚讼无休。第四种见解稍稍不同寻常一点,俞先生根据《红楼梦》钗黛合写为一图、合吟为一诗提出此种见解,论据虽嫌不甚充分,却也不见什么人对《红楼梦》这一奇特的、既无先例也无后例的处理做过更合理的解释。有论者批评俞先生之见是形式主义,似乎不易驳倒俞先生对合图合诗现象的解释,便干脆从方法论上否定掉、取消掉解释这一耐人寻味的无例可循的二情敌合图合诗处理的必要性,干脆不让解释,其论辩逻辑,比俞先生亦不如了。
 

文学人物的评析角度

  对于小说中人物的研究,是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进行的。例如,视其为现实中活人(活过的人、可能要活的人,即过去时与未来时的活人)的再现,像研究活人一样去研究他们,研究他们的时代背景、阶级本质、形体外貌、性格内心、道德品质、人际关系、行为动机、做事效果、借鉴意义等等。许多脍炙人口的文学评论,都是这种类型的大块文章:诸如对奥勃洛莫夫——多余的人的评论、对罗亭的评论、对阿Q的评论等。一些被称为小说批评派的红学文字,亦属于此种类型:如王昆仑先生、蒋和森先生的《红楼梦》人物论著。(鄙人才疏学浅
,不揣冒昧,也写过《贾宝玉论》之类的东西,献丑了。)这似乎应该算是现实主义的角度,即即使承认典型化、承认艺术夸张与艺术概括、承认艺术高于生活,前提却是文学人物的生活性,即断定文学人物的根据是生活,对文学的评论的根据是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和社会的见解。这种人物评论的长处在于:通俗、易接受,把文学评论和社会人生评论结合在一起,通过文学评论使人获益、使人在人生智慧方面得到长进。这种类型的评论和审美评价基本用语有两个:一个是真实,一个是意义。真实,既包括着生动,栩栩如生、生活气息、活在读者的心里,也包括着总体的可信性、说服力,亦即文学人物的产生与性格行为轨迹的社会的、民族的、时代的、具体的逻辑依据的可认同性。意义,则在于对人物的解释和评价:一、这个人物是可以解释和评价的;二、这种解释和评价是有一定的深度和新意的;有时候还需要一个三,这种解释和评价是符合公认的价值标准的。
  许多许多的对文学人物评论都是这样做的,它们的成就和影响无可争议。但是这样单一的角度是否也可能有不足呢?这不是不可以探讨的。例如:一、这种评论有时可能忽略了文学并非生活、小说并非纪实(而是虚构)的一面。盖自其真处观之,如《红楼梦》,无一人物不真实;而自其虚构处观之,无一处非虚构。我所尊敬的金克木先生就曾指出,刘姥姥那样的人,进了大观园,是不会那样言谈行事的。我们也完全可以对于宝钗处事方面的高度成熟干练圆通与黛玉文才与情感的早熟感到可疑。确实,宝钗与黛玉都很迷人,她们征服了你,你忘记了或者在作品的超凡入圣的魅力面前,你不敢对她们的生活的真实性、即生活中实有的可能性提出质疑。其实,具有成人的阅历的人,都可以凭经验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活人的性格,能够提纯与“发达”到钗黛的程度吗?她们的性格光彩,不是可以说一半来自她们的生活性,另一半来自她们的非生活性吗?贾宝玉的性格与环境就更加如此,以致有的红学家认为他的原型是某位皇帝。当然,这里又有所谓艺术的真实的概念等待着我们。而艺术真实的概念就更难于论证,艺术魅力,往往是比艺术真实更强固的概念。许多需要十分吃力才说得清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说不清其真实性的艺术品(如神话、写意画、建筑、音乐、舞蹈、戏曲表演、许多类型的诗歌等),不是仍然被古今中外、世世代代的人们所热爱、所接受吗?
  其次,用这种角度去评价并非写实的作品的时候,不免有些局促与尴尬。例如,评价《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时指出他(还是它?)的农民意识,这当然是不差的,但这就评不出《西游记》的特点、抓不着《西游记》与例如《创业史》的全然不同处了。进一步说,用真实性的尺寸去衡量神话,是否会给人以概念不甚搭界的困惑呢?
  尤其是,采取这种角度的评论,有可能较少去注意这些文学人物的创造者的存在,较少去注意躲在人物背后的作家的意图、情绪、心态:他的全部聪明与愚蠢、单纯与混乱、喜悦与痛苦。我们简单地把人物看成了客观的存在,未尝不是上了作家的“当”呢!
  那么,有没有评价文学人物的另外的角度呢?应该是有的,我想。例如,不完全把文学人物看成客观的活人,而是清醒地意识到他们是作家心灵的产物,是作家的思想情感的载体,是作家共有、又是每一个个别作家独有、而且能在或多或少的读者中得到或准确或变形的破译与共振的语码。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让我们用这种角度来对宝黛公案做一番再探讨吧。
 

选择的困惑

  从这种角度来看,林黛玉、薛宝钗各代表作家对于人性、特别是女性、或者说是作家所爱恋、所欣赏乃至崇拜敬佩的女性性格的两个方面,也可以称之为两极。如果说作家在《红楼梦》的开头极力表达了他对于女性的推崇的话,那么这种推崇首先体现在林黛玉、薛宝钗上,这已经不需要任何司空见惯的引证。这样的女性的特点是美丽、聪明、高贵、灵性。在这些方面,钗与黛是共同的、难分轩轾的。另一方面,二人则迥然不同。首先,从生理上看,两人一个胖、一个瘦、一个弱、一个强……这里看来并无深意,但也不是全无讲究。盖对
于女性美的价值观念,胖乎瘦乎,健壮乎柔弱乎,(男性中心的)人类社会其实一直是颠来倒去,拿不定主意的。我国唐代以胖为美,当代南太平洋一些岛国以胖为高贵,至今有些男士择偶宁胖勿瘦(自有所好)。与此同时,无数靓女为减肥而折腰,减肥,几乎成为现代化潮流之一股,这样说当非夸张。如此说来,曹雪芹当年之写钗黛,已经透露了人们在宝钗的“鲜艳妩媚”与黛玉的“婀娜风流”之间选择的困惑,“燕瘦”与“环肥”之间选择的困惑。鱼与熊掌难以得兼的遗憾——不仅宝玉难以兼得钗、黛,而且任何一个女子难以兼得钗黛之美,这种说法,当没有什么令人奇怪的吧?
  从心理机制上看,宝钗与黛玉的距离就更多。感情与理智,率性与高度的自我控制,热烈与冷静,献身与自保,才华灼众与守拙尚同,这长久以来便吸引着作家的笔触与读者的神经。例如安娜·卡列尼娜与她的丈夫卡列宁的性格冲突,就不无这种色彩。我不知道托翁此书在其他国家的反映如何,反正在中国劳动人民中,确有读之而同情卡列宁而责备安娜的,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地道土产。笔者再提一个煞风景的问题:作为小说来读,作为电影、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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