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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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冰-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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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奉亦神色有些哀戚地将元莫直安置好,侧身让出一个位置留给师父金刀王。

    金刀王无声无息的行至榻前,看了看重伤的弟子以及那两个空洞洞的眼窝,默默解下腰间绣着蟒龙的软带,轻轻覆在元莫直的眼睛上。

    嗓音沙哑低沉的道,“莫直,为师治不好你”

    元莫直听出那是金刀王的声音,喉咙中咕噜咕噜一阵阵血液呛动的声音,良久后当吐出几个字,“师师父,涯帅呢,您救得了我,一定”

    窗外夹带潮意的雨前风吹过,莲池水波轻漾,金鱼浮出水面张着小嘴吮吸着清新的空气,混如一副美妙恬淡的画卷。

    金刀王的白发分外扎眼,眼圈不由泛出潮意,他强自忍住心头的伤感,一字一顿道。

    “是为师不好,没能救得了他。”

    “不不不!”元莫直狂喷出一口殷红,身体剧烈的痉挛着,不敢置信的呼喝着,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支撑他挺直了腰身。

    他含混不清的呜呜咽咽,“不可能涯帅,不会死的不会!”

    血泪纵横,血水长流。

    全身所有的伤痛都不及胸口处油煎火炸般的剧痛,镂心刻髓的苦楚升腾而起,痛彻心扉。

    即便是铁打的汉子,石刻的金刚,若听其此时的哀嚎,也定会悲从中来,潸然泪下。

    这位在大辽赫赫有名的草原鹰神,在痛失兄长后,泪流的如同泪人,血流的宛若泥浆,心中燃烧起鬼神惊泣的滔天恨意。

    不知如此抽搐了多久,元莫直抬起被自己鲜血染红的手臂,一把扣住了金刀王的手。

    “师父,莫直想活着莫直想为涯帅报仇!”

第179章 怒上蓬莱唤千鹤【上】() 
一代即将封圣的刀王在弟子望眼欲穿的眼神下,竟生出了些许退避之意。

    现今世界,能让这位冠绝天下的金刀王退避的事情,少之又少,甚至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可看到眼前这个失去双瞳身受绝命重伤的弟子,他真的难以做到稳如泰山。

    面对与他同样经历了人间至痛的丧亲一事的元莫直,他无论如何也无法让自己保持沉默。

    沉吟一下,他突然道,“你想不想与为师,并肩战斗在为无涯雪耻的战场上。”

    元莫直已经说不出来话,但从咕噜咕噜响动的喉间和愈加攥紧自己的那只手掌便能看出对方无与伦比的决心。

    “莫直,你有多么想活下去?”金刀王又问。“无论何等痛苦,也肯吃得吗?”

    这一次,那只手攥的更紧,喉间的响声也愈加高涨。

    狰狞挤成一团的脸上写满了决然,问题的答案已然呼之欲出。

    软躺在自己血液喷溅出的血泊中,元莫直的身子由于太过激动而不断的抖动,他想站起来,想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金刀王默然半日,似是下定了决心,道。

    “你可听说蓬莱太海的千鹤台。”

    听到千鹤台这个名字,不仅是元莫直颤抖的身子微微一停,就连一侧旁听地双眸通红的孙奉亦都怔了一怔。

    旋即孙奉亦倒吸一口冷气,手中的折扇都险些被大力一下子掰成两截。

    “千鹤台?师父!那可是食肉碎胆,钉骨拔髓之痛!不行,不行!千年以来,撑得下来的没有几个!生不如死啊!师父,莫直已经这样了,他撑不下的!”

    如果天下间有一个地方可以称之为地狱,那么孙奉亦第一个就会想到蓬莱的千鹤台。

    古往今来,蓬莱一直被称之为仙家圣地,仙家一途炼汞修丹,实际上乃与道家是殊途同归。

    曾有人言,仙家的大多数经典古撰都是自道家的玄妙经典中摘抄修订甚至依葫芦画瓢的产物。

    但这也阻挡不了仙家诞生千载以来向往仙途的人像崇尚信仰般追求仙家香火,企图得仙气有朝一日飞升仙门。

    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飞升仙门等均是古人的故事中编撰出的虚幻事物,可蓬莱如此多年以来的供奉香火钱却如大江流水源源不绝,由此可见,愚昧之人毕竟不在少数。

    精通内家修行的元莫直和孙奉亦自然是无仙论者,他们清楚的知道蓬莱六岛上那些自诩仙人老祖的糟老头子无一不是装神弄鬼糊弄平民百姓的道貌岸然之辈。

    生老病死,吃喝拉撒,这是谁也逃脱不了的事情,所谓仙人同样如此。

    蓬莱常为世俗人吹捧崇敬之处,是传说其上有仙丹宝药灵芝仙草无数,可治百病除万害。

    传闻毕竟是传闻,实际上也就是因为蓬莱的医者比外界的手段要高明一些,更懂得对症下药,问清楚病因缘由,便借着灵丹妙药的噱头大肆夸张,真碰到难解之症,便对患者家属美其名曰道,“其人身负仙缘,早登仙门亦是他的造化”。

    拓跋无涯尚在时,评论蓬莱只用了一句话,“一群鸡鸣狗盗的无用之徒。”

    想当年,蓬莱老祖自吹身份,目空一切地对金刀王不敬时,还不是被拓跋无涯兵临太海的三十里战船吓得屁都不敢放一个就割让出了三岛并入大辽。

    当然,蓬莱能够长存千年而未消亡,还是有其根本所在的。

    千鹤台,便是其镇岛的所谓圣地,也是其扬名天下的一大重要原因。

    江湖传闻,站在千鹤台外可以看到水云一线,仙门洞开,千鹤同飞的奇景,玄灵神异,炫目非常,其鹤亦被世人尊称为仙鹤。

    但凡是阅读过有关飞禽类典籍的人,一定会根据那鹤尾部的一缕黑翎和头顶丹砂般的血色皮肉辨识出这种仙鹤乃是一种外界十分难见的奇兽,正名丹灵鹤。

    丹灵鹤全身皆宝,任何一处皮肉翎羽甚至鲜血指爪均是一等一的药材,在药王孙晟平的千古绝唱太平方中还曾提到过丹灵鹤爪缝间残留的泥渍都可作为一种去除经脉滞留之气的上等中药,医家取名为赤泥。

    一只丹灵鹤,其价值已经完全不亚于周倾在藏冰山后的冰川中无意遇见的那头四色鹿了。

    如此奇宝却可见漫天数千之众,足可称之为盛景。

    药王的五经疑论中记载,丹灵鹤生性凶戾如狮虎,不食常物,好食人肉,饮热血。

    若问丹灵鹤身上最为宝贵的药物,当属口中涎水,事实证明对修复经脉裨益内体有奇效。

    但丹灵鹤之涎,取之极难,唯有在其食生鲜肉之际,方可泌出涎水,且遇风而化,随风而散,极难保留。

    此时的元莫直,周身经脉寸寸断裂,双眼被周患的一剑撕得粉碎,若不是心中还有一份割舍不去的执念,若非靠着金刀王雄浑的内气与无数的宝药支撑,他早已随着拓跋无涯鸿飞冥冥了。

    为今之计,若想要救他,必须要治好经脉寸断之伤,但其伤势如此之重,在金刀王看来,即便是身在大周庶州的那位天下第一外医圣手卧牛庚也不可能将之治愈,千鹤台,是最后的方法,也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无奈。

    唯有唤千鹤同来,让其喙口深入周身寸寸皮肉,饮元莫直之血,食元莫直之肉,借口中之涎水续遍体之经脉。

    并在经脉延续的同时,以蓬莱独有的钉骨手,用特制的六百六十六根钢钉随时贯穿骨髓,钉入续好的经脉之内,使其于骨骼缝隙之间相互衔接,不致错位。

    这是一种仅是想想便让人毛骨悚然的治伤之法,强如金刀王也是不敢去尝试的。

    更何况,还是眼前这个奄奄一息的弟子,如何能够承受得住那惨绝人寰的千鹤食肉,钉骨穿筋的剧痛。

    他甫一想到这里,微微叹息道,“罢了罢了。莫直,你安心的去吧,在你身后,有为师替你们雪耻复仇。”

    孙奉亦也神色惆怅哀痛地劝道,“莫直,你做的已经够多了二师哥不会怪你的。”

    斜躺在床榻上腰板笔直的元莫直,连喘息都有些费力,可此时此刻的他,却仿佛变了一个人,尽管他已再没有眼神示意,在场的师徒二人依然能感受得到元莫直的态度。

    元莫直忽的撑住身体,下体剧烈一动,双腿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扭动了一下。

    金刀王抽了抽鼻子,轻轻揉了揉弟子冰凉中滚着热血的头。

    金刀王知道元莫直是想要跪下求自己,求自己,送他去蓬莱。

第180章 怒上蓬莱唤千鹤【中】() 
整个寝房内一时静寂,鸦雀无声。

    金刀王沉沉吐出一口浊气,侧头对孙奉亦道,“把花斑牵来。”

    孙奉亦一愣神间竟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师父,您是要以花斑的血肉炼药?这如何使得?”

    “花斑陪了为师近两个甲子,也已到大限了。”金刀王脸上的太阳疤涨的通红,兀自继续道,“与其无疾而终碌碌而亡,不如换弟子一条生机。”

    “莫直现在的样子,若没有正阳丹相撑,是捱不到蓬莱太海三岛的。”

    “可花斑毕竟是”孙奉亦犹犹豫豫不敢行动。

    了解金刀王的人都知道,金刀王在成名立足江湖之前,也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江湖少年,禀赋低浅,曾被人断言道此生四虚难补,终生不可踏足上位。

    那时候的金刀王可谓万念俱灰,孤苦伶仃,无依无靠,陪在身边的仅有一柄遗母生前以树枝雕刻的木刀和一只不足一抱的双尾花斑豹。

    无数次被人欺侮险些丧命时,都是那只逐渐长大的花斑豹驮着他逃远。无数次腹中空空难以为继时,都是那只花斑豹猎来野物充饥。

    若非后来那被众人拥簇的公丕家小皇子屈指就折断了被他视作生命一般看待的木刀,他可能永远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现在这个踏出一脚全江湖都要震三震的刀圣。

    古人有云,贫贱之交不可忘,更何况是救了他无数次命的双尾花斑豹。

    自金刀王断刀前一念顿悟四虚,抬眼三重境,只手杀掉包括那个养尊处优的异国小皇子在内的十五个人后逃亡江湖后,双尾花斑豹便一直是他唯一的伙伴,坐骑。

    金刀王待之以敬重,花斑对之以忠诚。

    哪怕后来数代辽皇以天下间最珍贵的红渊马王甚至四色鹿相赠,希望他换乘而骑时,金刀王选择的依然是脚力价值与前二者都是判若云泥的花斑。

    在金刀王眼中,花斑从不输于属于任何飞禽走兽。

    可今时今日,金刀王却叫孙奉亦宰杀花斑炼正阳丹给元莫直续命?

    尽管花斑已经老的驮不动人了,尽管花斑已经不再是那个随时陪伴在金刀王身边的伙伴了。

    但在金刀门内谁人不知,自花斑年迈伏枥后,金刀王无论行至哪里均是徒步而走,从不再借他兽之力,足可见此一人一兽间的感觉丝毫不亚于扫雪客与大佛金鹏。

    想到这里,孙奉亦不由百感交集,吞吞吐吐的道:“师父,您真的”

    金刀王的视线幽幽的望向远方,仿佛洞穿了时间的界限,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举步维艰的时候。

    “花斑要去那边了,本王舍不得啊莫不如让他继续活在莫直的身上,活在本王的身边。本王,还想同他,并肩为战。”

    金刀王重重拍了拍元莫直血肉模糊的手掌,“莫直,本王将一切,都交在了你的手里,你不要让本王失望!不要让,天上人失望”

    次日正午。

    主管金刀门丹房以及一切丹药草药的十八弟子曹方敬稳步进入房内,手上捧着一托盘十五支玉瓷瓶。

    身为金刀王门下数一数二的俊美风流者,曹方敬单论容貌,绝对称得上是人中之龙凤,从容貌上能够与之一比的,偌大大辽草原,不会超过十个人。

    他的俊,不同于拓跋无涯美如女子,也不同于扫雪客全无瑕疵,而是一种独属于草原儿郎的傲然和狼性,昂首挺胸,英姿挺拔,眼光炯炯有神凶机毕露。

    在金刀门乃至整个大辽,曹方敬的跋扈性格与火爆脾气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否则也不会有金殿之上当堂夹枪带棒的出口与辽皇针锋相对,更不会有因为被众位师兄师弟逐个向金刀王告状举报而被金刀王委以丹房这个最艰苦的重任作为惩罚。

    金刀王脸色平静,眉目间却夹杂带着舒展不开的焦灼之色,童颜嫩脸上裹挟着一丝苦楚,眼神一眨不眨的盯在玉瓷瓶上,深深的咽了一口唾沫。

    “师父,正阳丹已炼制妥当,一瓶一百枚,合共一千五。”

    “花斑”金刀王声音微颤。

    “花斑十分配合,抢以己身投入丹炉。”曹方敬毫不避讳的直接道。

    金刀王手掌无意识攥握成拳,独步走至窗沿,怔怔的望着庭院中的金鱼池出神。

    曹方敬凑前两步,“师父,那花斑毕竟是一只畜牲,本来已无生机,如今也算物尽其用,何必只为一兽伤怀。好男儿志在四方,师父欲修兵伐周,何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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