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的双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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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的双面人生-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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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鲁家的人更是喜形于色,格鲁臧哈哈一笑,拿起酒杯灌进身边美人的口。

    哈桑也有些紧张,举着酒杯的手落在桌上,直着背望过去。

    倒是宣锦书完全不担心,有信心的很,即使再来一轮二轮,他相信他的包包不会输,当务之急是,唔,明天该带宝宝去哪里玩呢,嗯,这是个问题。

    “我敢向佛祖发誓,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翡翠,根据今晚“赌局”的规则,每一个代表所解出的翡翠都将属于他本人,也就是说,这块玻璃种血美人将属于我们的翡翠王,太让人羡慕了,啊,又是一片,简直太漂亮了,看来主办方得做好第二轮的准备了,咦,这是什么,这,这。。。。“主持人正打算趁此机会将会场气氛推向**,没想到入眼一片惨白。

    血色妖娆流光溢彩的血美人下居然是白花花一片。

    石头,都是石头。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所有人都失了声,哑了音,一片寂静。

    “不,不会的。。。”翡翠王垂着头,唇角紧抿,解石机狠狠的割下去。

    嚓嚓擦,石头,依然是石头。

    “居然是靠皮红。。。。”主持人无意识的低喃,却被手中的话筒扩散至全场。

    仿佛突然被惊醒,“哄”的一声,从极静到极动,人们仿佛不能置信他们眼中的翡翠王输了,竟然输了,还是输给一个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小女孩,各种声音纷至沓来,连令三大势力的首领也面露复杂之色。

    “不可能,这不可能!“格鲁臧将桌子兜底掀起,不顾哗啦啦摔碎一地东西,踉跄着向前一扑,手臂撑在看台边缘,“这一定是弄错了,翡翠王怎么会输,怎么会输!你是翡翠王啊!”

    翡翠王看着被切成块的毛料,甩手将解石机一扔,在满场热烈中,昂起头,晦涩闭目,在这样的沉默中,人们仿佛看到了英雄迟暮的悲哀,声息渐渐安静下来,唯独格鲁臧的声音还在场中回响着“不,我不相信,格鲁家族是不会输得!格鲁家才是缅甸第一大势力!”

    久久久久,翡翠王终于动了,他用这一生最为平静的目光环视众人,最后,对上格鲁家家主的眼睛,低头行了个抱歉的礼,然后拄着拐杖,向着高台边的楼梯一点一点挪动脚步,原本微躬的背更加的驼了,就像不再努力撑起自己的骄傲,这个荣耀一生的男人,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直到无忧被带回酒店,脑海中都是那个背影,心有所感,无法平静。

    宣锦书把她抱到腿上,亲亲嘴角,“在想什么?”

    无忧也侧头亲亲他,“翡翠王。”

    宣锦书一怔,倒是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想那个老头做什么,有空多想想我。“

    “噗,”无忧笑了出来,再多的伤感也被这么一句话弄没了,“你有什么好想的,天天就在眼前,烦死了。”

    宣锦书顿时委屈了,伸手去挠她痒痒,“你说我烦,小没良心的,说,我烦不烦,烦不烦。”

    无忧吓的赶紧抱着腰躲,“哈哈,哈哈,好啦,你不烦,不烦,我们家宣锦书最可爱了,呵呵,不要了,不要了嘛~”

    小屁屁在宣锦书的大腿根部挪来挪去,终于成功的把某人的心火点燃了。

    宣锦书猛的把无忧往怀里一搂,手臂铁一般横在她的腰间,头埋进她的脖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宝宝,你好香。”

    无忧僵着身子,乖乖的背靠着他,只觉得屁屁下面的棍棍越来越大,越来越烫,她一动都不敢动,只抖着嘴角发出两声傻笑。

    宣锦书放在她腰间的手也不甘寂寞,轻揉慢抚,极具挑逗之能事,甚至有好几次都触到了她的下围。

    前后夹击,无忧的心都要蹦出嗓子口,才发现她的后背如此敏感,宣锦书的呼气热热的喷在她的肩胛,每一下都引起一片瑟缩,宣锦书的脸紧贴着她的皮肤,耳鬓厮磨,蹭蹭亲亲。

    突然宣锦书张口咬了她,牙齿轻轻叼住她的一片肌肤,松松,紧紧,有些疼,但更多的是酥麻入骨,然后一股温热袭来,宣锦书的舌尖调皮的舔了舔,又舔了舔,无忧只觉得一股颤栗从尾骨直冲而来,她情不自禁扬起头,一声低微的呻吟声宣泄而出。

    下一秒天旋地转,宣锦书一个翻身,修长结实的身躯仿佛饿虎扑羊般压在了她的身上,头抵着头,腿缠着腿,铺天盖地的吻沿着额头,眼睛,鼻尖唇角一路向下,最后停在了她的唇上,轻啄了两下,然后像个小兽般,蹭着她的脸,没等她缓过一口气来,就是一顿密密稠稠深深倩倩的热吻。

    **中的宣锦书攻击力惊人,动作激烈仿佛要把她吞下去,无忧忍不住扬起下巴迎合她,任他予取予求,嗓子口不自觉的发出诱人的吟哦声。

    他一手抚着她的背,卖力讨好的温柔挑逗揉搓,另一只温热的大手游离向上,探向她胸前的拢起,就在无忧以为他会继续的时候,宣锦书突然停了下来,放在她胸上的手从侧边滑下,缓缓撑了起来。

    唇却不愿意离开,吻着,啄着,磨蹭着,终于深吸一口气,挣扎般的抬起头来。

    “宝宝,我想要你的。”宣锦书怕无忧多想,第一时间赶紧解释。

    无忧愣愣的点头,然后呢?虽然自从三年前的那一夜之后,他们俩就再没有这般亲热过了,但又不是没有过,他在顾虑什么?

    “那一次,是迫不得已。。。”说起当年,宣锦书还有些尴尬,轻咳了声,侧过头,眼睛不敢看向无忧,无忧却敏锐的发觉他因为**憋红的脸好像更红了,“现在,这里,不行,太随随便便了。”

    无忧恍然,原来这人对这种事还有些洁癖啊,嫌这里是酒店,不是自己家,心里膈应,唔,这是个好习惯。

    撑起身子,亲亲他的嘴角,“你真好。”

    宣锦书笑的得意,握着她的腰靠向自己,“温香软玉在怀,看得到不能吃,宝宝,你要补偿我。”

    漫漫长夜,虽不至被翻红浪,却也令人脸红心跳。

第七十五章 狗血() 
谢谢寂寞へ清秋童鞋、灵…儿童鞋、还有yingying的粉红票票~我想说的是,明天又是周五了,又要加更了。

    *************

    假期只剩下最后一天,大清早宣锦书便横抱着无忧直接坐车来到机场,乘坐私人飞机从仰光飞到蒲甘。

    飞机上。

    宣锦书把无忧抱着怀中,不时亲亲蹭蹭,吻一下啄一下,这番亲密缠绵的样子看在商万银眼里,不啻于世界第九大奇迹。

    商万银俊朗帅气的脸上此刻只剩下了呆愣傻气,瞪着对面那个视他为无物的男人,干巴巴的问道,“她是怎么了?”

    宣锦书不悦的看了他一眼,探手覆上无忧的耳朵,商万银立马乖觉的闭嘴。

    “她累着了。”极小极小的声音,幸好机舱内本就安静。

    可不是累着了么,一晚上的紧张惊心之后又被自己缠着不让睡,直到凌晨才闭上眼,想起昨晚,宣锦书的脸又暗暗红了起来。

    商万银却会错了意,以为宣锦书说的是“赌局”,登时一兴奋,声音又大了起来,“可不,太精彩了!我说你,都是你,让我把那些翡翠先送回去,害我只能看孟章给的视频,没想到咱们家无忧。。。。”

    后知后觉的他终于在宣锦书冷冷的眼神下,讪讪住了口,吞下口水,讨好的笑笑,食指在唇上一滑,表示绝不再开口。

    宣锦书低头瞧见怀中的姑娘睫毛动了动,好像要被惊醒,连忙用手在背后轻抚一下,待无忧再次沉睡,才稳稳妥妥的站起。看都不看商万银,抱着无忧直接进了休息室。

    商万银在孟章同情兼好笑的眼神中委屈的瘪瘪嘴,默默的垂下了懊恼的脑袋。

    又忽然抬起,朝孟章问道,“那个李青呢?”

    孟章撇开眼,“送回去了?”

    “送回去了?!送回哪里?”

    “当然是京城,他心里素质不行,进龙组是害人害己。”

    “那这段时间。。。”

    “当然是消除记忆了,他知道的太多了,能力本来就很鸡肋。要不是因为这次的赌局,哼。”

    “怎么着也相处了几个月,真够无情的啊。”

    “要不是因为他。我怎么会浪费这么多时间,明明之前还信誓旦旦,天天在我跟前表决心,事到临头那副怂样,我为有这样的男性同胞感到羞耻。”

    “唉。行了,我正好在魔都,事后观察的活儿就交给我吧。”

    “嗯,多谢了。”

    “自己人,谢什么。”

    蒲甘是座真正意义的历史古都,蒲甘王朝时期。蒲甘作为王朝的首都,各朝国王和诸侯都在这里兴建佛塔。如今,这座千年古城到还保留着2500多座当年的古塔及寺庙。

    从机场出来。无忧坐上宣锦书仿佛随时随地都能变出来的私驾,悄然驶入了这座静谧之城。晨曦中,远远的传来古塔传来的钟声和早起朝拜虔诚的诵经声。

    “你怎么到哪里都有车啊,而且都一个款的哦。”有疑必问,无忧是个好学的好学生。

    宣锦书抱着她坐到腿上。点点她的鼻子,觉得肉嘟嘟的好玩。又蹭了蹭,“小笨蛋,都是一辆车。”

    一辆车?这下无忧更惊讶了,眼睛瞪得圆滚滚。

    “嗯,随着飞机一起运过来的,我们下飞机前自有人会照顾好它,这车子可不普通,只要不是导弹,就没人能射穿它。“

    无忧眨巴眨巴眼,终于把这话消化完毕,总觉得好神奇,她的生活仿佛一下子进入的另一个世界,而她才刚刚意识到。

    “乖,别多想了,好好享受。”宣锦书看着她,仿佛知道了她的心思,伸手摸她的头,柔声道。

    无忧更加迷茫了,宣锦书的话直白浅显,可她就是觉得有深意,一会儿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虽说车子很安全,但蒲甘古城实在算不上大,根据当地人的说法,若要参观游览,真正见识这座古城的风情,还是坐马车或者骑自行车来的更好,也更方便。

    老蒲甘城是纯粹的旅游之地,几乎看不见民居,千塔万佛古风肃穆,瑞喜宫塔山下的据说是狮子的神兽憨态可掬,阿难达寺石壁上的金佛光影变幻神奇神圣,达比纽塔壮丽敦实,极似梦幻中的城堡,那精美绝伦威严耸立的造型,那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的平易近人,那苍老斑驳的塔基和金光闪闪的搭顶带来的历史沧桑感确实超乎想象。

    金塔屹立,蓝天之下,白鸽掠过,蔚为壮观。

    当太阳渐渐显得柔弱开始挂于西方之时,无忧等人顺着人流朝瑞山陀塔涌去,老远就可以看到已经有摄影师的长枪短炮,东一戳西一戳设在西面最高的塔基上,游人太多,东西南北四条通路梯度又极陡,上上下下的走道很拥挤,比肩接踵,下脚的地方随时都可能踩到人,每向上攀登一步都艰难,不时有惊叫声传来。

    此种场景在幽静的蒲甘古城真是难得。

    宣锦书密密的把无忧护在怀里,无忧从他的手臂中小心翼翼的探出脑袋,只一眼就觉得头皮发麻,她向来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人,“好挤。”

    宣锦书低头,“那要不要回去?”

    无忧又奋力把脑袋转了个圈,搁在他的肩上,向后看,“额,后面也好多人。”

    “看来只能继续向前了。”

    “嗯,随波逐流吧。据说瑞山陀塔是俯瞰蒲甘最好的地方。”

    “所以人才这么多。”

    无忧缩回头,埋进宣锦书的胸膛,撇撇嘴,“我们应该早点来的。”

    不过很快,她就知道,这个想法有多么错误,怪不得许多人喜欢随大流,大流有大流的道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好不容易登上五层塔基的最高点,在缝隙中挤到西边,第一排的最佳位置早已被蹲点守候的摄影师夺去,而他们一行人,便是站立在脚架的空档处,等待着太阳变红,从西边落下。

    荒凉的丛林里,密密麻麻地耸立着高高低低的佛塔,它们犹如星夜中的点点光,大小不一,有的不过两三米,有的巍峨如险峰矗立在山头,有的雪白,有的火红,有的孤立一方,有的成片成群,阳光不再刺眼时,太阳也变成了咸蛋黄,渐渐消失在天际,只留下佛塔的剪影。

    差一点就错过了如斯美景,无忧犹自震撼,暗自庆幸。

    回程的飞机上,宣锦书接了个电话,回到她身边时,那表情真是说不出的遗憾,“宝宝,我们要改航道了。”

    “嗯?”无忧嘴巴鼓鼓的,嘴里还含着一片西瓜,因不解而茫然的眼神无辜的望向他。

    那表情委实可爱,宣锦书经不住诱惑,嘬嘬她的嘴角,将溢出的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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