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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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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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一直都有人等。

    如果真的能够达到有人等你有人爱你的境界那真的是万幸啊。

    但还是有很多人现在正处于这样的幸福和幸运之中。

    余之恋相信自己也很快会走到这一个幸福世界里。

    “悠悠。真不好意思。我刚才是太急了。”余之恋害怕白悠悠生气赶紧解释之前的事情。

    “你现在和慕倾城的关系挺好嘛。”白悠悠原本是想说数学的问题,但忍不住又捉弄起她来。这是对她的小惩罚,谁让她瞒着我呢。

    “好吗?悠悠你别笑话我啦。你没看见今天上课慕倾城怎么出卖我的。幸亏我写出了正确的答案,退一万步讲,若是我没有答得出来,那不是真的就成为了全班的笑柄。班主任估计得骂我不自量力了。”余之恋说。

    “可是你答出来了啊。”白悠悠才不信呢。

    “我那是侥幸。”余之恋说。

    “可我怎么觉得慕倾城他是因为知道你知道答案才向老师推荐你。我想慕倾城是为了让你得到老师的肯定。余之恋。他在帮你啊。”白悠悠难得如此清醒。也许是因为她自己现在正爱着一个人,尽管爱而不得。

    “是么?”但是他怎么知道班主任对她有点儿不满?余之恋不知道。其实这也不是需要不求甚解的问题,随他去吧。

    她现在最高兴的还是白悠悠还在等她。

    说起来她和白悠悠两人的性格还是一点都不相似。白悠悠是典型的外向型。除了这点之外,她对灵异事件十分热衷。热衷到无比恐怖的程度。余之恋很久以前去过一次白悠悠的家。她记得白悠悠家里收藏着各种各样很诡异的东西,而且出乎她意料的她的房间装修都是冷色调。

    余之恋对灵异事件也不是不感兴趣,但她兴趣很寡淡。白悠悠这浓烈的兴趣里余之恋唯一能接受大概就算塔罗牌。白悠悠很会玩这个。白悠悠初中的时候着迷塔罗牌占卜,而且她算得还真的超准确。那时候有人都笑称白悠悠可以自己收费占卜

    虽然余之恋不想承认,不过确实是事实。这世间有很多东西都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这么说来,难道余之恋变相的承认自己其实也有那么相信某些超自然的东西其实是真的存在?

    余之恋记得自己是无神论者。

    “我今天绝对不正常!”吃着饭的余之恋冷不防冒出这么一句话。

    “超级不正常。”白悠悠附和道。

    白悠悠难得看到余之恋这样没精神的样子,她印象中的余之恋一直都很阳光,即使不灿烂也不会表现出来。今天数学课上的表现也挺好啊。“喂,你真的没有见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我会驱邪。你知道吧?”白悠悠凑过来小声说道。

    “有啊,那里。”余之恋指着左手边的某个位置说道。

    “咦?哪里?哪里?”白悠悠顿时来了兴趣。

    本来真以为是什么奇怪的东西,谁知道余之恋所指的方向竟然是慕倾城坐的位置。

    慕倾城大概也察觉到有人正望着自己,于是也转了过来。在目光对上之前,余之恋低头吃饭了。慕倾城友好的朝白悠悠笑了笑。

    白悠悠则朝慕倾城挥了挥手。“真是不可思议啊。面瘫竟然朝我笑了。我想我是沾了你的光。”白悠悠说。

    “悠悠你别总是把他和我扯上关系。”余之恋说。她的心现在还跳的厉害,不过是稍微看了一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哈哈。我也没有刻意,谁让你们这么有默契呢。一下子就连结上了。”白悠悠笑。

    “悠悠,你有时候有没有觉得慕倾城挺神奇的。”余之恋问。

    “诶?果然男神就是男神。余之恋你挺少提起异性的名字啊。老实交代,我们的余之恋同学该不是已经对慕倾城暗生情愫了吧?如果真是那样,我一定会帮你的。”白悠悠信誓旦旦的说道。爱情真好啊。她希望自己的爱情也快点来。

    “吃你的饭吧。”余之恋夹起一块糖醋排骨堵住了白悠悠的嘴巴。

    “我最喜欢吃排骨了,来,再喂我吃一块儿”白悠悠还是个吃货,这点和余之恋还是很相似。不过余之恋是典型的素食主义者。余之恋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她对肉类都兴趣不大。糖醋排骨算是她肉类中最喜欢的吧。白悠悠是无肉不欢的类型。白悠悠最喜欢和余之恋一起吃饭,尤其是吃大餐的时刻。

    人生就该有肉啊。白悠悠的美食信条。

    “那个人确实是我们班的,你也认识啊。”

    “听说她外号就拜托小姐。挺多人喜欢她。”

    “那又不是真的,只是因为她乐于助人。哈哈~”

    “哈哈~原来如此。不过她也挺有勇气,敢去追慕倾城。”

    “啊?你说的是她?我们一个班我都没有听到这样的风声。”

    “我也是听说的。不知道消息真假。”

    “但无风不起浪啊。”

    “那也是。啧啧~”

    “真是太不要脸了。”

    “等会你自己走。不用等我了。”慕倾城忽然端起餐盘对邡未晞说道。

    “啊?你干嘛去啊,一起啊。”邡未晞说。

    “你。不许跟过来。”慕倾城回头警告邡未晞道。

    “竟然这么神秘兮兮的。”邡未晞无力的吐槽道。但并没有人理会他,慕倾城已经走远了。

    又是余之恋啊。当邡未晞看见慕倾城最终选择的方向里有余之恋的身影时,忍不住感叹道。这就没有办法了。我还是不当电灯泡了。

    “我在外面等你。”慕倾城走过来说道。

    “???”余之恋极不情愿地抬起脸看着站在旁边的人。慕倾城他可真是契而不舍啊。这和他的形象真的一点都不符合。

    “哇哦。慕少爷要找我们余之恋约会吗?”白悠悠真的很会察言观色,她超级配合慕倾城,立马做出一个无比期待的花痴模样。

    慕倾城笑了笑,没有说什么话就离开了。

    “走吧?你可别浪费慕少爷的笑容啊。难得人家今天对我笑了两次呢!”白悠悠伸出脚踢了踢余之恋的鞋子。

    “我还在吃饭呢。”余之恋把脚移开。

    “你不是早就吃完了么?”白悠悠指着她面前的空盘子说。余之恋还真是节约粮食的好姑娘啊,餐盘一粒饭不剩。

    “”交友不慎。余之恋只能如此感叹。

第260章 秋意浓,爱亦浓1() 
以前余之恋觉得自己最喜欢冬天。

    因为冬天总是下雪。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也越来越成长,余之恋再也不会那么天真烂漫的说我喜欢冬天喜欢雪。

    她现在会很淡然的说,果然一年四季都很美,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秋天。

    我不喜欢春天。

    大家都说春天是恋爱的季节,但这和她没有关系。余之恋不喜欢春天,只是因为春天百花盛放。她不喜欢花?不,她喜欢花花草草。鲜花连带着一起的是各种知名的不知名的蚊虫,这让余之恋无法接受。

    也许你猜到了。

    余之恋不喜欢春天,只是因为春天虫太多了。与其说春天是鲜花的世界,倒不如说春天是虫子的天堂。

    余之恋皮肤过敏,无论是花粉还是膏药,她都过敏得厉害。

    春天对余之恋来说简直是灾难。

    不过这点鲜少人知道,白悠悠也不知道。

    现在的她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庭前落尽梧桐,水边开彻芙蓉。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等等。

    余之恋背诵了许多关于秋天的诗歌。

    她喜欢秋高气爽,喜欢万里无云,喜欢大风扬兮。

    圣梓林的秋天雨水很少。

    这也让她更加迷恋秋天。

    慕倾城的肤色是很健康的白色,皮肤通透光滑完全不输女生。

    余之恋记得白悠悠对她说过她比较喜欢小麦色皮肤的男生。

    我无所谓。余之恋那时候是这样回答的。

    反正又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别人是什么肤色和自己没半点干系吧。

    再说,要真的遇上一个很喜欢的人,也许反而不会去在意他是不是自己的喜欢的肤色。

    很多时候余之恋就是这样的——现实到死。

    “余之恋,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慕倾城低头看着余之恋温柔一笑。

    不要对我突然开启王子模式。余之恋在心里咆哮。

    她本来可以不来的。

    可是为什么还是来了?

    余之恋始终想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呀呀呀,你不是被我的盛世美颜给迷住了吧?”慕倾城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的笑容。

    “请你正常点。这是在学校。大庭广众之地。”余之恋清醒过来。

    她这是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谁说骑着白马的就一定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对吧?

    再说他慕倾城就算真的是个王子殿下那也一定是恶魔系。

    不能被假象所蒙蔽,绝对不能。

    道尔顿前辈可是说过世界上一切都是由原子组成的。世界上也许有王子,但绝对不会有恶魔。

    恶魔什么的,估计也就是无数原子在运动。

    前辈真是前辈啊,伟人啊。

    余之恋最近的思维很是活跃,尤其是在慕倾城面前。

    “你加入什么社团了吗?”慕倾城问余之恋。

    “找我就是问这些事情?”余之恋诧异。“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件。”

    “难道你以为我真的是为了找你约会?”慕倾城笑。

    “你未免自我感觉太良好。你别看我这样,我的眼光可是非常非常高的!”余之恋争辩道。

    “你眼光高。我档次高。这不是绝配么?”慕倾城依然那样好看的笑着。

    “你总是这样钻牛角尖。”余之恋说。

    “那好,还是言归正传。你准备加入什么社团,我要和你参加一样的。”慕倾城说。

    “哈?谁会在高二入社团啊。高二学习多紧张。”余之恋无法相信慕倾城会想要入社团。他不是高冷范,不理人么。

    “我脑子很好。比你聪明。”慕倾城指着自己的脑袋说。

    挑衅。百分之一百的挑衅啊。余之恋听了这话之后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个字,“滚!”

    “这样就生气了?太没有耐性了。”慕倾城也不生气。

    “慕倾城你要向我发起挑战吗?你以前好像说过我的脑子不太好使。”现在他说自己聪明,那就是说余之恋不过时个余之恋而已。

    虽然她现在是大家口中不屑一顾的拜托小姐。

    但不代表她的学习成绩不好。

    她的成绩以前也是长期盘踞在榜首不下的。

    至于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

    “没有对手确实无趣。所以想找你练练手。你要是输了,就答应我一件事吧。”慕倾城还是没有放弃他的诱惑大计划。

    不过余之恋才不会上当。“我是不可能和恶魔做交易的。你死心吧。慕倾城。”

    “是吗?”慕倾城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若有所思。之前还只是觉得他面瘫,现在他还升级成为一个恶魔了。她到底有多不喜欢他啊。

    “我先走了。”余之恋懒得再和他耗下去。今天中午其实根本没有跟过来啊。

    “余之恋,这次考试第一也非我莫属啦。你还是继续待在你的第十名宝座吧。没有人跟你抢。”慕倾城突然在后面大声喊道。

    余之恋也不知道一直都那么淡定的自己怎么就那样被慕倾城给激怒了。

    她都隐藏了这么久。

    她都要忘记自己其实也曾经辉煌过。

    “你要是输了,就不要再打扰我了。”余之恋忽然想起某些条件,这时候说可不是正合适?

    “要是我赢了的话,你就答应我一件事。”慕倾城仍然没有放弃。

    “休想。”哼,以为我会上当吗?我才不会呢。

    “啊。那我岂不是亏了。余之恋你也学会欺负人了啊。”又装!慕倾城露出一副很受伤的表情。只是这样虚假的表情,在他身上竟然毫无违和感。

    这个世界真的很不公平啊。

    长得好看的人,怎么看都好看啊。

    “如果你赢了,我就取消那个条件。”余之恋说。

    慕倾城莞尔一笑。真是个可怕的女生啊。不过随便想想,他也不亏。来日方长。他还有很多时间可以陪她玩。

    “好啊。”慕倾城一口就答应。

    总觉得突然就这样被应允,好没意思哦。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让人觉得索然无味。提不起要珍惜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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