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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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都市-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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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骨头非常坚硬,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将人的手臂砍断,除非是刚好砍在关节处,或者用屠夫那种杀猪刀,摆放在砧板上砍。

    打架砍人这么多次,他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用砍刀将人的手砍下来。

    可对方却一下将峰哥的手给砍断了,在场的混混们顿时明白遇到了真正的狠人,一时间,在场的混混都有些不敢上前,怕跟峰哥一个下场。

    峰哥的惨嚎还没持续多久。

    便见帽衫男随手扔了峰哥的断手,蹲身一把伸进峰哥的嘴里,扯出了舌头。

    然后没有丝毫犹豫,砍刀一划,帽衫男将峰哥的舌头割了下来。

    鲜血喷洒,峰哥这回倒地后没有再惨叫,直接晕死了过去。

    再次随手丢掉了峰哥的舌头,这次连同砍刀一起,帽衫男起身朝巷子深处离去。

    巷子口的混混们不敢阻止,后方派出所内,有警务人员听到了这边的惨叫,一队警察朝这边走来。

    那些混混见状,顿时四散而开。

    如果是之前,他们并不敢做这么不讲“义气”的事,但现在,三块碑的狠人“峰狗”彻底废掉,人走茶凉,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第二天,织县的混混里,以及一、二、三、四中的学生间,都在流传着“三块碑”的峰狗一出派出所就被仇家割舌砍手的事,一时间成了不少人的谈资。

    ……

    夜幕下。

    昏暗的巷子深处,穿着灰色运动裤和黑色连帽衫的人影一边缓慢走着,一边将戴着手上的塑胶手套摘了下来。

    未来众多影视剧小说的经验,戴着塑胶手套不会留下指纹。

    摘下手套后,他抬手拉开帽衫,露出了真容,正是满脸都爬满了蛛网血丝的郑义。

    此时,他全身仍然很热,可虽然热,但他身上却没有出一丝汗。

    “哗”

    一声拉链响声,郑义拉开了面前的帽衫拉链,低头看去。

    胸口原本乱作一团的蛛网血丝,此时如他猜想的一样,开始一丝丝向着腹部下方爬去。

    “原来如此……”

    喃喃话语从郑义口中发出,他抬起手,借着大幅度提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着手掌上那蛛网般的血丝,眼中有着一丝惊喜和兴奋。

    他终于知道了那杀人狂魔能够颠覆常人认知的能力源自于何处!

    “这些蛛网血丝有着大幅度提升力气的作用,普通人在我面前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之前,他就是用这些蛛网血丝增加的力量,用砍刀轻松砍断了那位峰哥的手。那只手,是白天打李静的那只手。

    而割掉峰哥的舌头,则是源于对方对李静污言秽语。

    郑义之前从没干过这么血腥的事,即使重生前,做过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杀鸡。可刚才他砍断峰哥的手和割掉对方的舌头,心理却一点负担都没有,也不觉得恶心。

    “这只是主动防卫!”

    经历过杀人狂魔后,郑义在事物上的看法已经与普通人稍有不同。用句几年后才会流行起来的话,他已经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不止如此,这些蛛网血丝不止能提升力气。”

    郑义忽然用力一拳打在了巷子旁的水泥墙上,“咵”的一声,他的拳头直接打穿了过去,破开了一个大洞,碎砖洒落。

    没有任何痛觉传来,却又有很清晰的触感。

    郑义缓缓收回拳头,拳头上没有一点破皮,只是微微红肿。而这些红肿,也很快的消失不见。

    “这些蛛网血丝还提升了表皮的防御能力以及伤痕的恢复能力。”

    忽然站定身形,郑义再次看着手中的蛛网血丝,但此时他的眼中却泛起了深深的迷惑。

    这些蛛网血丝……到底是什么?

    没有答案。

    而就在这时,胸口的蛛网血丝终于全部汇聚到了腹部下方一些的位置。

    郑义突然全身一震!

    全身的蛛网血丝慢慢消失,仿佛隐入了身体内,恢复成了白皙的皮肤。

    下一刻,一股极度饥饿的虚弱感瞬间袭遍全身,让郑义脚都有些站不稳。

    郑义暂时不再多想,脚下步伐加快,朝巷子深处走去。

    他现在只想吃东西!

008、谢谢() 
这条巷子两边都是陈旧的老房子,已经有了很多年头,又脏又乱,已经没多少人住这里,不少房子都拆迁了,两边墙外到处是一堆堆砖头。

    郑义快步走了五六分钟后,来到了一个隐蔽的墙洞前,他迅速蹲下身,从墙洞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

    在塑料袋中,是一套干净的衣服。

    十多分钟后……

    巷子外墙某堆砖头中,有一团东西正燃烧着。

    而在巷子另一端出口,一个穿着白色短袖,浅蓝色小裤脚牛仔裤,帆布鞋的少年缓缓走了出来。

    2007年的织县,监控探头还没有布满大街小巷,从巷子里走出来的郑义倒是不用担心被拍到。

    傍晚八点多,街道上到处是烧烤摊、大排档。

    郑义找了一处大排档,点了很多东西后,一边吃一边感受着如今的身体。

    在那些蛛网血丝隐入身体后,郑义能够感觉到“它们”都汇聚到了自己腹部下方,只要他心念一动,便能控制游走全身各处。

    这种感觉很奇特。

    像是平白多了一种呼吸般的身体本能一样。

    “那类人也是拥有这种本能的人么……”

    郑义想到了七八年后遇到的杀人狂魔,心情不再像以前那般沉重,因为他终于找到了能抗衡对方的方法。

    不过,根据郑义的记忆,他这点能力还不够!

    “那个男人身上还多了一种未知的感觉,很危险。”

    金叶子大幅度提升五感后,郑义再回忆记忆中那个男人,感触更深,直觉告诉他,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抗衡对方。

    “能力还需要加强!”

    郑义想起了那个红色纹印。

    之前他在学校里看时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但在回家开始诵念金叶子上那段发音后,再想起那个红色纹印,身体顿时出现了异变。

    “那个红色纹印看来需要配合着金叶子上的发音才有效果。”

    郑义心中分析。

    不过他现在不敢贸然尝试,红色纹印引发的那些蛛网血丝,似乎是消耗身体所得,当汇聚到腹部下方后,身体就会极度虚弱。

    就比如现在。

    郑义已经在大排档吃了五份猪蹄,炒饭三盘,以及豆腐、卤鸡蛋数量繁多,却仍然没感觉到饱。

    大排档老板和周围食客,此时看向他的目光都无比震惊。

    为了不引起异样,郑义在吃完面前的东西后,结账离开了这家大排档。然后在走出一段距离后,他才又走进一家大排档,点了很多东西再次吃起来。

    当吃到胃已经很胀,再也吃不下时,郑义却没感觉到饱。想要再吃,但胃实在已经装不下了。

    “胃容量太小了。”

    郑义从大排档走出,眉头微皱。

    这时,时间已经到晚上九点四十多分,各中学都已经晚自习放学。

    郑义混在学生人群中,像刚放学的学生一样,回了姑妈家。

    回到姑妈家时,姑父和姑妈已经忙完回来,姑父李健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李静百无聊赖的陪坐在一旁,一起看电视,白天被打的脸已经恢复。

    郑淑英则在厨房里忙来忙去,似乎在洗碗。

    “回来啦。”

    李健见郑义回来,转头对他笑了笑。

    旁边李静的目光也看了过来,脸上已经没有之前一个月里,那种见到郑义就略反感的神色,而是眼中多了一丝善意。

    显然经过白天的事,她对郑义的印象已经大为改观。

    “小义回来啦。”

    郑淑英从厨房走出来,一边解围裙,一边笑道:“饿了就去把冰箱里的饭菜热一热,你们下午好像都没怎么吃。”

    “一会儿再吃。”

    郑义说道,他现在胃容量实在装不下多余食物。

    郑淑英也没有在意,将解下的围裙放着后,便来到客厅沙发一起坐下看电视。

    郑义在客厅陪坐一会儿,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红色纹印的事让郑义举一反三,生出了另外的想法。

    金叶子正反两面虽然仍是同样的一段小字加一圈纹理,但内容已经不一样,如果把他从小诵念的那段发音,以及相应的纹理比喻成第一层,那么现在的金叶子上,新的内容很可能就是第二层。

    第一层能让自己的五感大幅度提升,第二层恐怕也拥有着其他神奇功效。

    郑义准备好好研究研究。

    回到房间,关上房门后,郑义将因为要去解决胸中怒气源头,所以没带在身上,而是藏在房间隐秘处的金叶子拿了出来,端坐书桌前仔细观察起来。

    可惜,纹理仍然晦涩复杂,透着某种神秘规律,背面的那段小字依旧不认识,让郑义无从下手。

    “看来需要查明这段小字的内容和发音才行。”

    仔细观察了片刻,郑义没有任何收获。

    “唦。”

    一声极其细微的声音忽然响起。

    一般人不注意根本听不见,但五感大幅度提升后的郑义却听得很清楚。

    这声响源头来自背后,他目光回头望去,发现房间门底的缝隙从外面递进来了一张白色纸条。

    郑义起身来到门前,蹲身捡起展开,纸条上写着两个秀气的字:谢谢。

    看着这两个字,郑义微微一笑,明白是李静对白天的事道谢。

    心中微暖,郑义忽然想起什么,来到床前,将放在床上的书包拿起,把里面的相框拿了出来,然后抽出那张印有红色纹印的淡黄硬纸,将李静这张纸条展开放进了相框中,随后摆放在了床头柜前。

    之后,郑义再次端坐书桌前,开始看书。

    既然要成为高考状元,自然要先将课本的知识学会,他的五感和学习、记忆能力虽然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并不代表他能不学而有术。

    一直看书学习到深夜,郑义才睡下。

    第二天。

    天还未亮,仍有些朦胧时,郑义便起了床,一阵穿戴洗漱上厕所后,他来到客厅厨房,开始做早餐。

    昨晚吃的食物已经消化完,胃已经空出来,他感觉很饿。

    不过,相比昨晚那种饿到整个人快虚脱,脚都有点站不稳的状态却是要好了不少。

    今天是9月29号,星期六,周末。

    不过因为10月1号的国庆节会放假七天,节假日调休,29号星期六和30号星期日这两天都要上课。

    简单的将冰箱里,昨天没吃的菜拿出来,炒了一锅杂烩饭,弄了个紫菜蛋花汤后,郑义便挨个敲姑妈姑父以及李静的门。

    “吃早餐了。”

    盛了四人份的饭摆在饭桌上,郑义开始吃自己那份。

    在他吃的过程中,郑淑英和李健陆续起床,他们开餐馆,除非有事,不然一般都起得很早,即使郑义不叫,估计一会儿也会醒。

    “咦,小义,你最近两天怎么起这么早?”

    起床的郑淑英看见做好炒饭的郑义,有些惊讶。

    一次早起还可以说偶尔,两次就有些养成生物钟的苗头了。

    “早起身体好。”

    郑义笑着回了一句。

    郑淑英和李健被逗得一乐,也就不再说什么,纷纷入座开始吃郑义炒的炒饭。

    等到他们三人都吃好收了碗筷,都快要出门时,李静才打着哈欠从房间走出来。

    “你们怎么……哇啊~起这么早啊。”

    李静看着准备出门的三人,睡眼朦胧的打着哈欠道。

    “你以为都像你啊!”

    郑淑英白了李静一眼,“走了啊。”说完,便打开房门,和李健一起走了。

    “我也先走了。”

    郑义紧随其后,背着书包便要出门。

    “你等等!”

    李静喊住了郑义,然后在郑义疑惑的目光中踌躇一阵,声如细蚊道:“等我……我们一起去学校。”

    郑义微微一怔,旋即又释然。

    李静还不知道那个“峰哥”已经被他废了,有些害怕也很正常。他笑道:“好啊。”

    ……

    当郑义和李静到学校时,已经早上7点10多分,快要上早自习。

    县一中夏时令的早上上课时间是7点20,冬时令是7点40,差了20分钟。

    和李静分开后,郑义朝自己班级走去,远远地,在班级门口,他便看到了班主任陈雅等在那里,在见到他来后,立刻神情严厉的走了过来。

    这时,郑义才恍然想起,昨晚的晚自习他没上,貌似又逃课了。

    “来我办公室!”

    陈雅神情严厉的说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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