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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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史诗-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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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猴交给钱明杰,沈君拉着不愿意走的梅芳,快速离开要不是狐猴缠着她。最多七点她就走了,现在已经十点了。不过时间不算太晚,到店里黑天睡一觉明天刚好营业。

第四十二章鸳鸯锅() 
梅芳倚在沈君肩膀上睡觉,夜轩坐在前面开车。怎么就一起回来了,想到刚才她们出来,夜轩站在车边。说有事回去一趟,搭个便车。

    不知道他是和粉丝打好招呼,还是怎么回事,当时拍摄地外面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但似乎都在伸着头往里看,夜轩并没有引起轰动。

    “你不睡一会。”夜轩在后视镜里看到沈君发呆,以为她没精神。

    “不睡,我休息的很好。”沈君看着他束在脑后的长发,问他:“头发长了,不好打理怎么不剪了?”虽然长发造型很突出他的气质,现在的年轻人不都喜欢利落清爽吗!

    “习惯了。”夜轩看着前面的车尾灯,道:“你呢除了书店外,有没有想去没去的地方?”

    想去没去的地方!没有吧,她没有想去的地方。“是你有想去的地方吧!”一个公众人物可不像她们那么自由,想去哪里去哪里。明星看着光鲜亮丽,其实他得到了的同时也失去了。

    得的无上荣光同时,也走进了华丽的囚笼。失去了私人空间,整个人都被刨析在别人目光下。做一个没有秘密的人容易,做一个一直没有秘密的人难。

    “想去的地方,已经到了!”是的到很久了,久到岁月已经翻了一番。两点多的时候,夜轩把别开进服务区。让她们下来一起吃点东西在赶路。

    摇醒梅芳,沈君跟在梅芳后面,从打开的车门出去。夜轩锁上车一起过去。“你想吃什么?”他问。

    沈君扫过立牌上的食物,做车不想吃太油腻的。“吃清淡点的吧。”

    “不咱们吃火锅。”现在的季节吃火锅最合适,和男神一起百年难得一遇啊!鸳鸯锅妥妥的鸳鸯锅。

    沈君正在吃着菜,看梅芳辣的鼻头都出汗了。你说吃个饭还找虐,想吃火锅吃个番茄锅就行了,非得吃个鸳鸯锅。“要不你也吃白汤里的吧!”

    梅芳摇头,她是万万没想到啊,夜轩不吃辣。点了鸳鸯锅总不能不动,里面煮的吃的浪费了不说。给男神留下不好的印象,也不好。

    见肉花煮好了,夜轩夹起来。放进沈君面前的碗里。之后又给她夹了,木耳金针菇娃娃菜。

    咬在嘴里的豆腐掉进碗里,动作很熟练要不是知道,沈君没和夜轩一起吃过饭。她会以为这是习惯。

    梅芳长时间不动筷,引起沈君的注意,她问她:“你吃饱了?”见梅芳摇头,她低头刚好看到移走的筷子。碗里多了两片煮熟的牛肉。

    她突然反应过来,知道梅芳盯着她看的原因了。她吃的菜都是夜轩夹的,她毫无察觉,自然到好像本该如此一样。“不好意思,你吃吧我吃好了。”沈君把手里的筷子放到桌子上。

    不好意思!所以你是在表达歉意??夜轩瞳孔微缩,把准备给沈君的菜放到自己碗里。夜轩吃的不多,吃几口就放下筷子了。

    气氛僵持沈君见夜轩吃的少,没好意思问他。还是夜轩主动说,不是你的关系,这两天我胃口不好。

    等梅芳也吃完了,沈君和梅芳先回车里。夜轩等一会手里提着便利袋,打开车门坐进来。

    装满吃的袋子给沈君。夜轩启动轿车再次出发。便利袋里装了几瓶饮料,好一些零食。梅芳拉开袋子,看里面吃的。

    果然跟着沈君有肉吃,仔细一看夜轩沈君也挺配的。不管是样貌上,还是给人的感觉上。

    健美的黑豹,在客厅里到处走。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翻完床头柜。黑豹坐到床上伸出舌头舔爪子,找夜轩毫不费力。夜轩活的太招摇,难道他忘了他本质上已经不是人了!

    是一条冷血的,会褪皮的爬行动物。不过即使被发现了也没关系,以他现在的修为人类也奈何不了他。

    只要是存在天地间万物都有法则,不只是人类。在它们能幻化成人体形态的时候,它们的法则就此诞生。如果它们随意残害人类,雷劫打下来的雷,会变成双倍。道行越高,雷劫越重。

    夜轩回来嗅到不同的气息,转瞬出现在卧室,黑眸看着飘动的窗帘。房间里很多地方都被动过了,普通人不可能有那么灵敏的身手。

    显然刚才他在客厅,那个东西还在这里。他移动过来那个东西才消失,来者不是人类。离开前夜轩在房间外面,设下了法术屏障。只要它碰到他就会知道。

    左隽坐在车里,沈君和夜轩的关系,已经熟到送回来的地步了吗!烟头碾进烟灰缸里,左隽沉着脸发动车子。

    回到自己独居的房子,左隽甩上车门。打电话让特助查夜轩,他倒要看看一个演戏的能有什么能耐。

    黑豹坐在高楼顶上,这个高度像它在森林里的时候。星星近到伸手就能摘到。它永远都记得那天夜里它回望,看见站在枝桠间的夜轩,蔑视一切胜卷在握的态度。

    腿腹间的旧伤,已经被新长出来的毛覆盖。阴暗从豹眼深处透出来,浮现在蓝色瞳仁的表面。我不会放过你的夜轩。

    沈君吹干头发,坐在床上刷微博。首页上没有任何夜轩出来的消息。反而有一个很大的标题,媒体也是会空穴来风。

    夜轩身体不适缺席拍摄,点进网页一看,里面写的头头是道。连日来的拍摄拖垮夜轩身体,按医生嘱咐不得已,回到帐篷里休息

    在一串长长的描述后,下面的配图是一张隆起被子的图片。不知实情真怪唬人,怪不得有人说,娱乐圈传的十分的事情,信上三分就不错了!

    沈母蜷在床铺边缘,手搭在地上身体一抽一抽的。地上是洒落的药片,滚的到处都是。手绷直指尖碰触药片表面,碰到的药片在地上来回滑动。

    捡不起来,脱力的垂着手。沈母闭上眼睛,干裂的嘴唇露出红色的血口。落在鼻端的乱发,伴着呼吸飘起落下。气息越来越缓慢最终,落回口鼻上的发丝已然无力掀起。

第四十三章初见端倪() 
李婶坐在病房里,看着还在昏迷的人。早上她到夫人卧室差点没被吓死,地板上全是药。床头柜上的水杯也是倒着的,上面的相册和书,被水浸湿大半。

    打完一二零她站在房间里不敢动她,在动出毛病。医生抬担架上来了,她才想起来给老爷,给沈君打电话。可能是医生搬动惊动了她,沈母幽幽转醒。

    见她的电话,沈母嘴一张一合的。凑到沈母耳边才听到,不要让她们担心几个字。

    沈君坐在电脑前面思索,后天回不回家,没什么事路又近。其实不用每个星期回去一次。

    中午订完外卖,这个时间,她妈妈现在应该是闲着的。点开通讯录沈君拨出电话,打了两遍没人接。

    手机放到柜台上,继续浏览刚才没看完的网页。外卖到了沈君让梅芳先上楼吃,她们两个换着班吃。在下面吃都是饭味,影响顾客看书。

    提着饭,沈君到楼上,把盒饭放到餐桌上。洗完手她坐到椅子上,打开自己那份盛菜的盒子。青椒苦瓜看着就很下饭,这两天没有胃口。想说苦瓜开胃促进饮食一下。

    苦瓜炒的很清脆,吃进嘴里轻微有点苦涩。米的味道不是很好没闷熟,吃几口米饭苦瓜吃了大半。合上饭盒沈君站起来,把剩下的饭和饭盒一起扔进垃圾桶。

    “这么快吃完了?”到进新书的时间了,她在核对少哪些书好补全。一抬头就发现沈君从楼上下来了。

    “嗯,你上去吧。剩下的我来核对。”接过梅芳手里的笔记本,沈君继续统计。好几版书都已经卖断货了,看来要针对热销书要多进一些。

    夜轩靠在书架边,透过书架的缝隙,看正在统计的沈君。耳际的发丝滑落的脸畔,水润的红唇微抿。光线从半拉的窗帘里透过来,落在沈君身上。

    背光站着的她,在古香古色的环境里,人也被晕染的典雅朦胧起来。淡化了她平时给人坚韧的感觉。

    现在如果有人从店门走进来,会以为是哪个导演在这里拍文艺短片。

    倚在书架上的青年,专注深情本就高挺的鼻梁,因为侧脸的动作给人更加立体的感觉。肩宽腿长身体里蓄满力量,站在那里犹如一尊精心雕琢的雕塑。

    轻忽一个抬眸,沈君看进夜轩深邃的眼眸。抽出一半的书书角还书柜上,回过神沈君把书从书柜上拿下来。“来多久了,怎么不说一声。”

    “你太专注了,没看见我。”夜轩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也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从容的走到书架另一边,问,“需要帮忙吗?”

    “不用,很快统计好了。”沈君合上笔记,“你戏拍完了?”没看到网上有消息,难道被官方封锁了!

    “嗯。”夜轩从她手里接过笔记,黑眸扫一眼放书的架子,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按动。沈君站在旁边看,杏眼里带着讶然。“你懂这个?”她问。

    “了解过。”夜轩看着她的眼睛,“好了。”笔记递给她,抬起右手看手腕上的时间。“一起吃饭吧。”

    沈君看眼时间,两点半还早。“我还要上班,不方便。”

    “约下午。”他有场签售会,忙完也差不多到她下班时间了。

    听到是下午沈君答应了,夜轩帮了她不少忙。夜轩不提她也要请他吃顿饭了,夜轩走后沈君又确认一下。

    发现他刚才打这短短两三分钟的字。把她要进的东西全部列进表格里了,不过为什么关于他的杂志周边翻了一倍?

    手指在键盘上停顿,沈君最终没改,把报表发给出版社。梅芳下来看到沈君做在椅子上,点着鼠标不知道在看什么。以为她没统计好数据,梅芳拿起搁在一边的笔记。准备继续刚才的事。

    “别弄了,报表已经发完了。”沈君点开影院购票,发现夜轩演的电影。星期天上映拿出手机,给家里发个信息说不回去了。

    星期天睡到中午,起来做个饭吃。出去买两件衣服,换上在外面吃个下午饭。差不多到电影上映时间了。“小芳,这个周末我们不回去了,一起去影院看电影。”

    “啊?”电影夜轩的电影?“我不能去。”她也想去梅芳无奈。

    “放你假。”

    “姐姐放假也不能去,我母上大人发话了。”梅芳犹豫说不说,说出来怕沈君笑她。“就我妈,她闲我不找对象,让人给我介绍。”

    所以相亲?沈君尽量控制面部表情,咳咳,“看看也不错,不习惯的话,当普通朋友见面好了。”这样不会觉得尴尬了。

    唉,梅芳也只能叹息了

    “夫人,你醒了!”李婶扶沈母起来,“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推拿一下?”

    “不用。”沈母眉头微蹙的慢慢坐起来,觉得半个身子都是木的。“医生怎么说。”

    “说是说了,我没听懂。估摸大概是说你吃的药,要换了。”李婶奇怪的很,沈母在的时候她也在,但她的的确确是没见她吃过药。

    是要不管用了,还是剂量不够了。不论是哪个原因情况都不乐观,证明她的病情更严重了。“我的包呢?”

    “出来的急,没拿。”

    见李婶面露急切的样子,沈母说没事。我们下午回去。下午回去?“不住院治疗吗?”

    “不住,当初查出来给医生说了,药物治疗。”这个病即使动了手术,也不一定能痊愈。既然不能痊愈,为什么要弄的人尽皆知。让所有人心里不痛快。“李婶,我病了这件事,除了医生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我不希望在节外生枝。”

    “哦,好的。”李婶听的心里难受,她在沈宅呆了二三十年了。夫人一向健康她没想到,她会得那么个害人的病。

    左隽穿着运动装,走进店里看到沈君在忙,直接把花插进花瓶里。把换下来的花拿到门口丢掉。

    “下了班一起跑步?”等顾客走了,左隽走到沈君身边说道。

    “今天不行,我有约了。”沈君看着花瓶里的花,道:“花应该送给娇丽的女孩子,你没感觉好和我形象不符吗!”我足以与你相配,是在宣告吗!

    “不会。”脱俗里带着韧劲,“约的人我认识吗?”毕竟他们从小到大的交友圈都一样,所以他才会有此一问。

    “你知道这个人。”身为家喻户晓的明星,又有几个人是不知道的。

    夜轩驱车过来,车停到店门口。目光扫过旁边的敞篷车,神态自然的走进店里。对着看向他的左隽点一下头,问沈君,准备好了吗。

第四十四章危险前兆() 
左隽沉下眸子,竟然是夜轩。他调查过夜轩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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