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魔大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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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魔大红楼-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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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玉笑道:“环兄弟喜欢,拿去便是,里外出不了府里的门。”

    贾政气乐了,道:“你倒是大气。”

    宝玉没有说话。不过是一首词的原创金光而已,他真不怎么在乎。有唐宋元明清五朝大家做后盾,他敢说胸藏万卷书,脑中自有千沟万壑。一篇而已,值什么?

    贾政思索片刻,提点道:“听说老祖宗给你递了话。你或许不清楚,就那王善保,是我曾经的外管事。外管事做什么的且不用管,内管事做什么的,你可知道?”

    宝玉点点头。

    贾政眯起眼睛道:“既然知道也就罢了,我也少些言语。你让茗烟把秋纹办了,省得以后多事。”

    宝玉摇头。

    贾政更气,问道:“你还等什么?妇人之仁!”

    宝玉反问道:“素闻老爷对下人宽厚,您可用过这个?”

    “不曾。”

    “您都不用,我用内管事做什么?”

    贾政这才正眼瞧了宝玉,端详半晌,乐的胡子都翘起来了。他赞叹道:“你这冤家,几日不见怎么有趣起来了。好,好!要说外管事也就罢了,内管事是什么东西?好男儿志在四方,自家人弄些乌七八黑的,平白短了志气。很好,你很好!”

    他和贾代儒对视一眼,神情饱含赞许道:“既然如此,你房里的事情,我也不便多加过问,自个处理吧。如今事情传扬开来,忆秦娥的书写迫不容缓,你便把它写了,将来考上秀才,也算身有长物。”

    宝玉心里一惊,道:“可那誓言”

    “没叫你在外面写,自个回房里写去。提起练字,不知道你练得怎么样,别玷污了好词,你过来,随便写个字给我看。”

    回房写词叫不在外下笔,随便写个字就不算了?这贾政真是个不讲理的。宝玉暗自叫苦,想了一下,道:“字没练好,就不脏您眼了。这忆秦娥”假装考虑半晌,笑道:“我刚成生员,才气不足,要写出来得费个三五日。夜长梦多,不如您替我写了?”

    贾政大惊道:“这可是足以煊赫一方的词,你也舍得?”

    “里外出不了府里的门。”

    “你倒是大气。”

    同样的话,说出来却是不同的意思了。贾政不想沾宝玉的便宜,想起忆秦娥的慷慨高亢、诸般壮阔,又痒痒的很,心里好像猫抓鼠挠一般。他考虑半晌,一咬牙,道:“如此,我便写了!”

    他亲自磨墨,拿了和先前差不多的纸张,手指在笔架上转了一圈,还是收回,转而掏出了一杆通体赤红的笔。

    “如此词作,用你也不屈就了。”贾政抚摸火乌赤毫,嘴里感叹。

    “慢着!”贾代儒突然开口。

    贾政、宝玉转头看他,就见贾代儒捋着胡须,自得问道:“老朽得知宝二爷开了文山,一直好奇,不知宝二爷点燃了几把文火?”

    宝玉知道他向着自己,回道:“一共七十二把。”

    话音刚落,就听哧啦一声。贾政的手本摁着纸张,蓦然用力,竟然把价值五十两银子的十扣纸扯碎了;贾代儒的手也丢了力,揪下自己好大一把胡子来,抓着下巴笑。

    “好,好!初开文山就能点燃七十二把文火。老爷,府上后继有人了!”

    贾政还在愣神。他有举人文位,比妖将实力低了一层,但是事实上,由于贾府在大周国处境的关系,他在学文上比自家修炼更用功夫,奈何妖气和才气天生不合,让他事倍功半,只是个举人而已。

    小宝玉口衔通灵宝玉而生,一身妖族灵韵都在通灵宝玉上,让他多了心思。他想宝玉好生习文,将来做秀才,做举人,做进士,乃至于学士。只要宝玉成了学士,贾府困境就一扫而空。

    他期待很大,以至于小宝玉顽劣,让他恨不得掐死亲子。

    而如今宝玉初开文山点燃七十二把文火,放眼大周国,也没听说有这般天地英才。他期待有望,贾府有望!

    贾代儒看碎裂的纸张,叹道:“可惜了五十两银子的十扣纸。”

    “可惜?不可惜!”贾政把价值五十两的十扣纸丢掉,仿佛那就是一张碎纸,破烂!宝玉可惜的摇摇头,五十两银子呢,不是笔小数目。

    他换算过:一两银子是1000个大钱,而大钱的购买力,跟上辈子的货币差不多。贾政随手丢了一张纸,就是丢了五万块。

    “五十两银子而已,十扣纸而已,值什么!”贾政打开一侧雕花橱柜,拿出煊墨香盒。宝玉凑眼过去,看见里面有薄薄的一层,不过四五张纸的样子。表面光滑,有润泽。

    贾政小心翼翼捻出一张,笑道:“价值五百两银子的十扣纸,这才能做忆秦娥此等佳作的载体。那50两银子的破烂,怕是写不到一半,就要碎掉伤人了。”

    贾代儒颔首微笑:“是我多事了。”

    宝玉初开文山就能点燃七十二把文火,作为开山之作,忆秦娥绝不是普通的煊赫诗词。五十两银子的十扣纸能承载名动级别的诗词,普通的煊赫级别也可,但绝对承受不起,能够点燃七十二把文火的开山之作!

    贾政感激的看了贾代儒一眼。哪里多事?贾代儒的两句话,可是救了贾环一命,又免他受伤。

    一旦纸张承受不住,忆秦娥炸起来的威力,他也承受不起。

    只是不知道,这点燃七十二把文火的佳作,到底能才高几尺?

    这冤家文名不显,怕是影响了忆秦娥,煊赫是肯定了,但恐怕。。。。。。

    刚过六尺,六尺有余?可惜了,最多不过七尺。。。。。。贾政感叹道。

第17章 冤家开窍() 
宝玉从没想过,有哪一天,自己会对某件事如此神往。

    他以为文人写字,端得潇洒风流,但也只是潇洒风流而已,却没想到会是如此的

    波澜壮阔!

    只见贾政,这个留着三缕长髯的中年人一脸肃整,他摊开纸张,墨条轻研,直到这里还是正常的,有文人写字的工整,可恍然间,贾政五指执笔擫、押、钩、格、抵,掌心自然空虚,通力配合,执笔稳健。只见流光一闪,笔锋带起一溜浓墨,同时带起的,还有一股浩荡风声。

    西风呼啸,长空雁鸣。

    贾政通身亮起才气光芒,似火光,焰火熊熊,无数堂皇的正气浩然自天际涌下,给这雪白的才气火焰镀上一层更加炽白的正气鸿光。都说好文人内扫一屋,外安天下,这正气波光一闪,周围百丈明净无尘,好像被人一丝丝、一寸寸擦拭了好几遍,亮得可以照见人影。

    这就是举人的实力吗?才气燃烧,正气涤尘,浩荡正气不只能够干净屋舍,似乎把内心都给洗涤了。不,不仅如此!其中还有无边威能,在这威能之下,我就是一个蝼蚁!

    宝玉不由瞪大眼睛,漆黑的瞳孔中,一座高有百丈的文山时隐时现。文山上蜿蜒七十二把文火,好像被夜风呼啸,文火闪闪,扑朔迷离——他只是个生员,看到举人燃烧才气,就要被压制了。

    贾代儒把他拉到自己身后,回头要对他说话时,看见宝玉瞳孔隐现的百丈文山。“咦?”他叹了一声,头顶浮显一座通体赤红的山峰出来。他的文山看起来只有十几丈,通体赤红,好像被岩浆覆盖了一般。

    一股才气流淌而出,把贾政无意识流露的才气威压挡住,低声对宝玉说话。

    “好一个宝二爷!你开百丈文山,就不怕将来名篇不够,练不成文胆,做不成举人?小老儿年轻时心比天高,却也只敢开山五十丈,就算如此,到如今也只是个秀才,难以炼就文胆了。”

    宝玉暗笑:贾代儒对他真是极好,期望也高,别说把百丈文山练成拳头般大小的文胆,单是点燃九九八十一把文火,随后点燃文山,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一般人只开十丈文山,与百丈文山相比差了十倍,文火之间的距离也小了十倍。也就是说,他点燃每一把文火的难度是别人的十倍,点燃文山的难度是别人的十倍,炼就文胆的难度,也是别人的十倍!

    贾代儒问他举人的事情,那是显而易见,认为举人以下,十倍的难度难不倒他。这等期望、信任,让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老者,产生了一定好感。

    他收敛起眸中隐现的文山,笑道:“别说秀才、举人,就算进士学士,乃至于大学士时光纴远,您老姑且看着。”

    “也好,只是别把这件事说出去,老爷那也不要说。”

    贾代儒摇摇头,转身对着贾政。他们说了少许的话,贾政那边,也要孕育好了情绪。

    只见贾政凝神闭目,蓦然睁眼,一双眼睛通体雪白,才气高涌。他着墨下纸,笔走龙蛇,刹那间书写成功。

    西风烈,

    长空雁叫霜晨月。

    霜晨月,

    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血’字落下,天地一片苍茫。

    梦坡斋是极为雅致的,古色书香。正对大门是三丈大书桌,两边、屏背椅后都是书架,摆放一册册印刷精美,乃至绝版的那种典籍。各类家具都刷褐木桐油,瓷器也是青花小瓷,淡然儒雅。

    这是贾政亲手设计,甚至亲手制作的,以为天底下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可此时才气四溢,正气如龙,梦坡斋的书桌、屏背椅、书架,乃至于四周的墙壁都变幻了,彷如一座孤耸山崖,他们站在其上。

    西风呼啸,长空雁叫。

    他们的衣袍被正气组成的西风吹得飒飒作响,往下看去,铁骑轰隆,要踏碎了苍茫大地;远处山峰连绵,起伏的雄关夹着一轮夕暮的残阳,赤红如血。

    此等景色,看得三人心潮澎湃,只觉得心胸开阔,世上再无难事。贾代儒不由看了面如冠玉的少年一眼,心想怪不得敢开百丈文山——有此等心胸,作出此等诗词,世上又有什么艰难险阻,能让这等人不敢攀登了?

    宝玉此人,大不一样!

    贾政贪婪的看着苍茫满山,良久,忽然高啸一声,变成一只通体宛如细腻青玉的大狐。他摇摆尾巴,冲着群山中如血的夕阳长啸,稍后变回人形模样,捋着胡须,宽慰淡笑。

    “好好好!我以为梦坡斋有文风,好雅致,让人进去就想读书,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了,可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景光,让人心潮彭拜,让人不能自已!只觉得人世间诸多艰难险阻,全都不是个事情了。

    宝玉!好冤家!浪子回头金不换,你经历一次生死,妥妥的开了窍去,忆秦娥主心胸,于战斗无用,但在熬炼心性上,足可让为父汗颜。”

    这个贾府的老爷,第一次有了为人父的样子,可惜宝玉沉浸在这般美景中,没听到他的话。

    景色消散,梦坡斋一片儒雅。

    他们把目光定在桌案上,能有如此显化的词曲,初次落纸,又是何等景象?

    只见纸张之上是一片狂草,结构简省,笔画连绵,漆黑的墨迹之中,一点赤红光芒时隐时现。贾政挽了个笔花,得意笑道:“看见这赤光了吗?正是火乌赤毫的自带威能。可惜忆秦娥不是战斗用的,不然火光加持下,又能增添几分威力。”

    贾代儒还是看着纸张,火乌赤毫好归好,赶不上忆秦娥对他的吸引。宝玉倒是挺感兴趣,他还没个合用的笔呢。

    他有一堆毛笔,有狼毫、狐毫,最好的是一杆银丝狐毫妙笔,价值百两银,是百银笔中的制式笔。

    一般来讲,价格高于100两银子的都是百银笔,可文章发展以来,百银笔又分了百银、千金、万两三个级别。他的银丝狐毫妙笔是百银笔中的最下等,只能书写名动一时的诗词,也是最下等。

    而这火乌赤毫通体火红,写出的字体隐含火红丝线,怕是个自带威能的。

    起码是千金笔里厉害的。宝玉暗自想道。

    这些时日,他都没有作诗写词。作出来也没用,不能书写。银丝狐毫妙笔能书写名动一时诗词里的下等品级,以他生员的才气来讲,也够用了,可惜的是,他好运气。

    不开文山,不出房门,不成好字,不在外下笔。说起来好大气,让人眼前一亮,让人刮目相看。

    他还撅了一杆毛笔,用以明表心志,那一下,当真是个噼啪清脆,听起来极为舒坦,也当真是个运气爆棚,他的书桌笔架上摆放七八杆毛笔,随手一拿,正是个好的。

    贾政扯破50两银子的十扣纸,我撅断的是多少来着?100两嘁,一门子败家子!

    贾政把玩火乌赤毫,眉眼得意。

    他身为举人,作诗作词不知道有多少首了,煊赫级别的没有,名动的也有三四首,对才气的消耗、诗词的级别,有一套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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