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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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壕之路-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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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优势,这就使得第一类和第二类人总是死得非常快,慢慢的,吸血鬼猎人就只剩下了第三类人。

    他们是血族和人类的混血儿,多数情况下都是有着一个人类母亲和一个血族父亲,在人类中长大,不怕光,不喝血,看起来和普通人一样。

    当然也有母亲是血族、父亲是人类的搭配,只不过相较于前者,这类要少得多。

    他们可以行走在烈阳之下,但是伴随着他们的长大,这些混血儿身体里属于血族的部分越发强大,渐渐的就会压过属于人类的血统。他们会变得越来越不喜欢阳光,热爱于在阴天甚至于晚上出门,人类的食物变得越来越难以入口。

    直到某一天,他们发现阳光会在他们的身体上留下灼伤的痕迹,吃下去的食物被胃剧烈抗拒着呕吐出来,曾经被母亲盛赞过的小虎牙变成了尖尖的獠牙血族的血统最终还是压过了人类血统,将他们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血族。

    因为当时血族对人类的残害,一个被发现有血族血统的小孩子在人类的村庄中长大的过程中几乎充斥着谩骂、排斥和嫌恶。这样的长大的混血儿们,一部分投向了血族,另一部分则投向了广袤的天地不理会人类也不理会血族,还有一部分走上了仇视血族、终身猎杀血族、直到自己成为血族时自杀结束性命的道路。

    这些还未完全觉醒血族血统的混血儿一般都有着比起普通人来超常而强悍的身体素质,出色亮眼的容貌,强大的愈合能力,这让他们猎杀时的效率和可以面对的敌手强大程度远远高于其他普通的吸血鬼猎人。

    慢慢的,在那些有着非凡能力的生物——比如巫师——眼中,吸血鬼猎人开始专指这最后一种人,血族和人类的混血儿。

    因为在他们眼里,只有这类人才能真正做到和血族对抗,猎杀他们,而不是沦为他们的食物。

    混血儿出身的吸血鬼猎人,才是正统。

    “说吧,为什么要绑架麦因弗莱娅。”

    布鲁克颤抖了一下,飞快地说了一句话。

    金发少年的脸色顿时有点奇怪,他挑起了一侧眉毛,露出好似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的表情:“你说什么?”

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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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因为那天发生的事,导致两人回到位于斯特拉福德的家中时;已经很晚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收拾屋子;把买来的一一摆放在它们该在的地方。

    等一切步上正轨以后,艾利克斯就开始了自己的自学生活。

    伦敦的大英图书馆不愧是世界上最大的学术图书馆之一,艾利克斯在里面找到了很多她所需要的补充的基础知识。

    她开始觉得自己过去说不定是一个非常喜爱看书的人;因为她发现自己很有将整个大英图书馆的书都印入脑子里的冲动,不管那些书是最前沿的学术期刊还是普通的家庭医药指南。

    然而;在她将这个伟大计划付诸行动之前;来自巴基叔叔的一句话让她整个人都懵掉了。

    “什么?”她目瞪口呆地抬头;甚至顾不得原本咬在嘴里的吐司片掉回了餐盘里;“上学?”

    “当然,你还是个孩子,当然得上学。”格雷格在旁说道。

    艾利克斯看向丝毫没有自己是个客人自觉捞吐司片吃的男人;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她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个人是打哪冒出来的!”。

    “嘿!女孩,你不能这样!”格雷格把吐司片全塞嘴里咽了下去,不满地开口,“你才看到我吗?”

    冬兵没有理睬那只又摸过来捞煎蛋的手;而是对艾利克斯说:“格雷格说的没错;你这个年龄,还是要去上学的。”

    “上学是什么?是像三楼的那个汤姆那样早上背着包出门;晚上回来?我也是这样啊!”艾利克斯说道;她也是每天早上背着自己的绵羊背包出门去图书馆;看书看到天快黑了再回来。

    这次轮到格雷格惊讶了,他不敢置信地转头看冬兵:“巴恩斯,你没带她上过学?”

    不,这已经不是上没上学的问题了,这是有没有上学概念的问题了!

    他以为英国的教育普及度足以让每一个小孩子都有过上学的经历,哪怕只是小学!

    “我不知道什么是上学,但是我知道格雷格先生你现在该是上班时间!”艾利克斯不开心地说,“今天是周三。”

    格雷格噎了一下,旋即又理直气壮道:“我这是出门办公事!”

    “到我家办公事?”艾利克斯表示不信。

    “当然,我有事要问你叔叔。”格雷格的理由非常有力。

    自从那次命案中,他发现这个叫布坎南巴恩斯的男人某些方面非常不同寻常之后,出于一个苏格兰场公职人员的负责心态,他开始不着痕迹地接近这个人。

    多次接触下来,格雷格解除了对布坎南巴恩斯的戒备,从他的表现来看,这人曾经是军人,而且是非常优秀的那种,但现在他已经不是了,他甚至会尽可能地不和周边邻居产生冲突。

    格雷格怀疑过他是间谍特工之类的人,然而在发现这两个长得一点都不像的叔侄其实都是黑户、作为叔叔的那个更是经常去打不需要身份证明的短工后,格雷格默默地放弃了特工的猜测:哪家特工能混这么惨啊而且这么惨的特工有存在的必要吗?

    能获取什么情报?

    他连警局都得躲着走!

    格雷格开始怀疑,那天巴恩斯抱着他侄女想早点离开现场,不仅仅是因为不想让艾利克斯看到死尸,更是为了避开警察。

    至于现在么

    格雷格虽然发现了两人都是黑户,却也没有上报的想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事。伦敦里多的是偷渡来的黑户,尤其是在他们落脚的这个斯特拉福德小镇上,出门见到十个人,至少八个人没证明。

    而就在格雷格准备放弃掉继续调查的时候,冬兵自己找上了格雷格。

    ——附带一个被捆得结结实实的、逃亡多年的杀人通缉犯。

    “他想对一户人家下手,踩点的时候被我撞上了。”冬兵平静地解释了这个人的由来。

    英国虽然没有像美国那样的赏金猎人制度,但是对于这样见义勇为市民也是有一定奖励的,哪怕以冬兵的黑户身份领不到全额,可在格雷格的争取下,他得到的酬劳依然是可以用丰厚来形容。

    然后,格雷格和冬兵就开始了另一种新生活

    “是这样啊!”听完,艾利克斯认真看着冬兵,“巴基叔叔很喜欢吗?”

    “什么?”冬兵把洗好的盘子放到手边的架子上,继续下一只。旁边的架子上已经放了好几只还在滴水的盘子,艾利克斯拿过一块干燥柔软的白布,拿起一个盘子,擦干上面的水滴,然后放到一边,等着全部擦干之后一起放回碗橱里。

    午饭过后,格雷格已经走了,他过来是给冬兵一些新的通缉令资料的,苏格兰场里还有很多事等着他,所以在这里啃了几片吐司捞了块煎蛋叉走两根烤肠之后他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巴基叔叔很喜欢这份工作,不是吗?”艾利克斯一边擦干盘子,一边道,“刚刚说到和格雷格先生合作抓捕逃犯的时候,你很开心的样子。”

    冬兵不语。

    碗碟收拾完,冬兵带着艾利克斯出门,去了附近小学,看什么是上学。而在参观完小学之后,艾利克斯顿时纠结了。

    “我不想上学。”她满脸不高兴地说,“他们学的东西都好无聊,我都知道了!”

    冬兵想了想,按照艾利克斯的年纪,她下半年就该去上中学了,就算入读小学,也才念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便顺从了她的意思,但同时提出了要求:“中学必须去,你可以跳级。”

    对比了一下小学和中学的学习内容,艾利克斯刚想反驳这有什么区别吗,看看冬兵一脸严肃的样子,她扁扁嘴,垂头丧气地应了。

    一想到以后要浪费那么多时间在完全已经掌握的内容上——哪怕那是在至少半年以后的未来,艾利克斯就提不起精神来,这导致她直到晚上睡觉前都还恹恹的。

    “怎么了?”冬兵拿着牛奶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小女孩大字型躺床上,一脸生无可恋。

    “没什么”艾利克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接过冬兵手里的热牛奶,“巴基叔叔,最近九头蛇那有消息吗?”

    她没忘记曾经追杀了他们半个北欧的组织。

    冬兵大脑里快速闪过自己这些天调查到的消息,声音平静:“没有。睡觉吧。”

    艾利克斯垂头嗯了一声,把牛奶喝完,又去漱了口,爬上床,对冬兵说了一声晚安,这才闭上眼睛。

    冬兵扭灭床头灯,看着在夜色朦胧中依然还带着浅浅光泽的银色长卷发铺散在枕头上,伸手把它们拢在了一起。

    他弯腰在小女孩光洁的额头上轻轻一吻:“晚安。”

    做个好梦。

    #

    等到艾利克斯睡着,冬兵起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本该进入梦乡的人却睁开了眼睛。

    蓝紫色的眼眸安静地看着天花板。

    巴基叔叔撒谎了。

    哪怕她并没有动用心灵感应去感知别人在想什么,基于庞大的精神力而带来的强悍洞察力也让她察觉到了冬兵在那一瞬几乎难以察觉的停滞。

    他一定是查到了什么,还瞒着她。

    艾利克斯翻了个身,不开心地鼓了鼓脸颊。

    #

    巴基叔叔变坏了,都是格雷格先生的错!

    #

    正在家里看卷宗的格雷格打了个喷嚏。

    #

    过了几天,冬兵忽然说,他要出一趟远门。

    “要去哪里?”

    “你在家,等我回来。”冬兵按住了正要去开冰箱——不是从九头蛇那搬来的那个——的艾利克斯,道,“抓一个逃犯而已,只是离得有点远,大概要半个月才能回来。”

    艾利克斯闻言停下了动作:“我不能一起去吗?”她扁扁嘴,“我不会拖后腿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后面几近于无。

    冬兵正要拒绝,忽然意识到艾利克斯的声音不对,他板正低头不看他的女孩的脸,这才发现她眼里闪着泪光。

    小女孩直觉就不想被看到哭了,才想扭头,却感觉鼻子一酸,刚刚还勉强忍住的眼泪立刻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原本清亮的童音混合着抽泣声,变得沉闷呜咽:“不要丢下我呜”

    冬兵愣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弄错了重点。

    艾利克斯一直很害怕被丢下,只有一个人。

    而他现在才意识到这点。

    “不,不是拖后腿的问题。”他蹲下来,拥住抽泣的小女孩,抵着她的额头,轻声道,“艾利克斯,你很厉害,没有拖后腿。我也不会丢下你的。”

    他看着那双比斯里兰卡矢车菊蓝宝石更为美丽的眼中微微闪动的泪光,想了想,道:“要不要听故事?”

    他迟疑了会,才道:“我的朋友的故事。”

    虽说把人震晕过去也是“使其无法做出任何有效行为”的一种解释

    难道是惊吓之下没控制好力度的缘故?

    但是又要怎么才能控制力度?

    现在怎么办,这里是哪里,可以求救吗,向谁求救,附近有人吗,能够确定和那些人不是一伙的吗

    无数的问题塞满她的大脑,她想叫醒被她震晕的男人,却无从下手,甚至不知道该碰他哪里:怎么才能叫醒他?

    这个疑问仿佛是一个开关被打开,她的大脑中某个区域的记忆(亦或者说是常识处理方式?)被释放出来:

    用力晃?冷水泼脸?抓脑袋磕墙上?或者找个砖块砸他脑袋上?

    她被自己头脑里条件反射浮现出来的答案震惊了:除了第一个,其他几个真的是正常人会做出来的“唤醒”选择吗?

    她之前到底是什么人!

    总觉得西斯空寂啊咦,西斯空寂是什么东西?

    总、总之先试试看吧!

    她抽着嘴角把手伸过去,正要尝试看看所有选项里最正常的那个“用力晃”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她的手落在了昏迷的人的额头上。

    看到的世界变得不太一样。

    透过毛发、皮肤、头骨、脑髓组织她在昏迷的人的大脑深处,看到了一个奇异的字符,散发着淡淡的光。

    这是什么?

    她疑惑地靠近,试图看得更清楚一点,但就在她尝试着“拉近镜头”的时候,那个奇异闪光的字符仿佛是受到了什么攻击,哗啦一下,碎了。

    昏迷的人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眼皮一阵抖动,好一会儿,才慢慢睁开。

    醒了!

    她心头雀跃,顿时就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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