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洞天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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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洞天仙境-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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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在舞台上,这个面貌俊逸、气质散漫、长发披肩、衣饰古风古制的青年,又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演古装戏走错地方了?这气质,难道是哪一位来宣传影视剧的明星,怎么没有见过?

    同为男性,对这样一个气质散淡的男人,生不出敌意;而女人,只剩下花痴!

    “哎呀——这位是走错地方了吧!你是哪里来的?怎么跑到我们天天向上节目组来了?”王涵故作奇怪,说道。

    “安保、安保,快点将这个人拖出去!真是的,抢我风头吗?”

    “你是哪位?是不是跑错地方了?台下来一位姐姐,快把你家的领回去。”

    小五这句话一说完,本来是句玩笑话,却没想到,台下真的涌上来七八个女汉子,拉扯着周易就要台下去;那一只只手,不安分的往周易手上、脸上捏去,还大叫着,“皮肤太好了,跟姐姐说说,怎么保养的?”

    这一下子,直接让周易扮演的“古风男”破了功。他一脸幽怨的看向天天兄弟几位,手阻挡着不知从哪里伸出来的咸猪手,一边往几人身后退去。

    马上有人上来,将这几位勇猛的女汉子隔离到台下。几个女人到了台下,又跟更多人分享刚才台上哪位的“手感”,弄得所以女人看着周易,眼里都冒出狼一样的绿光。

    周易近两年,颇有艺术范的留了一头长发,被王涵一眼看中,便要求他作古装打扮,再加上他本身的气质,效果一出来,果然就是那古代的翩翩贵公子,但所有人忘记了,现代竟然有那么多凶残的女性……

    “好了、好了,我们现在给大家正式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节目组请来的’洞天葡萄’的种植者,周易先生。”

    “周先生,你好!”

    “涵哥,你好!大家好!”

    “周先生,我知道您是一位沪上大学毕业的学生,学的是理工科。那么,是什么促使你回家,当一名种植户,种植葡萄呢?”

    “我祖辈都是农民。我这个人,比较念家,希望回家乡工作;而在家乡,偶然之下,我发现的一株葡萄苗,给了我这个希望……”周易又开始忽悠了。

    所有人都静静的听着周易这个“白手起家”“敢打敢拼”的名牌大学生的艰苦创业故事,都为对方的难做敢为、为对方的魄力所感动,连高清摄像头都没有捕捉到,隐藏在这个故事底下的那个眼神里的狡黠。

    “相信很多电视机前的朋友都有疑问,这么昂贵的葡萄,他到底昂贵在哪里呢?”王涵看着周易,疑问道。

    “我知道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因为这个价格,在同类水果中,无论国内外,都是绝无仅有的。我不能说我的葡萄多么多么的好,因为我说得天花乱坠,总还要尝过才知道……”

    “哦——我也能尝尝?”欧弟一脸惊喜若狂的表情,脸都快凑到捧着一盘盘葡萄上来的女孩子胸-口上去。

    “干嘛呢,干嘛呢!”钱枫一巴掌拍下,将欧弟的脸拍开。

    葡萄端上来了,仅看外表,除了带着清露与绿叶的新鲜、更深沉幽秘的紫、充满了神秘色彩的薄纱轻雾、更加鼓-胀饱满的珠粒,似乎跟别的葡萄,也没有什么不同。

    小五将脸凑近,一股淡淡的葡萄香味溢出,勾引着他的鼻息,让他不自觉的咽下一口口水。

    这股葡萄的香味,淡淡的,遮遮掩掩,却更加的诱人,让他想破开皮肉,饱尝其中香脂。

    他伸出了罪恶的手,迅速的拽下一粒葡萄,就往嘴里送。

    “哈——小五你偷吃,可不是好孩……”田源夺过小五手中的葡萄,往嘴里一丢,大嘴一张,话未说完,满溢的葡萄汁,随着牙齿的咬下,爆裂开来;同样爆裂开的,还有葡萄的浓香和舌尖的味蕾。

    如此浓郁的气息,田源如同看到了那山乡里,葡萄花儿纯净的绽放;那夏夜里,带着寒意的露珠一点点的爬上果粒,融入葡萄的汁水中;在晚夏,所以葡萄都饱胀而浓郁到极致的时候,被一双双轻盈的手儿,小心的摘下……

    自然的风吹过,湖水一层层涟漪化开、树叶轻轻飘落,风竹飒飒而响,风中的葡萄叶招展着,送走这些成熟的紫色珍珠。

    饱逸的香气、喷溅的汁水,本来应该颇为恶心的画面,但那传递出去的葡萄的香甜与自然的灵秀,却让所有人不觉陶醉,涎水潺潺。

    小五、欧弟、钱枫,都上来,一人摘了一粒葡萄,一吃为妙。

    “哎——你们干什么咯!我们这是在主持节目,我们是天天向上,不是天天吃货!”

    王涵见所有人都把焦点放到了葡萄上,嘴巴也馋了,捏了粒葡萄丢嘴里。

    他比其他人先尝过葡萄味道,倒少了第一次尝这葡萄的惊喜与陶醉,“哎——你们这些吃货——开除!我要把你们都开除!我们是天天向上节目组的天天兄弟,不是吃货兄弟,我再强调一遍!”

    “嗯——味道不错!不愧是史上最昂贵的葡萄。”钱枫鼓着嘴巴,嘟囔着,仍往嘴里塞着葡萄。

    欧弟送了一粒葡萄到他面前捧着葡萄的美女嘴里,眼睛深沉的望着对方,“我用这颗葡萄向你表达我最诚挚的爱意。”

    “葡萄——葡萄——大家一起来吃葡萄!”小五跳着动感的舞蹈,将葡萄分给台下观众和幕后工作人员。

    其他几个坐在旁边的明星嘉宾也耐不住诱惑,悄悄的跑到台上,捏着葡萄,吃了起来……

    这边节目正放着,那边,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周易,你这次真要火了!”张楚天在电话里怪叫道。

    “是葡萄要火了。你不是早说要将‘鲜人果业’开满全国吗?现在怎么样了?”

    “早弄好了。本来还准备过段时间开业,现在借着这股东风,直接开业了!”

    “对了,我老爹说,准备拿出百分之四十的‘鲜人果业’股份给你,你看怎么样?可别嫌少。”

    “怎么突然要给我股份了?”

    “在商言商啦!我爸说得对,我们关系再好,我也不能老占你便宜。”以洞天葡萄的霸道,完全可以自己打出一条销售路,将所有的利润吃下;或者跟其他公司合作,也能得到更多的利润与好处,但周易选择根基不深的“鲜人果业”,从商业的角度上看,确实是吃亏了。

    “会不会多了点?”

    “我还怕你嫌少呢!行吧,事情就这么定了,改天咱们签个合约,将股份转给你。你最好准备几个会计,处理公司财务上的事。还是那句话,‘在商言商’咯!”

    “行吧!你都这么说了,我也没啥好说的。”周易不为已甚。就算张楚天不给他股份,他这个懒人,也不会另找别家销售;不过,送上门来的肉,不吃反倒显得矫情。

    第二天,周易刚出门,突然感觉世界有些不一样了。

    所有人看他的表情都出现了变化,似乎看的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不时有人举起相机来,“咔擦”,将周易的面貌照下,欢天喜地的发了朋友圈;更大胆点的,请求周易合照,在葡萄树下;更放肆的女孩子,竟往周易胳膊上、脸上凑——青春逼人的气息,淡淡的香风,凑都周易那颗处男心蠢蠢欲动。

    这都怎么了?难道天天向上直接把我捧成明星了?

    他不是一个喜欢“万众瞩目”的人。他这样的人,更适合当隐藏**oss、当一个“隐士”。他上综艺节目,更多是一种玩闹,一种生活的体验,而非对于聚光灯的向往。

    他也不相信,仅仅一款综艺节目,有这么大的声势。

    周婷拿着手机,为周易解了惑。

    她打开千度热点新闻,指了指其中两条“史上最帅农民”“史上最昂贵葡萄”。

    打开“史上最帅农民”这条新闻一看,封面俨然就是他在天天向上节目中的图像;再打开看详细内容,却不知道,是哪位神通广大的偷拍者,将他平日里劳作的图像全发了上去,被新闻图册引用了。

    他看着图片,就知道,这些照片,绝对是熟人手笔。再仔细一思索,打开电话,拉开联系人“周颖”,拨打了过去!

    “周颖,你干的好事!”

    “怎么啦——?”周颖似乎刚从睡梦里醒来,声音拖得长长的。

    “你打开千度热点新闻看看,是不是你把我相片发网上去了?!”

    周颖迷糊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话的打开千度,一条条热点看去,终于在其中一条看到了熟悉了影像。

    “哎呀!哥哥,你红了!可不能忘了你妹妹——马上给我寄张,不,是一百张签名照过来!”周颖感觉一种偌大的惊喜将她包围——好像红的不是周易,而是她了——她已经想到那些小伙伴们对于她有一个上头条的哥哥的惊讶了!

    “你打开看看,看看新闻里那些照片从哪里来的?!”周易没好气的道。

    周颖打开新闻图册,往下翻,越翻越惊讶,好像这些图片都是她摄下来的,不过,怎么跑到新闻上去了?“哦——对了,我好像将哥哥的照片发到了企鹅空间里。”

    她想着,手机登陆上企鹅,不知多少消息发来的讯息声将整个手机淹没。她手机已经用了几年了,本来就毛病多多,这一下子,直接给弄死机了。

    周易听着电话里的“嘟嘟”的忙音,还要打电话过去,却已经有电话打了进来。

    “喂——”

    “您好,请问您是周易先生吗?我们是赵日天影视文化经纪公司,请问您……”

    周易刚把这个不知真假,想要和他签约的公司电话挂掉,手机又响了起来。

    “您好,请问您是周易先生吗?这里是龙傲天网络营销公司,请问您……”

    ……

    周易的联系方式很好找,就在他企鹅聊天上挂着。作为一个普通人,这么挂着,也没大事,但现在,事情有些麻烦了。

    他想着,是不是要换个电话号码?

    或许,等是一两月,热度自然就下去了,没人理会他这个所谓的“网红”了。

    他不知道,有些人,就像绽露出光彩的珍珠,注定只能光芒四射!就算掩埋在沙土里,也总有人去挖掘……

第三十五章 蟹,一蟹西来!() 
周易是一种充满了情怀的视觉系生物。

    他看人,先看外表、看外相,一旦相面不符合他的心意,便敬而远之。

    他有一个表妹,青春貌美,但因为颧骨略突、嘴唇略薄,周易总觉得她刻薄,故此对她敬而远之。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思想。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吃东西上面——严格的来说,周易是一个吃货,而算不上饕餮,因为他挑食。

    不仅挑食,还挑吃东西的地点和时候。

    比如,他可以在慵懒的午后,坐在畅旷的kfc门店,端着一杯调制的饮料,看着外面的行人,一个人待上一下午;他也可以在巷子里找上一大上午,就为了发现一家朴素而整洁的带着些传统气息的店面,而后进去吃上一碗小面。

    面或许不如何好吃,但心情就微妙起来。

    他挑食,挑着精致好看的东西吃,而略显难看的,一般情况下,他是不喜欢摆弄的。

    比如,蟹;金秋时的大蟹!

    秋天的蟹,别名太多了,既是“尖团儿”,又是“八脚将军”,还是“富黄子”,太多的别称,是自古以来,人们对于秋蟹的爱、是对它味道的赞美。

    无论看什么文章,一写中国的美食,大抵逃不脱蟹去。

    但一向喜欢美食的周易,偏偏就那么不怎么喜欢这螃蟹。

    为什么呢?

    一是螃蟹凶煞,食肉吃腐,毛脚颤动,看起来,竟有几分像一只大蜘蛛,实在毛糙人!

    二是恶心。螃蟹寻常蒸了来吃,把大壳一揭,里头膏膏黄黄,周易总觉得,比粪便还要恶心几分。

    三是麻烦。周易是个好懒散喜闲逸的人,即便再多的外因促使他往前进一点,但终究还是要落到闲散的本质上去——这样一个懒人,怎么会喜欢摆弄那蟹八件,剥拨弄弄,就为争夺那一丝白肉?

    周易不稀罕这东西,但喜欢它的人,却太多了!

    比如张楚天,比如张老爹。

    前头说过,洞天山境里,是有螃蟹的;可惜都是山蟹、石蟹,往往长不大、缺少膏腴之物,只能烤着、炸着,当个零食,吃个嘎嘣脆。

    不过,这螃蟹进了周易那水沟里,受灵水蕴养,日日捕食其中鱼虾,一日日的发涨,一日日的壮大,到如今,那山沟里面,一只螃蟹,大者,单单蟹壳,便有一个巴掌大;小的,不算鳌足,也胀满大半个巴掌——膏腴满脑,着实是爱蟹之人的宝物!

    对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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