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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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 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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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地雷!

第425章() 
此为防盗章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乐文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大家喜欢!

    晚安!

第426章() 
此为防盗章“这都什么时候了;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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