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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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闯世-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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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其他几个人发出笑声。

    齐云叫屈道:“我可是真的不觉得有什么,没看到林少的法吗。跟他比,我就算练一辈子都达不到那种程度。”

    “嘿各位,别一口一个林少的,我不过是个莽夫,大家还是叫我林峰吧。”那位林大少开口道。

    刚才有过开口的女子爽朗的叫好:“行啊。只要你不介意就成,其实呢,我也觉得拗口,以后就叫你林峰了。”

    “好啊。”

    “我还是叫你林大哥吧。”一名女子开口说道,声音带着羞涩。

    另外一名女子也开口:“那我也叫你林大哥好了。”

    和女子比起来,男子对称呼无所谓,或者叫林峰,或者叫林哥,一时间显得很喜庆。不一会儿,这支刚才被林夕认为是巡逻队的人群从林夕身边经过。

    他们靠近后,为首的一人看到了林夕,而林夕也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那名叫林峰的男子停住脚步问道:“你是谁啊?我似乎没看过你吧!”

    “今天过来的。他们还在里面喝酒,我没酒量,就跑出来了。”林夕不觉得这事难堪,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他要做的就是保存底牌,并保证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借用自己的能力翻盘就可以。反正有异能这张底牌,只要不是卷入国家间的争斗,他都有翻盘的机会。只要不出现当年和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人对抗的事件,他有信心坚持下去。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将喝到嘴里的酒水渗入元素重组空间,反正这个空间不像生成空间,储物格数量有限,有容乃大的元素重组的样品空间可以容纳万物,可林夕依旧躲开,他不认为自己和他们在将来会有交集。

    就像美利坚想要推翻某个国家的政权,不会用资金去支持抢劫犯与流窜团伙一样,资金只会放在有组织有能力的**武装上,因为犯罪集团永远是小打小闹。

    也许土匪中有英雄人物,可借助异能,林夕可以预见将来会以什么方式战斗,个人勇武,将逐渐退出正面战场。当然还有最关键的,就是林夕天生讨厌藐视法制的人,不管是土匪还是那些比土匪更混蛋的军队,林夕对他们自心底厌恶。

    他知道自己应该改变这种态度,可现在的问题是,对方明明表露出不喜自己的样子,他又何必委屈自己强作笑脸。说到底,林成宇对林夕的态度,是造成林夕不愿在酒宴上应付众人的主要原因。

    而这件事的结果,让林夕产生了要尽快离开国内到国外的念头,只有到了外面,自己的异能才能展现更大价值,才能更快聚集属于自己的势力。而不像现在,不管在游击队还是土匪窝,他都是边缘角se,虽然依靠实力让众人佩服,却不会有人因为佩服之情而下定决心跟着自己。

    林峰听林夕承认自己喝不了酒好生奇怪,借着火光,他看清了林夕样貌,有些奇怪的问:“看兄弟的样子,不是干咱们这行的吧!”

    林夕倒是对他有些好感,点头说:“半路出家——不对,应该是我也刚刚拿不久,几个月前还是学生。”

    听说林夕是学生,林峰身边的人好奇的看着他,林夕目光一扫,发现这些人穿的都是学生装,特别是几个女生,衣服和荣萱穿的一样,用惊喜的眼神看着这些人:“你们就是那群被劫持的学生吧!”

第五十一章 不快() 
林夕的话让面前的学生惊讶,他们确实被一帮土匪劫持,但除了这个寨子的人,其他人恐怕没这么快就知道吧!难道大当家与他们交谈时说了这件事。一名俊秀面容的男生试探的问:“同学,是大寨主和你说的吗?”

    他刚才听林夕介绍几个月前是学生,而且看面容年纪与自己相差无几,便以“同学”相称。

    “你们不是有个同学逃掉了么。后来意外和我见面,顺道带她去我的临时驻地。她人不错的,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没弄清楚就让我想办法救你们”说到这里他笑了笑,没再说下去。

    那些学生听到还有逃掉的人,立即想到那人是谁。“萱儿在你那儿?”清爽声音的女子开口,与林夕目光对视后胸脯一挺,自我介绍道:“我叫陈飞雁,是萱儿的大姐。”

    “大姐!她似乎姓荣诶,你们是表亲?”

    “当然不是,对了,她现在在那儿——还有,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陈飞雁无视了林夕问的无关紧要的问题。

    林夕说:“我只是个独行侠,探听消息可不是我的强项。人呢,我带给了其他能打听到消息的队伍,哦,他们就在里面和大当家的喝酒。路上因为着急赶路,他的脚被石头划破,在营地养伤,没出来。至于来这里也是巧合,听说附近三县只有这儿的人消息最灵通,加上还有其他事情要与大当家商量。”

    “和我爹商量?你们商量什么?是不是联手对付那帮二鬼子。”那名叫林峰的男子问道,似乎因为谈到正事,青年男子脸上带着严肃,看他的气质和神态,林夕心下感叹,果然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就这份气度和神态,自己拍马也难及的上。最关键是林峰的样貌俊朗,与他老爹的马脸截然不同。

    林夕过分的高估了他人,也过分的低估了自己,只因为恒量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带有异能的特点排除,舍弃自己长处和人比较,结果可想而知。

    “差不多吧。联手是联手,只是应该不是对付二鬼子这么简单。我说了,我只是独行侠,遇到鬼子就杀鬼子,遇到伪军就杀伪军,碰到几个就杀几个。”林夕笑呵呵的说道。

    可是他的口吻却激起了其他人的好胜心,一个年青人倨傲的看着他:“就杀几个?你当鬼子是大白菜啊。我看你年纪也就跟我们一样吗。怎么就没学到真本事,倒是学会吹牛扯谈了。”

    林夕看着嘲笑自己的人,淡然一笑:“我说的是不是真话,酒席上和我一起来的人可以作证。还有,我不是向你解释,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与我无关。”

    秉承人敬我一尺,我也敬人一尺的林夕对这种刚见面就对自己没好感的人不假颜se。

    那人听了林夕的话,脸上的表情立即僵硬,还没等他开口,叫陈飞雁的女子站出来解围:“还不知道同学你的名字呢。我,你是知道了,这位是林大少,叫林峰;这位是齐云,这是沈重南,他叫张鹏”

    一番介绍后,林夕对他们有了了解,林峰和陈飞雁不说,叫齐云的男子有一头柔顺的黑发,像是没有棱角的知识青年;沈重男体型魁梧,脸圆鼓鼓的很可爱。叫张鹏的人就是刚才用倨傲神se看着自己的青年,要说长相,他可比自己耐看多了,知识有副纨绔子弟的轻浮之气,哪怕没有刚才的交锋,林夕也不会和他接触,接着是名叫李亚东的学生,衣服有些破旧,看上去显得木讷,和林夕类似——不是个擅长和人打交道的家伙;接着是赵之靖,和前面几位比,他就像个小弟弟,从介绍的口吻和神se看,是大大咧咧的x格。

    另外是两名女子,分别是白月冰,和梅艳萍,长的是小家碧玉模样,虽然不能和荣萱陈飞雁之类的相比,但见过后世美女的林夕还是要赞一句漂亮。其实从外貌分析,白月冰与梅艳萍和陈飞雁荣萱不相伯仲,只是二人少了后者的气质。仅从与她们问好的语气间就能分辨出,二人受过很重的封建礼教,虽然在外地学校上课,可家庭影响慎重,十分的传统。

    林夕本就不善交谈,与白月冰与梅艳萍这种人相处,根本不会有话题。

    “你们叫我林夕就可以了。”他说着,接着又道,“近段时间外面很乱,你们可能会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

    “嗯,林伯父已经告诉我们了,对了,你们能不能把荣萱待过来?”陈飞雁觉得让荣萱一个人待在其他地方不妥,就思量着把她带到这里,听林夕说她腿受伤了,这就更需要人照顾了。

    林夕颔首:“我看行,不过得由你们安排人。既然找到你们,你们也安全了,那我答应她的事就算完成了。我明天要离开,其他的事你和酒席上的乔大哥商量吧。”

    “那就劳烦你了。”陈飞雁高兴地说。

    林夕诧异地看着她,问:“劳烦我什么?”

    这回轮到陈飞雁奇怪了,“你不是说要回去吗?当然把荣萱带过来啊,你不会把她扣在那边吧。”话到最后有了浓浓的j惕,不过林夕看的出是该女开的玩笑。

    林夕见她装糊涂,就摇头说道:“我真有事要离开,不会回去。刚才不是介绍了么,我是独行侠,跟他们走在一起,只是有有共同的目的,他们需要我,而我也需要一笔钱,于是一拍两合。”

    “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那岂不是说你把荣萱一个人丢下了!!”叫张鹏的家伙立即叫出来,恶狠狠地瞪着林夕。

    他的目光让林夕十分不喜,毫不掩饰的盯着他:“小子,我做什么跟你没关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针对我,可你给我记住,以后再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小心你这双眼珠子。”

    如果是现代社会,忍下来也就是忍下来了,毕竟是法制社会。

    可这是什么时代啊,人命不如狗,土匪满地走,而且还是军战区,死上个把人不算什么。

    “你——”张鹏se厉内荏,眼中的愤懑更深了。

    林夕已经从石头上站起来,不过这时,一旁的林峰站到中间,对林夕说:“林兄弟,你们都是学生,别为了口角争执,又不是什么大事。”

    “哈呵,你们又不是没看见,我没招惹他是他招惹到我——小子,我告诉你,这几个月把我惹火的人都死了,我真诚的希望,你不会是其中一个。”

    这话一出口,登时让其他人脸se一变,林夕居然用死去威胁一个人。哪怕作为土匪,林峰也没见过这样的,他感觉的到林夕身上的煞气,可在他看来,林夕还是太嫩了,这种人真的只能当独行侠,想要拉起队伍,就这种脾气,多少人都得离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虽然是李鹏惹出的事,可作为同学,陈飞雁还是站在他这边,几句话后,双方就分开了。

    林夕从他们身上得到一肚子火,只知道这些人安全的消息。

    “明天出山,然后就对守在小鬼子营地外。这些天鬼子肯定会增兵,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人。夜晚是我打狙击战最好时机,不过在此之前,我得找东西把口的焰挡住,如果能把声音也抹去,就再好不过了。”

    林夕做起了他的美梦,想象着自己拿到一大笔黄金后立即去美国然后快速发达的场景。

    “到那时,我一定要把最好的螺旋桨飞机造出来,还有火神炮,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它的技术,还有还有,直升机,这是必须的”

    一个个武器被林夕列入自己要收集的行列,先不谈元素重组,仅仅生成空间的两百个储物格就够林夕思索数月了。

第五十二章 飞雁() 
林峰把手上的猎物交给山寨士兵,吩咐他们把猎物处理好。然后他就和学生去了山寨侧面的一处建筑。

    那里有不少闲置的房屋,是曾今腥风寨众人家眷待的地方,后来腥风寨面积变大,又在平地上建立起了集镇,山上的人从这里搬走,以至于多数都空闲下来。

    路上,李鹏有些不甘地说:“那家伙也太狂妄了,还独行侠,我看他就是个跑跑腿的”

    他碎碎说着话,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同学知道这人脾气,林峰经过一天相处,也看出他和其他学生的关系,因此也没理会,不过心里还是将他算在不去打交道的那类人中。

    “我就送到这儿,过会儿会有人把吃的送过来,我先走了。”林峰说。

    同学们纷纷和他说再见,林峰作为山寨少当家,有很多事情,都表示理解。而大家玩了一天的,初时还不觉得,现在觉得全身都痛,想着快些洗漱,准备**睡觉,也有些觉得不用吃晚饭了。

    林峰离开后没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林峰转身一看,原来是陈飞雁。林峰对陈飞雁很欣赏,这个女人不论容貌还是心x亦或者气度,都出类拔萃,林峰在之前的十几年中,跟父亲在焦洋、乐安还横安三县走动,漂亮的女人见过,但陈飞雁是最让他有惊艳感的一位,她的气质与以前看到的女人完全不同。

    “出了什么事?”

    陈飞雁跑过来说:“刚才李鹏和那人有口角,我不方便继续问下去,现在,我想过去和他见一面。”

    “为了你的小姐妹。”李峰说。

    陈飞雁说:“是啊。她可是很漂亮的,又有点小脾气,我担心她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欺负。”

    林峰见过“命天子”的朱明,相信他不是个好se如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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