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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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似水年华3-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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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也能得些好处。(在最上层的社交圈子里,那些出身高贵而钱囊羞涩的母亲们,给儿子物色到阔绰的亲家后,会接受小两口的孝敬,收受那位她并不喜欢但还是引荐给朋友们的儿媳妇所馈赠的皮衣、汽车和金钱。)
  或许将来会有那么一天,当裁缝的姑娘们都能踏进上层社会,对此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可惜絮比安的侄女只是一个孤立的例子,还不足以让我们预见那个前景,独燕不成春嘛。不过,虽说絮比安侄女的这些无伤大雅的举措已经使某些人感到有些悻悻然,莫雷尔却并非如此,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真是愚蠢得无以复加,他不仅认为这位远比他聪明一千倍的姑娘“傻里傻气的”(也许她就在爱他这一点上是有些傻),而且还把那些乐于接待她(而她并没因此就飘飘然)的体面人家的夫人们都看作是冒险家,是装扮成贵妇人的裁缝铺娘们。自然,盖尔芒特府上的不在此例,甚至凡是跟盖尔芒特府上有些交往的也都可以除外,他所指的是那些手面阔绰、举止文雅的布尔乔亚娘们,她们的脑筋真是自由新派得很,居然以为接待一个女裁缝并不会降低她们自己的身份,她们的脑筋又真是盲从因循得很,居然会因为厚待了一位德·夏吕斯男爵殿下每天都诚心诚意去看她的年轻姑娘而感到某种满足。
  男爵想起这门亲事就满心欢喜,他觉得这样一来就没人会把莫雷尔从他身边夺走了;就象絮比安的侄女在她差不多还是个孩子的那会儿,犯过桩“过错”似的。德·夏吕斯先生虽说也在莫雷尔面前说些恭维她的话,但倘若有机会把这桩秘密在莫雷尔面前抖落出来,让他火冒三丈,弄得小两口反目,那在男爵真可说是何乐而不为了。其实,虽说德·夏吕斯先生用心歹毒,但他也跟许许多多的好人并无两样,他们通过恭维某个男人或女人来表明自己的慷慨大度,但对任何能给对方带来和睦安宁的肺腑之言,却是火烛小心,绝口不说的。尽管如此,男爵却从不说含沙射影的话;其中有两个原因。“要是我告诉他,’男爵暗自这么思忖,“他的未婚妻并不是洁白无瑕的,准会伤害他的自尊心,他就会怨恨我,再说,我怎么知道他没真的爱上她呢?要是我什么也不说,这蓬草秸的火很快就会烧完,我就能随着我的心意来控制这两口子的关系,我要他对自己的未婚妻爱到什么分寸,他就会爱到什么分寸。要是我对他说了他未婚妻以前犯下的过失,谁保得定我的夏利不会依然对她一往情深,反倒吃起我的醋来呢?这样一来,由于我自己的失着,我就把一段本来可以捏在手里的逢场作戏的调情,变成我难以驾驭的真正的爱情了。”就为这两个缘故,德·夏吕斯先生三缄其口,表面上看去审慎之极,不过从另一角度来说,这也确是很值得称道的了,因为在他这种类型的人,能做到三缄其口已属非常难能可贵。
  何况,那年轻姑娘也确实很可爱,无论从哪个方面她都满足了德·夏吕斯先生对女性所能具有的审美趣味,她就是给男爵一百张她的照片,他也不会嫌多的。德·夏吕斯先生不象莫雷尔那么笨,听说有那么些他凭自己的社会嗅觉一嗅就能嗅出颇有身份的夫人们邀请这姑娘去作客,他觉得挺高兴。但在这一点上,他也对莫雷尔保持缄默(以便保持绝对的控制权),而莫雷尔碰到这种事真是傻瓜一个,他仍然一个心眼地认定,除了“提琴界”和维尔迪兰府上,就只有盖尔芒特府上和男爵说起过的那几个差不多算得上王族的府邸,所有其他的人都只是些“渣滓”和“群氓”。夏利这是一字不差地在搬用德·夏吕斯先生的用词。
  让那么些大使和公爵夫人终年翘首以待却不肯赏光的德·夏吕斯先生,就为人家请德·克罗瓦亲王走在他头里,当场拂袖而去不肯跟亲王同桌进食的德·夏吕斯先生,居然把他回避这些名流贵妇的所有时间,全都花在一个裁缝的侄女那儿了!先不先,首要的原因是莫雷尔在那儿。大概只有饭店的侍者才会以为,一位腰缠万贯的富翁必定天天穿一身鲜亮的新衣服,而一位风流倜傥的先生自然会请六十份宾客一同入席,出进则必定以车代步。他们想错了。常见的情形是腰缠万贯的富翁一年到头穿着件磨损露线的旧上装,风流倜傥的先生在饭店里只跟店堂的伙计攀攀话,回到家里也就跟自己的跟班玩玩牌。就这样。他照样可以拒绝走在缪拉亲王后面入席。
  德·夏吕斯先生喜欢两个年轻人的这桩婚事,其中还有个原因是这样一来絮比安的侄女就成了莫雷尔本人,因而同时也是男爵对他所拥有的权力和所具有的了解.在某种意义上的延伸。要说“欺骗”(就夫妻关系的意义而言)提琴师未来的妻子,德·夏吕斯先生从没往这上面想过,所以也不曾感到过良心的不安。可是,有了一对“年轻夫妇”要指导,感觉到自己成了莫雷尔的老婆(她将对男爵视若神明,从而证明亲爱的莫雷尔对她灌输过这种想法,她身上也因而会含有某些莫雷尔的东西)尊崇敬畏的、无所不能的保护神,却使德·夏吕斯先生的统治方式有了新的变化,从他的“小东西”莫雷尔身上派生出了另一个存在,一个配偶,这就是说又有另外一个新鲜好玩的小东西可以让他来宠爱了。这种统治,现在甚至可能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有力了。因为在莫雷尔只是一个人,或者说赤条条无所牵挂的那会儿,他还会在拿得准事情不至于没法收场的情况下顶撞顶撞男爵,但一旦结了婚,有了个家,有了房子,有了小两口的打算,他就不会再敢那么行事,德·夏吕斯先生就可以更方便、更牢靠地把他捏在手里。所有这些,再加上必要时,也就是说当他在哪个晚上觉得无聊时,还可以去撩拨那两口子吵上一架(男爵对干仗吵架是百看不厌的),都让德·夏吕斯先生感到美滋滋的。但比起想到小两口对他的依赖所感觉的得意来,这些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德·夏吕斯对莫雷尔的宠爱,每当他转到下面这个念头时,就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新意:“不光他属于我,他老婆也是属于我的;他俩的一举一动都得考虑到别让我生气,而我再怎么使性子耍脾气,他俩还是会百依百顺,所以这就成了一个我几乎已经忘怀但对我又是如此珍贵的事实的(至今我还不曾注意到的)标志,表明对全世界,对每个将要看见我给他俩保护、给他俩房子的人,还有对我自己来说,莫雷尔都是属于我的。”能有这么个在别人眼里也好,在他自己眼里也好都是明明白白的证据,德·夏吕斯先生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了。因为,一个人对他所钟爱的对象的占有,是比对它的钟爱更强烈的一种快乐。通常,那些生怕这种占有为人所知的人,他们之所以那么讳莫如深,无非是害怕会失去那个弥足珍贵的对象罢了。而他们的乐趣。也由于这种三缄其口的审慎而变得逊色不少。
  读者可能还记得,莫雷尔曾经告诉过男爵他打的如意算盘,他的主意是先把一个姑娘,特别是眼下的这位勾到手,为了能得手兴许还要许愿跟她结婚,但等占到了姑娘的便宜,就来个“金蝉脱壳”,逃之夭夭。可是这番话,德·夏吕斯先生在莫雷尔跑来告诉他怎样对絮比安的侄女求爱的当口,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何况,莫雷尔自己也不见得还记住。莫雷尔的秉性——就象他恬不知耻地承认过,或许还颇为精明地夸张过的那样——离他真正为这种秉性所左右的时候,这中间敢情还有着段空隙呢。跟那姑娘接触多了以后,他觉得挺喜欢她,爱上了她,而因为他实在缺乏自知之明,所以他还以为大概自己一向就是这么爱她的。当然,起初打的那些主意,那个邪恶的计划,并没从此消遁匿迹,但是一重重的感情之网编织交迭,把它给严严实实地遮蔽在下面了,所以,如果这位提琴师声称那个邪念并非他行动的真实动机,那么谁也不能说他这话不诚恳。况且还有过一段为时很短的期间,他虽说连对自己都不肯明确地承认,但还是觉着这桩婚事看来是对他非常必要的。那段期间莫雷尔的手常要抽筋,他觉得自己已经面临放弃拉琴的可能选择。而他这人除音乐之外,简直疏懒得叫人不可思议,因此他感到必需有别人来照顾自己;而与其让德·夏吕斯先生,他宁可让絮比安的侄女来承担这个义务,因为他与她的结合将会给他带来更多的自由,而且还能提供在一大群各式各样的女人中间进行挑选的机会,从他可以让絮比安的侄女去帮他勾到手的常换常新的裁缝铺女学徒,到他可以撺弄她去跟她们苟合的那些漂亮的夫人。至于未来的妻子会不会乖谬悖理到拒绝接受他的这份美意,他可是想也不曾去想过。再说,既然抽筋已经止住,这些算计现在也就让位给纯真的爱情了。凭他的这把琴,再有德·夏吕斯先生给的那份薪水,也就够了,而一旦他莫雷尔和那姑娘结了婚,这位德·夏吕斯先生自然也就不能再得寸进尺了呗。这桩婚事刻不容缓——为爱情,也为自由。他去向絮比安请求娶他的侄女为妻,做舅舅的去征求侄女的意见。其实这纯属多余。那姑娘全身心都洋溢着对提琴师的爱,那披拂在肩头的秀发,那欢欣地顾盼的眼神,无不透露着同一个消息。至于莫雷尔,几乎每件使他感到愉快、感到有好处的东西,都会唤起他发自内心的激情,引出他发自内心的话头,有时甚至让他流下眼泪。所以,虽说他对絮比安的侄女一个劲地说的这些多愁善感的话(好些游手好闲惯了的绔绔子弟在追逐布尔乔亚阔佬的可爱女儿时,用的也是这种多愁善感的腔调),其热烈的程度正可以跟当初他在德·夏吕斯先生面前大言不惭地陈述勾引、占有姑娘的计划时的下流粗俗比美,但这些话毕竟还是真诚的——如果对他也用得上这两个字的话。只不过,对一个使他有好感的女人的这种合乎道德的热情,以及他和她之间的庄严的婚约,在莫雷尔身上都是有其对立面共存着的。一旦这个女人不再使他感到愉快,或者甚而至于,比方说,这种订婚的约束使他感到不痛快了,她就立刻会成为对莫雷尔而言的一种似乎理由很充分的厌恶的对象,在一阵神经质的心绪不宁过后,这种厌恶能使他在神经系统刚一健全就对自己证实说,即使纯粹从道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也是不受任何约束的。
  他在离开巴尔贝克前的那阵子,不知怎么搞的,把身边的钱全给丢了,可又不敢告诉德·夏吕斯先生,于是想找个人借点钱。他父亲曾经教过他(不过这位父亲也告诫过儿子千万别做“寄生虫”),碰到这种情况有个办法,就是写信给一位你想说你“有事跟他相商”的先生,请他“约个时间面谈”。这条锦囊妙计使莫雷尔非常着迷,我相信他即便是单单为了尝尝请人家约个时间“面谈”的有趣滋味,也会情愿把钱掉了的。但后来,他看到这条妙计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灵验。他发现自己久疏笺候的那些先生们,收到他“有事相商”的去信以后并不是在五分钟内就作复的。如果莫雷尔等了一下午还没收到回信,他就尽想些诸如此类的理由,或者他找的这位先生还没回家啦,或者人家兴许还有些别的信得先写啦,要不就是出远门或者生病了,等等等等,反正是一个劲地往好里想,倘若侥幸收到封回信约他第二天上午见面,他到时候总有这几句开场白:“我是在想,怎么就不见您的回音呢,我寻思着别是出什么事了吧;得,这么看来您身体挺好呀?”等等等等。因此在巴尔贝克那会儿,他甚至都没跟我说他要“有事相商”,就要我把他介绍给一星期前在火车上让他那么讨厌的这个布洛克。布洛克挺爽快地借给他——或者不如说让尼西姆·贝尔纳先生借给他——五千法郎。从那以后,莫雷尔对布洛克赞不绝口。他热泪盈眶地问自己,怎样才能报答这么一位救命恩人。后来,我就每月代莫雷尔去向德·夏吕斯要一千法郎,要莫雷尔一拿到就马上还给布洛克,好让布洛克觉得他钱还得挺快的。第一个月,莫雷尔满脑子还是布洛克的好处,二话不说就把一千法郎还了。但过后他想必是觉得那剩下的四千法郎要是派派别的用场准会更惬意些,因为他开始说布洛克这也不好那也不是了。瞧见布洛克他就觉着不舒服。而布洛克呢,因为已经忘了借给莫雷尔的钱的确切数目,所以开口向他讨还三千五百而不是四千法郎,这下子提琴师就能净赚五百法郎了,可他竟然回答说,对于这么一笔无稽之谈的借款,他非但不会拿出一个子儿,而且那位债主还该额手称庆才是,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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