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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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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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里有个声音说。在全世界的热闹里,你只是一个病孩子,一个不讨人喜爱的病孩子。

    落日余晖,教室里几个女生扎堆在说着什么。

    ——喂,你都邀请她好几次了吧?貌似没有一次成功过。

    ——嗯。余之恋好像不喜欢和我们说话呢。

    ——不是不喜欢和我们,她是谁也不搭理。

    ——不过她成绩还真好。这次期中考试又是年级第一名吧?

    ——哼。像她这样的人,要是学习也不好。那就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哈哈哈

    就像女生厕所总是容易衍生各种流言一样,放学后的教室也是一样,几个“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把课间不能说的话,在此刻不吐不快。

    但是,这些都和余之恋无关。余之恋她忙得很,没有闲暇理会这些,就算是和她有关的。

    这个点,余之恋早就在学校图书馆待着。

    余之恋很喜欢图书馆的氛围,安静,没有人说话。更贴切的说,是来看书的人其实寥寥无几。

    图书馆也并不大,上下两层,藏书也很久没有更新。余之恋曾经为了找一本参考书,翻遍了所有的书架。最终一无所获,但是发现本校这家类似于地标性建筑物的图书馆里的书也和她的年代一样的久远。翻开书籍,涨涨泛黄的纸张,散发着霉变的气味,借书卡上的最早时间都停留在1999年。

    不过余之恋也不是多么爱读书的人,教辅书除外。

    余之恋每次来图书馆,几乎都是来写作业的。

    图书馆下午六点开门,余之恋六点十分准时到,在图书馆待一个小时零五分,收拾东西回家。

    家距离学校的距离仅仅二十分钟,也有公交车直达。但是,余之恋基本都是步行去学校。

    她有很规律的作息时间。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再多的作业也是这个点睡觉。无论做什么事情她都不喜欢拖拖拉拉,高效率办事情是她的行事风格。

    也许真是因为从来很少得到真心的关怀,也许是曾经受过的伤害太多。现在的余之恋没有任何感情的牵绊,看待事物客观冷静,有人说余之恋根本没有女生的柔情。

    梦里是某个星期四的下午,没有下雨,天空也许有云朵,也许空荡荡。

    余之恋不知道,因为她走路的时候就认真的在走路,目不斜视,她从来都这样。

    可是她怎么会掉进深渊里?

    余之恋拼命思考这个问题,拼命寻找出口。然后她醒来了——

    她看了看时钟,还不到四点。

    但是她准备尝试再次入睡。

第338章 薄幸2() 
四点三十八分。

    余之恋仍然在床上翻来覆去。

    不知道是梦里的深渊太过鲜明还是真的因为从梦里惊醒的关系。余之恋的睡意还在遥远的彼方,迟迟不肯归来。

    她想给慕倾城发短信。

    但是看着时间距离起床实在太早,她不想打扰慕倾城休息。

    于是坐起身来,打开床头灯。也不想看书,不想做什么其他的事情。

    但是一个人呆着又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很多很多的记忆就涌现出来,依然是关于那个灰色的初中时代。

    那时候余之恋最喜欢的老师是语文老师y。喜欢语文老师的原因?其实完全是犯花痴。余之恋不否认y属于从内到外散发魅力的男人。长相俊美,身材颀长,声音温柔而有磁性,笑容邪邪的。有好看的酒窝。他极其注重仪表,不穿同一件衣服两天。他也常在头发上喷啫喱水,以保持发型。但是,余之恋从来不觉得反感。他是这样精神焕发的男人。夏天的时候余之恋坐在教室里看到他回教师宿舍以一个超级奇特的造型。那还是余之恋第一次见穿着白色格子衬衣,深色西裤,却把袖子和裤脚都卷起来,脚上穿着凉拖鞋肩上扛着一根扁担。扁担上挑着一个银色的不锈钢铁桶。y左手还握着一根黄瓜在啃。那时候已经是散学时间。学生雀跃。他就那样悠然自得的穿过教学楼前长长的水泥道。而余之恋就是那时候死命认定m是全校最有范儿的老师。还扬言长大以后也要嫁给m这样的男人。遗世独立。

    那时候余之恋只要提起这位语文老师就要无数次肯定的说他确实是个好看的男人,而且博览群书。才情满怀。书法了得。粉笔字也是一流。他写好看的颜体。余之恋每次看到他的板书,总是感叹,可惜美景不长在。毕竟黑板每节课都要擦掉的。

    可是更奇怪的是余之恋最喜欢的课程竟然是地理。

    余之恋曾经梦想过未来要周游世界。她总是看着地图册发呆,她的中国和世界地图上用红笔圈出了想去的地方。她最喜欢的是沙漠,一望无际。这点龙上和她相同,但是余之恋还喜欢大海,汹涌澎湃,一往无前。

    有一天我一定要去的。余之恋想起自己也对慕倾城说过这样的话。

    去哪里?慕倾城问。

    这里。余之恋指着地图上的撒哈拉说道。

    慕倾城没有答话,脸上是清浅的笑容。

    “你喜欢什么样的人?”这是秦倾曾经无意识问过白悠悠的问题。

    “身高180公分以上,体重70…80公斤,五官立体,笑起来很可爱,说话声音有磁性,爱干净,会做饭,心地善良,脑子聪明。”白悠悠说道。

    “诶。除了笑起来可爱这点,基本上和爷差不多嘛?难道你真的是拿爷做标本来参照的?”那时候秦倾也只是隐隐约约察觉到白悠悠是对自己有些许好感,所以才试探试探这个小学妹。可是他其实也不必做这样多余的事情,因为确定了之后他更加不爽。

    谁让白悠悠确实是这样想的。

    说她是故意也可以,但其实她只是顺其自然啊。

    她只是想着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人时,秦倾的模样就自然而言的浮现在眼前了。是的,他就是她心仪的男子,想要以身相许,白头偕老的男子。

    遇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原来我喜欢的人是你啊。

    就算你并不喜欢我。

    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想要被爱,想要真爱,想要踏踏实实地爱着一个人。

    如果遇到一个真心相对,永远不背叛的人,即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也是值得的呢。

    可是,现实残酷。

    我们相信爱情,我们相信王子和公主最后真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仅仅有相信又是不足够的。

    你相信一个人,拼了命去相信,最后却被这个人伤的体无完肤。

    这种人也总是有的。

    人世繁杂,茫茫人海,我们犹如大海里的一粒沙子,渺小得可怜又可恨。生命只有那么长,想要的做的事情那么多,想爱的人还未曾得到她的青睐,眼看着,青春就要一去不复返。

    因此才不得的更加谨小慎微,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踌躇的时刻又不经意间错过了许多美好的故事。

    这是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

    “有时候这个世界真的让人绝望得想死,但是,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所以,咬咬牙,自己抱抱自己,珍惜今天,快乐地迎接明天吧。”这是白悠悠在余之恋的空间看到的,是余之恋的一个非常要好的朋网友给她的留言。

    这么多年过去余之恋还是和从前一样。她骨子里的固执和坚强从来有增无减。还有那一种淡淡的挥之不去的哀愁。

    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一直希望我们的友情能够超越一切而存在。”余之恋曾经对她说。

    但是,愿望总是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事。

    白悠悠没有说出口的心里话。

    现在她没有问余之恋关于她的愿望,直到今天,是否依然是个愿望还是已经实现了。

    白悠悠不知道。

    关于人际交往,有些人天性木讷迟钝惧怕人群和言语,有些人向来毫无顾忌并且得心应手,有些人聪慧机智却不喜与人交谈。余之恋属于后者。样貌乖巧,才思敏捷,伶牙俐齿。即使具备这样得天独厚的特质,也丝毫没有增进她待人接物的兴趣。

    余之恋总是保持一种固定的姿势,她喜欢这样独而不孤生活方式。

    她执拗地认为这是一种信仰。伟大的孤独,无上的荣光。她像一株逆风的野草,在恶劣的天气里被狂风吹来吹去,却始终屹立不倒。

    信仰于她而言成了一个不变的坚持,自然而然的习惯。她曾和慕倾城讨论过信仰的问题,她记得他说的话,信仰是一种永恒的力量,源源不断,不死不灭。她记得她当时有股热泪盈眶的冲动,眼前出现了许多未曾见过的色彩,哗啦啦闪着奇异的光。信仰。永恒。力量。这些词语反反复复在她的脑海中浮现,放大。最后,缩影成一道光。

    也许是那时候太过投入,慕倾城后面还说了一句话,余之恋怎么都想不起来。

第339章 永夜()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背诵了无数次的古诗,现在再继续诵读还是很有感觉。

    白悠悠扪心自问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古诗的呢?

    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那个和自己的心隔着千重山万重水的男孩子?

    意识到这些的时候白悠悠已经能够背诵齐全好几千首唐诗宋词元曲。

    意识到这些的时候白悠悠的心里早就已经全部都是那个男孩子的影子声音,一切的一切,挥之不去。

    明明这个人对自己完全都不上心而且他的脾气有时候也很差劲,至少对自己完全没有一点点的恻隐之心,完全不会想着她白悠悠其实是个女孩子啊。可是无论是谁都不能取代他的位置,白悠悠的这整颗心就这样装满了秦倾。

    可是白悠悠也知道现在这些事都是没用的。

    即使秦倾没有直接承认。但是她的直觉告诉她,他现在全心全意爱着一个人。他的那种心情就和她爱着他一样。所以她有时候又不能太过于自讨没趣。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就放弃了。

    白悠悠坚持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放弃。

    我不需要他的承诺,也需要他的怜悯,我只要他在我的视线范围内生活中,让我能随时知道他的近况。

    这是白悠悠最后的坚守。

    深沉的夜色总是容易惹人怀想已逝的从前,或是伤感,或是感念,或是悔恨,或是痛哭流涕。现在的我已经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什么都不爱的人,任何人都不爱,包括我自己。

    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好好爱别人。爱自己。我也曾经好好的对待别人啊。可是最后换来的都是背叛。根本没有人会爱我。

    知道这个道理以后,我就愈发觉得这个世界上,有爱没爱我们一样活,没有爱,非但不会死,还会活的更好。

    于是至少十四年的时光就那样昏昏糊糊地过来了,直到遇上慕倾城。

    有时候我想,如果没有遇上慕倾城,我的人生会完全不一样吧。浑浑噩噩不知所以。天知道会有多糟糕的事情等着我。

    前段日子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性别不详。那人说我是个温柔的人。

    温柔的人?

    我当时第一时间在眼前冒出的人只有慕倾城一个人。如果说有人真的觉得我某个时候也会给人温柔的错觉的话,那也是因为慕倾城的缘故。

    没有慕倾城,我的生活至今应该还是黑暗冰冷,继续抱残守缺的活着。

    可是。

    我不要回到从前的生活。

    因为我知我再也回不去。

    所以我不能放开慕倾城的手,就算看不到尽头的路。

    慕倾城拯救了我,我想要回报这份爱情。所以让我好好的爱着这个人吧。永远都爱着他。

    小学毕业的时候有人送我一幅挂画,内容是一个小和尚,禅语是得过且过,与世无争。那个时候我才不懂这些呢,估计送的人也一样吧。不过有人送我礼物内心总是开心的。不过后来搬家,挂画也就遗失了。现在这种时刻想起来,心里的感想也不过是如此而已。没有做到禅语所言,只记得原来也曾收过人家的礼物。

    我就是这样不合时宜的人,总是无法表达出内心真正的想法。

    也许慕倾城的看法也是对的:我确实不是一个淑女有时候也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心思不细腻,举止不温柔。只有这张脸生的好看点。慕倾城是唯一说过我很好看的男孩子。想到这里还是很感动的。哪个女孩子不想听到自己喜欢的人夸奖自己呢。即使是余之恋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啊。

    也许因为从前受伤太多,我在很长时间都坚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这种想法。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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