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末世之天罗惊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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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末世之天罗惊羽-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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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经看到了上去的扶梯,岳洪没有能回来。

郑靖军咬着唇,只是看着蔚宁。

蔚宁却神色冷漠,并没有开口说要去找蔚宁。

“你!”李亚忽然睁大了眼睛,一阵黑气从他的身上冒了出来,明月收回白皙修长的手,一张符纸贴在李亚的额上,他平静地说:“私人恩怨,不要惊讶。”

一株吸血藤飞快爬上了他的身体,吸血藤不是菟丝子,它是十分简洁暴力的植物,眨眼就将他完全吸干了。

明月撇撇嘴,嘀咕说:“一点儿都没给我留……”连油脂都吸掉了,没法熬尸油了啊靠。

沈迟的神色却很冷,“给我过来!”

沈流木和明月就好似做错了事的孩子一下立刻低头滚了过来。

“谁让你们动手的!”他的声音也冷得都要结冰了。

这一晚真是不顺利,不顺利到他太、火、大、了!

一个个翅膀都硬了!敢替他动手了!

这是屁股痒了吧!

“沈叔叔,你不要生气。”纪嘉弱弱地说,悄悄地让几只狠狠咬了李亚几口,带着剧毒的小小木偶甲虫慢慢爬到了地上,一寸寸地朝她挪过来,小心翼翼的就怕沈迟发现。

沈迟却忽然瞪了她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好事!”

纪嘉立刻也乖乖低下头去。

众人:……

卧槽,根本还没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杀李亚——这就是一副训孩子的架势根本就让他们没法问了啊!

一上到上面徐梦之就迎了上来,其他人欲言又止,沈流木忽然握住了他的手,徐梦之一怔,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一股暖流流进了自己的身体,浑身通泰。

沈迟认真地说:“抱歉。”

徐梦之正莫名其妙,还没来得及问就被一旁的人叫去,而等他回过头来,沈迟四人已经不见踪影。

这个不见踪影,是真的找不到了,他们仿佛一夜之间,就在北京蒸发不见。而很快聂家的家庭医生就告诉徐梦之,他的病已经不成问题。

沈迟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迫不得已之下,他其实更想杀的是蔚宁而不是李亚。

孩子们却不知道他和蔚宁的仇恨,他们只知道要干掉邪恶的研究院的人。

李亚就被贴上了这样一个邪恶的标签,其他人都死了,就只剩下他。

而这夜,蔚宁从梦中惊醒,浑身冷汗津津。

他爬起来,看着阴沉的夜空。

明天,大约北京会下一场大雪吧。他的眼神已经同前一天截然不同,那么冷那么静那么沉。

低头看向自己的手,蓦然想起那时他的那个眼神。

他——爱他,但那个人看着自己的眼神却从未有这样的热度。

一天天压抑,蔚宁知道自己有怎样的偏执,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吧,不完美的东西他不要。

可那个人是不死的。

所以,他以特别的方式毁了他,让他彻底消失在自己的生命之中。

然后才发现,原来这也同样毁了自己。

不过,他从不后悔,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还是会毁了他。

“沈迟……”这个名字在他的唇齿间婉转,简单的两个字偏被他叫出了缠绵悱恻的味道,蔚宁轻轻笑了,“想不到我们又都从地狱爬回来了。”

“不过,如果你仍然不能属于我——那么,我还是要毁了你。”他一字一句缓缓说,呼出的热气模糊了眼前的窗户。

只是想着那个人,他居然就情‘动,末世之后,他已经很久没能如此亢奋。

窗外,大雪漫天。

41·桃花源

桃花源

蔚宁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两辈子自从遇到沈迟之后;就再也没有同别人有过太亲密的接触,倒是在末世之前谈过一次恋爱滚过几次床单;到后来,每每渴望沈迟渴望得都快疯了;次次他触碰自己的时候肌肤都那样战栗;蔚宁知道同性之间是怎样做的,他甚至去过北京的红灯区点过最红的鸭子,却很快又将他赶了出去。

只有沈迟才可以;只有沈迟,其他人无一例外让他恶心。如果是沈迟;他甚至愿意躺在他身下任他刺进自己的身体;只要能填满他日益贪婪的内心,怎样都可以,只有沈迟。

他爱他爱得发了疯,他却总是那样笑,笑得没有半分杂念,而且毫无顾忌地同自己勾肩搭背——纯友谊的那种。

到后来,蔚宁对他的爱中就掺了几分恨。

这份爱终究是扭曲了。

蔚宁醒过来之后就索性没再睡,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走回了卧室。他的头脑越来越清楚,上辈子的自己实在是太愚蠢了,不管怎样,也该到手之后尝过滋味,哪怕终究还是得不到,毁灭他之后也不会这样——不甘心吧?

就是将他困住绑在床上一辈子,也未尝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即便是重生,蔚宁想起沈迟,仍旧是那样浑身发热。

他喝了一口完全没有加糖的苦咖啡,慢慢笑了,没关系,如今的他有足够的耐心,这辈子,他不会将沈迟交给任何人,哪怕是毁灭,也要由他自己来,就算他是不死的,蔚宁就不信将他整个人都吃进肚子里去他还能活着!

他对他的渴望早已满溢,真的——恨不得将他整个人吞进肚子。

除了他自己,谁也别想得到沈迟这个人。

谁也别想。

**

这时沈迟四人已经远远离开了北京,虽然遗憾还要让蔚宁他们多活一阵子,不过这趟毁了两个人,岳洪和郭凝,岳洪失踪蔚宁没有回去寻找,在毒雾漫延的地下存活率几乎为零,郭凝的眼睛毁了之后,沈迟都可以预见到她的下场。

蔚宁看似重情,实则凉薄,他的哥哥更不用说,没有利用价值之后,百分百会将郭凝抛弃。

上辈子沈迟和郭凝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只能说是一般,本来也是男女有别,她又深爱蔚宁,沈迟自觉和她保持距离,但作为战友同伴的时候,沈迟保护她救她的次数多得数不过来,但沈迟记得的却是他被带走的那天郭凝幸灾乐祸又如释重负的冷笑。

虽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沈迟想,她应该是十分讨厌自己的,哪怕这种恨来得莫名其妙。

沈迟知道的安全区聚居地基本都在内陆,北京是最大的一个,哈尔滨有一个,西安有一个,成都有一个,昆明有一个,最南的一个在南宁。末世之后海平面升高,天气环境变得无比糟糕之后时时有海啸困扰,又有海里的进化动物威胁,沿海地区几乎变成了无人区。

但沈迟现在就在往东南沿海去,他要避开那些安全区,因为北京方面和几乎所有的安全区都有一定的联络,他要先避避风头。

可是他完全没想到的是,从研究院里逃生的众人,没有一个人将他们一行人动手杀害李亚的事情说出去。

众人都不是蠢货,祁容翠和谭妍雅双方都在重庆和沈迟他们四人合作过,没有多深的感情也总有几分战友情谊,本身她们对研究院的人观感就不怎么好,虽然李亚没有刘仪那么讨厌吧,却也不招人喜欢。死都死了,他们所在的小队又没必要为了这种事去得罪沈迟四人,反正他们又没动手,顶多当成没看见而已。

蔚宁勒令之下,雷霆的人也没有开口,他在雷霆里很有威信,再加上又不是多大的事儿,他们自然都听蔚宁的话。

事实上沈迟完全没有暴露,只是他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远离了那些同北京有联络的安全区,准备过一段时间风头过了再去打听打听消息。

东南沿海的气候比内陆还要糟糕,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一个月中几乎二十八‘九天都是乌云压顶,大雪混着冰雹啪啪地落。

江浙一带原本十分繁华富庶,哪怕是到了末世的第四年,沈迟想着去一些郊区应该还能找到不错的居所,比如山间别墅什么的,稍稍收拾收拾倒能住一阵子,几个孩子也该好好养养了,他看了一眼沈流木,自从研究院出来之后,他就已经昏迷,又发起烧来。

这是又一次的进阶。

异能者的进阶是一次比一次危险的,照理时间也是一次比一次短,但直到这个时候沈流木还没醒来,让沈迟十分忧心。

将沈流木汗湿的头发往旁边拨了拨,原本就觉得流木每次睡着的时候看着尤其稚嫩,可不知不觉,在他怀里慢慢长大的孩子已经有了半大少年的模样,眉眼轮廓渐渐舒展开来,让沈迟看得怔住。

他从来没有养过孩子,从不知道孩子竟然长得这样快,好像不久前还是腻在自己身上的小孩子,这一刻看来,已经渐渐开始像个大人了。

“爸爸。”沈流木睁开了眼睛,声音沙哑。

沈迟心中一松,摸了摸他的头,“总算醒了。”

小云飞奔,带着他们没入茫茫大雪之中。

和平年代时,浙江山清水秀,是个适宜居住的好地方,到了末世,有山有水的地方只意味着比旁的地方更危险,沿海,又有山区,人类的生存空间更加被挤压,沈迟四人最后选择在杭州郊区住一阵子。

末世的第四年了,居然还有零零散散住着农户的地方,叫沈迟感到意外的是,他们的安全是由一条狗一只猫带来的,这一猫一狗并不是同一家的,但因为两家是邻居,本来就十分亲近,所以这一猫一狗也常常在一起玩耍,它们大约是那两家人很早以前就开始养的,不过是农家最常见的那种土狗和三花猫,哪知道末世来临之后,这一狗一猫齐齐进化,叫人更惊讶的是,它们进化之后,却没有抛弃自己的主人。

沈迟见过不少进化动物,宠物的进化率比野生动物要低得多了,哪怕是宠物进化,很多根本不是灵智方面的进化,反而是凶性的,尤其是猫,本能里就带了几分野性,能像这一猫一狗这样进化后仍旧忠心的实在太少了。

因为这一狗一猫的护卫,这零零散散的七八户人家居然就这么活了下来,靠着几亩塑料大棚和进化的一猫一狗偶尔打回来的猎物,过着与世无争的田园生活。那些塑料大棚都用钢筋加固过,否则在现在这种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可早就被吹垮了。

这一猫一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到四阶了,比大部分野生的进化动物还要强上一筹,怪不得这么厉害,不过它们这么拼命进化很可能根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自己的主人。

那条皮毛养得油光水亮的黑狗就叫黑子,而那只三花猫更简单了,原本没有名字,家里人就“咪咪”、“咪咪”地叫着的。如果不是沈迟在山上发现了那些塑料大棚,恐怕都无法发现山脚下还有那些农户生活着。

这里,简直就是末世之中的桃花源。

“不如我们今天就走吧。”沈迟正在收拾东西,看着门外的烈日,略皱了皱眉,这天气越来越热,幸好人类天生的适应力强悍,比如这几家农户,前两年还因为太热脑溢血死了一个,这几年的夏天却仿佛都适应了,几个小孩子在不远处的小溪里嬉戏,一只比寻常猫大上好几圈的三花猫慵懒地趴在小溪旁,一个孩子闹得过了,走远了两步,它就用毛茸茸的尾巴将他扫了回来。

高挑修长的少年抬头,迎着窗外的阳光,显得更加眉清目秀容貌精致,“等吃完这一顿?”

“要跟李奶奶他们告别吧。”编着一条漆黑的大辫子,穿着月白半袖长裙的少女似乎对这里有些恋恋不舍。

门外走进来的少年仍是熟悉的冰山面容,长长的黑发束成一束,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连汗都没有一滴,一身同样月白的宽大上衣和这里农家常穿的黑色宽裤,硬是被他穿出了几分道骨仙风的味道,“沈叔叔,我们还会再回来吗?”

三年前,沈迟他们到这里时,曾经让那七八家农户十分警惕,他们总共也只剩下十几二十个人,加上孩子不过二十出头,青壮年更少,只有五个,其余都是老人女人和孩子,他们也碰到过路经这里心怀不轨的人,都被黑子和咪咪给干掉了,幸好这个地方太偏僻,来人并不多,他们并不常见到路过的人。

但沈迟很特别,他虽然是个年轻男人,却偏偏带着三个半大孩子,而且,不得不说皮相好是很有用的,如果长得凶神恶煞,哪怕你带着孩子,人家还是会有戒心,沈迟长得好看,三个孩子又漂亮,只需要可怜巴巴地朝那几个老人看,他们就心软了,他们毕竟还是一群淳朴的农家人。

村子里大半的房子都空了,随便收拾了一间沈迟他们就住了进去,这三年之中他们经常到山上去猎一些进化动物,或者到城里去狩猎丧尸,瞧瞧还有没有什么能用的东西拿回来,用猎物和日用品同那些农户换一些蔬菜,日子一天天过去,沈迟几乎想要放下一切,就跟三个孩子一直住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生活。

“哎,后生,今天又哪个娃出去呀!”满头白发的老人家走到门口来问。

“奶奶好。”三个孩子齐刷刷地说。

其实,现在已经不能算是孩子了,尤其是明月,三年过去他已经十七了,算是个半大小伙子。

沈流木已经十五岁,长相哪怕再精致秀丽,也已经有了青年的清朗轮廓,而且,才刚十五岁的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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