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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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人生-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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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才告解除。】开始的这六年,才更加发达起来。
  占据一楼的通常是刚下船的爱尔兰人,带着一口浓重的爱尔兰腔和软趴趴的身子。乔的工作之一就是去码头接他们,带到席奇设立的慈善食堂,给他们褐色的全麦面包、白色的什锦海鲜浓汤、灰色的马铃薯。然后带他们回旅舍,三个人一间,睡在干净而结实的床垫上,同时把他们的脏衣服交给地下室那些年纪较大的妓女洗。过了一星期左右,等他们恢复了一些力气,头发上没有虱子卵,一嘴烂牙的恶臭也消失,就让他们签好选民登记卡,发誓绝对支持席奇下次推出的候选人。然后他们会离开,身上带着其他老同乡的姓名和地址,指望能透过老同乡而立刻找到工作。
  旅舍的二楼是赌场,有专属的出入口。三楼则是妓院。乔住在四楼走廊尽头的房间。这层楼有一间很不错的浴室,仅有两个跟他共用的人,就是任何当时身在城里最凯的豪赌客,以及提姆·席奇旗下最红牌的妓女潘妮·裴伦波。潘妮二十五岁,但看起来只有十七岁,头发的色泽就像阳光照进瓶中蜂蜜般。曾经有个男人为了潘妮跳楼,还有一个跳海,另外有一个倒没自杀,而是杀了另外一个男人。乔还算喜欢她,她很和善,看起来又赏心悦目。如果她的脸蛋看起来像十七岁,那乔敢说她的脑子就像十岁。据乔所能判断的,她脑子里装的只有三首歌,还有一些关于成为裁缝师的模糊愿望。
  有些早上,看谁先下楼到赌场去,就会帮另一个带杯咖啡上来。今天早上,是她带上来的,两个人坐在他房里窗边,往外看着史卡利广场上商家的条纹雨篷和广告看板,同时第一批送牛奶的推车呼噜噜沿着翠芒巷前行。潘妮告诉他,昨天一个算命师跟她保证,她命中注定不是死得早,就是会变成堪萨斯城「神的教会」的信徒。乔问她是不是担心自己死掉,她说那当然,但搬去堪萨斯城还要更恐怖好几倍。
  她离开时,乔听到她在走廊跟人讲话,然后提姆·席奇在他门口出现。提姆穿了一件黑色的条纹背心,没扣扣子,配上同料子的长裤,白衬衫衣领的扣子解开,没打领带。提姆身材修长,一头漂亮的白发,还有死囚牧师那种忧郁而无助的眼神。
  「席奇先生,早。」
  「早,乔。」他用一个老式玻璃杯喝咖啡,映着刚升到窗台之上的晨光。「匹兹菲德那家银行?」
  「是的?」乔说。
  「你想见的那个人每星期四都会来这里,不过大部分晚上都会待在奥本小店。他会坐在吧台,洪堡帽放在他的饮料右边。他会告诉你那栋建筑的格局,还有离开的路线。」
  「谢谢,席奇先生。」
  席奇稍微举起杯子以示回应。「还有另一件事——还记得上星期我们讨论过的那个赌场荷官吗?」
  「卡尔,」乔说,「我记得。」
  「他又犯了。」
  卡尔·劳布纳是他们的一个二十一点赌桌荷官,他以前工作的地方习惯动手脚,而现在他们无法说服他在这边不作弊,尤其碰到那种看起来不是百分之百白人的赌客。所以如果一个义大利佬或希腊佬在他的赌桌坐下来,那就完了。卡尔一整晚会神奇地掀出一张又一张十点和一点的底牌,除非等到那些肤色比较黑的客人离桌。
  「一等他进来,」席奇说。「就把他开除掉。」
  「是,先生。」
  「我们这里不玩那种狗屎。同意吧?」
  「那当然,席奇先生。那当然。」
  「另外把那台吃角子老虎修一下,行吗?那轮子太松了。我们的赌场不作弊,但也他妈的不是慈善机构,对不对,乔?」
  乔赶紧写下来提醒自己。「是的,您说得对,先生。」
  提姆·席奇的赌场是波士顿少数几家干净的,因而成为全城最受欢迎的赌场之一,尤其是高金额的赌局。提姆教导过乔,作弊的赌局或许可以拐到一些笨蛋,但顶多两次、三次,他们就会学聪明而不再赌下去。提姆不想拐人两、三次而已,他想要一辈子赚他们的钱。他告诉乔,让他们继续赌下去,继续喝下去,他们就会把钞票送上门来,还谢谢你减轻他们的负担。
  「我们服务的那些人呢,」提姆不只一次这么告诉他,「他们是拜访夜晚,但我们就住在夜晚里。他们来租用我们的地方。这表示他们一来我们的地盘玩,我们从每一寸土地都能赚到利润。」
  提姆·席奇是乔所见过比较聪明的人之一。禁酒时期之初,波士顿黑帮的种族界线分明——义大利人只跟义大利人来往,犹太人只跟犹太人来往,爱尔兰人只跟爱尔兰人来往——但席奇跟每个人都打交道。他趁着其他人都在经营威士忌时,就跟裴司卡托瑞帮的负责人姜卡罗·卡拉布瑞塞(帮主裴司卡托瑞老头正在坐牢)结盟,两个人一起经营加勒比海地区的兰姆酒。等到底特律和纽约的黑帮运用他们的影响力,把威士忌这一行里的其他人全都变成分包商,席奇和裴司卡托瑞这两个黑帮已经垄断了蔗糖和糖蜜市场。大部分产品来自古巴,经过佛罗里达海峡,运到美国才蒸馏为兰姆酒,然后夜里沿着东海岸往北运送,最后把总成本加上八成的价格卖出。
  最近提姆才又去过佛罗里达州坦帕市,一回来就立刻跟乔讨论那趟去南波士顿家具仓库的变调差事。他称赞乔很聪明,没去碰帐房(提姆说,「当场避免掉一场帮派大战,」),还跟乔说,等他搞清当初报信的人为什么会给这么危险的消息,就会有人被吊死在关税大楼的尖顶上。
  乔想相信他,因为如果不相信他的话,就表示提姆派他们去抢那个仓库,是因为他想要挑起一场跟亚伯·怀特的帮派大战。对提姆来说,为了永久垄断兰姆酒市场,牺牲几个从小男孩时期就调教出来的手下,他是做得出来的。事实上,提姆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绝对没有。所以他才能在这一行保持顶尖地位——你必须让每个人知道,你早就没有心肝了。
  这会儿在乔的房间里,提姆掏出随身的金属扁瓶,倒了一点到咖啡里,喝了一口,然后将扁瓶递给乔,但乔摇摇头。提姆把扁瓶塞回口袋里。「你最近都跑哪儿去了?」
  「都在这儿啊。」
  席奇盯着他。「你这星期每天晚上都跑出去,上星期也是。有女人了?」
  乔考虑要撒谎,但看不出有任何必要。「是啊,没错。」
  「是个好姑娘吧?」
  「她很活泼。她——」乔想不出适当的字眼,「——很特别。」
  席奇本来走到门口,又转回来。「你碰上吸血鬼了,啊?」他比划着一根针刺进手臂的动作。「我看得出来。」他走过来,一只手抓住乔的颈背。「在我们这一行,碰到好姑娘的机会不多。她会做菜吗?」
  「会啊。」其实乔根本不知道。
  「这点很重要。做得好不好不重要,重点是愿意做。」席奇放开手,又朝门口走去。「去跟那家伙谈谈匹兹菲德的事情吧。」
  「我会的,先生。」
  「很好,」提姆说完便下楼,到赌场出纳后头的个人办公室去。

  卡尔·劳布纳又多做了两个晚上,乔才想起来把他开除掉。最近乔忘了几件事,包括两次跟海密·缀戈约了要去偷卡许曼皮草店的货,结果都失约了。但他倒是记得修好赌场里的吃角子老虎,把轮子转紧些,可是等到劳布纳那天晚上来值班时,乔又出去找艾玛·顾尔德了。
  自从在查尔斯屯地下室酒吧的那一夜以来,他和艾玛大部分晚上都见面。只是大部分,不是每天。其他夜里她则是跟亚伯在一起。到目前为止,乔都还只是设法把这当成一种讨厌的状况而已,但很快地,他就变得难以忍受了。
  没跟艾玛在一起时,乔唯一想的就是见面时要做什么。等他们真的碰面了,两手不碰对方就愈来愈困难。一等她叔叔的地下酒吧打烊,他们就在里面做爱。如果她爸妈和其他手足不在家,他们就回她家里做爱。乔会跟她在他车上做,或者带着她从旅舍后面楼梯偷渡上楼,去他房间做。他们曾在一座寒冷的山丘上做,就在俯瞰着神秘河的一片枯树下。也曾在寒冷的十一月来到多彻斯特的海边,在俯视着圆柏丘湾的沙滩上做。站着,坐着,躺下——都无所谓。室内,室外——都一样。如果他们有奢侈的一小时在一起,就尽量试各种他们梦想出来的新花招和新姿势。但如果只有几分钟,那么也就凑合了。
  他们倒是很少谈话,顶多只谈对彼此似乎永无止尽的迷恋。
  在艾玛灰白的眼珠和苍白的皮肤后面,有个什么蜷缩着禁锢在牢笼里。不是那种被关在里面的禁锢,而是不准任何人进来的禁锢。当他进入她,而且两人尽量持续到做不动为止时,那个牢笼就打开了。在那些时刻,她睁开双眼搜寻着,他看得到她里头的灵魂,她内心的红光,还有她可能从小坚持至今的梦想,全都暂时松绑,溜出那个地窖和黑暗的墙和上了锁的牢房门。
  然而,一旦他退出来,她的呼吸也减缓到正常,他就会看到那些东西像潮水般退去。
  不过无所谓。他开始怀疑自己爱上她了。当牢笼打开、他获邀进入的那些少有时刻,他发现了一个渴望信任、渴望爱、渴望活着的她。她只是必须搞清楚他是不是值得冒险信任、值得爱、值得一起活着。
  他值得的。
  那个冬天他满二十岁,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想做什么了。他想成为艾玛·顾尔德全心全意托付的男人。

  冬日缓慢消逝的期间,他们也冒险在公开场合出现过几次。那几夜都是因为她有可靠消息来源,很确定亚伯·怀特和他的手下大将都会出城,而且他们都是去提姆·席奇或他合伙人经营的地方。
  提姆的合伙人之一是菲尔·克瑞格,布朗菲德饭店一楼的那家威尼斯花园餐厅就是他开的。乔和艾玛在一个严寒的夜晚去那里,虽然天空清朗,但闻得到雪的气味。他们才刚寄放好大衣和帽子,正好一群人从厨房后的贵宾包厢走出来,还没看到脸,光从他们的雪茄气味和那种熟练而友善欢乐的声音,乔就知道那是一群政客。
  市政委员、市政官、市议员、消防队长、警察队长、还有检察官——这群光鲜、笑脸迎人、卑鄙的政客,勉强维持城市街灯会亮,也勉强维持列车运转和交通号志的运作。让一般百姓晓得,要不是他们勤勉不懈地守望,这些公共设施和其他上千种的服务,无论大小,都有可能会终止。
  他看到他父亲的同时,他父亲也看到他了。一如往常,如果他们好一阵子没见面,碰到时气氛就会很不安,只因为父子两人实在是太像了。乔的父亲六十岁。比较年轻时生了前两个儿子,隔了好多年才又生了这个小儿子。尽管长子丹尼和次子康诺的脸、身体,都明显兼有父母两边的遗传,身高则更是(这是源自家族里有芬尼西氏族的血统,这个氏族的男人都长得高);乔却是他父亲的翻版。身高一样,体格一样,下颚都很发达,同样的鼻子和突出的颤骨,眼睛都比一般人稍微再凹陷一点,让人更难猜透他们在想什么。乔和父亲唯一的差异,就是颜色的部分。乔的眼珠是蓝的,他父亲则是绿眼珠;乔的头发是小麦色,他父亲则是亚麻色。除此之外,乔的父亲看着他时,就像看着年轻的自己在嘲弄。乔看着他父亲时,则是看到了肝斑和松弛的肌肉,看到死神在凌晨三点站在床尾,一脚不耐烦地轻敲着地面。
  他父亲和几个人道别握手和拍背之后,便离开那群排队等着拿大衣的男子。他来到儿子面前,伸出一手。「你好吗?」
  乔跟他握手。「不坏。您呢?」
  「好极了。我上个月升官了。」
  「波士顿警察局副总警监,」乔说,「我听说了。」
  「你呢?这阵子在哪儿工作?」
  要认识汤马斯·考夫林很久的人,才能看出酒精对他造成的影响。从他讲话是不可能听得出来的,因为即使喝了半瓶上好的爱尔兰威士忌,他的声音依然保持流畅而坚定,音量也始终一致。从他清澈的双眼也看不出来。但如果你知道要去哪里找,你就可以从他英俊的脸上发现某些掠夺性和恶意,正在打量你,想找出你的弱点,而且盘算着是不是要拿这些弱点来下饭。
  「爸,」乔说,「这位是艾玛·顾尔德。」
  汤马斯·考夫林握住她的手,吻了一下手背。「很荣幸认识你,顾尔德小姐。」他朝侍者领班歪了一下头。「杰拉德,麻烦给我们角落那张桌子。」然后他朝乔和艾玛微笑。「你们不介意我加入吧?我快饿坏了。」

  他们一路保持愉快气氛,直到吃完了沙拉。
  汤马斯说了一些乔小时候的故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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