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倌雎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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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倌雎鸠-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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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自觉地翻了个身,脑袋忽然清醒了过来,沈赞无意识地睁开眼,愣愣地盯着近在眼前的木板看了会儿,混沌得很。身上很温暖,好久没有睡过这么柔软的被子了。想起客栈里那床又潮又薄的破棉絮,沈赞忽然觉得此刻真是幸福,但似乎……有些奇怪。

  沈赞支起身来,十分不适应这明亮的光线,用手轻轻地揉了揉眼,定睛一瞧,才发现这盖的根本不是被子,而是一件貂裘披风。上好的皮毛,精细的做工,一般的有钱人家也不会轻易买吧?

  是他。

  沈赞想起来了,宣鹤竟然把自己的披风脱下来给他当被子,不知他睁开眼看到趴在他怀里熟睡的自己,作何表情?沈赞窃笑,嘴角忍不住翘起来,抬头刚想唤一声“鹤兄,昨晚睡得如何”,却发现立在甲板上的人,不是宣鹤。

  “你家公子呢?”沈赞承认自己有些失落。

  “啊!公子你醒啦?”欢喜扭头看见沈赞醒了,正揪着貂裘一脸朦胧,头轻轻歪着,凌乱的发丝缠在颈上,“我家少爷已经上岸了,他吩咐我把你送回去。”

  “……这般啊,多谢了。”沈赞心里明白,这不过是萍水相逢,一场奇遇,这一回去,两人怕是很难再见了,因为,他要回江南了。

  欢喜心里那个叫慌啊,打鼓打个不停,该怎么问呢?瞧这公子一脸淡然,怕是对自家少爷没什么兴致吧?可少爷的命令不得不执行啊,怎么办怎么办……

  “那个……这位公子啊……”欢喜战战兢兢地开口。

  “叫我沈赞就行了。”

  “哦,沈、沈公子啊,呵呵……”欢喜想起昨天对沈赞大呼小叫十分失礼不免尴尬,“那个,我家少爷啊,想问问你,你住在京城何处啊?”

  “嗯?”沈赞有些迟钝,眨了眨眼,看向欢喜。

  欢喜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道:“我家少爷似乎,呃,似乎对沈公子有些意思,他想知道沈公子住在哪里,好方便下次去找你。”

  宣鹤只说,问问他住在哪里,什么“有些意思”啊,什么“好方便下次找”啊,全部是欢喜自己的理解。

  沈赞有些吃惊,一双凤眸瞪得老大,里头亮晶晶地闪着诧异,一时没消化欢喜的话。对他有些意思……哈,沈赞突然醒了神,不免好笑,想起宣鹤那张波澜不惊的脸,确实有些惊讶,脸上不知怎么,就有些烫了。

  “呵呵,其实我马上就要离京了,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多谢你家公子的垂怜了。”沈赞只得回绝,娘走了,他怎么着也得回去料理一下后事,这院试也不用再考了,这些不都是他想要的么?那还犹豫什么呢?

  欢喜一听,唉哟吓得他,这可怎么是好?人家要走,那少爷好不容易燃起的兴趣,岂不是又灭了?为了自家少爷的“性福”,欢喜腆着脸皮恳求道:“沈公子啊,你先别急着走啊,我家少爷真是想再见你一面,你别那么无情嘛,就当欢喜求求你了。”

  沈赞想了想,其实和宣鹤在一起时,有种独特的舒适感,不会违和,宣鹤的气质很收敛,修养极好,不夸夸其谈,也不悲天悯人,这样优秀的人,是值得深交。当然……只做朋友。

  “我住在高升客栈,你转告他,我会等到他来见我,之后再走。”沈赞同意了,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其实你也想再见他一次的,不是么?

  欢喜雀跃,啊呀,终于问到了啊,等会儿得赶紧告诉自家少爷去,免得到了门口的人又给跑了。

  船在城郊码头靠了岸,沈赞打理了一下衣冠,将自己的长发用细绳捆在了身后,显得更加清俊。

  “这披风,替我还给你家公子。”沈赞把披风叠好,递给欢喜。

  欢喜却摆摆手,道:“沈公子啊,少爷既然给你披上了,你就先拿着吧,等你们下次见面时,你亲自还给他吧。”

  沈赞迟疑了一下,点点头,“那好吧,替我多谢他了。”说着,抖开那件貂裘,反手披在了自己的身上,厚重温暖,落落大方。

  欢喜一时傻了眼,这男人长得原来那么好看呀,难怪自家少爷动心了啊。又想,自己果然聪明,有了这件貂裘的牵绊,这沈公子必然要等到自家少爷,才能走啊。

  披着貂裘一路走回闹市,天色阴沉,冷风阵阵,街上行人寥寥。

  沈赞觉得自己一下子贵气了不少,一定是托这披风的福,银灰色的皮毛彰显着优雅,路过的人忍不住都要瞟上几眼,也不知是在看衣服还是在看人。

  前方拐个弯就是自己住的高升客栈了。听这名字,就知这客栈专给赶考的读书人住。前几届的状元、榜眼,都是住在这家客栈,因此这客栈名声大噪,入住率一下子飙升,人人都想沾点前人的福气啊。当然,只除了一人。那便是贺相。贺相当年考状元时,自然是住在自己家中。考后,老丞相把自己儿子写的文章拿出来公告天下,让世人都明白,自己儿子靠的是真才实学,跟他压根没关系。听说那篇文章,当年疯传京城,看过的人无不叹服。

  沈赞听了不少贺玄的传奇,心中感叹,世上还真有这等厉害之人呐。

  门口的小二老远便看见了沈赞,立马打起笑脸,迎上来,“嘿哟,沈公子啊,您一走可就是一天呐,可把小的担心的啊。”

  沈赞看了他一眼,微笑道:“没事。”

  小二的狗腿都是掌柜教的,在没院试前,店里住的,都是大爷。人人都有中举的可能,要是不开眼得罪了未来的状元爷,这财路可不好走哇。

  沈赞往前走几步,就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从店里走出来,衣衫邋遢,头发凌乱。那人见沈赞,满脸的不屑,哼了一声,便走开了。

  小二瞧着,赶紧打圆场,道:“哎呀,王公子那是昨晚熬夜看书,睡得不好,今个儿脾气也差了些,沈公子莫见怪。”

  沈赞自然不在意,这店里瞧不惯他的人多了去了,何必挂心?

  “哎呀,差点忘了,沈公子啊,一旁偏巷里有辆马车在等您啊,都等了好几个时辰了,您看我这猪脑袋,差点忘了告诉您!”小二连连自责,点头哈腰道。

  沈赞一挑眉,便知是怎么回事,低声道:“我去看看,你去忙吧,晚饭不用做我那份了。”

  “好嘞!”

  偏巷里有些潮湿,还比较昏暗。

  果然有辆马车停在那里。那匹马甩着尾巴,看沈赞走近。

  沈赞抬手屈指,笃笃笃敲了敲马车的门框,道:“没睡死就给我出来。”

  不一会儿,帘子被猛然掀开,从里头探出一个人来,那人果真睡眼惺忪,脸色苍白。

  “你也知道要回来?我等你等得快睡着了。撒个纸钱也要一天啊?”那人打着哈欠抱怨,眼睛哀怨万分地瞥了一眼沈赞,风情万种。

  沈赞笑道:“你倒是体贴,把行李都给我收拾好,运来了?”

  “废话,这京城里,怕是只有我还挂心你这个没良心的。要不是看你替我挣了不少钱的份儿上,我还懒得理你。”那人说话刻薄,眼角的泪痣冷艳万分。

  沈赞只得安慰他道:“好好,就你对我最好,最上心,那么,请你再把我的东西运回澜风楼吧。”

  “什么?运回去?你不是今天要离开京城了么?怎么,又舍不得走啦?”

  “不是,只是出了点状况,怕是不能很快走了,我得再留些时日。麻烦徐老板帮我再把行李运回澜风楼吧。”沈赞想起了宣鹤的脸,忍不住笑了。

  徐梦澜有些吃惊地看着沈赞,无法忽视他嘴角愉悦的笑意,问道:“喂喂,阿赞,你不会是坠入情网了吧?”

  “胡说。”沈赞蓦地意识到自己笑了,赶紧敛起笑容,道,“一些琐事而已,我最后还是要走的。我并不喜爱京城,哪有江南好?”

  徐梦澜知道沈赞是个铁了心就不会改变的人,他说要走,天皇老子也留不住他。

  “上车吧,我们一起回澜风楼。你既然不走,那我们澜风楼的头牌又回来喽。”徐梦澜十分开心。

  沈赞无奈道:“你就知道钱,徐老板。”

  马车嘚吧嘚吧跑回了澜风楼。徐梦澜吩咐下手卸了车上的行李,搬回蓼兰厅,重新摆回原位。

  “阿赞,你先梳洗一下,换身衣裳,今晚还得接客。”徐梦澜道。

  沈赞不满地瞧他,道:“你可真狠心呐,徐老板。”

  “唉哟,我心狠?我心狠就不会放你这棵摇钱树走了。你知道今晚排队来找你的人有多少么?刚才有个疯子捧了一包袱的银子冲进了澜风楼,硬要见你,你知道我是忍着多么大的心绞痛,才把他赶走的么?呵,你知道么?”徐梦澜一提起此事,心还真的疼啊。

  沈赞只好妥协认输了,“好好,我这就去。”

  站在街上,便能感到这里才是京城真正热闹繁华的地方。林立的楼房前人流不息,马车不断,莺莺燕燕的笑声腻得可以泡蜂蜜水了。不知哪来的脂粉香,弄得沈赞鼻子痒痒的。

  没错,这里是京城的红灯区。聚集了几百家青楼,倌馆,各式各样的人,都会慕名而来,男人可以找女人,也可以找男人,京城风气开放,早已对男|风多见不怪了。

  澜风楼是京城里最有名的倌馆,而沈赞,则是澜风楼的头牌。

  徐梦澜让沈赞从一旁的偏巷进,千万不能让客人见到他这个模样。结果刚想再吩咐些什么,手下一个打杂的跑过来,慌慌张张地禀告徐梦澜,“老板,不好啦,那个姓孟的男人又来了!他坐在大堂里,嚷着一定要见你。”

  徐梦澜脸色陡然一变,显得很难看,“又是他?”

  “怎么,终于有人看上你了,徐老板?恭喜恭喜啊。”沈赞打趣儿道。

  徐梦澜很厌恶地皱眉道:“昨天你不在,不知道,有个傻子偏要点我陪他。嘁,也不看清楚我是谁,哪有老板亲自陪客人的?给他换一个,死活不要,最后我找人把他拖出去了,想不到今天又来了。”

  “老板……他可是官啊……”打杂的哭丧着脸,“好像是礼部手下的一个要官啊,我们是不是,得罪不起啊?”

  “屁,得罪不起?除了皇帝,老子怕谁?”徐梦澜气得直骂。

  沈赞玩味儿地笑了,道:“我要见识一下那个疯子。”

  “我的天,锦筠公子,麻烦你赶紧去忙自己的,行么?别瞎掺和了。”徐梦澜把他往偏巷推。

  沈赞任他推,心想,到时梳洗好,照样能看好戏。作者有话要说:

☆、肆

  蓼兰厅里的檀香从未点断过,馥郁的香气熏陶得人昏昏欲睡。沈赞并不喜好这个气味,浓郁得有些俗气,可惜这是徐老板的品味,他也没有办法,只能任之由之了。

  解下貂裘,沈赞寻思着把它放哪儿好,看了看身后的屏风,鲜丽的牡丹竞相开放,娇小的百灵鸟立在枝头脆生鸣叫,好一幅牡丹富贵图,只是沈赞从未见过,也不喜欢。这房间一直是沈赞在住,想不到徐老板那么迫不及待,他人还没离开京城,早已把他的屋子给改头换面了。不知下一位入住蓼兰厅的是谁,品味与徐老板一致,沉浸俗世繁华。

  想了想,也只好一笑置之了,沈赞把披风叠好,轻轻地放在床上。屏风后头冒出腾腾热气,徐老板的办事速度总是令人惊喜,洗澡水早已备好。褪了衣衫,沈赞滑入稍烫的热水中,被难以言喻的温暖所包围。这种舒适,仿佛与昨夜的那个怀抱很相似。

  洗完澡,沈赞从箱子里取了套月白色的真丝华服,慢慢穿上,边穿边想,要不要把这些箱中的衣物再放回衣柜中呢,徐老板太体贴,这些场面上穿的华贵服饰竟也一并给他装进箱中,想让他带回江南。怔愣了一会儿,沈赞忽然醒悟,他不是马上就要走的吗?还考虑什么放不放回衣服?只是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他可能……

  正想着,房门被人破入,只听一声哀嚎,那人便扑了过来,踉踉跄跄地跑到沈赞跟前,猛然跪倒,呼天抢地哭了起来。

  “呜呜……公子,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啊!你让杉儿怎么活下去啊?呜呜……公子……公子你别走啊……杉儿不能没有你啊呜呜……”那名自称杉儿的少年哭得梨花带雨,白嫩的小脸上满是泪水,泪汪汪的眼不停地眨,不停地掉泪,还瘪嘴,嘴里含糊不清地求着沈赞别走。

  沈赞有些诧异,但立即反应过来,真是,他怎么忘了杉儿,要命了。

  “别哭了,杉儿,站起来说话。”沈赞弯腰去搀他。小胳膊嫩手的,明显还是个孩子啊。

  杉儿抽抽嗒嗒起了身,用手背抹眼泪,哀怨道:“公、公子,你怎么说走就走,都不跟杉儿说一声呢,杉儿舍不得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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