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 第5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梅老头没起疑心,我暗松了口气。说起来韩志那个销金指的功夫还真是练对了,典型一个活招牌,行内人一看就是同行,绝不会联想到公安那去。

    “呵呵,一个好汉三个帮,能有这样的兄弟帮衬着,怪不得张小哥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成就名声,好生让人羡慕啊!”梅老头捋着胡须说。

    “梅老客气了,我们要向您学的地方很多。不过……,晚辈有一个朋友,似乎跟梅老处得颇为不错,一直打搅着梅老。现在他家里有点事,梅老能不能高抬贵手,放我兄弟一马?”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向梅老头要起了人来。

    果然是人老精,鬼老灵啊,老丫的滑不留手,跟他寒暄了半天,硬是说不到正题上,太极推手的功夫让他玩得炉火纯青,没辄了,咱还是直说了吧!

    “高抬贵手之类的话提也休提,老夫只是和金小哥相谈甚欢,留他住了几日罢了。”梅老头笑眯眯地说,同时两手一拍“啪”地一声脆响。

    大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身着旗袍,年纪约在二十出头的美丽女子一步一摇地走了进来。进门后,她先是对着梅老头后对着我们,分别福了福,姿势柔和自然,充满了古典的美感。

    我要的是大金牙,梅老头让她进来干嘛?“梅老,您这是?”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梅老头笑了笑,没有回答我,而是向那个女子问道:“怎么样了?”

    “金先生已经安全地回到家中,他说很感谢董事长这些天的照顾。”女子双手放在大腿上,躬身说道。

    “如何,张小哥对老夫的安排是否满意?你们一进门,金小哥就已经启程回去了,小小梅园,又岂敢留客呢!”

    虽说我既然进了这个门,那大金牙也就没有什么扣留的价值了,但未谈条件先放人,梅老头这手玩得倒是光棍。

    他没必要骗我,看来大金牙的确已经回去了。这我就放心了,等等计划能够顺利实行,会不会跟他们翻脸动手,我心里都没有底,大金牙看是留在他们手中,总是个顾及。

    “下去吧!”梅老头挥了挥手,那个古典美女立即柔顺地退了下去,同时轻无声息把大门带上。

    等她关好了门,梅老头便用右手食指轻敲着桌面,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我,意思很明确:人我已经放了,我要的东西呢?

    我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那个以四条人命为代价,却一分不值的卷轴递了过去。

    卷轴递到了梅老头的手上,我并没有马上放手,而是等到他皱着眉头看向我的时候,说:“梅老,看这个卷轴之前,请你耐心听晚辈讲几句话。”

    说完我手一松,卷轴落入了他的掌中。

    “梅老,您能接受得了一些无法置信的事吗?”我端起已经有点凉了的茶,在唇边抿了一口,轻轻地问。

    “嗯?”梅老头眉毛一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答道,“老夫跟你一样,也是倒斗出身,什么离奇古怪、巫蛊邪祟的事没见过。何须多问!”

    “那就好。”我点了点,说,“既然如此,希望梅老在看完这个卷轴后,能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再做结论,晚辈感激不尽。”

    梅老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缓缓地打开了手中的卷轴。

    惊愕、愤怒、疑惑、了然……,各种神色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一皱眉的功夫,又回复了云淡风轻的模样。

    要不怎么说姜是老的辣呢,看人家着修养,想当初,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卷轴时,是何等的震惊啊!

    梅老头并没有轻易地下结论,只见他从怀中摸出个放大镜来,仔细地在卷轴的细微处查看了起来。同时,手掌轻轻地在上面摩梭,感受上面的纸质与纹路。好半晌,才见他长出了一口气,毫不珍惜地随手将卷轴抛到了桌上。

    “原来如此,真是没有想到,一代‘地仙’,竟然是……,哈哈,当真是出人意料。”一笔巨大的财富,就这么化为乌有,梅老头居然神色不变,犹如局外人一般随口感慨,一得一失,似乎不能在他的心上留下哪怕一点的痕迹。

    这也算是枭雄之姿吧!我暗暗感慨,语带恭敬地说:“多谢梅老的信任。”

    “老夫淫浸古玩业数十载,如果连真伪都辨别不出来的话,这把年纪岂不是活到了狗身上去了。”

    说完他摇了摇头,有点感慨地继续道:“看来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属下,便是因为这个原因,跟你产生了误会是吧?”

    “正是,是晚辈处世不周了……”

    梅老头摆了摆手,止住了我的话,说:“那是他们有眼无珠,怪不得小兄弟。只是可惜我那个干女儿命薄啊!小雯她小小年纪就吃了不少苦,跟我的这几年我又没好好教她,始有今日之祸。”

    什么?我眼睛登时睁得老大,曾雯雯是他的干女儿……

    干女儿死了,他还可以跟仇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喝茶?这个……,用修养二字,似乎不能解释了。

    我暗暗观察四周的环境,已经有一言不和,转身逃命的觉悟了。没想到的是,梅老头绝口不再提这件事,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着些没边的事。

    耐着性子应付了一阵后,我忽然看见韩志的动作有些不对了。只见他的右手慢慢地缩进了袖子了,同时袖口开始一抖一抖地颤动了起来。他这是在发暗号让外围布置的公安进来捉人。

    看这情形,我忽然站了起来,对梅老头说:“今日多有打扰了,晚辈告辞了,日后梅老有闲,晚辈再上门讨教。”

    说完拉着胖子跟大金牙就准备走人。

    我话刚说出口,韩志立时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按他们的计划,是我们在这里拖住梅老头,方便他们外面的行动。

    开玩笑,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地方梅老头到底埋下了多少人手韩志心中也没数。外面的人一冲进来,梅老头又不是傻的,非当然闹翻了不可。做做鱼饵我没意见,拼命?想都不要想。

    韩志是以我朋友身份来的,现在我要走了,他总不能赖着吧?于是他无奈地跟着我站了起来,狠狠地白了我一眼,然后眼珠子四处乱转,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不想这时候梅老头倒是帮了他一把,见我要走,梅老头也不挽留,只是让我们稍等片刻,他有礼物要送给我们。

    礼物,不好吧!杀女之仇不报也就罢了,还送我礼物,我张涛没这么大面吧?梅老头也不给我拒绝的机会,招呼伙计把礼物抬上来,接着他就说人老了毛病多,屋子里呆久了气闷,跑到门外呼吸新鲜空气去了。

    梅老头的反应很奇怪啊,难道在算计什么?琢磨了半天没有头绪,却听得旁边传来一声惊呼,还有大口吸气的声音。

    转头一看,伙计们抬上来的礼物已被打开……

    
 


升棺发财 第二卷 第三十四章 【琥珀少女】
章节字数:3056 更新时间:08…01…10 14:12
    当真切地看到这件礼物时,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么激烈地反应。

    那是个一人高矮的巨大的琥珀状物体,呈半透明的褐色,里面,赫然封着一个笑靥如花的娇嫩少女。

    少女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身着红色的纱衣,梳着双丫髻,赤着双纤足,肤白胜雪,巧笑嫣然。

    雪白的贝齿,轻轻印在嫩红的唇瓣上,微微侧着头,一抹笑容正在绽放,浅浅的梨涡也随之显现,更有清澈的大眼睛,看似犹在俏皮地扑闪着……

    这是何等的美丽又是何等的残酷啊!这样花般的少女,就这么在她最美丽的时候,被久远地尘封住了。

    转瞬即逝的美丽得以永久留存,但活生生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使劲摇了摇头,狠了狠心把琥珀少女重新装回了箱子中,交给胖子背着,我独自一人走到外面的花园中向梅老头告别。

    “梅老,晚辈告辞了,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了。”我走到花园中时,梅老头正背手望着夕阳,不知为何,一股苍凉迟暮的感觉迎面扑来。

    “只怕再见无期了,张小哥自己保重吧!”梅老头淡淡地说,眼神越过我的肩膀投向我的身后,没有回头,但我依然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正在看着的是胖子抗着的琥珀少女。

    再见无期?难道梅老头有什么预感了吗?以他的罪行,捉到该够枪毙了吧!

    韩志的信号早已发出去了,刑警公安们随时可能冲进来,我没心情跟梅老头寒暄,也没时间深究,他为什么把琥珀少女,这种一看就是绝世之宝的东西如此轻易地送给我。

    长叹一声,我对梅老头拱了拱手,权当告别,便与韩志及胖子,一起步出了梅园。

    刚一出门,韩志便离开我们去跟大部队会和了。看样子他是对我余怒未消啊,到最后除了一个白眼,连句话都没再跟我说过。

    当时不以为意,后来才觉得遗憾,今日一别,竟再无相见之日,我再也没有机会跟他说话了。

    事后不久,行内便有传闻:沉沙梅老,于梅园被围,自觉脱困无望,又不愿受牢狱之灾、庭审之辱,终饮鸩而亡。

    扪心自问,我对梅老头其实颇有点内疚的感觉,之前跟他是敌非友,现下更是一直在算计着他。他不仅不为手下向我报复,反倒送我至宝,我却这么对他,实在有点不够意思。

    奈何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接下来的事,由不得我做主了,不过是口头感慨罢了。直到此后一连窜的时候接连发生的时候,我才知道,就连这个口头感慨都是白费感情,一代枭雄,老奸巨猾,又岂会如此好心。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这件事过后,不知怎地,我总有种意兴阑珊的感觉,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甚至连大金牙跟我提供了几个富穴的线索我也提不起兴致去探上一探。

    整日里都窝在店中,研究那个琥珀少女,偏偏多日的钻研、查阅、请教,却毫无头绪。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个珍玩这么简单,里面似乎蕴藏着什么艰深的奥秘。

     事情过去很久,记忆渐渐模糊,可在梅园中,与梅老最后话别的场景却愈加清晰了起来。我慢慢地,竟似能捕捉到当日,梅老越过我的身躯,望向琥珀少女时,眼中一闪而过的异彩。他把这样一个东西如此随意地交到我的手上,又有着什么含义呢?百思不得其解。

    除此之外,便是与胖子,Hellen,胡八一还有王凯旋他们一起喝酒聚会,神侃胡吹,日子倒也过得飞快。忘了说,这段时间,通过胡八一的介绍,我还认识了一个美国华侨——Shirley杨。

    说起来Shirley杨身上与Hellen有不少相似之处,只不过Shirley杨更冷静,Hellen更感性一些罢了。听王凯旋跟我说,胡八一那小子似乎对Shirley杨很是有点意思,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因着胡八一的关系,我跟Shirley杨也着实见了好几次,但奇怪的是,除了初次的那点印象外,她在我心里的形象完全是模糊不清的。那几次见面,她到底说了什么,我竟一点印象也无。

     放在其他人身上,这也许不足为怪,但出现在我身上,就很是奇怪了。我对这些细节,一向都是很留心的,习惯从细节处分析一个人。这是多年的倒斗生涯留下的职业病,我对身边出现的人和事,从来都是很小心的,不知为何,这次竟会如此马虎。更何况,Shirley杨并不是什么路人甲乙丙丁,而是我兄弟的意中人,我竟会如此大意,这其中,一定有着什么问题!

    很多事情,如果及早的发现,便能轻易地避免。但这样的机会,却被我轻轻地放过了。也许是多日的平淡生活消磨了我的韧性吧,没过多久,我不仅没弄清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失误,甚至连琢磨下这个事情的意图本身,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于是,很多本可避免的事,就这么微微凝滞了一下,便毫不停留地继续按固定的轨迹运行着。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愈加慵懒,动都不太想动。人一静下来,思绪便跟泡到水里的海绵般,越胀越大。

    这么多年的倒斗生涯下来,我第一次问了自己,为什么要倒斗?是啊!为什么?年幼时,是为了新奇,为了生存。到了后来,生存的压力,似乎也并没有像我自以为的那么沉重,支撑我乐此不疲的继续着的,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是在一个月前,我会毫不迟疑地说,是兴趣,我喜欢干这个。但现在,这句话我却再也说不出口了。不知怎么地,对倒斗这件事情本身,我竟似厌烦了起来。这个念头,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从小到大,除此我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兴趣和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