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风情 作者:赵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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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风情 作者:赵凝-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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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使得偶尔的一次作客变得郑重其事起来。被访问的那一家一般都要进行一次大扫除,平时太忙没时间搞的死角:厕所、厨房这会儿都要好好搞一搞,浮面上的灰尘更是让它一点不能留,眼睛能看得到的地方都要抹得干干净净。去作客的人也不能闲着,穿什么衣服、拿什么小礼品最得体,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过去上人家去串门只需抬腿一迈,有的连门都懒得敲,过去的人似乎都没有什么隐私,不敲门就不敲门,也没人跟他急。而现在作一次客却是一件大事,轻易不上人家去,去一次就得像模像样的,既隆重得体,又不太叨扰对方。
  上人家作客的衣着实在是有点难度,如果是穿得太板正了,看上去太像上班,或者是上人家去检查工作,这使双方都显得不够自然。穿得过于休闲了似乎也不妥。如果一个女的单独上一个男的家里去作客,穿着像春游似的,两人说不定会碰出什么火花来。不过这也未必就是坏事,两个人的终身大事说不定就此解决了呢。省得到电视里去征婚,抛头露面的好不麻烦。
  我最怕过年到亲戚家去作客,穿着板直体面的新衣服在人家擦得窗明几净的客厅里呆坐着,傻瓜似地重看昨天夜里也就是大年三十夜的新年联欢晚会回放,主人为了表示热情,一头扎进厨房大炸大煮,不时地发出大火与油锅里的热油相遇时所发出的热烈声响。我们坐在沙发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假装轻松,其实我们心里就跟长了刺一般,坐立不安。我们到人家作客三小时,人家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操作了三小时,最后,鱼炸脆了,肉炖酥了,汤煮得味道鲜美,我们坐在桌边,却觉得有些吃不下去。

第二辑 过客酒吧
第14节 诗歌酒吧

  在酒吧里朗诵诗歌据说是北京酒吧的一大特色。我知道有一家离电影学院不远的酒吧,每隔一周就有一次诗歌朗诵会,去的人很多。我想有许多诗人喜欢北京大概是因为他们有地方可以朗诵,朗诵需要有情绪、环境,更需要有一帮“江湖中人”你呼我应。有了诗人,酒吧就不再是酒吧,而是有了一些戏剧色彩,多了一点江湖味道。
  诗歌酒吧在平时跟别的酒吧没什么两样,下午的酒吧一样是空落落的,就像一个失恋了的女人心,门敞开着,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进来。下午的酒吧同时也是幽静宜人的,没有烛火,竹帘低垂,透进来些许自然光,空气变得比别的地方要稀薄一些、清亮一些,让人坐直了身体直想做个深呼吸。我总觉得这种环境特别适合两个女人面对面地坐着聊天,聊些无关紧要的话,扯到哪儿算哪儿,没有压力和目的,不谈公事,不谈创作,只说些不伤脑筋的事,这样度过一年中的某个季节中的某一天下午,应该不算太浪费时间吧。
  诗歌酒吧在周末的夜晚成为与众不同的酒吧。磕头碰脑的全是诗人。酒吧门柱上用按钉密密钉满了诗人们的名片,猛一看还以为是贴满寻人启事的布告牌,张三李四的名字被一枚枚钉子扎成了窟窿眼,那闪亮的钢钉从诗人的名字上穿心而过,使他们有些人看上去像在受难。诗人是没有头衔的,名片大都简洁如白纸,一行呼机号虫蚁般的小。
  在有诗人的夜晚,酒吧里那些罗曼蒂克小摆设:壁挂、绘画、奇特的灯、笨拙的桌椅都变得不那么惹眼了,是诗人的声音膨胀成有形物在人们的眼前晃,遮挡了我们的视线,充斥着我们的大脑,冲洗着我们的耳朵。有劲的诗、男人的诗、疯狂的诗铺天盖地,玻璃碗里低矮的小烛不停地在晃,大的气流似乎随时可能把它们熄灭。人是静止的,人影却在空地上摇曳,像一群动荡不安的人。诗朗诵期间酒吧里停止供应酒水,诗歌,把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夜塞得满满的。
  坚硬的北风在城市的上空呼啸而过,似乎想把空气也凝冻成冰,我们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和迷醉,是诗歌给我们带来的么?

第15节 过客酒吧

  冬夜,看了一场戏。浓浓的麦氏咖啡的味道,在人艺小剧场奇妙的空间里弥漫着,戏的名字跟咖啡有关:《爱尔兰咖啡》。一进门,有人提供热的咖啡,人手一杯,又暖又香的咖啡啊,喝下去使人真想跳到台上去演戏。
  故事很美,音乐也美。台北的酒,隐藏的霓虹,看不见的雨,穿西装的男人,酒吧小妹……戏散,有朋友提议到过客酒吧去坐坐,戏里的故事发生在台湾,戏里不停地提到“爱尔兰咖啡”,我们到过客酒吧就真的点了四杯“爱尔兰咖啡”。过客酒吧里的摆设其实更像个茶馆,大方、随意、朴素、简单,没有过于华丽的装饰,桌子是桌子,椅子是椅子,清清爽爽。里面的人以外国人居多,外国人,外国语,坐在里面犹如身在国外。
  我想起戏中仅有的两个人物,他们穿行在现实空间里,他们的台词与现实中的语言交织在一起,我想起多媒体画面上那一滴大特写的泪滴,眼泪滴进酒杯那一刹那,那种温情的感受触动了多少人的心。
  戏中的爱尔兰咖啡在现实的桌面上出现,没有什么香味,因为上面蒙有厚厚的奶油。喝一口高脚杯中既像咖啡又像酒的东西,确实像戏中所说的那样,“咖啡穿过冰凉的奶油,就不再烫嘴了”。那是凉与热的奇妙结合,那是酒与咖啡的怪异之吻。喝下去,身体开始变热,腋下仿佛生出翅膀来,眼前的人忽近忽远,飘飘欲仙。
  我喜欢接近午夜的过客酒吧,越夜越清醒。
  我喜欢戏里戏外喝着同一种东西,有奶油,有酒,有咖啡。
  我喜欢看那些情侣亲呀亲,哑着嗓子说了句什么,然后两人双双离去。我坐在那里猜想,他俩到底说了句什么呢?不会是“我爱你”吧?后来听到有人低语,声音小得听不清。
  我也要走了,起身离去,走到呼啸的北风中,温情被冷风一吹,烟消云散。爱是什么呢,“过客”罢了。

第16节 光阴错觉

  有一次,我在南京做一个电视节目,有机会距离很近地端详一个已化好妆的京剧演员,那种感觉实在太奇妙了。他的扮相是一个“武净”,“武净”通常扮演精通武艺、武打勇猛的花脸角色,他的脸上涂着黄、红、黑、蓝几种颜色,从近处看,他眨眼的时候,你才知道他是一个活人。如果站着不动,更像一个被放大了数倍的、巨大的玩偶。
  虽然我并不喜欢京剧,但我不得不承认古戏华丽服饰的魅力,那些用金线、银线细细绣上去的龙和凤,那背后插着的四面令旗,那长长的、飘飘展展的红色胡须,那头上的绒球,手中的刀枪,无不闪烁着超越平凡的魔力。
  站在那个扮好了的武净面前,看着他缓缓移动,看着他眨动眼睛,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与你交谈,那种感觉真是不可思议,你仿佛办到了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心怦怦直跳。
  我认为京剧变成现代戏,在服装上损失了“可看性”,变得平淡、乏味,丢失了神秘感,我想,千百年来沿袭下来的戏服,其中自有它的道理。历史是很可怕的一面镜子,它慢慢地筛选,无声地淘汰,它不是人为法则可以左右的。
  说穿了,艺术的对象还是人。自命清高也好,一味低级媚俗也好,都无法左右时间滚滚向前。优美的东西,有人味儿的东西,坚定不移的反叛,疯狂到底……艺术家只要不伪造情绪,就能得到时间的认可。而那些虚伪的、说教的、居高临下的创作者,迟早要被光阴所淘汰。这就是我的“光阴法则”。
  今年春节,北京作协组织的一个活动也与京剧有关。那是立春后的第二天,作协在北京湖广会馆举办“新春联谊会”,会上安排了两出京剧折子戏。
  湖广会馆真是一个迷人的地方,它使时光倒流,一时间不知道“今夕是何年”。里面有一个古老的大戏楼,正面墙上挂着京剧脸谱,墙面是明黄色的,上面有龙和凤的图案。四周装饰着红绿配色花纹,戏台上正在演着热闹的《闹龙宫》,浅蓝色的旗子代表海水,海水在台上涌动着,有“鱼精”在海水间出没。我坐在旧时人们看戏的座位上,耳边听着喧闹的声音,京胡声、锣鼓声,忽然有一种“一眨眼几千年”的感觉。
  睁开眼睛,走到会馆门外,所有人都在打手机,声音响成一片,我们又恢复了现代人的身份。

第17节 北京的乐与路

  小路快要死了。他一大早骑辆黑色摩托车,在公路上飞驰,电影看到这儿,我就知道要出事了。小路的头发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兜里装着一盘磁带,磁带上是他们摇滚乐队的歌,那盘被人冷言拒绝的歌,小路认为最好听的歌。
  《北京乐与路》这部电影是讲北京摇滚乐的,片名和内容,我喜欢。它是坚硬的,直接的,有的歌词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恶作剧,“我们是黄的,我们是大的,我们是长的……”成年人一听就能听出他们在说什么,但并无半点恶意,甚至能听出一点天真。
  最骚动、最叛逆的人,往往骨子里是最天真的。一味执著使他们显得幼稚,生性敏感使他们显得脆弱,不流俗的个性把他们与人群分开。他们是孤独的,因为孤独所以喧闹。电影里有一句话:“你们北京摇滚乐的特点,就是狠。”
  小路说:“不不,北京摇滚乐的特点,是穷。”
  小路又说:“你们香港摇滚乐的特点是什么?是不是富呀?”
  香港人说:“不,香港没有摇滚乐。”
  这使小路的心里好受了一些。小路的开火车的父亲自我安慰说:“玩摇滚总比当强盗强吧?”
  小路的父亲希望他长大以后也能开火车,而小路却坐着父亲开的火车来到北京,一去不回。
  乐队在农民出租的破房子里排练,闷热,流汗,但他们开心。干愿意干的事,就开心。他们把鼓打得震耳欲聋,他们抓紧麦克风,很用力地唱歌,看上去就像是要将那只话筒吃掉。这可能就是那个香港人说的那种“狠”吧。
  小路的音乐得不到承认。小路很苦闷。他背着琴出现在一幢高级大厦的透明电梯间里,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好像他是一个从外星来的怪物。
  唱片公司的人对他很冷漠,将那盘唱片扔还给他,他们只听了一两首歌就说:“够了!你走吧!”
  小路说:“下一首歌一定要听。”
  他们却不要听,轰他走。小路说你们不是要反叛的吗?他们说,告诉你吧,艺术家,凡是能红起来的人,都是对外反叛,对内听话。像你这样没礼貌,永远别想红起来。
  小路气坏了,不是因为他们骂他,而是因为他们不肯听他的下一首歌。“下一首歌最好听了。”
  小路骑着摩托车,他一再加速,叫喊:“没有人比我快!”声音已接近歇斯底里,悲剧就要发生了。一辆装满玉米的大卡车正迎面向他开过来,他浑然不觉,仍在加速。
  小路快要死的时候,从地上慢悠悠地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盘磁带,对那撞了他的卡车司机说:“下一首最好听了。”卡车司机真把磁带塞进车内的录音机里,到处充满了小路的摇滚乐,他听到他的音乐,沐浴在那种声音里,他慢慢倒下去。
  满地玉米,金灿灿的玉米,小路倒在玉米中间,就像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

第18节 北京的文人气质

  北京是最具文人气质的城市,我看万方写的电视剧《走过幸福》,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出版社的编辑室里,那个环境在北京是很典型的,翻开北京地图,××出版社的标注随处可见。
  在人群中,编辑是很容易被辨认出来的。他们一般都具有儒雅的风度,戴眼镜,说话条理性强,在餐馆就餐,首先要挑出菜单上的错别字,然后才能放心吃饭。
  记者这个职业在北京也不少。北京的女记者很有特色,她们大都性格活泼,聚会上通常唱主角,滔滔不绝说出一番有意思的话来,她们说话的语速极快,俏皮话一句接着一句,把人逗得直不起腰来。北京是一个语言环境比较特殊的城市,文人聚会常有特定的“暗语”、“笑话”,语言中自有机关,外面来的人有时并不见得真正听懂他们的谈话。
  北京有名的作家很多,老一辈的作家如管桦、浩然、张洁,年富力强的刘恒、刘庆邦、毕淑敏、徐小斌等,开会的时候都会经常碰到。作家是众多职业里最具个性化的一种,表现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是各具特色的。刘庆邦永远背着一个军绿挎包,徐小斌永远戴着一条“羽蛇”项链,刘恒留着导演式的大胡子,毕淑敏脸上总是泛着健康的红晕。他们是超
  2004年在中国作家协会,与陈建功主席和保加利亚作家在一起。
  北京作家协会是一个被我们大家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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